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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时间:2017-12-15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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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第一篇_2015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5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94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00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425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外籍人员按4800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第二篇_新个税计算方法

2012年工资缴税标准及算法:

现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月,也就是说月工资超过3500元就要缴税,但是,工资超过3500元/月还是会分不同等级进行计税的,相关的计算步骤为:

步骤一: 本月应纳税额=本人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个税起征点(3500元)

步骤二: 2012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月,在下表列示的7级中,找到自己相对应的税率及对速算扣除数。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1500元 3 0

2 1500元-4500元 10 105

3 4500元-9000元 20 555

4 9000元-35000元 25 1055

5 35000元-55000元 30 2775

6 55000元-80000元 35 5505

7 >80000元 45 13505

步骤三: 本月个税=应纳税额×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计算方法举例:

某公司职员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10260元,则应纳税额为(1026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6760元,位于上表中的第3档。

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个税=6760×20%-555元=797元。

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

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举例说明: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361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发放年终奖为20000元,那么先将20000元除以12得出1667元,适用税率为10%,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20000×10%-105=1895元。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258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年终奖为5000元,那么首先从年终奖中减去920元补足当月工资,然后将(5000-920)元除以12得出340元,对应的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5000-920)×3%-0=122.4元。

补发工资缴税标准及算法:

步骤一:计算当月应纳税额 本月个税=【本人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个税起征点(3500元)】X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步骤二:2012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月,在下表列示的7级中,找到自己相对应的税率及对速算扣除数。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1500元 3 0

2 1500元-4500元

3 4500元-9000元

4 9000元-35000元

5 35000元-55000元 30 2775

6 55000元-80000元 35 5505

7 >80000元

步骤三:计算补发工资需交税额 补交个税=(当月工资+补发工资-个税起征点3500)×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本月个税 计算方法举例:

某公司职员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当月月收入为10260元,位于上表中的第3档。 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则应纳税额为(1026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6760元

本月个税=6760×20%-555=797元。

补交个税=(10260+1500-3500)*20%-555-797=300

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第三篇_2014年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实例

工资、薪金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个税计算实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税率表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按下列公式计

a)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b)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说明

① “三险一金”,通常是指养老险、失业险、医疗险和住房公积金 ②按规定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 ③标准范围内的电话费

④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起征额)3500元/月

例1.王教授每月工资7130.4元,其中养老险439元,失业险44元,医疗险89元,公积金829元,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3500元/月,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三险一金” -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7130.4-439-44-89-829-3500=2229.4(元)

2229.4元属于“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额105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229.4×10%-105=117.94 (元)

例2:王教授当月除工资收入外,还收到教务处发放的补贴3000元,则教务补贴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当月各类补贴-“三险一金”-住房补助-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7130.4+3000-439-44-89-829-3500=5229.4(元)

5229.4元属于“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额555 应纳税额=5229.4×20%-555-117.94=372.94(元)

例3:王教授当月除上述收入外,还收到本年度奖酬金45000元,则本年度奖酬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税率及速算扣除额

确定适用税率=全年性一次奖金÷12个月

=45000÷12=3750

1500<3750≤4500,其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

第二步计算奖酬金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性一次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5000×10%-105=4395

所以,当月王教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4885.88元,其中工资所得税为117.94元,教学补贴所得税为372.94元,本年度奖酬金所得税为4395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第四篇_2016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待完善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需要自行纳税申报。但由于长期实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很多人对自行纳税申报认识不足,准备更不足,以致目前的自行纳税申报出现一些问题。

一、纳税人自行申报存在的问题

1.纳税人前期准备不足,“年所得”确定及其申报存在困难和不便。

由于认识不够,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多数纳税人并未就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做相应准备,对全年收入没有详细的收入记录,或没有完整地保存收入凭证和完税凭证。这样,对于收入项目单一、集中,或多为大额收入,以及税务机关着重监管的重点纳税人,就年内收入进行申报相对较为容易。而对于收入项目多、次数多、收入分散,每次(项)收入额相对较小,且多为现金收入的纳税人,准确理清及申报其全年所得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2.某些项目的年所得的确定存在难度。国家税务总局已出台相关办法,对各项所得的年所得计算方法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计算时仍存在一些困难。

