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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时间:2017-12-03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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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第一篇_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内容及保持这些权益的原因和方法

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内容及保持这些权益的

原因、方法和意义

摘 要: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以及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女职工的特殊权益问题也越来越多的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女性职工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也渐渐崛起。论文从女职工特殊权益包含的内容,保持这些权益的原因以及方法三个方面着手分析。

关键词:女职工特殊权益 原因 方法 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接下来已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都得到了飞速发展,政治的进步,文化的发展,教育的不断革新,中国社会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逐步迈向民主化、法制化。而在这不断前进的道路上,女性同胞们所做的贡献绝对是不容小觑的,特别是女职工们的付出,为此,在她们为小家和大家牺牲的同时,国家和社会也应该保障她们的特殊权益。

一、 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了女职工应享有的具体的特殊权益16条以及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4个。

二、 为什么要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一方面,女职工的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决定了她们在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同时,还更多地承担了繁衍后代、照顾家庭

的责任,对人类自身的延续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妇女有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男子所没有的生理阶段,需要特殊的照顾和保护,比如,对劳动环境的要求,对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的限制,生育期间的医疗、假期等等。因此,法律有必要针对妇女的特点给予特殊的保护。 另一方面,从现实情况来看,妇女特殊权益的保护情况不容乐观。我国劳动法律中有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规定,但是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特殊劳动保护不到位的现象仍频繁发生。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2002年对2244家国有企业的调查显示,一些企业出现了女职工生育费用不能全额报销、产假工资等费用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等问题,有8.9%的企业不能报销女职工生育费用,4.3%的企业不发女职工产假工资,21.3%的企业女职工不能按规定完全享受产假待遇,有些企业取消了哺乳时间或将哺乳时间累计扣工资,还有一些企业存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仍上夜班等现象。为此,国家有必要采取针对性的特殊保护措施,以保障妇女特殊权益得到全面的实现。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不是对男女权利平等的违反,相反,它是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原则所必然提出的要求。保护妇女特殊权益的原则也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原则。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规定: “为加速实现男女事实上的平等而采取的特别措施”不得视为“歧视”。

三、 如何更好地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虽然先现在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已经建立起内容比较全面、标准比较高、体系比较完善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但是,我国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察不力、内容滞后、无法可依、女职工维权成本高等现象。所以我们还得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不受侵犯。

方法:

(一)树立科学的立法观

将性别意识纳入立法和执法的主流。性别主流化作为联合国争取男女平等的一种全球性的战略目标,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男女都能平等地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并最终达到社会性别的平等。依国际规则办事应该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在我国有关立法和执法中,尤其是在女职工特殊保护立法和执法中,应该充分体现出其性别意识。

(二)完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各项制度

1)建立专门的困难女职工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2条第2款规定:“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2)为切实保障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权的实现,应为困难女职工建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

设立专门的女职工特殊保护司法机构。

3)建立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监察制度。

(三)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自我意识的培养

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第52条第1款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刑事制裁

(五)向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女职工特殊保护权能否实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谋求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质量。女职工特殊保护应该是全社会的责任,但就目前的制度安排,这一责任实际上基本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同时还缺乏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并保障育龄女职工特殊保护权的积极性的政策规定。

四、意义:

总之,在法律上对女职工要给予特殊保护是由女职工身体条件和所担负任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有利于民族优秀体质的延续。由于女性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的特点,决定了对女工要给予特殊保护,例如妇女生长发育机能、生理机能(血液循环、呼吸等机能),对外界环境的反应机能(基础代谢,对高温、寒冷等条件的承受机能)与男子不同。妇女在一生中所遇到的经期、孕期、产期、哺育期生理机能的变化过程,也需要

在劳动中给予特殊保护。女职工担负着抚养下一代的任务,有一些作业环境对妇女是有害的,例如铅、苯、汞、磷、尼古丁等有毒物质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对婴儿的健康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妇女的特殊保护,还关系到我国下一代健康体质的延续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第二篇_女职工权益保护

