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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时间:2017-10-27   来源:养生保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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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第一篇_爱心幼儿园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爱心幼儿园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为加强幼儿园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幼儿园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幼儿园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领导、老师、家长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幼儿园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七、幼儿园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要经常通风,幼儿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保健室老师汇报,保健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幼儿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园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委。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幼儿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园学习。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李家庄小学

2013.3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第二篇_结核病疫情登记、报告、转诊制度

结核病疫情登记、报告、转诊制度

一、在来院就诊的患者中,如发现咳嗽、咳痰、咯血、胸痛、消瘦、食欲不振、盗汗、月经不调等,尤其是连续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的患者,接诊医生应建议其到防疫站做痰检,并给予做胸部X线检查。拍胸片后,如果是疑似肺结核病人,填写结核病人转诊单并及时通知防保股。

二、各科都要建立结核病人疑似登记本,对疑似和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要登记入册。

三、放射科是发现结核病人的关键科室,在做胸透、拍胸片后的同时,注意保存胸片,同时填写转诊单、传染病报告卡,通知防保股。

四、门诊医生对疑似和确诊肺结核病人应立即转诊至县疾病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正规治疗。

五、防保股收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六、防保股定期对有关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奖罚措施按结核病转诊奖罚制度执行。

确山县第一人民医院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2011年3月24日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第三篇_2014 结核病相关制度

关于成立 “**院结核病 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等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附件1**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附件2**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组织网 附件3 **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医院

2014年9月24日

附件1

**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二、负责对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结核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反馈至临床科室。

三、制定结核病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四、协调处理在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报告、诊断、感染控制、转诊服务和患者管理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五、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2

**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组织网

附件3

**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临床医生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临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

三、门诊及病区、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疑似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及转诊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医务处在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科以及其他临床科室医生、放射科医生、职业健康管理中心医生要对疑似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市胸科医院进行诊治,其余两联交至医务处再由医务处将其中一联寄到病人所属区疾控中心。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医务处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八、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确保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达100%。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第四篇_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落实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实行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减少传播。并认真进行登记,按照规定填写结核病报告卡。填写的要求是:

全:填卡项目要全,字迹清晰,报告人要签名。

快:按报告的时间要求,不得延误。

准:填写、投递准确。【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2、肺结核报告分类: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X线检查进行诊断,未开展痰结核菌实验室检查(涂片或培养);肺结核分型中的菌(一)、未痰检病人的病例分类报告为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除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X线检查进行诊断外,还开展了痰结核菌的实验室检查(涂片或培养),且有实验室检查结果;肺结核分型中的涂(+)病人和仅培养病人的病例分类报告为实验室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具有咳嗽、咳痰≥3周或有咯血等肺结核的可疑症状,X线胸透片检查显示肺部有可疑活动性肺结核病变,但病变是结核性或其他性质,一时还难以确定。

3、各科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入院登记,凡有接触结核病的科室及病房,均要建立结合病登记薄。临床医生遇到结核病除在本科登记外,还要及时填写结核病报告卡上报门诊部。门诊部疫情管理人员进行卡片投递和网络直报。

4、门诊部疫情管理人员对全院结核病进行总登记并上报区防疫站。每月与科室核对一次,要求核对符合率达百分之百,结核病报告卡片保存完整。

5、对新入院医生和实习学生进行结核病报告培训。建立卫生宣传牌和卫生宣传材料,介绍结核病的防治知识。

6、临床医师对结核病要做到不漏登、不漏报、不迟报,按要求及时登记、报卡。每漏登、漏报或迟报一例,扣罚责任人100元。因此而导致结核病继续传播者,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第五篇_2016全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省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为重点,积极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促进“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县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

1、县项目办公室

⑴领导、检查、督导项目各项工作。

⑵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⑶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

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县防疫站

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⑵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

⑶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

⑷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

⑸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⑹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⑺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

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

⑼开展对(镇、村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的督导检查工作。

⑽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3、结核病定点医院

⑴建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工作职责。

⑵建立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流程及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组织对相关科室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⑶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诊断与治疗服务,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治疗过程中的3次痰涂片检查、2次胸部X线检查。

⑷建立结核病免费药品专柜,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向县结防机构提供剩余药品数量、有无过期药品、有无破损药品等信息,并及时到县结防机构取药。