(1)工资、薪金的年所得确定依然存在一定困难。根据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实际上,纳税人每月实际领到的工资并不等于这个“收入额”。有些单位的工资单并不清晰,如对一些免税项目并未单独列出,有些单位将部分税后收入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并不在工资单中列示,也没有完税凭证。按照现行政策,许多需要列入工资、薪金所得课税的项目,如旅游奖励、商业保险、认购股票、从雇主取得折扣等收入数额,个人难以准确掌握。

(2)家庭或夫妻双方共同收入如何确定。从目前来看,家庭或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转让,租赁取得的所得,家庭储蓄及股票投资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等收入,是计入某一特定家庭成员的年所得,还是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割后计入各自所得?如果允许分割,如何分割?这些都会对纳税人是否达到自行申报标准产生重要影响。

(3)有关盈亏相抵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第一,按照规定,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合伙)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但对于有亏损的怎么处理没有明确,是否允许盈亏相抵并不清楚。若允许盈亏相抵,相抵后为亏损时,又如何处理?第二,对股票转让所得盈亏相抵为负数的,规定此项所得按“零”填写。除股票之外的其他财产转让盈亏如何处理,以及其他不同类财产有盈有亏时如何处理,也没有明确。因此,对以上有关盈亏处理作出规定时,应充分考虑合理性,否则有可能会出现年收支净额为负、经济处于困境的人仍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部分所得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

对于从股票投资中取得的部分所得,如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的红股,以及以现金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在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计入个人股票账户,纳税人受各方面条件限制在纳税申报时对这部分年所得进行确定存在一定困难。同时,纳税人能否区分开资本公积金送股与盈余公积金送股也是一个问题。另外,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那么,这部分所得是否计入个人所得进行申报,如何计入,亟待规定。

二、税务机关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纳税申报准确性监控有困难。

目前条件下未能形成有效的相关公共管理部门、支付单位与税务机关之间信息传递的配合机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基础信息的掌握并不完备。同时,各地税务机关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信息传递和共享难以实现。在纳税人所得项目比较多,支付地点相对分散,又多以现金形式取得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自行申报情况的监控存在困难。

2.某些管理措施的具体落实存在困难。

现行申报办法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这一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管税务机关难以完全掌握哪些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使提醒义务难以全面履行。二是为纳税争议埋下隐患。纳税人可能会以没有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提醒,或以提醒方式不当为由,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三是提醒申报与《税收征管法》中的通知申报有何区别,提醒是否等同于通知,需要进一步明确。

对纳税人随意变更申报地点,又不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行为,现行办法没有规定如何处理。在实践中,选择纳税地点容易被纳税人作为逃避纳税义务的手段,也易导致地区间税收恶性竞争。如果纳税人变更申报地点不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原主管税务机关也无法按规定将纳税人的信息传递给新的主管税务机关。

3.

纳税人取得收入后未及时申报的法律责任问题。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16】第162号)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对纳税人取得收入时应进行纳税申报但未按期申报,在次年汇总申报时是否处罚没有具体规定。

4.纳税人自行选择申报方式是否恰当。

现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申报方式。《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采取除直接申报以外的其他申报方式时须经税务机关批准。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可能造成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申报与受理衔接上出现问题。

我们认为,首先,我国目前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的制度设计,超越了目前税收管理的外部基础条件和现有征管技术条件。因此,自行纳税申报的规范和其效果的全面显现,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自行纳税申报的外在环境和条件。其次,从当前看,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纳税人如实纳税申报还依赖于纳税人的诚实,而不是制度约束。在没有其他相关部门提供个人收入信息及有效收入控管制度的情况下,自行纳税申报的积极作用都将趋弱,因此,需要建立起有效促使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制度体系。再次,若没有对依法申报者的有效激励和对违法者的严厉惩处机制,将不利于全民纳税意识的培养,甚至会恶化税收环境。