女职工权益保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维护新形势下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女职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根据我国《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于 (单位名称),合同中统称为用人单位。

本合同所称女职工包括: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女性职工。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女职工个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

第五条 用人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本单位党政工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 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

第六条 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条 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用人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八条 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对妇职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以妇女婚否、怀孕、哺乳等借口拒绝招收女职工或提高录用条件。

第十条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企业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的,对能胜任本职生产和工作的原企业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十二条 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女职工。

第十三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为女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并按规定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女职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单位依法代扣缴女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按有关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单位按照有关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本单位党政工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 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

第十七条 女职工经期保护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十八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予以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视为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在产前检查期间不能按病、事假、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女职工产假保护

(一)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可休产假15天;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可休产假30天;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可休产假42天;满7个月(含7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对待。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第二十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用人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婴儿满1周岁后,经医疗单位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

(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疗部门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 女职工更年期保护

经医疗单位证明,患有严重的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单位应给予照顾,可暂时调做其他适当的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第四章 女职工民主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女会员)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单位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的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并有权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同双方每年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向职工(代表)工会报告检查情况。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一)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劳动标准和条件已修改或废止的。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

第二十七条 在企业发生关、停、并、转等情况时,本合同内容不适应时,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合同

(一)合同期满。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双方都有权提出对合同文本有关条款提出修改和改动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补充、变更,经变更、补充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末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修改、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合同的争议及处理

第三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末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诸项条款,因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第三篇_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共85题)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 2012年4月18日 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A、 4月28日 B、 5月1日

C、 5月28日 D、 4月30日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D)。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C )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 1997年7月1日 B、 1988年7月1日

C、 1988年7月21日 D、 1991年7月1日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B )条(不含附录)。

A、12 B、 16 C 、21 D、28

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 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A)的和谐与稳定。

A、劳动关系 B、劳资关系 C、企业关系

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B )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 B、生理特点 C、疾病与不适 D、性别弱势

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 C)条件。

A、工作 B、休息休假 C、劳动安全卫生 D、收入

8、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 B)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正式

9、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B )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10、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 A)。

A、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B、解除劳动合同 C、解除聘用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1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D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A、女职工要求 B、医疗机构的证明 C、工会证明 D、女职工身体状况

12、对怀孕(D )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7个月

1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D)。

A、病假 B、事假 C、年休假 D、劳动时间

14、女职工生育享受(C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A、56 B、 90 C 、98 D、120

15、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B)天。

A、10 B、 15 C 、20 D、25

16、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D )产假。

A、25 B、 30 C 、40 D、42

17、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A )支付。

A、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 C、职工个人 D、医疗保险基金

18、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C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A、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清单 B、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

C、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D、用人单位的生育报销规定

19、对哺乳未满(C )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A、6个月 B、9个月 C、1周岁 D、18个月

20、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C )哺乳时间。

A、半小时 B、45分钟 C、1小时 D、1.5小时

21、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C )哺乳时间。

A、半小时 B、45分钟 C、1小时 D、1.5小时

22、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C )。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1年

23、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B )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A、1 B、1至 2 C 、2 D、2至3

24、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 B)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A、女职工活动室、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

B、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C、女职工更衣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25、有哺乳婴儿(B )名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哺乳室。

A、3 B、 5 C 、8 D、10

26、(B )年,全国人大将“性骚扰”正式写入法律。

A、2007 B、 2005 C、2010 D、2003

27、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C )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A、防止和制裁 B、制止和制裁

C、预防和制止 D、预防和制裁

28、(A )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A、工会、妇女组织 B、卫生行政部门 C、妇女组织 D、 工会

29、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C)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A、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30、用人单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相关禁忌劳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 D)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A、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31、用人单位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 A),切实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与生殖健康。

A、职业卫生监测 B、安全生产监测 C、不安全因素监测

32、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C),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检举、举报、申诉 B、检举、举报、起诉

C、投诉、举报、申诉 D、举报、检举、投诉

3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A)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B、法定代表人 C、主管人员 D、负责人

