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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

时间:2014-07-02   来源: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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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一):2016年乡村一体化管理目录

目 录

1、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3、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准入制度 4、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退出制度 5、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设置情况表 6、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档案 7、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聘用相关协议书 8、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9、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第一季度考核细则(9个卫生室10个卫生人员)

10、2016年洛北河卫生院第一季度乡村医生考核总结 11、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12、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培训方案 13、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1—4月份)培训内容

14、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5—10年乡村医生队伍人才需求计划

15、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政策性补助 16、2016年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药物制度补助

【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

17、2016年洛北河卫生院公共卫生资金预拨表(体现公共卫生资金54%落实到村医)

18、会上对乡村医生养老政策的宣传(会议记录)

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二):关于乡村医生一体化实施意见

【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

关于乡村医生一体化实施意见【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

我们乡村医生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工作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一体化医生提出发下意见: 1一体化医生全部由卫生院实施聘用制,医生收入由上级医院发放。

2村卫生室由政府置办,村卫生室的用房和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由当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落实,无偿提供给村卫生室永久使用。

3镇卫生院对其聘用的乡村医生购置养老保险。

4乡卫生院为乡村医生统一购置医疗事故保险,并承担其医疗风险。

5卫生局相关部门和卫生院要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 6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政策。

7基本医疗服务补偿政策。

8实行药品零差补偿政策。

9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置村卫生室的医患纠纷,打击各类医闹行为,做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为乡村医生创建良好的执业环境。

铜都村一体化卫生室【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

铜都村一体化卫生室

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三):2016年乡村医生签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乡村医生贴近农民群众的优势,逐步建立新的激励机制,调动乡村医生服务积极性,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试点基础上,以点带面的形式全面构建乡村医生与农民的契约式服务模式。2016年底前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展开,2016年稳步推进、总结经验、完善服务模式。量化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任务,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内容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指以乡村医生为服务主体,以农村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家庭为服务单位,以健康管理为目标,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安全、有效、连续、可及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一)签约主体

根据辖区内居民实际户数和人口数,以村卫生室为签约主体,由村卫生室确定具体的乡村医生作为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直接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建立以乡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协作机制。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的要求,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业务指导和后勤保障。

(二)签约方式

居民在充分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的前提下,自愿选择服务内容,签订服务协议,建立相对固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乡村医生以向居民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连续性服务。签约周期原则上三年一签,签约期满后可自动选择续约。

(三)服务对象

村卫生室所辖区域的所有农户。以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服务对象,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四)服务内容

根据群众的服务需求,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为签约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评估与咨询、特色便民等四项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按照业务技术流程,由乡村医生为签约群众提供严格规范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中医药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诊疗服务;协助转诊及院前急救等,并履行转诊手续。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为签约群众免费提供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乡村医生包户负责制。

3.健康评估与咨询服务。全面掌握签约群众的健康信息,根据他们的健康状况,每年进行一次健康状况评估,为其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建议。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及有需求的重点人群,乡村医生要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4.特色便民有偿服务。为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便民特色有偿服务,服务产生的政策内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优化工作流程,制订详细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指导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引导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认真开展签约服务相关内容培训,使开展签约服务的乡村医生能全面掌握服务流程,尽快胜任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通过电视广播、板报橱窗、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使农民在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前提下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要突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惠民、利民、便民的特点,提高社会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考核激励。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完善签约服务补偿机制,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作为各项补助经费分配、奖励的依据。鼓励多劳多得,确保乡村医生获得足够报酬,调动其主动签约的积极性。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和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完成工作任务好的乡村医生给予通报表扬。

经费按辖区人口80%进行拨付,下沉40%经费中的60%下发村医,余40%考核后发放。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全面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四):2016关于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调研报告

8 关于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调研报告

“学讲话、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全系统上下以学习国家、省、市、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切入点,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形成了以学促改,比学赶超的新局面。我本人也深刻认识到不转变行业作风、优化卫生环境,就不会实现创新驱动,就不会实现我县卫生事业的跨越发展。近年来,我们围绕“办人民满意卫生事业”目标,逐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人民群众得到了明显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基本药物的价格大幅度下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开展,“契约式”服务使大部分农民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态度明显改变。“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目标基本实现,一系列惠民措施的不断推出,明显改变了老百姓看病就医的感受,使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与人民群众感受形成鲜明对比的还有另一个群体,那就是坚守在基层一线的乡村医生。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群众法律观念、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有着日益增多、索赔频率及索赔金额不断提高的趋势。作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乡村医生在面临着工作量大、收入减少问题的同时,还承受着难以避免的医疗事故带来的巨大风险。由于现阶段还没有一套完善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分担机制,不少年轻乡村医生在巨大的压力下不得不选择转行,严重影响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性,为医改在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顺利抵达带来不小阻力。为此,我就建立健全我县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分担机制问题做了一个调研,具体内容如下:

