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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

时间:2014-06-26   来源: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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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一):关于印发《xx乡社会抚养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xx乡社会抚养费征收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

稳定,有效遏制政策外生育,规范群众生育行为,促进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75号令)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全面清理和核查历年来的政策外生育情况,切实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力度,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为稳定全乡低生育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率达 100% 。

(二)确保 2011 度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达XX% 以上,征收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

(三)以点带面,通过强制征收案例,震慑违法生育对象,规范全乡生育秩序,防止新的违法生育现象发生。

三、征收对象及标准

1、xxx年x月x日以来至今年度计划外生育的对象,

征收率应达到xx%以上。

2、xxx年x月以前x年内未征收或未结案的计划外生

育对象,征收率累计达到xx%。

3、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标准为1.8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利用横幅、标语、公开栏等有效载体,

广泛宣传征收社会抚养费相关政策规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

围和强大的宣传声势,引导和发动违法生育户配合征收工

作;要加大对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典型案件的曝光宣

传,达到以案释法的警示效应,消除干部群众的误解和抵触

情绪,促使违法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调查取证。主要由计生办负责,各村和各部门搞

好配合,深入到农户家中,对历年未处理的违法生育案件进

行重新调查核实,并做好取证等相关工作,要做到情况明、

底子清,按法律文书及案卷要求制作相应材料,为集中征收

社会抚养费提供准确的基础材料

(三)集中征收。分村开展对辖区内违法生育对象社会【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

抚养费的集中征收工作,充分了解并结合违法生育当事人的

家庭实际情况,积极做好违法生育当事人思想工作,督促其

主动交纳社会抚养费,原则上要求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对少数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在具

体处理过程中,可申请分期缴纳,经核实后,签订《分期缴

纳社会抚养费申请书》,但首次缴纳不得低于应征收总额的

xx%。对违法生育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

30天内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奖惩兑现。社会抚养费征收实行“四统一”,即:【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

统一票据、统一标准、统一结算、统一上缴;统一使用财政

部门提供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奖励标准:以村为单位,

以村总任务的xx%返还给村,作为奖励;为了促进任务的完

成,X月X日前,一次性完成全年任务的村,再追加奖励该

村总任务的XX%;为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有

奖举报,对举报机关人员超生的,已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

征收数额的X%作为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村,根据完成情

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本次征收工作面广

量大,涉及年限较长,案情复杂,为切实抓好本次社会抚养

费的集中征收工作,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治理活动领导

小组。

组 长:江永霞

副组长:席长平 张晓慧

成 员:李 爱 吴翠梅 邓 星 冯 琼 潘杨斌

周国平 严金才 朱桂芳 余光荣 邱海华 王华根

章贵发 吴长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乡计生办,办公室主任

由李爱同志兼任。

2、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征收合力。集中征收社会抚养

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各尽其责,

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顺利扎实地推进集中征收

行动。

3、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尊严。集中征收社会抚养

费工作要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法

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既要千方百计地提高社会抚养费

的征收率,又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维护违法生育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0 一一年九月 日

主题词:计生 社会抚养费 征收 实施方案 通知 xx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 日印发 (共印10份)

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二):XX镇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定稿)

XX镇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57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办法、条例的规定,更好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有效地打击和惩处违法生育行为;2012年全镇征收社会抚养费任务达万以上(征收任务表附后)。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依法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指挥部,其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计生服务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时间安排

2012年6月4日至6月20日为集中征收时间。

四、奖惩办法

1、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经费按征收额的5%拨付。

2、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2年度村(社区)实绩奖励考核范围。

五、征收措施

1、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让广大群众了解违法生育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讲究办法,严格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相关规定依法征收,不能徇私舞弊。

3、要部门协作,各司其职,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计生服务所要核准底册、建好档案,司法、公安等部门要做好法律服务,包村工作队要走村入庄进行组织和指导,村干要摸清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对象户的真实情况,并做好宣传教育。另外,全镇要积极配合县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组开展征收工作。

4、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指挥部办公室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对各村(社区)征收社会抚养费进行督查,及时总结典型,协调解决困难,确保按时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2012年6月4日

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三):2016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方案

当前,针对全市户籍制度改革,为积极适应新的变化和要求,保持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专项活动,现制定本方案,望遵照执行:

