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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时间:2018-01-31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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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第一篇_深圳轮候公租房怎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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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轮候公租房怎样申请 核心提示: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简称《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具体的申请方法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深圳轮候公租房怎样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首次集中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9时至2014年2月14日24时,之后进行网上申请的纳入日常轮候。

申请方法:

(一)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简称《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二)之后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纳入日常轮候。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要求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备案。

(三)备案后,申请人现场领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受理备案回执》)。如材料不齐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当场书面告知原因及应当补正的材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补正材料的时间截至2014年2月28日18时,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为主动放弃首次轮候申请。

注意:

造假将会列入诚信黑名单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公租房轮候申请仍以申请人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将取消轮候资格,并将申请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列入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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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第二篇_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

1

第二部分:共同申请人基本资料(必填)

(一)共同申请人(1)

(二)共同申请人(2)

第三部分:受理意见

3

4

填表说明

一、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说明要求填写。 二、如申请人不能网上申请的,填写申请表时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炭素笔,涂改无效。 三、申请条件说明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领取孔雀计划等人才奖励补贴,且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所在单位提供住房等具有租金优惠性质的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轮候到位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停发其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不得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权利;。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四、申请资料及说明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出轮候申请,并如实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其说明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共同申请人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三)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学历、职称认证文件;

5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第三篇_深圳公租房变更轮候信息申报指引

变更轮候信息申报指引

一、流程

二、依据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三、申报条件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已取得轮候申请《备案回执》且申请信息已发生变化。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信息中,家庭人口、住房、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姓名、身份证(居住证)、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发生变化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及申请变更事项相应的材料到市主管部门窗口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二)其它申请信息变更的,直接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申请人应当在提交相应材料的同时,现场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

五、申报网址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

六、审核单位

市主管部门

七、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已取得轮候申请《备案回执》,需修改申请信息。

(二)如存在家庭人口、住房、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姓名、身份证(居住证)、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发生变化的情况,申请人持申请变更事项相应的材料到市主管部门窗口办理轮候信息变更;其它信息变更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在网上自行修改。

(三)市主管部门受理及审核,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材料,打印变更确认单,修改轮候库数据。信息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的,继续轮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向申请人发出《驳回申请通知书》。

八、时限

即到即办。

九、收费

无。

十、注意事项

(一)家庭人口、住房、计划生育、户籍、姓名、身份证(居住证)、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发生信息发生变化的,请于30日内持申请变更事项相应的材料到市级主管部门窗口办理轮候信息变更。其他信息变更的,应当及时在申报系统中自行修改。

(二)信息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的,继续轮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向申请人发出《驳回申请通知书》。

(三)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须重新轮候,按变更申请审核通过的时点确定其日常轮候受理回执号。

(四)取得《备案回执》后申请人离异的,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须符合申请条件)保留轮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轮候。无法协商一致的,离异双方均退出轮候,可各自重新申请。离异双方协商一致的,须提交协议书。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第四篇_深圳公租房六成提供给人才

深圳公租房六成提供给人才

最近深圳市迄今为止最大保障房项目正式启动,共计9416套公共租赁房公开配租,其中六成面向“人才群体”。据悉,深圳公租房合约租期为3年,社会人群如3年内依然无房可续租。

此次公开配租的共计9416套公租房,面向两大群体:一是面向“社会群体”,共计3709套,占总套数40.9%,二是面向“人才群体”,共计5707套,占分配总套数的59.1%,近六成。这也是深圳市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公租房配租。

那么深圳公租房届时以何种方式配租?据了解,对于户籍无房家庭,以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或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一项的时间先后,作为确定排位顺序的依据;对于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事业单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则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排位顺序。以上两类申请人配租均按房源户型分3个队列,依据申请人排位顺序按房源数的1.5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据了解,申请人在选定房号之后,将与该中心签订为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房屋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办理入住手续。对于3年之后,这些入驻的申请人该何去何从?该负责人解释道,针对“社会群体”出租的公租房,在3年租期满后,如果申请人当时依然没有买房,且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仍有续租资格。不过针对“人才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在租住3年后则不可续租。

一旦出现租期满且已自购住房没有续租资格的住户,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届时将强制执行。

对于未拥有住房如何确定的问题,官方表示,自有住房不仅包括安居房、房改房、经适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商品房也属自有住房。尤其是目前市面存在的“军产房”、“自建私房及住房建设用地”也属自有住房。住建部门将联系各相关部门严查申请人的资格。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第五篇_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指南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

操作手册

(2014)

请按住Ctrl键并用鼠标单击下列目录,可直接转至相应操作说明

一、注册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二、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四、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五、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六、变更申请

一、注册

系统登录: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指定网址,进入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点击“注册”进入温馨提醒页面;

阅读温馨提醒: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

用户注册:填写用户的基本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号为必

填项);

承诺书:阅读申请人及所有申报人共同承诺;

完成用户注册:用户可用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录系统;

找回密码:若用户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进入找回密码页面;

找回密码:填写注册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点击“下一步”按钮;