三、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建议

1.完善自行纳税申报的配套制度。

(1)制定“年所得”的标准计算公式,提供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代理机构。统一规定各单位工资单(或个人收入凭证)的标准格式,体现出规定口径计算的“年所得”;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收入凭证和扣缴税款凭证。具备条件的扣缴义务人应在年初向纳税人提供上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年所得”的凭证。

(2)对夫妻或家庭共同取得的收入是否划分、如何划分作出规定,以准确确定每个人的年所得。

(3)取消有关提醒的规定,避免与《税收征管法》中的“通知”产生混淆,或将其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可以通过适当方式提醒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但税务机关未提醒或提醒方式不当,不免除纳税人不履行申报义务的法律责任。”提醒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税务机关为搞好税收征管而进行的一项纳税服务,不应作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

(4)对申报地点的初次确定给予纳税人充分的选择权,同时对变更申报地点的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对纳税人改变申报地点进行限制。

2.尽快推广个人账户制度,强化非现金结算。

3.进一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提高扣缴申报质量。

加强对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信息的分析利用,定期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将双方申报不一致的信息作为税务检查的重点。在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之间个人信息传递共享机制的同时,强化公共管理部门、金融部门及支付单位向税务机关及时传递个人涉税信息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尽快实现信息及时传递和准确查询。

4.建立诚信纳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纳税人取得收入后未及时申报的法律责任问题。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16】第162号)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对纳税人取得收入时应进行纳税申报但未按期申报,在次年汇总申报时是否处罚没有具体规定。

4.纳税人自行选择申报方式是否恰当。

现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申报方式。《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采取除直接申报以外的其他申报方式时须经税务机关批准。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可能造成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申报与受理衔接上出现问题。

我们认为,首先,我国目前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的制度设计,超越了目前税收管理的外部基础条件和现有征管技术条件。因此,自行纳税申报的规范和其效果的全面显现,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自行纳税申报的外在环境和条件。其次,从当前看,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纳税人如实纳税申报还依赖于纳税人的诚实,而不是制度约束。在没有其他相关部门提供个人收入信息及有效收入控管制度的情况下,自行纳税申报的积极作用都将趋弱,因此,需要建立起有效促使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制度体系。再次,若没有对依法申报者的有效激励和对违法者的严厉惩处机制,将不利于全民纳税意识的培养,甚至会恶化税收环境。

三、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建议

1.完善自行纳税申报的配套制度。

(1)制定“年所得”的标准计算公式,提供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代理机构。统一规定各单位工资单(或个人收入凭证)的标准格式,体现出规定口径计算的“年所得”;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收入凭证和扣缴税款凭证。具备条件的扣缴义务人应在年初向纳税人提供上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年所得”的凭证。

(2)对夫妻或家庭共同取得的收入是否划分、如何划分作出规定,以准确确定每个人的年所得。

(3)取消有关提醒的规定,避免与《税收征管法》中的“通知”产生混淆,或将其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可以通过适当方式提醒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但税务机关未提醒或提醒方式不当,不免除纳税人不履行申报义务的法律责任。”提醒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税务机关为搞好税收征管而进行的一项纳税服务,不应作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

(4)对申报地点的初次确定给予纳税人充分的选择权,同时对变更申报地点的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对纳税人改变申报地点进行限制。

2.尽快推广个人账户制度,强化非现金结算。

3.进一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提高扣缴申报质量。

加强对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信息的分析利用,定期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将双方申报不一致的信息作为税务检查的重点。在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之间个人信息传递共享机制的同时,强化公共管理部门、金融部门及支付单位向税务机关及时传递个人涉税信息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尽快实现信息及时传递和准确查询。