一、活动目的

让全镇群众了解清楚现行的人口计生政策,申报户籍登记是公民的一项法定权利,政策外生育对象缴纳社会抚养费是一项法定义务,全面摸清新登记上户口的对象的生育情况,认真落实生育处罚政策。

二、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时间为4月15日至9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单、墙报、标语和上户宣传等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楚现行的人口计生政策,动员政策外生育对象主动到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各村(居)委会要积极与计生办、派出所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当天新生儿户籍登记情况,查实小孩父母全面具体的生育情况和流动情况,区分政策内外,将政策外生育的对象落实到各蹲点村组干部。

(三)加强征收。对政策外生育对象已申报户籍登记的,3天内必须启动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上户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动员对象在30日内主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首征金额将在县确定的首征金额的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一)加强领导。各村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按照层级责任制的要求和分组的原则把任务落实到人,制订奖惩措施,严格执行,做到村组干部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并将本村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活动方案报镇计生办。

(二)明确奖惩。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原则,镇蹲点领导、村书记各承担本村任务的30%,分别交纳责任保证金3000元;蹲点组长、村主任各承担本村任务的20%,分别交纳责任保证金2000元;完成任务80%以上的退回保证金,并下发同等金额的工作经费,每超五个百分点,按保证金10%增发工作经费;完成任务60%以上的退回保证金;完成任务60%以下的扣除保证金。计生办工作人员按照计生分工蹲点指导各村工作,主任、副主任、成员分别交纳责任保证金3000、2000、1000元,奖惩条件同上。(保证金上缴情况镇蹲点领导、村书记、主任由镇长负责,镇计生办由分管领导负责,所有保证金由财政所负责收缴)

(三)督查考核。活动期间,计生办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周调度一次,对进度排后的单位,要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或在党委会上说明原因,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名的单位将纳入年度考核,直接列为重点管理或给予黄牌警告。被列为重点管理的村,村书记、主任降为副职主持工作,且取消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当年计生工作激励金待遇。5月15日前必须完成当前任务的50%,未完成的取消当年计生工作的评优评先资格。

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案(四):2015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3篇