找回密码:用户可自行选择较便捷的途径获取验证码,以供找回密码,再点击“下一步”即可;

密码重置:用户需根据要求填写新密码;

重置密码成功,点击“确定”进入以下页面。即可立即登录系统;

用户登录:用户需填写页面显示内容,点击“登录”进入操作;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第六篇_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活动,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配租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由市、区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城市更新配建回购以及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应当遵循适度保障、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实行监督管理,依法委托相关事业单位具体实施。

各区(含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协助市主管部门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

第五条规划国土、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市、区主管部门的相关核查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核查结果,并对核查结果负责。

行政监察等部门依法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活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二章轮候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

首次轮候的申请起止时间、具体实施方式等,由市主管部门确定,并在市政府网站、市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通告。通告发布时间距首次轮候的申请时间不少于15日。

第七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第八条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第九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申请人配偶不具有本市户籍的,需另行提交签发日至提出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证。共同申请人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三)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明(包括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未婚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五)属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学历、职称的认证文件。

申请人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应当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申请人可以登录市主管部门网站按要求在线填写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也可以在市、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领取或者登录市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后按要求填写,并备齐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向市主管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提出轮候申请。

第十一条接受轮候申请材料的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齐备、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原因以及应当补正的材料和补正期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 已受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的,不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首次轮候时,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为受理的申请人排序。

首次轮候截止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日常轮候,申请人轮候顺序依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 第十三条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以下简称入户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含补缴和退保,以下简称社保时间)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首次缴纳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 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未满18周岁的,统一以其年满18周岁当日为入户时间或者社保时间。

首次轮候排序的具体方法是:

(一)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排序;【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二)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同为入户时间且相同的,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者排序靠前;同为社保时间且相同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

(三)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分别为入户时间和社保时间且同年同月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

(四)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入户时间相同且社保时间也相同的,按照身份证载明出生日期的先后排序;

(五)身份证载明出生日期仍相同的,由市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轮候排序。【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第十四条市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轮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相关信息载入轮候册,并通过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第七篇_深圳安居房申请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2014年深圳市安居房申请须知

标签:安居房保障房龙悦居住房申请更新时间:2014年2月19日

办事说明最新版本,更新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

安居型商品房是深圳市政府推出的旨在解决我市人才、中低收入人群等住房问题的一种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之前,须充分领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安居型商品房申请须知告知如下:

一、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二、申请安居房的温馨提示

(一)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人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人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家庭弄虚作假、隐瞒户籍、住房、社会保险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市主管部门将取消申请人的轮候资格,并将申请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并列入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驳回其申请,处十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

(二)社保证明材料只须提交申请人的社保卡复印件。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通过个人身份证号码及社保个人电脑号注册个人账号,再通过账号查询个人缴纳首次社会保险时间及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如下:

(三)申请家庭提交申请材料后,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户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应在申请信息发生变化后30天内向市售房中心提请书面的变更申请。如变更信息未能及时告知市售房中心,视为涉嫌瞒报申请信息,除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市住房保障部门还会将申请家庭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市住房保障部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抄告其所属单位和征信机构。征信机将依法将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违法行为在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2014年深圳保障房(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流程

标签:安居房保障房龙悦居住房申请更新时间:2014年10月17日

办事说明最新版本,更新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

导读:

一、2014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图

二、2014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安居型商品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首次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9:00至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网上申请期间,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网站(或

61.144.226.2:8081/szsfzx)在线填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以后,进行网上申请的,系统自动将其纳入日常轮候。

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亦可通过现场申请的方式提交已经手工填写好的《申请表》,由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代为录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为保障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各区受理书面申请材料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2013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通知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2013年6月14日下午18:00前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家庭方能纳入我市安居型房商品首次轮候。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则自动纳入日常轮候。

1、申请材料明细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深圳市的社会保障卡;

(4)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无婚姻状况证明等;

(6)属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7)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8)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申请家庭领取受理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

取得备案回执后,申请家庭将直接纳入到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名册中。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2014深圳保障房(安居房、公租房)申请指南

标签:保障房深康村福安雅园爱心家园公租房安居房福利房更新时间:2014年10月14日 编者按:最新版本,更新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

深圳安居房申请网站:

如果您有不清楚的问题,请直接咨询官方电话:0755-23901599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如果您有不清楚的问题,请直接咨询官方电话:0755-23913773 办事说明最新版本,更新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 导读:深圳启动史上最大规模的保障房配售配租,13496套房源2013年

1月31

日起将正式推出。在此次共推出的13496套房源中,有经济适用房,也有公共租赁房。9416套公租房将开始网上申请。2013年3月12日起,深圳安居房轮候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深圳户籍的无房居民可提交申请,首次轮候申请受理6月11日截止,以入户时间或首缴社保时间排序,此后申请的,以申请时间排序。

购买安居房指引:

图为安居房:龙悦居。

最新消息:

关于公布安居型商品房日常轮候册信息的通告

关于公布公租房首次集中轮候册信息的通告

完整版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名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日常轮候册名单.pdf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1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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