首页 > 生活百科 > 减肥方法 > 股票交易规则

股票交易规则

时间:2018-05-06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www.gbppp.com--减肥方法】

股票交易规则 第一篇_股票交易原则

股票交易原则

先开户,下载好交易软件,准备好资金,转入股票账户,股票最少买1手,即100股,最低

的股票有3块多,所以最少得有300多块钱才够,,股市实行的是T+1,即当天买的股票必须第二天才能卖掉,这些都是基础,给你说个股票群645后面041可以去学习下他们的技术分析方法,他们的方法比较简单,我在用的,很实用,也容易掌握,希望

我用腾飞股票模拟训练软件,练出一身抄底逃顶的本领。zuanlai.com有下载。

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即使你比当前价格多1毛委

托下单买入,也会按卖一价成交,这种做法最适合着急买进和

你电话委托不方便的情况下使用,

股票实行的T+1的规则,即在当天买入后,是不能卖出的。

但当天卖出后,如确认已成交,就可以利用这笔资再次买入你想要的股票;

权证实行的是T+0的规则,即可以在当天无限次地买进卖出。

证券交易规则

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 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 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

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 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

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

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 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债券当天允许“T+0” 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 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 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股票交易规则】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

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

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 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

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 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

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 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余下全

不能在证券交易大厅交易。散户只能通过证券商才能做交易。一般来说,交易会有电话,网络和在证券商柜台三种办理。在周一至周五才能交易,在晚上12:00至第二天15:30都能委托。周六和

成交明细显示卖出1000手为“卖盘”是主动卖出,所以就不用再显示买入1000手了!通过这样统计就可以看出“主动买入是多少、主动卖出是多少”,进而可以显示“买

依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如果甲乙两个买家都高于卖一价格则谁先报价谁先成交,绝对同时报价则是

“某支股票实时价格5.00元 我想出货 输错了价格卖出设置了4.90 而接货的价格分别是5.00 4.98 4.95 4.90 那么我的股票会已哪种价格成交呢?”

答:会先成交5元的,如5元接的数量不够,其余的再成交4.98的。。。依此类推,直到你的股票全部成交。如果4.9接单的数量还不够,那你剩余的将以挂卖单4.9出现在卖一上。

“实时价格5.00元 我想买入 结果不小心设置了5.10 而出货的价格分别是5.00 5.02 5.05

5.10 那莫这种情况下又会已哪种价格成交呢?”

答:先成交5元的,如5元委托卖的数量不够,其余的再成交5.02的。。。。依此类推,直到你的股票全部成交。如果5.1接单的数量还不够,那你剩余的将以挂买单5.1元出

以当时揭示的买一价格成交,如果买一的量不能承接完剩下继续以买二价成交以此类推。 股票连续竞价成交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

股票交易规则 第二篇_中国股票用户交易规则

交易用户必须是注册用户

1. 交易费用:A 股印花税 0.3%, 佣金 0.3%(不足5元,按5元收取)。另外上海每1000股收取1元的过户费,不足1元时收1元;深圳不收过户费。

委托买卖

1. 交易时间:每天9:30至15:00系统都会接受买卖委托。当日15:00-16:00为计算排名时间,同时本系统将自动清空委托库,在这段时间内的提交的委托为无效委托,此前未能成交的委托也一并被清空。系统在交易日的15:00-16:00,为盘后处理时间,不接受委托,盘后(17:00至次日9:25)接受下一个交易日的委托,在交易日的15:00之前没有成交的委托将被系统作撤单处理并将资产返还到相应的账户中。

2. 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属于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品种及新股申购无效。

3. 交易制度:

实行 T+1 操作,当天买入的股票第二天才能卖出。不能透支及买空卖空。

单只个股持仓量建议不超过当时总资产的30%。

(原存在帐户上的股票,在卖出成交后,划回的现金立刻可用于买进股票。但取款却要等到第二天。)

4. 交易单位:买入股票或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A股、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

.交易成交

1. 委托时间:系统撮合成交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 。

2. 委托价格:用户进入股票交易系统后,在交易时间内(9:30-11:30和13:00-15:00)的买入委托, 系统检测当前行情,如果没有涨停,并且用户委托价格大于或等于当时卖一价,按卖一价和成交量立即成交,成交量不足时部分成交.否则进入撮合成交阶段,等待撮合成交的委托单在委托以后如果有低于委托价的成交价出现,在出现该成交价时按委托价成交实盘成交量。