我县有218个行政村,目前全县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共248个,全县注册乡村医生600余人,全县34万人口,平均每500名农村居民有1名乡村医生。实施基础综合医改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医改运行新机制,一是全县218个村卫生室实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理顺了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村医生收入分配问题。二是在2016年底建成了218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有效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2016年,全县共有80名乡村医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年轻医生在基层越来越多的发挥了专业才能,乡村医生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近年来,我县乡村医生在诊疗活动活动当中发生医疗纠纷的频率有所上升,2016年以来,经县卫生局受理涉及乡村医生的医疗纠纷5起,赔偿总额XX万余元,其中最大一笔赔偿金高达19万元。医改后乡村医生的实际收入每年平均不足2万元,这样高额的赔偿金,一起纠纷会使他们的一年或多年的辛劳付之东流。医疗纠纷成为悬挂在许多乡村医生心头的一把刀,而经历过的医疗纠纷更像是时时萦绕乡村医生心头的一场噩梦。

XX镇XX乡村医生苏存朝对一次医疗事故记忆犹新。2016年的一天,苏XX在为一个8岁女孩进行输液治疗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规范,导致孩子死亡,事发后,孩子家属将诊所围了个水泄不通,要求十万元的赔偿。最后,在村委会和乡亲们的调解下,苏XX赔偿丧葬费2万元,这是他辛劳一年多的收入。

说起医疗纠纷,XX乡XX村乡村医生白XX更是有一肚子的苦水。2016年9月6日,本地一村民在外打鱼时脚底划伤,在白桂枝处处理伤口。尽管该村民全家老小已在白XX处积欠了十年的医药费未偿还,白XX还是从医者的角度出发,劝其注射破伤风,以防感染,该村民嫌贵不同意注射。后该村民感染破伤风死亡,其家属一口咬定是白XX没有在第一时间为其注射破伤风所致,要求白XX一次性补偿30余万元。经多方调解无效,目前已递交法院审理。纠纷发生以来,白XX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被严重扰乱,期间白XX还被死者家属打伤。因为这起纠纷,白XX让上了四年医学本科的儿子退学回家,“当乡村医生太委屈了,我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再过这种生活,太不受尊重了,起早贪黑挣不了几个钱还要蒙受这种冤屈。”

【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

乡村医生从业压力越来越大。而目前发展比较成熟的医疗责任险,承保的基本上是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少数延伸到乡镇卫生院,而在乡村医生执业的村级卫生室几乎是空白。为弥补这一空白,降低我县乡村医生从业风险,提高乡村医生从业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2016年4月,我县卫生局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公司联合,协商设计了符合我县乡村医生实际的医疗责任险,在XX市率先启动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

根据该投保方案,保险经费由个人和卫生室共同承担,保费分8个等级,分别是365元/年、73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2500元/年、3000元/年、3650元/年,根据投保额度的不同,年度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也分为X万元、XX万元、X万元、X万元、XX万元、XX万元、XX万元、XX万元8个等级,即村卫生室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365 元保费,可获得最高赔偿4万元,目前,我县乡村医生投保额度多为365元/年。我县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启动后,乡村医生参与热情高涨,截止5月底,全县218个村卫生室,已参保170个,参保率达77.98%。此举大大提高了乡村医生执业积极性,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为进一步稳定我县乡村医生队伍,结合我县实际,提三点建议:

一、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稳定增长机制

1、对在岗的乡村医生实行级差岗位补助制。由县财政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按500元/月发放,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300 元/月发放,仅有乡村医生资格的按200 元/月发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稳定增长机制,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给予补助,切实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2、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补助,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

3、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县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药品收入进行补偿,按照网上采购金额的20%进行预拨付。

4、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一般诊疗费,主要由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

