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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

时间:2014-06-29   来源: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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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一):浅论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浅论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严桂新

近年来,国家各级税务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实施人才兴税和管理强税战略,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和征管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了税收管理职能作用,为努力推进和实现“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国税系统职务犯罪也时有发生,这些案件社会影响重大,危害后果严重,不仅侵犯了纳税主体的合法利益,破坏了征纳关系,还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应对这些职务犯罪案件作出原因分析,提出应对策略,以期有效遏止国税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

一、国税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税务稽查职务犯罪高发。国税系统从上到下都负有税务稽查职能,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审理、执行,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等。这些部门作为一线税务执法单位,与纳税企业接触最多,稽查谁、稽查频率、稽查的深度、处罚的幅度,都在该部门的掌握中,因此一些掌握公权的人趁机捞取不法之财,索贿受贿案件屡有发生。

(二)权钱交易比较突出。一些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把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等价交换原则引入到政府机关职务活动中来,利用工作职权作为交换资本,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这种畸形交易关系的目的是通过权钱交换,以牺牲国家或集体的利益为代价,以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条件,来满足个人或小团体的私欲。

(三)“一把手”犯罪比较典型。“一把手”往往以国税权力为本源,进行职务犯罪,有的数种犯罪手段并用,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特点。这些“一把手”在子女出国、儿女婚嫁、家属生病住院、购买商品房、外出旅游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染指。有的甚至不管是份内份外,事情能否办成,有钱则收,收则不退,贪得无厌。

(四)贪、赌、色集于一身。一些人走上领导岗位后,便热衷于待遇享受,开始讲排场,摆阔气,结交一些有权、有钱的人,甚至与一些偷漏国税的犯罪分子相勾结。他们花天酒地,大肆挥霍,打牌玩赌,昏天黑地。身边的女人也频频亮相,毫无羞耻心,既损害了国税形象,又败坏了机关风气。他们总认为手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于是声色犬马、“莺歌燕舞”,灵魂嬗变,权、钱、赌、色成为他们人生的四部曲。

二、国税系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抵挡不住诱惑。税务机关是国家和政府税收工作职能部门,它通过贯彻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来组织各种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这种经济权利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利益的包围,有的不法分子为偷税漏税拉拢腐蚀税务干部。一些意志薄弱者经受不住“物欲横流”的诱惑,思想防线决堤,走上不归路。

(二)体制还不够完善。税务部门在执法中自由裁量活动的空间过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对罚款规定的弹性过大,导致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更大,增强了一些人实施职务犯罪的投机心理,为滋生以税换贿提供了土壤。同时,一些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希望通过偷逃税款达到致富的目的,以为只要和税务征管部门搞好关系,

就可以少缴税甚至不缴税或者少罚款、不罚款,因此把一线税务人员作为拉拢腐蚀的主要对象,税务人员经受不住利诱就会被腐蚀走上犯罪道路。

(三)制度得不到落实。各级国税机关在规范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如税收管理员和稽查员“勤廉双述双评”制度、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基层分局勤廉巡查制度等等,但由于少数领导干部维护制度、坚守制度的自觉性不够,把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把党和政府赋予的公共权力私有化、商品化,不能严格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致使不少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过于弱化。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些国税部门和单位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中,存在着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监督还没有渗透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和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从而给个别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存在盲区。上一级国税机关对基层国税局长、分局长尚缺乏刚性的监督制约机制,表扬的多,批评的少,谈工作的多,找问题的少,缺乏警示教育和警钟长鸣,因此一些领导干部老抱着侥幸心理违法犯罪,甚至铤而走险。

三、国税系统职务犯罪防治的对策

(一)优化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严防自由裁量权滥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业务衔接,要实行税收管理定期轮岗制、稽查、审计和监察首查责任制、复查制,通过完善征管体制,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同时,还应当调整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应重视税收日常管理工作,不过分倚重税收稽查。过分税收稽查就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性。对减免税收、不处罚、不罚款税收案件,要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或上调一级管理机制,最大限度遏制因裁量权滥用而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预警机制建设,突出廉政风险防范。要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畅通预防信息渠道。要通过来信来访、领导班子考察、专门督察、巡视检查、经济审计、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特别注重从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及税务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了解和掌握信息,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分析,对获取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正确评估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定期会诊”制度,经常对税务工作各环节进行风险排查,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做到未雨绸缪。同时,针对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漏洞,加强税收政策的研究、改进和完善,避免执法风险。

