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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7-12-29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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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住房公积金 第一篇_金柚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怎样操作?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带大家一同了解一下长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查询方法及其他操作。

长春公积金查询网址:/retype/zoom/fd8d601a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2a?pn=2&x=0&y=1320&raww=309&rawh=125&o=png_6_0_0_83_61_152_61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125&md5sum=b5c72bf7c090b14bd87a3f4c834660bd&sign=45c89e805f&zoom=&png=16148-32157&jpg=0-0" target="_blank">

一汽分中心、南关分中心、南湖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朝阳分中心。

3、分理处设置:

双阳分理处、九台分理处、榆树分理处、德惠分理处、农安分理处、吉林分理处、四平分理处、白城分理处、通化分理处、图们分理处。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698号

邮编:130061

业务咨询:0431-88943401 缴费查询:0431-85889500

电话:0431-88986854

传真:0431-88980012

电子邮件:ccgjj@126.com

网址:/retype/zoom/fd8d601a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2a?pn=3&x=0&y=1320&raww=309&rawh=125&o=png_6_0_0_83_61_152_61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125&md5sum=b5c72bf7c090b14bd87a3f4c834660bd&sign=45c89e805f&zoom=&png=32158-48262&jpg=0-0" target="_blank">

对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原来相关规定是,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两年以上的,或者,工作调转至外省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外省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根据新通知,属于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或工作调转至外省、市,统一为“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为准封存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可提取账户内存储余额。

“新规对于两种情况下的提取时间方面,进行了统一,更好的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

变化二:

提取材料无需暂住证了

对于上述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两种情况下,提供的提取材料方面,此前的规定是,属于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工作调转至外省的,得提供调令(函)或任职文件、暂住证(居住证)。

新规同样合并了两种情况,将提取证明材料进行了统一: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函)或任职文件(劳动用工合同);事业编制人员及公务员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存根》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相比之下,原来的“暂住证(居住证)”这一项取消了。

明确每年每套房取一次

根据此前发布的有关租房提取的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住住房且租住公租房或租住商品房,租住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缴纳租金总额。

此次通知中,对于租房提取这种情况再度强调并明确了“每年提一次”、“不允许累计提取”的问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合同期内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缴纳租金总额且不允许累计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每套房屋允许提取一次,提取金额按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且不允许累计提取。

首付款收据这项可免

按原规定,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实现放款后的职工,在办理提取首付款业务时须出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首付款收据原件、单身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组合贷款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单身无需提供)。

相比之下,修改后的新规里,少了“首付款收据原件”这一项。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性。 此外,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而使用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或非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下,提取证明材料里涉及到的一项材料,原来的提法是:“最近两个月还款证明”,修改后加了“正常”俩字,改为:“最近两个月正常还款证明”。“如果是‘非正常’还款,比如没有按期足额还款的话就不行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 证明夫妻关系拿户口本可不行

原来涉及夫妻关系证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可选择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现在户口本不允许证明的。而按照新规,凡涉及提供夫妻身份关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确夫妻关系,其它证明材料无效。也就是说,以往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现在不行了。

长春住房公积金 第二篇_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所需证明文件对照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所需证明文件对照表

【长春住房公积金】

注:1、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的公积金卡;涉及夫妻提取的提供户口或结婚证。2、如《提取管理办法》修改,按新办法执行。

长春住房公积金 第三篇_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答住房公积金问题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答住房公积金问题

来源:新文化报 发表日期:2012-08-28 07:03 已有574人浏览 [0【长春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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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标签: 公积金贷款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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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8月23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湖分中心的郭兴副主任、赵飞科长和刘波科长做客本报,接听热线,为本报读者解答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各种问题,90分钟3部电话铃声不断。

工作人员在接听热线 本报记者 白石 摄

8月23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湖分中心的郭兴副主任、赵飞科长和刘波科长做客本报,接听热线,为本报读者解答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各种问题,90分钟3部电话铃声不断。

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目前,单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市区60万元,外县(市)区及铁路沿线40万元。具体的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需求来确定,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工资总收入的50%。

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多少年?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自申请之日起到本人法定离退休年限延后的5年。如张女士是1966年出生,今年46周岁,贷款最长年限为14年。

问:借款人能否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夫妻双方若一方曾经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当公积金贷款结清,可以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目前国家房地产管理的相关政策,住房公积金用于第二套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1倍。公积金现在执行的利率是5年及以下年利率为4.00%,5年以上年利率为4.50%。

问: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前还款?

