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百科 > 生活常识 > 农民工保险

农民工保险

时间:2018-04-14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www.gbppp.com--生活常识】

农民工保险 第一篇_农民工如何买保险 农民工买哪种保险合适

农民工如何买保险 农民工买哪种保险合适

【农民工保险】

不管是在哪个城市,我们都能看到那些憨厚辛勤劳作的农民工们,他们默默地为这座城市的美好而建设。虽然他们看起来总是那么的邋遢,满身的泥土,但是请千万别忘记我们能够在这美好的环境下生活离不开他们背后的汗水。作为辛勤工作的农民工保险该怎么买,他们也是需要保障的。

那么农民工们该如何正确的选择保险呢,他们买什么保险最划算?

首先农民工在买保险时,一定要记住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考虑。据调查统计,农民工们大多是从事高危职业的,工作环境比较差,意外事故难免发生,所以应该优先考虑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专家建议农民工最好是选择哪种包含意外医疗和意外身故两种责任的产品。 农民工基本上都是从事体力强度较大的工作,对身体的伤害大,重疾险是农民工不可忽略的要购买的一项保险。如果农民工身患重疾,重疾保险将会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高额医疗费用,可以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农民工赚的都是辛苦钱,最希望有一份合理的保险,用最少的钱能得到更多的保障。专家提醒:意外伤害的组合险种是农民工的首选。其次,保障全面,无论是大病或意外伤害、住院、身故都可获得赔付。

1

如果有的农民工朋友还想买投资理财型保险,这就要根据农民工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来分析,选择适合的保险才是最完美的搭配!

【农民工保险】

那些辛勤劳作的农民工们,你们是否已掌握了该如何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给家人和自己一份保障了么?你们是最棒的!

2

农民工保险 第二篇_农民工养老保险有哪些规定

【农民工保险】

农民工养老保险有哪些规定?【农民工保险】

(1)2009年12月31日前规定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7〕147号)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具有农村居民户口,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的人员,应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最早可以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5%。 个人账户规模为农民工缴费基数的14%。其中,5%为个人缴费部分,9%为用人单位缴费划转部分。

(2)2010年1月1日后规定

2010年4月2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渝办发〔2010〕115号),规定:【农民工保险】

①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已按渝办发〔2007〕147号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其参保缴费记录和基金并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重新建立个人账户,即: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对应年度缴费基数的5%)全额记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算个人账户利息;单位缴费部分全额划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其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②从2010年1月1日起,农民工统一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2%,全部记入统筹基金;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全额记入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农民工保险】

③农民工养老保险并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需办理跨我市行政区域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本意见规定,为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和统筹基金。即:按本人2007年7月1日后各年度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按本人2007年7月1日后各年度缴费基数的12%之和转移统筹基金。

④对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有我市户籍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实现灵活就业的,可自愿选择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自愿选择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⑤因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等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人员,从完成城镇居民身份登记之月起,按照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农民工保险 第三篇_北京市农民工社会保险缴费一览表

具体事宜可咨询:12333 缴费标准每年会有新的调整,详情可到单位属地劳动部门咨询。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36266/

推荐访问:本市农民工保险 工会农民工保险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