(三)开展行业专项整改,狠刹行业不正之风。要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查找本行业本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很抓落实。建议开展一次专门的行业专项整改活动,重点纠正税务干部与纳税企业吃吃喝喝、打牌赌博等消费娱乐现象;重申禁令,严格排查税务干部收受企业单位红包、购物卡等违令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税务干部以各种名义投资经商办企业,借服务之名为公司企业生产经营充当马前足等问题。对税务干部与纳税企业单位非正常性接触,要制定严密的综合性防范措施,加大督察力度,对发现的不良现象和问题,要及时进行警示通报,防止小苗头演变成大问题,小疾病引发成流行病,小隐患酿成大要案,坚决遏制行业歪风。

(四)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通过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拟任人选的意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个人品德。凡考察对象在现任工作单位时间不满三年的,还应到以前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应申报住房、投资等财产状况和配偶、子女从业及出国(境)求学、定居等个人有关事项。有意隐瞒报告事项的,取消其拟任用资格,已经任命的,撤销任命。要规定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对于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的,要对上一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对于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形,要按照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

(五)改革权力运行机制,重点预防“一把手”犯罪。多年来,由于监督机制、体制的原因,导致监督缺乏应有的力度,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仍然是一个难点和重点。因此,要实施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分解“一把手”过于集中的权力。要建立和实施“一把手”对本单位工作负总责、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责的制度。规定和实施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一把手”不具体直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事项,明确由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分管。“一把手”着重对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行使否决权。班子其他成员应认真履行分管职责,主动接受一把手“的领导和监督,及时向一把手”报告分管情况,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六)严格税收征管考核,确保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以税收征管工作规程为标准,以考核评议为手段,以过错追究为保障的执法责任制。建立一支专门的税务督察队伍,加大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真实掌握各项制度的落实状况,并督促制度落实。要围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税款征收、增值税发票管理、稽查处罚、出口退税审批、业务经费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基建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的招标投标以及人员录用、干部提拔等案件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进行督察,从严执纪。不管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单位、什么人,违反禁令,触犯红线的,都必须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二):浅谈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

目 录

一、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1

(一)封建思想残余是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1

(二)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失衡是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2

(三)权力过分集中,监督机制失衡是职务犯罪的主要诱因………………………2

(四)领导干部抗腐败能力不高,是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2

二、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3

(一)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遏制不正当竞争……………………………………3

(二)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素质,以提高反腐败能力………………………………3

(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4

(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4

(五)优化执法环境…………………………………………………………………5 参考文献………………………………………………………………………………6

内 容 摘 要

目前,我国学者对职务犯罪概念的理解各有千秋,但基本上都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界定的定义相符。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务犯罪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从此概念可以看出,我国对职务犯罪的范围有明确的界定,职务犯罪是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主要包括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行为,其中贪污、贿赂是当前腐败现象的集中表现。

关键词: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

【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

浅谈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

职务犯罪是我国当前政治腐败现象的典型表现。治理腐败、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职务犯罪的形式、特点、规律也在不断变化。我们必须针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当前我们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以此来要求和勉励自己,才能更好地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

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封建思想的残余、人们法制观念的淡薄、对职务犯罪惩处之乏力、主要原因。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权力。但是,在有的领导干部的头脑中,对其所掌握的权力的取得,用途却不很清楚,往往把其作为“自己的既得利益”来看待。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加以分析:

(一)封建思想残余是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

中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在这个阶段所形成的习俗和思想根深蒂固,至今还在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有些人热衷于投机钻营,有些人当官为了发财,于是行贿受贿就再所难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职务犯罪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就是说,社会所能提供的财富,通过正当劳动所能获得的物质报酬,还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物质欲望。有些人为了获取更多的物质财富,就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找人办事靠金钱铺路,替人办事就索贿受贿,导致职务犯罪。例如原抚顺特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颖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受贿一多半来自本单位干部调动。这家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仅几十人,张玉颖3年间就调整18个关键岗位,人均“上供”

2.5万元。她就是受封建权钱的思想影响,才大肆利用人事权,也就是所谓的官权来大捞一笔,可惜却捞来了终身牢狱。

(二)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失衡是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人们的思想解放了,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而一些领导人只注重物质文明建设而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使得一些人金钱至上,唯利是图,助长了职务犯罪。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隙而入,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特别是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市场经济建设经验,缺乏前瞻性的应对措施,加之体制运转的速度很快,没能及时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制度和机制,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贪官污吏,趁机侵吞国家、集体和人民的财产。像轰动一时的胡长清和成克杰贪污腐败案,就是这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失衡的产物。