答: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后,可提前部分还款或一次性结清。提前部分还款的,每年可以还款一次,并且每次不少于5万元,办理提前还款没有任何手续费和违约金。

问:7月份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签订借款合同后,连续还款两期以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携带公积金借款合同、提取人身份证、借款人的身份证(配偶提取还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提取人名下的工行或建行储蓄卡、提取人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在偿还贷款期间,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十二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额度为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还本付息额。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职工不是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距提取时最近两期的还款明细,用以计算提取额度。 如职工办理的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距提取时最近两期的还款明细。

问: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因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长春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中所列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提供提取人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提取人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证明》、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名下的工行或建行储蓄卡、患者与提取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县(市)区以

上医院住院病历、医疗付费专用票据,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问: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共分三种情况。

一是外来务工人员,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提供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非本市户籍证明、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提取人名下的工行或建行储蓄卡,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是本市农业户籍职工,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提供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农业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提取人名下的工行或建行储蓄卡,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三是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未再就业的,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提供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提取人名下的工行或建行储蓄卡,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问:如何查询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情况?

答:目前有四种方式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查询。

一是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进行查询;二是职工持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到银行自助终端机或银行柜台进行查询;三是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自助查询。登录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网:。职工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十位账号,默认密码为1234;四是电话查询,拨打118114转公积金查询或拨打0431-85889500按语音提示查询。职工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十位账号,默认密码为888888(2008年6月30日以后建户的职工,密码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的后六位)。

问:能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目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开办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问:原来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长春吗?

答:目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分支机构均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

长春住房公积金 第四篇_长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三、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限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至30年;二手房期限为1至20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延后五年(男65岁,女60岁)。

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期限为1至20年,贷款人自贷款之日起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限(男60,女55)

推算公式为: 贷款年限=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借款人现年龄(周岁)≤30或20原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比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平均低1个百分点。其中1至5年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2.775‰,年利率3.33%;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225‰,年利率3.87%。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设上限。一般以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已婚:夫妻双方;未婚:借款本人)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

五、贷款程序

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年限;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或者宝利伟业担保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步: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土地局的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步:银行放款【长春住房公积金】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还款日为每月20日,首次还款客户存入两个月的还款额,或持身份证到中心打印还款计划书,以防出现违约记录。

六、贷款的偿还

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内每月以相同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偿还本息金额=[月利率× (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 = 贷款本金/贷款总期数 +(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长春住房公积金】

七、关于提前还款

借款人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或部分归还。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及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部分还款最低额度为5万元,还款次数不限,但是每次还款相隔12个月。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存款卡,于每周三、五到中心贷款银行办理。如代理人办理,须持借款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公证后的授权书,购房合同,存款卡等证件办理

八、还款方式

1、委托扣款方式,即借款人委托贷款银行在每月结息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帐户中直接扣划还款。

2、柜面还款方式,即借款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贷款银行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

九、贷款的担保

借款人可选择以下担保形式:

(一)用所购自住住房、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进行抵押;

(二)用中心认可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保证。

抵押、保证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十、关于用住房公积金还款

借款人可以于每年年末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点:

一、贷款利率低。公积金贷款比银行贷款利率平均低1个百分点。

1至5年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为:月利率2.775‰,年利率3.33%;5年以上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225‰,年利率3.87%;

1至3年银行贷款利率为:月利率4.5‰,年利率5.4%。3至5年银行贷款利率为:月利率4.8‰,年利率5.76%。5年以上银行贷款利率为:月利率4.95‰,年利率5.94%。

二、保险费低。投保额低:公积金贷款按贷款额投保,银行贷款按购房款全额投保;保险费率低:公积金贷款保险费率为:1-10年,0.5‰;11-20年,0.4‰。其计算公式:保险费 = 贷款本金×费率×贷款年限。

三、公证费低。公积金贷款保障性住房50元,无担保公司担保的商品房、二手房150元,有担保公司担保的商品房、二手房250元。

四、工本费低。公积金贷款每笔只收取工本费40元。

五、公积金贷款无律师费或代理费。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建房、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流程

【长春住房公积金】

一、借款人。

二、建房、大修自住住房。

三、政府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材料。

四、到中心窗口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准备相关材料。

五、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六、借款人材料交受托银行进行录入。

七、办理公证、保险。

八、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证)。

九、中心向受托银行出具《准予放款决定书》。

十、受托银行放款。

十一、借款人按月还款。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 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 三、与售(建)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交纳首付款。 四、到中心窗口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借款合同,并准备相关贷款材料。 五、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六、借款人材料交受托银行进行录入。 七、办理公证、保险。 八、现房办理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证),增量房办理注籍登记。 九、扣划贷款保证金。 十、中心向受托银行出具《准予放款决定书》。 十一、受托银行放款。 十二、借款人按月放款。