⑸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

⑹按照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

⑻定期与县结防机构沟通,及时将患者信息传递给县结防机构。

⑼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防合作例会,接受县结防结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督导。

⑽协助县结防机构完成工作报表和工作报告。

4、镇办卫生院

⑴将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⑵落实追踪及患者的治疗管理,并定期将患者的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防疫站结防科。

⑶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⑷对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⑸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5、村卫生室

⑴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院就诊。

⑵负责本地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⑶。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

⑷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访。

6、其他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县防疫站

推行DOTS策略,以镇办为单位,DOTS覆盖率保持在100%;开展日常督导,对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督导以及镇办卫生院的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结核病信息管理,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分析,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及时准确率达100%;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开展患者追踪,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加强抗结核药品的管理,避免药品浪费;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二)定点医院

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6)》为操作标准,做好病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治疗等工作,做到初诊患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病人报告率100%,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落实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免费标准化疗的患者达到90%以上;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包括免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疑似肺结核病患者、确诊患者2、5、6(复治病人8)月末,痰分枝杆菌的涂片镜检率达90%以上;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药品无过期、霉变、破损和人为损坏现象。

(三)镇办卫生院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对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强化期内每月至少访视1次,继续期内每2月访视1次,全程不少于4次,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复查,并做好访视和治疗管理记录,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推荐肺结核疑似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对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并做好追踪记录,患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95%以上:对村卫生室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100%,对村卫生室进行每月1次督导;开展社区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村卫生室

对本村(辖区)肺结核患者治疗进行督导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和取药,指导患者复查时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填写规范率100%;发现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及时推荐或转诊到定点医院,协助当地卫生院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每2周对患者进行1次访视;向患者和社区居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五)其他医疗机构

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患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达到100%;认真开展转诊前的健康宣教工作,转诊到位率达85%以上;在医院内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四、监控与评价

项目实施期间,县项目办应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质控。县防疫站、定点医院、镇办与村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施质量,并向上一级项目办公室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报告

(一)医院内部管理

医院公共卫生科(或指定科室)负责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检查。

1、频度:传染病报告工作每日核对,相关科室的登记和转诊工作每周核对;

2、内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报告和转诊报告机制、相关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传染病报告卡、结核病门诊专报系统录入情况,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填写质量。

(二)县防疫站管理

1、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定点医院相关业务进行定期督导,对其他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督导按指南要求执行。

2、督导内容

⑴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⑵病人报告、内部转诊和医院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情况;

⑷定点医院内部培训和健康教育情况;

⑸药品管理与发放情况;

⑹资料信息管理:登记资料的完整,网络直报、结核病专报和季度报表工作情况;

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加强考核评估

1、县防疫站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考核,对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县卫生局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结合日常督导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兑现。

五、年度工作总结

县项目办在2016年10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项目工作总结提交市结防中心,经市结防中心审核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省项目办。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第六篇_2015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1篇: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第2篇: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医学教育网特整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

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第4篇: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传染病报告病种(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4、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医教部,医教部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5、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6、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7、地方传染病病员向灞桥区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部队传染病病员应向本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向学校卫生处报告。

8、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同时向院首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9、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11、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六、医院感染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七、艾滋病消毒隔离防护制度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第七篇_2015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第1篇: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我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的提高,按照《中小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试点推广实施方案》,以及县关于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计划和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树立责任心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防治的形势。通过学校相关领导和健康教育老师对相关任课教师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在校学生结核病的防治知识的教育,结合相关宣传材料,增强在校师生结核病防病意识和知识水平,从而促进师生健康,培养学生健康的卫生习惯。通过学生对家长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由家庭向社区辐射,从而提高我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降低结核病发病率。探讨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的有效模式。

二、目标人群

4—6年级学生

三、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1、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

2、怀疑得了结核病的患者应到哪里就诊;

3、国家对结核病患者治疗的救助政策;

4、结核病患者治疗应注意事项和要求。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组 长:魏九忠(校长)

副组长:陈多明

成 员:钱立泉 黄金鹏 丁小美 吴天仪

分工如下:

魏九忠:负责督查结核病健康健康工作的开展。

陈多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钱立泉: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开展结核病主题班会活动、健康课程落实工作。

黄金鹏: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收集整理教育活动资料,撰写工作总结及相关文字工作。