4.建立诚信纳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第五篇_2016财务科个人述职报告

财务科个人述职报告(一)

尊敬的领导:

我现任比XX财务部会计,从XX开业至今,一直在财务部从事各项工作。比较熟悉零售业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我对自己担任会计管理这一职位很有信心,因为我有如下优势:

一、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我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虽然现在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我从思想上、行动上,时刻都与党保持一致。参加过党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各种活动和教育,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二、 具备爱岗敬业的思想素质

财务部的工作象年轮,一个月工作的结束,意味着下一个月工作的重新开始。我喜欢我的工作,虽然繁杂、琐碎,也没有太多新奇,但是做为企业正常运转的命脉,我深深的感到自己岗位的价值,所以我从没有因为个人私事而耽误过工作,在财务部工作的几年,从没迟到、早退过。几年来的努力与付出,得到了几任领导的肯定。

三、具备系统的文化知识和较高的业务能力

大家都知道,财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从93年至95在北京供销学校学习涉及会计专业,96年至2000年考入北京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利用业余时间学完大专。2001年至现在,在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习,现即将毕业。几年来不断的努力,使我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掌握了较丰富的知识。从基础学起,制凭证、记帐、报表、财务管理到管理会计,从中国的财务会计到西方财务会计,接触到的面更广,视野更宽阔。在这期间,于2000年考取了会计初级职称。2002年中级职称过半,这些系统的专业知识,提高了我在财务工作管理中的水平,同时也提高了个人的综合素质。

业务方面,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学阶段,97年——99年

这一阶段是我做财务工作的开始,一切都是从零开始,从勾小组库存、制出入库凭证、结算凭证到出纳岗位,每一岗位对我都是新起点。在工作中我认真学习,不懂就问,在我的努力下,将勾小组的库存工作程序简化,充分利用电脑,只需录入小组出库单即可对账勾联,从而改变了过去的重复劳动,将这一岗位的工作量减半。

第二阶段,发展阶段 99——2002年

这一阶段先后负责记帐、汇总、协助领导出报表,会计工作电算化,负责税务方面等各项工作。这一期间我学习并掌握了财务核算的基本程序,提高也很快。尤其是负责税务方面的工作,特别是从税收法规的角度来掌握会计核算方面及流程的设定,基本掌握了会计核算中涉及到的流传税的计算、申报及缴纳。

第三阶段 不断提升阶段 2002年——现在

在这一阶段,负责税务方面工作的同时,兼管商品的盘点工作,2002年首联托管实行预算管理,这对于我又是一个新知识,我有幸参加了预算培训,并编制商城预算。

2002年审计查帐,从别人的查帐程序、调阅凭证、帐簿等等,以及调帐要求,我了解了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应付帐款到期不能支付的处置等等财务管理。

我负责商城商品的盘点工作、核销盘点长短款及出具盘点报告。每次都认真审核小组盘点长、短款原因,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建议,多次得到领导的采纳。过去的盘点程序是“盘点——>填机单——>入机单——>出结果”,现在利用电脑简化程序改为“盘点——>入机单——>出结果”。省去了填机单的工作环节,这样降低了劳动量的同时提高了劳动的效率。

三、 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我在财务部工作的几年中,经历了几任领导,从他们不同的工作作风、管理方法中,我懂得了“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处理某些问题时,我开始从多个角度去考虑,学会了换位思考,更多的站在别人的角度去看待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

以上就是我认为胜任这一职位的优势,如果领导认为我能胜任这份工作,那么,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真正做领导的好帮手、好参谋。

一、 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这要根据具体的业态、规模以及核算形式来定。【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二、 建立一套会计人员岗职描述,将每个会计岗位的工作人员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干到什么程度都给予量化、做好规范。

三、为团体创造一个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环境,在干好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每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大家互帮互助,团结协作,力争团队整体升级,因为我深深知道:学无止境。

