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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时间:2017-12-11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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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第一篇_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

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每月获得的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

以下是计算方法,你自己测算吧!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附: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统账结合时间

统账结合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按照缴费工资基数11%或12%计入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

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上式中,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退休当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缴费工资基数,年缴费工资基数等于每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 职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缴费月数除以12换算。

五、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非整数年龄按月数除以12换算后四舍五入。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第二篇_最详细的养老金计算方法

【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1×27年×12个月)+133.812]÷[(27年×12个月)+(7.5年×12个月)] =1.106 ④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9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350×1.106=1493.10

⑤计算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 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计发系数×[(1+a01)×(1+a02)ׄ„×(1+a05)] +1997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0% = =909.61元 (说明:1.418为2001年至2005年各社保年度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调整比例的乘积)。 第四步:计算原办法基本养老金

原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517+261.85+909.61=1688.46元

(五)计算五年过渡期内应计发的养老金

因为,新办法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养老金

=984.92+242.36+413.74+170.64=1811.66元 高于旧(原)办法养老金1688.46元 所以,过渡期内应计发的养老金 =原办法基本养老金+(新办法养老金-原办法基本养老金)×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控幅 =1688.46+(1811.66-1688.46)×10% =1700.78元 因此,甲某按粤府96号文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1700.78元/月。

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第三篇_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详解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详解

作者:闲散一石 (摘自凤凰网2012年6月)

有些人问,我退休之后到底能拿多少钱?我每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数量对以后的退休金到底有多大关联度?这个问题还真是复杂,难以一句话说清。下面俺给各位详细分析一下,让你心中有一个明白。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制度是这样安排的——1998年1月1日实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照以下规定的月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那么,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又如何计算呢?文件规定是这样的: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最为复杂的是“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它的计算公式是: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指数。

又规定:

平均工资指数=(a1/A1+a2/ A2 +a3 /A3……)/ n

其中,a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 A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这个公式虽然复杂,但是如此搞明白了它的意思,理解起来也很简单。我们一步一步来分析,保准你明白,心里透亮。

(1)“平均工资指数”。这实际上就是每年个人缴费基数与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也就是说,如果每年你的缴费基数都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致,比如平均工资为3000元,你的缴费基数也是3000元,这样你当年的缴纳比例就为1。如果你的缴费基数只是平均工资的一半即1500元,你当年的缴费比例就为0.5。再假设你工作之后,所在单位领导非常仁义,年年都按照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你每年的缴费比例都为1,你的平均工资指数自然为1。如果单位领导有些财迷,每年只是按照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半缴纳社会保险,那么你的平均工资指数则为0.5。

(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指数。按照(1)的说明,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可以取1。这样“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这个很好计算。如果你20岁参加工作,到60岁退休,并且年年缴费,缴费年限就是40。现在一般是大学毕业之后工作,缴费年限只是38年。如果是女性,提前早5年,缴费年限只有30年。为了计算方便,我们可以取值40年。

(4)“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是你退休时的上年,社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3000元、4000元等。这是数据是无法预测的,但没有必要搞准确这个数,只要知道你退休时可以拿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多大比例即可。比如,拿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50%、75%等。

(5)“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现行办法,个人缴费比例为8%,这部分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再按月领取。为了便于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还以前面“工作40年”、“缴费40年”、“按照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这三个条件进行分析,实际上这是你40年期间缴费总和的8%。假设40年间每年平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40年间缴费基数总额为120万,8%就是9.6万。

(6)“计发月数”。这个有专门的设计,有一个表格,一查就知道。比如: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5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70;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6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01;7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56。

【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好了,经过对上述6个指标的具体分析,我们再进行综合计算。

首先是,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1% 。将上述“工作40年”、“缴费40年”、“每年按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三个指标代入,则基础养老金=0.2(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假设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基础养老金=0.2(4000+4000),即1600元/月。 其次是,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我们取“工作40年”、“60岁退休”这两个条件,计发月数为139。这样,你缴费了480个月,你的计发月数为139,也就是说,退休之后,你每月可以领取你在职时3.45个月的个人缴费。比如,40年间,你每月的平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一个月个人缴费是180元,3.45个月就是621元;如果你每月的平均缴费基数只是1500元,一个月个人缴费是90元,3.45个月就是310.5元。

第三是,合并起来。如果是“工作40年”、“缴费40年”、“每年按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60岁退休”,基本养老金是两者相加,结果是1600元+621=2221元。如果40年间每年缴费基数只是在岗职工平均工作的一半即1500元,那两项相加为1610.5元。

综合结论: 在“工作40年”、“缴费40年”、“每年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60岁退休”的条件下,(1)基础养老金=0.2(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使你每年缴费平均工资(即缴费基数)达到你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你也只能拿到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2)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只是40年间个人缴费按月平均的3.45倍,即使你40年间每月都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40年间每月缴费的平均值很低,如果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等差数列增长,40年间每月缴费的平均值也只是退休前20年的每月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第四篇_2016年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2016年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2016年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企业职工退休以后,所领取的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同养老金其计算方式以及发放方式会有所不同。