34、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宗旨是保护女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尤其是保护女性(A )时期的健康,保证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A、孕产 B、生理特殊 C、工作 D、劳动

35、女职工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D )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A、重 B、第二级 C、第三级 D、第四级

36、女职工禁忌从事每小时负重(B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

A、3 B、 6 C 、8 D、10

37、女职工禁忌从事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C)公斤的作业。

A、15 B、 20 C 、25 D、30

38、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B)级冷水作业。

A、一、二、三 B、二、三、四 C、三、四 、五

39、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B )级低温作业。

A、一、二、三 B、二、三、四 C、三、四 、五

40、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C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41、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C)级高处作业。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42、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A )的休假。

A、1至2天 B、2天 C、3天 D、5天

43、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C)级的作业。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44、冷水作业是指操作人员接触冷水(属于身体如手脚等局部受冷作业)温度(A )的作业。

A、等于或小于 12℃ B、等于或小于 13℃ C、等于或低于 14℃ D、等于或低于 15℃

45、低温作业是指工作环境平均气温(B )的作业。

A、等于或低于 0℃ B、等于或低于 5℃ C、等于或低于 12℃ D、等于或低于 15℃

46、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在基准面(B )以上的作业。

A、 1米 B、 2米 C、 3米 D、 5米

47、孕期主要指女性从受孕到产出胎儿的一段时间,通常为(C )天。

A、300 B、 260 C 、280 D、290

48、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A )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

A、孕期禁忌从事 B、有毒有害 C、影响身体健康 D、影响胎儿生长

49、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C )级的作业。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50、应该对女职工定期进行(D )的查治。

A、妇科疾病及心理 疾病 B、心理疾病及生理疾病

C、子宫疾病及乳腺疾病 D、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

51、(A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女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内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对于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A、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B、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条约

C、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52、凡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并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单位,都要积极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尚未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可通过(B ),先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A、职工大会审议 B、平等协商 C、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53、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时,女职工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通过签订(B )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来覆盖。

A、行业性、专业性 B、区域性、行业性 C、地域性、专业性 D、区域性、专业性

54、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B )、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A、劳动权益 B、文化的 C、就业方面 D、受教育方面

55、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B)。

A、健康权益 B、人身权利 C、名誉权 D、隐私权

56、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女职工的(B )。

A、政治待遇 B、“四期”特殊劳动保护 C、休息休假权利 D、平等就业的权利

57、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 A)、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A、技术 B、就业 C、培训 D、学习

58、女职工的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益,包括(C )等。

A、物权和财产收益权 B、财产收益权和债权 C、物权和债权

59、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 A)。

A、国策 B、原则 C、目标 D、任务

60、国家鼓励妇女(A ),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B、自尊、自信、自觉、自强 C、自尊、自觉、自立、自强

6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B )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A、一视同仁 B、男女平等 C、任人唯贤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62、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C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A、公安机关 B、妇女组织 C、仲裁机构 D、工会

63、在劳动场所,一旦发生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用人单位在接到女职工的求助请求后,应及时(A )或者处理。

A、查实、救助 B、调查、调解 C、救助、调解

64、对妇女实施(B),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强奸或者性骚扰

B、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

C、家庭暴力或者限制人身自由

65、女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C )参加。

A、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B、工会可以

C、必须有工会

66、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A )应当予以协助。

A、有关单位 B、有关方面

C、用人单位 D、被调查方

67、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C )。

A、女职工组织

B、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C、女职工委员

68、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女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B)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A、必须 B、有权

C、不能 D、无权

69、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 A)。

A、提高录用标准 B、签订短期合同

C、提供同等报酬 D、增加福利待遇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第四篇_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试题及答案

河东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试题

单位: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 (20分)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9号公布施行。 2、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 、 、与其 或者 。 3、女职工生育享受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 4、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该允许有 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 5、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 和其他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女职工“四期”保护 ,即 、 、 、 。 7、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应当予以协助。 8、女职工不得从事 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9、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各单位在执行国家 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二、选择题 (30分)