长春住房公积金 第五篇_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书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书

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支行

委托方在签署本委托书时,已阅知并同意接受《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现委托受托方定期从委托方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资金,存入委托方指定的还贷储蓄账户内,并承诺以上提供信息完全属实。

委托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受托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书 [篇2]

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付款通知书》

□其它:

委托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年月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书 [篇3]

兹全权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号:)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提取材料真实,如材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至20年月日止。

委托人:

身份证号:

电话:

20年月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书 [篇4]

委托人: 性别: 单位: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本人同意委托

积金提取相关事项。

201 性别: 单位: (被委托人姓名)代为办理住房公 委托人(签字、手印): 被委托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书 [篇5]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所在单位为 (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号: ),由于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现本人自愿委托单位经办人 (证件号码: )代本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款项转账至本人 银行(账号: )中。

以上情况属实,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留存,一份单位经办人留存。

委托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书 [篇6]

编号:

甲方: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住所: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乙方支付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达成以下协议:【长春住房公积金】

一、乙方同意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中,由甲方委托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乙方支付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在省中心开设的公积金帐号为: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收款帐户为:

单位全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四、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在甲方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户名一致,由于乙方提供的账户有问题而导致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无法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收款账户户名、账号等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书。

六、在代付过程中如付款金额发生差错,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积极纠正,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准确支付。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书 [篇7]

本人: ,身份证号: ,现委托 ,身份证号: ,与本人是□亲属、□朋友、□同事关系,全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并将所提取的款项转入我本人的 银行活期存折帐号: 。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长春住房公积金 第六篇_2017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 )委托 (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办理公积金一切事宜手续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

本人 (身份证号: )委托 (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办理公积金一切事宜手续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篇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所在单位为 (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号: ),由于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现本人自愿委托单位经办人 (证件号码: )代本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款项转账至本人 银行(账号: )中。

以上情况属实,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留存,一份单位经办人留存。

委托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篇3]

本人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兹全权委托本人配偶(身份证号:)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到止。

委托人:

身份证号:

2017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篇4]

因为工作原因无法自取公积金,所以本人xx-x(身份证号: )委托xx-x(身份证号: )全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日照银行无关。

委托人:xx-xxx-x 电 话:

xx-xxx-xxx-xxx-x

2017年12月14日 晚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篇5]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本人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 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长春住房公积金 第七篇_2016借款担保承诺书

借款担保承诺书

甲方(债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

乙方(债务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

丙方(保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

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

就乙方在甲方借款事宜,经各方协商,达成借款协议如下,供各方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乙方按借款额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

三、丙方作为保证人,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本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任丘办事处。

五、本合同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借款承诺书

先生/小姐:

本人(身份证号:话: )向您的借款人民币 万元(¥: ),(详见《借款协议》)。本人

承诺以个人所有及公司共有财产为上述债务及相关费用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用***********有限公司**%股份作为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

_____有限公司:

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公司同意向其提供贷款(大写)_____人民币。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_____ 整(大写)_____ 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_____ 字第_____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十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本人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公司委托我单位从本人工资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本人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_______________,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签字按指印):

保证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住址: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人担保承诺书

信贷部:

借款人________因申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我自愿为______同志贷款作担保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借款人(债务人)取得贷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债务人)还清贷款本息之日止。

本人声明无任何债务,身体健康,收入稳定有一定经济收入。借款人如果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由我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如我不主动配合,信贷部可从给我每月工资中留存200元生活费,剩余工资将扣领用以还贷,直至还清本息为止。也可处置本人家庭财产用以还贷,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支出,均由我承担。我保证在担保期间不再办理以工资形式担保的其他任何贷款。

担保人___________

______年月日

后附担保人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

借 款 担 保 承 诺 书

金塔县东坝信用社

保证人 农户协商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自愿为借款人 在东坝信用社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提供担保,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二年,保证范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保证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若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我们以此担保书为证,无条件以个人存款、家庭财产和当年的家庭经济收入用来偿还此笔借款本金及利息,完全遵守借款合同条款,自愿履行保证连带责任义务。

1、担保人(签章)

2、担保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3、担保人(签章)

4、担保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d

东坝信用社

身份证号:

住址:

