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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军转干给编制

时间:2014-06-26   来源: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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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军转干给编制(一):军转干2015军转干安置单位分析之单位类别及属性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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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军转干给编制(二):军转干:2016年军转安置工作政策解读

军转干:2016年军转安置工作政策解读

军转干: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提供2016年军转安置工作政策解读(仅供参考)。及时发布整理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军转干考试最新信息,供军队转业干部参考。

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安置的文件依据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市场经济需要的有中国特色退役军官的安置制度的具体步骤,对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切实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好。按照中央的要求,无论是对计划安置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还是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我们都要满腔热情的妥善安置,使他们人尽其才,各得其所。3号文件明确规定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现役军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做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安置军转干给编制】

(一)工作机构。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省设立相应机构。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接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二)安置计划。全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担任师、团级以下职务(含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1.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师职50周岁、团职45周岁、营职40周岁、连职35周岁、排职30周岁);2.受军队编制名额限制不能使用的;3.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

安置的。5.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解放军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三)安置地点。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 10年的;2.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因公致残的。

(四)工作分配与就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五)待遇。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计划分配到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但不适用于到地方后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级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军队转业干部在服役期间,被授予称号的比照地方享受相应待遇。

(六)培训。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政策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在安置前组织适应性培训。培训工作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七)社会保障。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社会保险待遇。

(八)家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困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安置工作主管部

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社会保险。

(九)管理与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城的重要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计划安置、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经费管理和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及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可以视情况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原部队负责处理;到地方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涉及原部队的,由原部队协助安置地政府处理。对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不到地方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原部队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军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罚。

安置军转干给编制(三):2015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转业干部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军队的稳定和建设,也与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切实把军转干部安置好、使用好,对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军转安置部门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实践中,服务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正视矛盾和问题,把握军转安置工作的正确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加速,随着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已经连续14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当年安置任务的**省,当前同样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现行军转安置制度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的矛盾。近年来,国家对改革现行军转安置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继续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同时出台了自主择业办法,但事实上安置的主渠道仍然是计划安置。2015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以来,军转安置任务逐年加重,3年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总量超过6000人,平均每年要安置2000多人。而这一阶段正是地方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的时期,党政机关实施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国有企业推进企业改制。接收单位一方面要深化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精简机构、编制和人员,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又要想方设法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同时还要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巨大压力,可以说是面临前所未有的多重困难。

二是安置渠道窄与军转干部期望值高的矛盾。过去,由于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待遇差异较小,地方对各类干部的需求量也比较大,军转干部安置的渠道是比较通畅的。近年来,由于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择业期望值越来越高,每年全省95以上的军转干部都明确要求进入党政机关,安置到企业的军转干部仅占全省年安置总数的4%左右。而且安置去向主要集中在省会和中心城市,呈现出转业干部到昆明安置比到州(市)多,在州(市)安置比县乡安置多的现象。2015年符合在昆明地区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占计划安置数的71。而**省和昆明市两级党政机关已持续多年接收了相当数量的军转干部,编制、职数、人员基本上都是满编或超编,接收容量越来越小。安置渠道和去向相对集中,导致地方一些单位干部来源单一、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有的省直机关军转干部已超过了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与此同时,军转干部个人都有较高的期望,大都想进党政机关,即使是效益好的企业都不太愿意去;原来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也都希望改行从政,老师不想教书、医生不想看病、护士不想打针的情况带有普遍性。地方的接收安置能力与军转干部的期望值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增加了地方安置工作的难度。

三是安置重点与地方领导职数有限的矛盾。师、团职干部是部队的中坚和骨干,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职务,是中央的一贯要求。200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3号文件规定,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一般要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省多年来都坚持把师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作为重点,出台了师团职干部安置实行带编分配、增加非领导职数等一系列安置措施,尽最大努力安排好其工作和职务。但随着师、团职军转干部人数增多,而地方领导职数有限,加之各单位领导岗位都已满编甚至已经超职数配备,因而导致落实师团职干部职务问题困难重重。