1、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 )或者( ),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A、安排加班,安排夜班劳动 B、安排加班,延长劳动时间 C、延长劳动时间,安排夜班劳动 D、延长劳动时间,安排加班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 A、工作时间 B、病假 C、事假 D、劳动时间 3、对哺乳未满( )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A、6个月 B、1周岁 C、10个月 D、18个月 4、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女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 )。 A、可以,及时答复 B、有权,及时研究答复 C、必须,研究答复 D、应当,及时研究 5、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冷水作业为: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级、第( )级、第( )级冷水作业。 A、三,二,四 B、二,三,四 C、一,二,三 D、一、三、四 6、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 )、( )、( )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A、女职工活动室,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 B、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C、女职工更衣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7、女职工禁忌从事每小时负重(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 )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公斤的作业。

A、6,20,25 B、8,20,25 C、6,20,30 D、8,20,30

8、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依法( )、( )、( ),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 A、检举,举报,申诉,诉讼 B、检举,举报,起诉,上诉

C、投诉,举报,申诉,诉讼 D、举报,检举,投诉,上诉 9、女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A、工会应当 B、工会可以 C、工会必须 D、必须有工会 10、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安排其从事( )以上作业时间121分钟至240分钟或( )以上的高温作业。 A、32℃38℃ B、30℃35℃ C、33℃39℃ D、34℃38℃ 11、不属于矿山井下作业的有:( )。 A、地下工程建筑 B、铁矿开采 C、开凿隧道 D、挖沼气池 12、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宗旨是保护女职工免受( )危害,保护女性( )时期的健康,保证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A、职业,孕产哺乳 B、职业病,生理特殊 C、不安全因素,工作 D、有毒有害因素,劳动 13、女职工可以从事的工种或作业有:( )。

A、修建地铁 B、化工企业,制药企业化验员 C、开凿隧道,地下工程建筑 D、铜矿开采 1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适当从事的作业噪声环境( )。

A、高于85分贝低于103分贝 B、高于103分贝 C、高于109分贝 D、高于115分贝

15、孕妇可以从事下列工作( )。 A、水产养殖 B、休闲娱乐潜水 C、打风钻 D、纺纱工 16、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从事的高处作业,指的是脚底踩踏部位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 )。

A、2米以上 B、5米到15米 C、15米到30米 D、30米以上 17、( )不属于我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保护。

A、经期劳动保护 B、孕产期劳动保护 C、哺乳期劳动保护 D、更年期保护 18、不属于我国女职工应该享有的劳动权益包括( )。

A、生命健康权 B、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C、休息休假的权利 D、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 19、不属于我国女职工应享有的人身权利范畴的( )。 A、文化教育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人格尊严权

20、生育保险的宗旨是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 )、( )、( )等待遇,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A、有薪假期 医疗服务 生育津贴 B、产假 流产假 生育津贴

C、特殊保护 带薪休假 岗位保留 D、产假 流产假 哺乳假

3、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 (8分)

1、女职工在在经期禁忌从事的高处作业为: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2级、第3级高处作业。

( )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劳动时间。

( )

3、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三、判断题 (10分)

( ) 4、为了加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该对本单位女职工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培训。 ( ) 5、女职工的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益,包括物权和债权等。 ( ) 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特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 7、孕期主要指女性从受孕到产出胎儿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0天. ( ) 8、对女职工定期进行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查治。 ( ) 9、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条款应当列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 ) 10、因履行保护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女职工委员可以依法申请 仲裁,依法提起诉讼。 ( ) 四、简答题:(40分)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立法宗旨? (5分)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指? (5分)

4、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10分)

5、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有哪些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12分)

河东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试题

一、填空题 1、4月28 日

2、降低其工资 予以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 3、98 15 15 4、1至2周 5、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直接责任人 6、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7、有关单位 8、第四级 9、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10、退休 二、选择题

1—5 C D B B B 6—10 B A C D C 11—15A B A A D 16—20 A D A D A 三、判断题

╳√√╳√ √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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