地点:东坝信用社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承诺书

因月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具体借款时间和金额以借据为准)。若该公司到期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我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愿意以我个人名下所有股权及资产为该笔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此笔借款本息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一切费用,担保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偿还完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为止。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承诺书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已与我公司就 小区签订了《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为了明确开发商、分中心、借款人三者之间责权关系,以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我公司自愿就合作事宜做如下承诺: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分中心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费用),并随着借款人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如在抵押房屋“他项权利证”未正式办理完毕之前,即在我公司保证期间,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我公司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代为借款人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并对房产进行回购。保证期限从建行铁路支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并交由建行铁路支行止。届时,我公司阶段性担保责任自然解除。同时,我公司承诺在《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并交由建行铁路支行期限内,同意按贷款金额10%向分中心缴存保证金。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名章 签字):

年 月 日

长春住房公积金 第八篇_2016缴纳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缴纳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近年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办事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进行业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22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单位。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和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增加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行使管理职能的监督,提高工作人员总体素质,推动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办事处服务承诺公开如下:

一、行政职能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业务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单位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总表》、《赣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

2、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月工资的5%。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高缴存比例。

3、工作人员对缴存单位填报表格及有关情况审核后,为缴存单位和个人指定承办银行,设立单位和个人帐户,确定缴存方式。

4、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5、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由缴存单位每月20日前申报,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表》。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变更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个人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供相应的有关材料。

2、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缴存单位经办人、本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3、经三级审批程序后,财务人员凭提取通知书和有关凭证通过银行转帐至缴存单位或开具现金支票,由职工个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指定银行领取。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

2、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属于贷款对象和符合贷款条件。

3、由工作人员提出拟贷款对象、金额和期限等意见。

4、办事处贷款审批小组召开审贷会议,根据审核意见集体研究审批。

5、通知贷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三、社会服务承诺

(一)、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服务承诺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缴存余额的,经办事处受理当天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缴存余额有异议而申请查核的,办事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给予办理查核业务。

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手续的,办事处将在受理当天给予办理完毕。

4、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手续的,办事处将在受理当天给予办理完毕。

5、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设立手续或补缴手续的,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办事处将在受理之日起2日内办理完毕;人数超过200人的,办事处将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承诺

1、对前来咨询的职工做到有问必答,耐心解答。

2、耐心指导贷款申请人正确填写表册。

3、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及时查询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时答复是否具备贷款条件。

4、对具备贷款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正式答复并予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四、失职追究

(一)、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照《赣州市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热忱欢迎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办事处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

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承诺书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

购房人 (以下简称购房人)向 (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 银行 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三、房开公司保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座落位置和幢号、房号等具体部位、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商品房。如交付日期延期,房开公司将重新确定的交付日期及延期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公积金中心。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住房作转换、转让、退购等处理。

四、房开公司保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购房款结清后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的购房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一致。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为他人或增加他人。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注明“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字样,并不得作废、挂失、补开等处理。

五、如房开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保证义务而造成公积金中心损失的全部由房开公司赔偿。如房开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开公司追索。

六、本保证承诺书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重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公积金中心执行之日终止。

七、本保证承诺书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本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房开公司、购房人、公积金中心各执一份。

购房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开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为切实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风行风、“治庸问责”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不断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公积金中心郑重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承诺:

一、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管理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和新的工作需求,修改完善《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全方位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成立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加强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工作,为市民管好用好公积金。

二、加快业务发展,扩大制度惠及面。积极宣传,采取措施,确保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主体全覆盖,并不断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小城镇延伸,将更广大的职工群众纳入制度保障范围;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办事程序,创新还款方式,推行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冲抵还贷新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益范围,切实减轻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

三、回报社会,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从增值收益中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积极为我市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保障;继续开展贷款贴息工作,切实减轻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的还贷压力,帮助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

四、创新服务理念,提供优质服务。坚持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对于贷款申请资料齐(不因借款申请人原因),营业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办事处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单位集体办理应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担保)后放款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缴存到账及时分配,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取服务优化流程,手续齐全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柜台、咨询台及电话咨询当即答复,疑难问题或网上回复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达到“服务工作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服务流程零缺陷”的“四零”要求,逐项细化标准,逐条完善规范,逐级考核落实,打造“四零”服务新品牌。

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建设廉洁高效机关。坚持面向群众,开门治庸问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高兴作为衡量治庸问责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以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为重点,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

六、规范责任追究,促进责任落实。坚持杜绝办事拖拉,违反服务承诺,超时办理和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的现象发生。对新闻媒体曝光 “庸懒散软”问题进行问责,对纠风评议向前看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治,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追责,给群众满意答复,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确保市公积金中心“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x年x月xx日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本人______在______购买住房______一套,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现本人承诺以下内容: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本人自愿授权给_________公司统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0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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