2016年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领取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不同省份的基础养老金算法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种: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下限为0.6,上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计算中,无论哪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领取计算案例【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0.6)÷2×15×1%=54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1.0)÷2×15×1%=675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3.0)÷2×15×1%=135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0.6)÷2×40×1%=144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1.0)÷2×40×1%=18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500元+4500元×3.0)÷2×40×1%=3600元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个月=每月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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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第五篇_2016山东下月施行养老保险新规 不够15年可申请续缴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费时,按下列办法分别确定继续缴费地:(一)国办发〔2016〕66号、鲁政办发〔2016〕50号实施后,没有再跨省或省内跨市(指设区的市,下同)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继续缴费地为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二)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若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费的,按下列办法办理:(一)参保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3个月内,提出延长缴费的申请,并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本人未及时申请或者因各种原因,在延长缴费期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按省有关规定补缴;也可不再补缴,继续延长缴费直至缴费满15年。(二)2016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具体缴费数额,按照缴费当年的基数和比例确定。一次性缴费后,相应计算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统一按照缴费当年的指数确定。(三)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含一次性缴费的年限)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自全部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中,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期间,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参保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第六篇_2015年退役军人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政策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第七篇_20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工作总结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人社局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目督办下达我镇的目标为年应参保人数2819人,镇劳动保障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合法社会保障权益,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项重点惠民工落到实处,我镇开展了扎实有效地工作。截止6月25日,我镇上半年已完成1341人,参保率达48%。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养老金按时按要求发放到位,较圆满的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

(二)组织动员,强化配合。

及时召开镇村组干部动员大会,重点强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求各村(社区)牢固树立团结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2015年就已经开始试点,但是对于广大城乡居民来说,是一项新事物,新政策,要让群众在短时间内接受,自觉踊跃参保,宣传工作十分关键。因此我镇劳保所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市社保局的指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走村入户为参保人员讲清了政策,讲明了实惠,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注重方法,科学推进

(一)调查摸底,信息采集。

认真开展了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家庭成员参保情况的摸底登记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通过个人申报、户籍信息对比等方式,摸**乡居民家庭成员参保对象情况。

(二)增强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到社保局接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业务培训会。在前期的动员会后,劳保所又召集各村(社区)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干部,再次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证每个村的办理人员都能明明白白的了解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证件,都能向村民讲清该保险的好处和参保方法。

(三)上下配合,热情服务。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期间,劳保所及各村(社区)干部热情地接待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各种实际参保所遇到的问题,并下到各村协助村干部宣传和办理相关业务。主动联系各村,了解并督促各经办人员及时将本村的参保登记材料上报审核,有错误或有问题的立即反馈到各村,以便及时解决。与此同时,我们还对所收到的参保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有问题的及时与参保人、市社保中心联系。整理数据时严格仔细,在所有材料审核完成后整理归档。

三、多措并举,取的实效

(一)科学操作,实事求是。

坚持合理利用时间。在收缴保费的同时,同步进行信息采集和档案制作整理,集中力量重点采集60周岁以上到龄领取人员的信息,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打消了群众疑虑,赢得了百姓信任,让大家都能主动积极地参保。在参保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筛选,严格执行政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健全制度,力求长效。

做好参保办理的同时,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我们狠抓了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能,对基础资料的收集、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和情况通报等制度,互通信息、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建立完善了考核奖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体系运行情况的考核,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镇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空挂户和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大,很多常年在外的人无法联系,难以做到有效的宣传。二是有部分群众对于缴费档次的选择犹豫不决,数据输入后又要改正,造成工作的不便以及增大了工作量。(

2015年,面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在人社局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继续提高参保率。采取特定目标群体的多形式,多措施的政策宣传,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2、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规范的服务。

3、进一步完善现有参保人员资料库,及时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确保登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养老保险年度计算法 第八篇_201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介绍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农村养老保险注意哪些环节?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储蓄积累”和“领取分摊”两个阶段。缴纳积累类似于在银行存款,在这个阶段,养老保险对象的保险费处于纯积累的过程,分段计息,计算复利,滚动增值,积累的本息在按政策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逐年加大。到开始领取时,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额达到最大,此时的积累本息称为“积累总额”。在投保人达到领取年龄时,将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总额分摊到18年按月领取。因此,领取标准与积累总额密切相关,两者成正比关系。计算领取标准时,首先要计算积累总额,然后根据积累总额计算领取标准。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意哪些环节 在这个过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严格掌握和熟知计息政策规定、分段计息的利率标准和时间;

(二)严格按照计复利的规定进行计算;

(三)严格按照给付系数计算,保证小数点位数要求,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四)60岁和55岁领取的系数区别计算,不能合二为一。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0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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