3. 用户进入股票交易系统后,在交易时间内(9:30-11:30和13:00-15:00)的卖出委托,系统检测当前行情,如果没有跌停,并且当前用户委托价格小于或等于当时买一价,按买一价和成交量立即成交.成交量不足时部分成交.否则进入撮合成交阶段,等待撮合成交的委托单在委托以后如果有高于委托价的成交价出现,在出现该成交价时按委托价成交实盘成交量。

4. 用户下单后,撮合成交系统以真实行情的成交价和成交量为依据,满足委托条件时成交,成交量不足时部分成交.。挂在涨跌停板的委托,只有打开停板时才能成交.与最新成交价比较,达到即可成交,其它情况参考10、11。

5. 涨跌停板股票的设置与特殊要求:

(1).涨跌停板股票的设置与实盘相同。

(2).涨停板的股票,以涨停价委托的单子,记录当时买一量,若其后时间的当前价低于涨停价或者阶段成交量差大于买一量,成交,成交价为委托价。

(3).跌停板的股票,以跌停价委托的单子,记录当时卖一量,若其后时间的当前价高于跌停价或者阶段成交量差大于卖一量,成交,成交价为委托价。

6. 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 涨跌幅比例)。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7. 新股的说明:对首日上市的新股不可委托和交易。

8. 对送配股、除权、分红派息将按真实交易进行。股改复牌第一天的个股许卖不许买。

A、配股需求:

(1)配股选择权:配股非系统自动生成,人工操作,投资者有权选择或者放弃配股;配股不可以补缴款。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R:股权登记日),认购期一般为 10个工作日(可调整),如逾期未缴款作自动放弃配股权利处理,不可以再补缴款。因此,有意配股的投资者应注意报纸上信息公告,包括配股的缴款时间,及时缴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根据深交所的规定,报盘认购当天允许撤单。

(2)投资者在认缴配股款时,如发现已委托入交易所电脑主机的单子是错误的,如委托股数超出认购限额,这时可以撤单再重新委托。

(3)由于认购配股时间是有限制的,超过缴款时间没有补缴款的机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因此,在配股后对认购是否得到确认十分重要。

(4)另外,须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深市的配股认购,在交易所电脑系统程序设置中,其买卖方向为“买入”委托;沪市的配股权证认购在交易所竞价申报买卖方向限制以“卖出”指令完成。

B、分红需求:

深市分红流程:

领取方式:自动划到投资者帐上。

领取时间:R+2日到帐(R:股权登记日)

沪市分红流程:

领取方式:自动划到投资者帐上。

领取时间:R+1日到帐(R:股权登记日)。

C、派息需求:

深市派息

领取方式:自动划到投资者帐上,可以打印对帐单,查看股息到帐情况。

领取时间:R+2日到帐(R:股权登记日)

沪市派息

领取方式:办理指定交易后,自动划到投资者帐上,可到指定交易的证券部查看到帐情况。 领取时间:T+1到帐(T:交易当日)

根据国家税收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派需征收20%的所得税,一些上市公司在派现金前已代扣这部分费用,因此,在派息后注明"(含税)"的指未扣除所得税,未注明"(含税)"字样的已扣除。系统将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

D、除息价的计算办法为:

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所派现金。

除权价计算分为送股除权和配股除权。

送股除权计算办法为:送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送股比例)

配股除权价计算方法为:

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

有分红、派息、配股的除权价计算方法为:

除权价=(收盘价+配股比例×配股价-每股所派现金)÷(1+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注:除权、除息价均由交易所在除权日当天公布。

.清算交割

1. 用户委托买入时,其账号上的可用资金额相应减少,在买单撮合成交时系统自动清算交割,并且计入交易费用。委托卖出时,其账号上的股票立即被减少可卖数,可用资金额暂不增加,只有等待股票卖出成功时系统自动清算交割,资金数量才会被刷新,并且计入交易费用。

2. 用户委托卖出时,其账号上的股票立即被减少可卖数,可用资金额暂不增加,只有等待交割清算后股票资金数量才会被刷新。

股票交易规则 第三篇_股票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

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

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

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

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

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

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

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债券当天允许“T+0”

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

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

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

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

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

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

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

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

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 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股票交易规则】

