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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活动方案

时间:2017-08-24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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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活动方案(一):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公司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以及股份公司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公司各党支部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严格按照《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客观评价党员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党员纯洁性和先进性,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党员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只参加学习和民主评议,不划分档次。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求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根据为

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反对“四风”和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自己在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具体内容包括:

1. 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搞好企业的信心,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公司的发展结合起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公司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

2. 是否勤奋学习和努力工作,增强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提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岗,创出佳绩。

3. 是否顾全大局和遵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奉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讲正气、求实效。

四、时间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进行。时间为2014

年6月25日-7月10日完成。

1. 学习提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资料。具体学习资料见寰通情报网。学习《党章》和八项规定有关内容,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提高认识。

2. 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党员个人根据《党章》要求,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情况,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 民主评议。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个人根据自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对“四风”要求,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党支部对每名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支部评议结果在会后要及时上报公司党委进行审定。

4. 评优推荐。优秀党员的名额按照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5%的比例推荐,不足15名党员的支部可推荐1名。各支部推荐意见请与2014年7月10日前上报公司党委。

根据支部推荐意见,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5. 附民主评议党员表。

公司党委

2014年5月30日

党员民主评议表

民主评议活动方案(一):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全面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优质态党员队伍,为质监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民主评议活动方案】

二、基本原则

开展质监局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对全局上下进行宣传发动,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深入了解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时间要求,然后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2.实事求是,简便易行。在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中,无论是党员身份的认定,还是评议标准的把握、评议格次的确定等,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则更要稳妥、慎重,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在运行基本程序的同时,要简便易行,加强可操作性,追求实效。

3.教育为主,处置为辅。针对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应该把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使他们端正思想,深刻认识自身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对那些屡教不改、丧失党员基本条件和意识的人,要坚决畅通出口,以纯洁党的组织。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展开,从2016年6月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局全体党员要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一)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人员分工(6月份)

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各党支部要理顺组织体系,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专人分工负责党务工作,认真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建立相关资料台账。

(二)党员登记(6月份)

1.发布公告。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工作的公告》,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联络沟通全局党员,确保党员对本次活动的知晓率100%、参与率100%。

2.调查摸底。在局党总支部的指导下,各个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三查三对应”,即查党员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查组织生活记录(参加支部活动记录、党费收缴记录等)、查政法综治信息(违纪违法记录等),实现党员和党支部一一对应、党员和档案资料一一对应、党员现实表现和组织掌握情况一一对应。通过初审,完善党员资料,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对党员党性进行初步分析。

3.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在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指导党员实事求是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届时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党员进行联系,督促党员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健全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做准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丢失的,要在民主评议之前进行补办。暂时无法联系或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暂缓填写登记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登记、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的,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在民主评议

时将其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公开评议(7月份—8月份)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会前查摆问题。民主评议党员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党员填写登记表、自我剖析党性、查摆自身问题的基础上,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个党员画像,梳理“问题清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群众意见,努力找准找实每个党员存在的问题,为民主评议打牢基础。

2.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时,会前要将对照检查情况、《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党员问题清单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按照“支部先评、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书记点评、民主测评”的“一会五评”程序开展评议,评议结果现场公开。支部先评,各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实到会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的80%),由支部书记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党员自评,由支部书记带头,每个党员都要对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每个人都要发言。党员互评,在党员自评之后,其他党员要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平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书记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各个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总结评价。民主测评,党支部组织全体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测评结果现场公开。

4.支部研究评定。召开支委会,根据民主讨论评议情况,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每个党员格次进行初步认定:一是优秀。对现实表现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90%的,定为优秀格次,优秀率一般控制在10%以内;二是合格。对现实表现较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50%、低于90%的,定为合格格次;三是不合格。对存在不合格党员表现的党员,或者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低于50%,或者不合格票数等于或高于50%的,定为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5.上级复核审定。党支部在作出初步评定后,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情况及不合格党员调查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局党总支进行复核审批。局党总支复核后将不合格党员名单及相关审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县委组织部复核审定后,将会以书面形式将批复下发到局总支部。局总支部将及时把结果通报给党支部。