5、各乡镇、村委会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取暖等方面予以补助。

二、合理统筹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1、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机制。根据乡村医生拥有的个人行医资格证及村委提供的相关工作证明确认其工作年限,由县财政对年龄满60周岁,从事乡村医生工作30年以上者,均按本人离岗前级差岗位补助的90%发放养老补助,工龄每减少5年,补助比例相应减少5%。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下者,不予补助。对年满60周岁以上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的乡村医生可延缓退休时间,享受在岗乡村医生待遇继续工作;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乡村医生确因工作需要,经卫生局批准后可返聘到多人卫生室工作,返聘期间从事基本医疗服务享受级差岗位补助待遇;对从其他医疗机构退休和离岗退养等已享受退休退养待遇的人员,本人申请经卫生局批准后可到村卫生室工作,聘用期间享受在岗乡村医生待遇,离岗后不再享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待遇。

2、曾经在乡村医疗机构工作且年龄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工作年限10年以上者,每月按80元予以补助;工作年限20年以上者,每月按100元予以补助;工作年限30年以上者,每月按120元予以补助。

3、曾经在乡村医疗机构工作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具备乡村医生相应资格,本人申请通过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到村卫生室继续工作,工作期间享受在岗乡村医生待遇。

4、曾经在村卫生室工作后被其他企事业单位录用、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规定或者发生严重医疗责任事故的乡村医生不予办理退休审批。8

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五):2016年农村卫生工作计划

2016年全县农村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基层卫生工作水平。

一、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

抓住投入补偿、采购供应、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考核结算。分析解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充实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二)促进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拓展

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

(三)完善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机制

全面实施2016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对临床必需的短缺药品从供应、使用、结算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定期了解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情况,建立药品采购供应责任约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保障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和资金支付。

(四)加强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监管

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合理用药培训、《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处方点评工作,定期公示处方点评结果,将基本药物学习培训和规范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促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

(五)扎实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

继续落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增加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扩大路径实施范围,开展路径知识培训,开展以路径管理质量和数量为对象的绩效考核,建立路径管理质量监测和绩效评估体系。

(六)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

落实医疗机构入网登记,扫码器和数字证书的配置,完成系统联调联试和操作培训,实现扫码药品(疫苗)信息数据上传到国家药品监管网。依托区域卫生信息服务平台,使药品(疫苗)信息能够及时流转,并能与药品采购使用、阳光医药网上监管等现有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药品(疫苗)生产、供应及使用全程电子监管。

(七)加强药政管理专业队伍建设

推动贯彻“十二五”药师人才发展规划,落实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注重执业素质培养,提升药学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八)统筹协调做好其他药政工作

按照医改工作要求,对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价考核,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协助有关部门和股室贯彻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沟通交流经验做法。

二、着力推进基层卫生改革发展

(九)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独立法人设置。开展全省乡镇卫生院名单重新确认工作。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开展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示范村卫生室”创建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十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016年3月—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及信息共享化活动,不断提升全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四化一提升”活动。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试点工作,对2016、2016年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十二)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

严格按照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发放时间节点和发放比例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经费交付给乡村医生。落实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由每人次6元提高到每人次9元的补助政策。确保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十三)加强村卫生室建设

按照国债资金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要求,对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设备购置进行标准化建设,努力消灭“空白村”。

(十四)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在“行政业务统一管理、技术流程统一规范、药品器械统一采购、绩效考核统一执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向人员、财产、财务统一管理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发展。鼓励各地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实行聘用制管理,乡村医生社会保障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十五)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并按要求做好注册信息备案工作。

四、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十六)加强健康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继续健康档案电子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并由当前以个人为单位的电子档案逐步过度并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康档案室,购置档案柜,由卫生局统一印制健康档案盒,对健康档案装盒进行管理。

(十七)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

一是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与预防接种结合起来;二是将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与孕产妇信息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三是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与专业机构信息共享结合起来;四是将高血压和糖尿病人的筛查与临床工作结合起来;五是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落实高血压和糖尿病“体检、巡诊、健教”三方面10项防治措施;六是做好重点人群的动态管理与服务。

(十八)继续推广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

到2016年底,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达到50%,以县为单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促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

(十九)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项目协调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机构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职责、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县级综合督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县级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每季不少于一次;乡镇卫生院督查村卫生室每月不少于一次的“111”督查机制。同时继续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展监测、月度报告和月通报制度。

(二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学习考试活动。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开展201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发挥考核的引导、激励作用。

2016年乡村医生一体化(六):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整顿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16年3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根据《市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1.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需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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