第一篇2015年,全县计划生育协会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及重点工作,着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全面提升计生协会工作水平,为全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再作新贡献。一、进一步抓好协会组织建设一是发展会员,壮大队伍。进一步整顿会员队伍,要吸收为人正直、群众口碑好、勤劳致富、科技种田能手入会,特别要吸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两女绝育户加入协会,壮大协会队伍。二是推进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组织建设,依托工业园区、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在育龄人群中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活动,延伸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触角,破解企业职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难题。二、建立健全计生专干工作激励机制加强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职业化建设,配强配齐村(居)专干,保障村(居)专干报酬的落实;逐步推行专干分级动态管理制度,高级专干由省管理(占1%)、中级专干由市管理(占10%)、初级专干由县管理(占89%);建立专干奖励和处罚机制,省级评选表彰100名优秀专干和全省十佳专干,市级评选30名优秀专干和全市十佳专干,逐步建立差异化的待遇激励机制。针对专干分级动态管理和专干奖励处罚机制,县级将制定考评办法,定期组织对专干工作情况的检查与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专干分级和奖励处罚的依据。三、进一步加强村居专干的培训力度根据省计生协编写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干培训参考资料》、《专干培训大纲》和《专干基础知识考试和能力测试题库》,县级按三年完成所有专干培训的目标,每年完成1/3的专干培训,按四年内全部完成所有专干任职考试的目标,每年完成1/4的专干任职考试。保证《省基层计划生育队伍管理系统》数据的录入质量,确保不错不漏,逐步实行专干聘用准入制和执计执上岗。四、深入推进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落实《省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细则》,用好《省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手册》;加强村(居)人口计生服务场所建设,确保每个村(居)配有“两室一校一屋”和“两栏一窗一标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办法》[宜办发(2015)10号],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全国“万村(居)示范、省级创”千村(居)示范、市县“百村(居)示范”创建活动,同时,继续推动难点村整治活动。五、切实抓好“生育关怀行动”一是开展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重点关怀生育障碍和失独家庭。要建立计生困难、生育障碍和失独家庭档案,将其纳入“一对一”帮扶范畴,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要深入帮扶户家中,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诉求,倾听他们的心声,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开展对困难计生干部的关怀援助。对曾经多年从事人口计生工作或正在人口计生工作岗位、生活困难或身患重病的计生干部,县乡要登记造册,争取各级重视,在精神和物质、资金等多方面给予援助。三是开展计生“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怀援助。要充分利用基层协会的组织资源,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实施“亲情慰藉”、“代理监护”。四是拓展青春健康教育。推动青春健康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工业园区、进流动人口聚集地。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发放青春健康宣教品,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普及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为核心的青春期健康知识,引导青春期人群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生育观。六、大力开展计生协会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媒及各种传统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计生协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绩,宣传人口计生领域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广泛宣传造势,提高计生协的社会影响力。要开展好“5.29”主题宣传活动,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尤其要注重做好对广大会员群众的发动工作,增强群众自发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引导广大会员和群众树立科学人口观、新型婚育观和幸福家庭观。七、继续抓好计划生育保险和中考优惠加分工作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爱心保险工作。逐步扩大独生子女家庭、农村二女户家庭爱心保险的投保面,提高投保率和赔付率。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综合保险计划。扩展大龄独生子女保险,探索开展母婴安康保险,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防范风险的能力。落实好中考计划生育优惠加分政策,加强对农村享受加分家庭子女的信息核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的全面、及时、准确,做到不错、不漏。八、搞好信息交流与反馈做好计生协会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将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形成材料上报,扩大计生协会工作的影响力。第二篇2015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继续按照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着力推动完善人口计生法制体系,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着力推动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落实人口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措施;着力推动完善人口计生执法监督体系,实现规范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1、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严格遵守群众工作“八项纪律”“七不准”规定,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2、建立计划生育行政调解制度。成立计划生育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制定行政调解文书、立案受理、案卷归档等相关制度,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调解制度的功能和作用。3、抓好干部队伍职业能力建设。制定《全县计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加强计生干部业务综合能力的培训和考核,制定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和具体计划,在全县计生系统内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全面提高全县计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计生工作者形象。4、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各乡镇要以生育关怀、优质服务为原则,向广大群众宣传计生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流动人口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流动人口主动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5、严格规范社抚费征收管理。一是加大违法生育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力,抓点带面,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连续性。二是制定《2015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与使用办法》,明确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和征收行为,全县社会抚养费实行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征收程序,统一征收行为,统一票据管理。社会抚养费票据全面实行微机打印。三是开展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队伍整治活动。对历年特别是近三年以来违法生育案件进行全面归档,对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按年度进行整理,实行台帐与信息两者相结合管理。加大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管理监察力度,对历年违法生育案件进行检查验收,规范当年案件卷宗,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和阳光操作,提高计生公信度。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当年首次征收到位率达到60%以上,完成征收10万元以上个案2例。6、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严格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要求,继续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全面、稳步开展,争取在今年的创建活动中我县更多的乡镇达标。7、积极开展“诚信计生”创建活动。按照“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原则,继续推广“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划生育新模式。8、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审核工作。根据省、市、县“一票否决”文件的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升、评先评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中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工作。9、实施利益导向惠民工程,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一是全面落实奖励扶助政策。按照上级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创新实现自身特色的要求,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绿色养老、爱心保险、一次性奖励、“阳光助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中考加分、救济救助、奖励扶持、成才就业、关爱女孩等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妇联等部门重视,开展“爱心妈妈”等活动。在此基础上,继续巩固、深化大龄独生子女保险、村级计生专干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和下岗职工发放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保健费生育关怀工程等本县创新创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利导政策资金落实力度。二是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关爱计生困难家庭。积极采取自筹经费、企业捐助和社会抚养费统筹等方式,加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全面落实利导各项政策。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在民政、农业、林业、教育、妇联等部门享受的普惠政策。从根本上促进群众传统生育观念转变,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新途径。10、加大依法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检查后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到位,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满意度。第三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及全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一升三降”的目标与本次计划生育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分步逐项清查、侧重自查自纠、规范完善制度”的原则开展工作,切实解决人口计生系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计生资金安全运行。二、自查范围和内容重点是2015年至2015年奖励扶助资金、特别扶助资金(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资金)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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