6.党员本人认定。上级党组织审批后10天内,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局总支部派员参加,公布民主评议结果,并对不合格的党员发出书面通知,结果在公开栏公示。党员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局总支部申请复核,局总支部会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诉。对评议合格的党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四)教育转化(8月份—9月份)

此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是为了通过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跟踪教育。对评定的不合格党员,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一般应给予一年的期限进行改正。限期改正期间,局党总支将派人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并指派两名优秀党员与其结对帮扶。主题是学党章、强党性、守党纪,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县委组织部对不合格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引导他们端正认识,正视问题,进而明确整改方向,促使他们尽快转化。对自愿放弃登记的党员,由局总支部进行组织谈话,按照有关规定,不再承认其党籍。

2.整改评议。限期改正期满的,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各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对其再次组织民主评议和现实表现鉴定,仍然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表彰奖励。党员评议的结果要和单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

(五)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9月份)

在分析党员情况,总结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各项制度。

1.健全党员教育评议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底开展一次。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对基层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标准、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和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的全面教育。

2.健全外出党员定期联系制度。如有党员外出的应当及时上报,并办理流动党员证。各党支部要确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与外出党员联系,做到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络、沟通一次,外出党员每半年至少与支部主动联系一次。联系情况应当及时记录。

3.健全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县委把每周六确定为全县党员集中活动日,我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义务劳动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以执行。

4.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分析本次党员登记、民主评议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因为党支部负责人不作为引起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制定相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四、有关要求

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进行。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肩负起管党责任,牵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时,局总支部将派人参加,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负责对此项活动进行专项督导。

2.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各党支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工作,不得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对不合格情况的调查,要实事求是。对需要县委组织部审查把关的,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不得自行其是、擅作主张。对党员登记、民主评议工作不符合要求、多数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责令其“返工”,并通报批评。

3.严格纪律,注重保密。各党支部要完善档案资料,对所有涉及党员登记工作的文字材料,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永久性专门档案。党员登记中产生的各类数字、材料要严格保密,对泄密、失密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员登记工作未经县委组织部同意,不得对外宣传。

民主评议活动方案(一):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方案

莲塘一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的试行意见》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实行党员年审制工作部署及县教体局党委相关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全县“党员亮身份、群众评党员”活动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集中利用六个月的时间,在全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党章》要求,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臵”等办法,发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提高全校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莲塘一小的全体党员

三、评议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当前形势对党员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坚定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关键时刻旗臶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禁止。

(2)是否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3)是否自觉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章》、最新的“一准则两条例”、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专业技术知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是否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5)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7)是否能够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一是丧失

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二是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坏社会风气的;三是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四是有“三不”党员行为,即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五是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正派,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事实,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双规”、处罚、拘留、逮捕的。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莲塘一小党总支组织实施,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24日)

1、动员部署。党总支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详细说明活动目的、意义和程序要求;党总支采取《致党员一封信》形式,广泛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支部委员要组织党员骨干,采取分组、分片的方式,普遍走访一次本支部党员,就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和步骤等内容进行前期通报。

2、学习培训。党总支召开总支委会,组织总支委会成

员带头先学一步,重点学习本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了解掌握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以支 部为单位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引导党员积极主动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党员交流讨论学习心得,并在办公室张贴心得体会,分享学习。

3、调查摸底。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年审排查工作,各支部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以各支部为单位就党员有关信息、隶属关系、现实表现、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审核排查,形成排成结果表。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24日)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抓好“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四个环节工作。

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上级党委挂点人员、本总支全体党员,部分教师代表。

会前,党总支应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并讨论初定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报局党委备案。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必须经过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

现场进行宣布,不计入大会应到会人员,参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员人数的4/5方可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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