丁小美:负责做好家校共建工作,负责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学生向家庭传播。

吴天仪:负责指导、督导村级小学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学校认真按照《中小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试点推广实施方案》要求,将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授纳入学校常规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对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

3、学校决定举行“结核病健康教育周”活动,5月11日—15日在学校扎实开展多形式的结核病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采取“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方式,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学生向家庭传播。

5、认真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工作。

6、认真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接受督导检查。

五、工作安排

1、5月7日派人参加县级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师资培训会。

2、5月8日召开校委会,研究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工作计划。

3、5月9日召开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暨师资培训会。

4、5月11日,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结核病健康教育。下午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观看结核病健康教育光盘。

5、5月12日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张贴海报、发放结核病防治小册子对学生进行教育。采取“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方式,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学生向家庭传播。

6、5月13日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结核病健康教育讲座。

7、5月15日对学生了解结核病防治知识状况进行测试和评估(知识竞赛)。

8、各班于5月14前办一期结核病健康教育专刊对学生进行教育。

9、5月16-17日,学生自办小主人报,19日,进行评比。

10、6月20日前,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工作。

11、6月30日,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接受督导检查。

六、认真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做好工作总结。

1、各种培训资料、各种活动照片、宣传资料、签到册、培训资料等都要留存。

2、结核病健康教育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建立专档。

3、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

第2篇: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结核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疾病,也是全球关注的严重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制定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计划: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本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结核病防治措施进行自查,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重点宣传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新生入校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要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举办知识讲座,发放有关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对有关结核病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宣传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应对疫情的有关知识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控制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校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与此同时,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第3篇: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加强我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并由学校向家庭、社区辐射,提高人群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降低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推动了我市结核病防治规划更好地落实和完成创建卫生城市的目标特制定此计划: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徐云峰 (校长)

副组长:郭 凯 (教导主任)

成 员: 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工作:

1、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结核病控制计划,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任务;保证结核病防治落实到位。

2、学校分管领导和健康教育任课教师各1名要积极参加市级结核病防治知识统一培训;

3、参加市级培训或负责的健康教育任课教师,要利用利用宣传员手册采用讲座形式对全校教师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专题培训;

4、学校将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授纳入学校常规卫生教育课程,组织对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可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观看光盘、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黑板报、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

5、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或由学生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给家长的方式(要收集家长阅读后的信息反馈资料),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校向家庭传播。

6、加大学校晨检工作力度,落实病人发现的各项措施,在学生中开展病人发现工作。

7、加大国家对结核病免费治疗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8、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三、保障机制

1、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评先和目标考核当中,对在此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学校领导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要在经费、物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第八篇_2015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汇报

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汇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在省卫生厅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经过几年的努力,****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市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全面提升。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第一位,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以来,全市没有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传染病在我市的传播和流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我市曾先后获得****省传染病防治、疫情信息、计划免疫、艾滋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实验室质量控制先进集体、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先进集体、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等荣誉称号。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市各级党委、政府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十分重视,将传染病防治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并将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及手足口病防治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市政府先后成立了****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手足口病防治领导小组、****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领导小组和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卫生与畜牧部门建立了动物及人间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先后下发了《****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市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市结核病管理办法》、《****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市2015-2015年传染病防治规划》、《****市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2015年)》、《****市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2015——2015年)》、《****市乙肝防治五年规划(2015——2015年)》和《****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2015)》等一系列传染病防治规范性文件,对全市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人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经常组织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公众对传染病防治法定职责的履行。

****市传染病防治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以卫生行政部门为领导,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管理,卫生监督部门负责依法监管,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的防治体系。建筑总面积18800平方米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过6年的发展,中心的科学管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能力、人员素质与科技创新能力、检测检验与质量控制能力全面提升,多项工作居全省前列,正在向全省一流疾控中心迈进。各县(市)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也稳步发展,五城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和县(市、区)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推进,疾控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启动,基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显着提高。在全市207个医疗机构设置了预防保健科(组),配置人员639名。同时,不断加大内涵、能力建设,市疾控中心通过计量认证和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资质评审,所有县(市)区疾控中心均建立了艾滋病实验室和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门诊;多数县(市)区疾控中心检验室获得了检验室计量等资质认证。实验室建设基本达到了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不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力度,市卫生局将更多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放到社区,探索了一条“疾控工作进社区”的有效管理形式,建立了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8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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