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

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

1、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

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

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

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

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

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

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

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卖股票

相同,配股款从资金账户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买入配股代码08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二位数字改成“8”);

(B)沪市配股操作方式:卖出配股代码70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一位数字改成“7”)。

配股认购委托下单后一定要查询是否成交及资金是否扣除以确认缴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须

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动划入证券账户。

3、除权除息

股权登记日是确定投资者享有某种股票分红派息及配股权利的日期。

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购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但投资者

在股权登记日当天购入股票, 第二天抛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 在沪市行情显示中,某股票在除权当天在证券名称前记上“XR”表示该股除权;“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权除息

股票交易规则 第四篇_股票交易基本规则

交易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其中9:15——9:20可以撤单, 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竟价规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二.委托规则

1手=100股 1—99股为零股 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三.T+1交易制度(T为交易日当天)

股票买卖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天买的股票T+1日才能卖出,当天卖的股票T+1才能取出现金,但可以用卖出股票的钱买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T+0交易,, ②资金同股票T+1因此,,可用数量不变,第二个交易日才有相应变化,证,,取资金。

新股上市及重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 股票涨(跌)幅价格=股票前一日收盘价格×10%(或5%)

权证涨跌幅限制 权证涨(跌)幅价格=标的证券前日涨(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股票交易规则 第五篇_《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998年1月实施 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 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 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 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 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 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 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 2013年12月第八次修订 2014年10月第九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总 则 .................................................... 1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 2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6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 6

董事会秘书 ............................................................................................ 9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四章

第五章 保荐人 ................................................... 14 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 1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 17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 .................................. 20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 ...................................................................... 22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定期报告 ................................................. 25 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30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 32

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 32

股东大会决议 ...................................................................................... 34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九章

第十章 应当披露的交易 ........................................... 36 关联交易 ................................................. 43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 43 第一节

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 45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项 ............................................. 51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重大诉讼和仲裁 .................................................................................. 5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53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 54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57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 58 回购股份 .............................................................................................. 59 吸收合并 .............................................................................................. 62 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 63 权益变动和收购 .................................................................................. 66 股权激励 .............................................................................................. 68 第十一节 破产 ...................................................................................................... 70 第十二节 其他 ...................................................................................................... 74 第十二章 停牌和复牌 ............................................... 78 第十三章 风险警示 ................................................. 83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一般规定 .............................................................................................. 83 退市风险警示 ...................................................................................... 83 其他风险警示 ...................................................................................... 90 第十四章 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 93

第一节 暂停上市 ................................................................................................ 93

第二节 恢复上市 ................................................................................................ 97

第三节 强制终止上市 ...................................................................................... 107

第四节 主动终止上市 ...................................................................................... 117

第五节 重新上市 .............................................................................................. 121 第十五章 申请复核 ................................................ 124 第十六章 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 ..................................... 126 第十七章 日常监管和违反本规则的处理 ............................... 126

第十八章 释 义 .................................................. 128 第十九章 附 则 .................................................. 131 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 133 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 140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 147

【股票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规范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权证等衍生品种、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1.4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1.5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机构及

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2.1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2.3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

2.4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依照本所相关规定披露。

2.5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

2.6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

股票交易规则 第六篇_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201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1.3 证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4 证券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1.5 证券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章 交易市场

第一节 交易场所

2.1.1 本所为证券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设施。交易场所及设施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2.1.2 本所设臵交易大厅。本所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可以通过其派驻交易大厅的交易员进行申报。

-1-

除经本所特许外,仅限下列人员进入交易大厅:

(一)登记在册交易员;

(二)场内监管人员。

第二节 交易参与人与交易权

2.2.1 会员及本所认可的机构进入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须向本所申请取得交易权,成为本所交易参与人。

交易参与人应当通过在本所开设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进行证券交易,并遵守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关于证券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

2.2.2 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是指交易参与人据此可以参与本所证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关交易权利,并接受本所相关交易业务管理的基本单位。

2.2.3 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和交易权限等管理细则由本所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第三节 交易品种

2.3 下列证券可以在本所市场挂牌交易:

(一)股票;

(二)基金;

(三)债券;

(四)债券回购;

(五)权证;

(六)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四节 交易时间

2.4.1 本所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2-

国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本所市场休市。

2.4.2 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42675/

推荐访问:股票交易规则详解 深交所股票交易规则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