如果领导认为我不能胜任这一职位,说明我在某方面做的还不够好,我将努力找出自己的差距,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不管怎样,我都非常感谢领导提供给我的这次机会。

财务科个人述职报告(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6年,我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全体同志的支持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要求,就我这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向各位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思想

古语说:“德若水之源,才若水之波”。要做好财务经理工作,必须要有正确的政治思想。我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特别是学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在思想上与公司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做好财务工作的思想,做到无私奉献。在工作上我养有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业务能力

我是一个喜欢学习的人,总觉得人的一生是学习的一生,特别在当今发展迅速的时代,学习就更加重要,一个人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需要,必定被时代所淘汰。我在工作上除了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国家方针政策外,重点是学习财务知识,做到学深学透,掌握在脑海中,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自己做好财务经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学习,我熟悉和掌握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与技能,能较好地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贯彻执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完成较为复杂、繁琐的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

三、工作态度

实际工作中,我始终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奋发进取,一心扑在工作上;每件小事都会当成大事来做;当天事当天完成,不拖拉;不计名利和得失。来往接待有礼有节,平和待人。

四、工作业绩

做为公司财务经理,我根据年初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对内日常财务管理,对外工商、财务对接工作。

(一)建章立制,完善核算管理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按时上交报表。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我在年加大财务基础工作建设,从粘贴票据、装订凭证等最基础的工作抓起,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细化财务报账流程。按照**公司的精神与《**公司管理制度》、《票据及财务印鉴的管理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等,将内控与内审相结合,每月终结都要进行自查、自检工作,逐步完善财务管理体系。

二是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财务部每天都离不开资金的收付与财务报帐、记帐工作,这是财务部最平常最繁重的工作。2016来,我及时为各项内外经济活动提供了应有的支持,基本上满足了各部门对我部的财务要求。公司资金流量一直很大,现金流量巨大而繁琐,我本着“认真、仔细、严谨”的工作作风,各项资金收付安全、准确、及时,没有出现过差错。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最终都将以财务数据的方式展现出来。在财务核算工作中我尽心尽力,认真处理每一笔业务,为公司节省各项开支费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三是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专业能力。近年来,随着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强化,对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以此为契机,根据财务管理的特点以及财务管理的需要,及时制定公司《固定费用管理办法》、《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从而使每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考核。在费用控制方面:1.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将手机费、电话费、办公费、车辆油料费、维修费、线路巡视费等定额控制,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培养了职工的节约意识。2.采取预算审批的方式,对定额以外的费用,必须先层层审批,没有审批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在现金预算方面,为提高现金预算的准确性,在实际支付时做到,没有现金预算项目的不予支付,超预算支付标准的不予支付,从而提高了现金预算意识。在职工借款还款方面,规定了借款必须于发生当月还款,确实起到了降低借款数额,减少资金占用,避免呆帐发生的积极作用。通过预算管理这一有效的管理手段,职工的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力地带动了财务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全年财务核算工作,资金的结算与安排、费用的稽核与报销、会计核算与结转、会计报表的编制、税务申报等各项工作开展都能及时有效的完成。

(二)统筹兼顾,规整资金管理

按月及时与销售部的销售提成表进行审查核对,保障销售数据的核对无误。

对存放的付款合同进行集中的归档管理,并建立合同台帐。按部门对合同的类别、名称、签订单位、合同金额、付款时点及金额、执行情况等做出详细准确的反映。

(三)及时足额,保证税款缴纳

正确计算营业税款及个人所得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使用新的税收申报软件,及时发现违背税务法规的问题并予以改正,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全年公司共缴纳税款**万元。

(四)加强预算,做好预决算

一是依据2016年度预算标准进行分解,积极同各部门沟通,制定2016年包干经费。二是2016年1月根据总公司财务部做好2016年度报表决算会议要求,加班加点,清理了本年度往来帐项,结算完成本年度各项成本费用开支报帐手续,为09年财务决算做好了准备工作。三是配合完成会计师事物所对公司调研工作和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工作。