(三)权力过分集中,监督机制失衡是职务犯罪的主要诱因

从查处的案件看,涉案的人员大部分在案发前都执掌本单位的某一项职权,这些相对集中的权力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在行使过程中走了样,不仅诱发了诸多的社会矛盾,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机制的缺失,在权钱交易过程中,他们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特殊身份和特殊权力,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破坏了党和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的良好形象,破坏性极大。原国资委官员陈天晓因在原国家经贸委工作期间,挪用公款5000万用于个人经营,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她在忏悔中说是因为拿钱太容易,又没有人监督,所以铤而走险,现在非常的后悔,说当时如果有人在监督,那自己就不敢挪用公款了。江苏南通市航道管理处原处长徐守余剖析自身犯罪原因,如是说:“对‘一把手’监督的缺失,也是导致我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在领导岗位上一干就是17年,有段时间还兼任过党委书记,权力的过分集中以及这种权力的长期占有,加上我曾经拥有的辉煌成就和耀眼的荣誉光环,上级领导对我是信任有余。”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权力过分集中,监督机制失衡的确是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领导干部抗腐败能力不高,是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领导干部的素质问题,好比内因,在马克思哲学中我们学到,单单在外因的作用下,没有内因的响应,是不会导致质变的。在职务犯罪中大多数人都是抵制

不住金钱和美色的诱惑,知法犯法,看来有必要在全国全党范围内开展一次轰轰烈烈的整风运动,看来我们毛主席的那老一套还真的不过时啊。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的领导干部都养尊处优,纪律涣散,党性全无,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和重视。如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马惠明,2005年12月30日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惠明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接受他人提供的赌资及与人“拼赌”等途径收受贿赂共计245万余元。作为一个党员干部竟参与赌博,陷入职务腐败泥潭,你说这说得过去吗?这就是素质问题,不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是不行啊。

二、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

国外有学者指出:“腐败是政府最大的痼疾,其危害性仅次于暴政。”而新加坡政府的反腐败口号是:“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让腐败者在经济上全家倾家荡产。”看来有必要研究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根据产生职务犯罪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对职务犯罪要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

(一)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遏制不正当竞争

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遏制不正当竞争,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当前职务犯罪导致的原因之一就是,制度不完善,所以导致很多的不正当竞争,这是职务犯罪的重大隐患。虽然党和政府不断总结经验,在制度建设方面颁布了许多规定,比如,党员廉政建设实行责任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经济收入申报,国家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售的礼品要登记上交等等。但是这些规定和政策成效不大,我们必须提出更好的制度和政策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当然了这些政策和制度不要流于形式和走过场,也只有这样才能把职务犯罪的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二)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素质,以提高反腐败能力【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

党员和干部的素质在职务犯罪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素质,在反职务犯罪中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法律和制度是由人来制定,也是由人来执行和遵守的。人的素质至关重要,人的素质高,能够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败现象;人的素质差,即使法律制度再完善,也会发生违法乱纪现象。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

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三):2016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表现形式及其对策

【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

税务职务犯罪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的税务职务犯罪是指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税收执法权或行政管理权,以牺牲国家或集体利益为手段,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包括其他国家机关人员和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也单位中依照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等从事公务的人员都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狭义的税务职务犯罪,即严格意义上的税务职务犯罪指只有税务人员才有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本文采用严格意义上的税务职务犯罪概念(即狭义的税务职务犯罪,专指《刑法》规定的只能由税务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包括两个罪名: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笔者结合税务部门的特点,对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表现形式及其对策简要进行分析。

一、税务职务犯罪成因

分析、探讨和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对从源头上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一)思想根源。理想信念动摇、法纪观念淡薄是产生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一是封建特权思想在左右一些税务人员的行为。特别的权力总是与特别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从“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使得某些掌权者在对权力崇拜和唯恐失去权力而恐慌的心理状态下,开始使权力职务异化,将用来为组织税收和管理税务队伍的权力,异化成个人及小集团谋利益的工具,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腐朽、奢侈的生活方式在诱惑每个掌权者。改革开放在引进新鲜空气的同时,也会飞进来苍蝇。经济与国际接轨,西方的奢侈生活时刻展现在人们面前,吃高档、穿名牌、夜生活,让人眼花缭乱,一些税务人员羡慕不已,却苦于手中薪水有限,便出现走邪路、捞外快的现象。三是拜金主义充斥着个别人的头脑,为了金钱和个人利益抛却党纪国法的约束,不惜以身试法,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四是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不少腐败分子明知贪污贿赂等行为为法律政策所不容,但又认为,即使发现也不易被抓住把柄,贪污能“天衣无缝”,受贿也只有“你知、我知”,只要行贿人不举报就不出事,这种心理给腐败分子的自我安慰,使其在犯罪深渊中越陷越深。

(二)体制、制度根源。目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经基本完成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巨大转变,但是管理体制中的一些制度还不完善,使社会抑制职务犯罪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削弱,从而增强了那些意志比较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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