四是传统的指令性计划安置与《公务员法》的矛盾。200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3号文件是目前军转安置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但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3号文件有些规定与《公务员法》的规定不太一致,甚至有的地方还相互矛盾。如《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而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与进入公务员队伍“凡进必考”的这一规定存在矛盾。又比如《公务员法》第25条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但现行的转业干部带编制、超职数安置与此定编、定岗的要求是相互矛盾的。同时,在军转干部的职务级别套改、工资套改等很多方面都与《公务员法》存在不相一致的地方。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实现军转干部的根本利益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新形势下各级军转安置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军转安置部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军转安置工作

安置军转干给编制(四):2015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

带着感情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今年以来,#县县委、县政府把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三费”和生活困难问题,做为事关全县大局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带着感情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妥善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三费”和生活困难问题。目前,已解决41名企业军转干部拖欠工资36.8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14.3万元,拖欠医疗保险费26.7万元,兑现基本生活费14.5万元,为36名已退休军转干部补足养老金17.3万元,为符合条件的9名企业军转干部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为29名申请提前退休的军转干部向上呈报了提前退休手续。二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企业军转干部由原来的不理解甚至对抗、上访,到现在的主动为部门和企业献计献策、帮助搞好生产经营。三是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由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并且解决得彻底,无后遗症,使军转干部心服口服气顺,避免了一些过激行为和上访告状事件的发生。四是增强了各级干部的服务意识。在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中,各级普遍形成了真抓实干、深入扎实、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成立组织,为企业军转干解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经常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四大班子联席会上进行调度、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县委、县政府成立了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县直各有关部门都成立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副职专抓的领导机构。县政府主管领导连续多次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经常深入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调度,并亲自与军转干部见面、对话。在详细调查摸底,掌握一手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工作分工,编制了“#县企业军转干部一览表”,将全县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组织机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工作目标等编辑汇总在一起,每个部门、下属企业、单位一个板块,打印成彩图,张贴到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办公场所,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

二、把握重点,分类施策,推动企业军转干解困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深入基层,摸清底数。根据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反映的情况,县委、县政府及时召集经贸、商贸、县社、物资、交通、农机、粮食等部门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对机关和下属企业单位进行认真排查、摸底,把拖欠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工资、社会养老金、医疗保险费以及生活困难人员逐企业、逐人拉出名单、说明情况,建立台帐。同时,要求劳动人事部门干部与部门领导一起采取集中座谈和深入企业军转干部家中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军转干部的意见,了解、掌握他们的心态和动态。为有的放矢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奠定了基础。二是健全网络,信息互动。1、从上到下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构和信息网络,逐级明确责任,实行下管一级的连带式责任模式;2、认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军转干部原来所在企业为单位,明确负责人,直接管理所辖的军转干部。军转干部所在企业注销、合并、破产的,其上一级为直接责任人;3、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保证信息畅通,各单位、各责任人联系电话登记在册,手机24小时待机,联络员随叫随到,各单位联络员主动与军转干部交流思想,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三是因企制宜,分类施策。由于各军转干部所在企业的情况不同,有的已经破产,有的已转制,有的正常经营,并且“三费”拖欠情况也不同,因此,在工作中,坚持因企制宜,统一标准,分类施策。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拖欠军转干部“三费”一律由企业解决;对半停产企业,采取企业筹一部分,主管部门帮助一部分的办法解决;对停产、破产企业,采取企业筹一部分,主管部门帮一部分,县财政借给一部分的办法解决。

三、强化督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为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县领导小组建立了督导机制,强化工作督导落实。一是由政府督查室和人事局牵头,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到商贸局、县社、经贸局、物资总公司、农机局等单位现场办公,与军转干部座谈,交流意见,变上访为下访,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商讨对策,研究办法督促落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由人事局干部科抽出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收集单位各种信息,并认真进行汇总,于每天下午6点以前,书面提供给各级领导,便于领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县解困领导小组办公室耐心接待来访军转干部,带着感情做好他们的工作,为他们答疑释惑。对他们提出的问题,逐一分析,区别情况,逐条讲解有关政策,稳定他们的情绪,取得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共接待军转干部来访60人次,做到了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四是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保证各个环节不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哪个部门发生问题,哪个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直接责任,增强各级做好工作的压力感和责任感。五是加强与社保所、医保中心和各企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不分早晚、星期天,及时为企业军转干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确保他们随来随办、随办随走。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12