五、廉洁工作

今年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切实加强了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提高了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特别是通过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我进一步明确了新准则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新准则分为四大部分,十八条;涉及八方面的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落脚点是要解决全党内部各级领导干部中可能存在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利用职务和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利用职务和权力上的影响为亲属及其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在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中任人唯亲的问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作风问题。这些问题,我从思想上的进一步理清,增强了我个人自觉执行《廉政准则》的信心和决心,提高了廉洁勤政意识。

通过不断地认真学习,使我认识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当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约束,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按守则自律,上级规定不准做的我绝对不做,上级要求达到的我争取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犯法,做个称职的领导干部。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求索取,讲求奉献,珍惜公司和职工给予的荣誉和权力。通过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我认真查找和解决影响党群和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为党、为社会、为公司做好自己的工作,为深化公司的改革、促进公司的稳定、推进公司的发展自觉贡献力量。我能按照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廉政勤政意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生活上、工作上坚持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挥霍浪费。我还经常听党课进行廉政主题教育,“以案为鉴”、做到警钟常敲,筑起党员干部思想上防腐拒变的心里防线。

六、工作中的不足

回顾一年的工作,工作中的风风雨雨时时在眼前隐现,我不仅能在工作时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吃苦耐劳,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交际能力,且面对困难从不气馁,能够冷静、果断和全面的去处理,有着强烈的上进心和永不服输的干劲。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主要是综合分析危机的能力离上级的要求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七、今后努力方向

今后,我要继续加强学习,掌握做好财务工作必备的知识与技能,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自己,衡量自己,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我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今后,我要继续加强学习,掌握做好财务工作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工作本领,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做到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公正公平、廉洁自律。

(二)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做好人的工作,制定合理的学习教育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教育活动,整顿思想,增强工作责任心,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可借鉴“三讲”教育经验开展类似的学习教育活动,并加强考核,把学习效果与工资、资金挂钩,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以上是**的述职汇报,请各位领导评议,欢迎对本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借此机会,向一贯关心、支持和帮助我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事表示诚挚的谢意。

谢谢大家!

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第六篇_2015公司工资制度

第1篇: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山课件]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三、奖金分配

1、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3、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按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比例为: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可控制在总额的25%以内,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年薪制人员)、主管的平均数应分别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平均数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内。公司在进行第一次分配时应视部门绩效的实现情况做适当的比例增减。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被评为国力标兵的员工等。

二、奖金额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评奖方案,作出规定,也可由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作出决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条: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七条: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七章薪资调整

第三十八条:职位分类及薪等、职等和薪级的设置

公司员工的职位分为两大类七岗系:即职能类(含经营岗系、管理岗系、专业岗系、事务岗系)和技术类(含销售岗系、服务岗系、修理岗系)。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将职位分成十四个薪酬等级,其中又将技术类职位分为五个职等,每个职等内设二个薪级;将职能类职位又分为初任、熟练、资深三个职等,其中初任职等内设二个薪级,熟练、资深职等内各设三个薪级。职位分类及其薪等设置见附件六:职位分类与薪等表。

第三十九条:薪等职等薪级的释义

一、本制度所称薪等是指集团公司通过职位价值评估,依据集团公司、子公司设置的职位,把职务层次、薪资水平相近的集合起来列为一个等,按薪资水平由高到低,序号从一开始,由小到大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薪等设置为十四个。

二、本制度所称职等,是指集团公司为同一职位,按其工作深度、专业素质、技能要求不同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职等,按职位分类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等。

三、本制度所称薪级是指集团公司在同一职等内设置的若干个薪酬标准不同的级别。本制度现行薪级按职等和薪酬标准由高到低,序号从一至八共设置八级。

试用期内的新员工、学徒、实习生、子公司年薪制员工的薪酬未列薪级。

职等与薪级的设置及基准工资标准见附件七:集团公司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九: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地市店适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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