安置军转干给编制(五):2015军转干部述职报告

文章标题:军转干部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时光飞速,弹指一挥间,我转业至某工商分局已一年有余。回顾2015,本人收获多多。在市局和分局两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顺利地实现了由一名军转干部到一名地方国家公务员的岗位转变;在经检中队长和综合组长的悉心栽培下,我较快地完成了由一名部队财务助理员到经检中队案件承办人和分局文秘的角色转换。根据要求,现就一年来的情况,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一、努力学习,快速适应新岗位。学习是明确政治方向,提高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必然要求。对我而言,面对由部队到地方的岗位转变,唯恐辜负组织的培养和领导的信任,更加自觉刻苦地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水平和综合能力,尽快进入情况,适应新岗位。为此,我坚持做到勤学习、多思考、善,并自加压力,时常提醒自己要认真读好“两本书”,一是读好有字之书,即时刻向书本学习,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工商法律法规和经检办案业务技能,做到基础知识通学、法律知识深学、修身知识勤学、急需知识先学;二是读好无字之书,社会也是一本书,而且更丰富,更有现实意义,所以我一贯做到虚心向身边的有智之师学习,学习他们的理论观点、方法、为人处世及语言、文字表达等。在日常中,我坚持做到“五多”,即多看、多听、多想、多写、多做,养成“学而思、思而入、入而进”的良好习惯。一年来,我先后写下了上万字的读书笔记,并将之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不断地学习,本人较快地适应了经检办案和办公室文秘2个截然不同的岗位。二是勤奋,尽力做好本职。作为分局负责文秘的我,为了全面熟悉工商行政管理,坚持每晚化2个小时,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看全国的同行在干些什么,是如何干的,其做法有没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如果有的话,我应将其立即下载下来,并灵活运用到我们分局的政务信息报道中;日常上班时间,我总能静下心来,研读各级下发的文件,领悟其精髓,并将之落实到我所起草的文稿中,进而提高了文稿的分量;午休时间,我先后翻阅了分局历年来的文书档案资料,将传统的好做法、闪光点提炼出来,进而增强我所起草的材料的贴切性;为了将发生在同事身边的好人好事好做法,挖掘出来,及时报道出去,我常常利用巡查人员空闲时间,向其打听相关细节,晚上回家后马不停蹄地组稿,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媒体报道。“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同事们的齐心协力下,截止到目前,我分局先后被各级新闻媒体录用信息稿件29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级2篇、苏州级15篇、常熟级11篇;被媒体录用材料9篇,其中:省级1篇、苏州级3篇、常熟级5篇;被上级录用会议材料6篇,其中:1篇获优胜奖、1篇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材料被市局转发;被市局录用政务信息600余条,我个人撰写了其中的三分之一强,有4条分别被苏州局、省局政务信息网录用。此外,我还积极向地方政府撰写2篇征文稿件,其中:1篇“环保”征文获三等奖。作为经检办案人员的我,深知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和经检技能是办好案件的坚强后盾。为打好基本功,我虚心拜经验丰富的老办案人员为师,向业务条线内行里手讨教,并刻苦钻研了相关法律法规,先后研读了《王晓林办案集》、以往经检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课资料和苏州局下发的《执法办案手册》,并留心《中国工商报》上有关基层执法办案经验性材料,按类收集整理,并时常拿出来阅读。在苏局长和顾队长的悉心指导下,我学会了经检办案的基本技能,先后参与了8起一般程序案件的查处,其中:5起为局批的大要案件、3起授权案件。在不断的办案实践过程中,我得到了锤炼,初步掌握案件查处的流程和办案要令,办案能力得到了提高,已具备能够独立查处案情性质相对简单案件的能力。三、清正廉洁,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作为一名年轻党员,我时常提醒自己,要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自觉服从分局党支部和各级领导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执行好每一项任务;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双“六项禁令”,严格按章办事,在具体中,以职责为已任,不借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能正确地定位,处理好同志间的关系。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维护好内部团结。回顾过去,一年来,本人在某些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有些方面做得还不够,比如在发案能力和固定证据的手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办案经验不足;在撰写调研文章的水平欠佳;在处事过程中时常带有军人作派等。在来年的,我将继续保持成绩,在不断的学习、写作过程中,提高撰写调研报告的能力;在不间断的办案中,提高独立办案能力,力争做一名优秀的案件主办人。以上是我的述职,有不当之处,敬请批

评指正。我的述职完毕,谢谢大家!述职人:某某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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