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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种子使用者宣传识假方法,提高使用者的自我素质

时间:2014-06-25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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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种子使用者宣传识假方法,提高使用者的自我素质(一):教你如何识别假劣种子

教您如何识别假劣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明确规定: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以及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种子为假种子;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质量低于标签标注的指标的、因变质不能作为种子使用的、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种子为劣种子。

第一,不要购买走街串户以及农村集贸市场上零散摊位销售的种子,此类种子的质量很难保证,一定要到证照齐全的种子部门购买。

第二,尽量不要购买散装种子,要买有正规包装的,并要仔细查看包装有无拆包痕迹。

第三,要问清楚种子的审定时间和推广范围,凡未经审定的种子和不在推广区域的种子,都是非法种子。

第四,地方种子店大多是为大种子公司代销,包装上一般有公司的地址和电话号码,购买前可先打电话咨询一下该公司,是否在这里有代理商及种子包装类型等。很多假冒种子往往仿冒大种子公司以前的包装,一经咨询,即可判定真伪。 第五,购买种子时,要拆包检验种子的色泽、完整性、有无霉变颗粒以及异作物种子等,发现问题,立即退货。

第六,购买种子后,一定要注意索要发票,并核对发票的印章与经营单位的名称是否一致,填写种子的名称与包装袋上的种子名称是否一致,种子包装袋上有编号的,也要在发票上注明。

最后需要提醒农民朋友的是,要妥善保管好发票、种子包装袋和品种说明书等有关证据。一旦出现种子质量问题,要尽快与销售单位交涉并投诉,及时找有关部门鉴定,并进行拍照、录像,以防止销售单位采取拖、躲等方法挨过鉴定期而赖账。

向种子使用者宣传识假方法,提高使用者的自我素质(二):种子市场管理的难题与解决办法

种子市场管理的难题与解决办法

王灏

摘要: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号解的吹响,“三农”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战略时期。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做好种子管理工作,推进新型种业体系建设,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种子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国以农为先,农以种为先。种子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载体,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管理、服务创新,建立和谐平稳的种子市场,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向种子使用者宣传识假方法,提高使用者的自我素质】

1、种业现阶段存在不和谐的现象

随着《种子法》的实施,种子市场的开放,种子经营者如雨后春笋,规模不一的种子商店普及城市和乡村的各个角落,活跃了种子市场。但由于经营素质不一,行为自律较差,以及《种子法》尚有不完善的地方,而《种子法》的实施又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种子公司独家经营的局面,实现了种子市场由封闭和开放转变。尤其是《种子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在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立法本意是通过大大降低种子经营门槛,活跃种子市场,方便农民购买种子,可实际却相反,一是给农民无所适从的感觉,不知道购买哪一个品种,购买哪一家种子才能让

自己放心。二是种子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下降,受利益的驱动,违法经营现象不断增加,假劣种子坑害农民的事件时有发生。

1.1、种子品种多、乱、杂

《种子法》实施后,造成了种子经营主体以追求高额利润为目的,销售中出现了种子不正常的现象。一是销售利润高的品种;二是未审先推一,以试种名义进行种子销售;三是销售淘汰的品种,旧种新装;四是以新、特、奇、优的名义,盲目乱引乱调种子进行销售,全然不顾品种的适应性、抗逆性、丰产性、或有无检疫性病虫害。

1.2、违法经营、虚假广告随处可见

当前,由于种子经营户快速增多,从业人员素质不一,以及管理、服务不到位,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一是以方便群众为借口,开包装经营不在分装的种子,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坑害农民;二是为了让自己的种子销售出去,一些种子经营户夸大种子的各项种性,夸大产量;三是迎合农户新、奇、特、优的心理,通过多种形式散发自制传单,用虚假广告诱使农民购买自己销售的种子

2、种子管理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

2.1、跨区域种子纠纷处理难度大

省际间种子不设限的流通,给许多违法分子带来了机会,产生大量难以解愉的种子纠纷。几年来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受理的数万件种子举报案件很能说明问题。基层种子管理部门由于经费不足,人员、装备不够,执法手段落后,对一些跨区的种子案件鞭长莫及;再加上种子案件的查处周期长、涉及面广,很多方面的关系不易协调,造成种子事

件解决率低,无法形成有效的管理,例如:某县四周相邻别的省、市,经常有一些经营者跨区销售种子,但因种子质量问题给农民造成损失,可案优缺点却因为跨区销售而得不到有效的查处和处理,农民得不到有效的赔偿

2.2、网上购种成为监管盲点

很多经营者在大城市注册一皮包公司,通过广告,网上宣传等途径,夸大种子特性,做出一些无法实现的承诺,误导农民。许多农民不是寄出钱收不到种子,就是所购种子与广告宣传大相径庭,或者根本就是假种子,当农民进行索赔的时候,经营者早已人去楼空。例如:2004年,哈尔滨亚丰公司利用北京亚丰分公司名义,在全国十几个省、市进行夸大宣传,误导农民邮购其种子,给农民造成损失,影响巨大。该案件甚至惊动中央,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农业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等九部委进行了联合查处。这个案件的违法事实很清晰,但最后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3、如何解决各项管理难题

3.1、强化队伍建设,全百履行种子管理职能

按照建设新型种业体系对人才的要求,加强处子管理系统人才队伍的培训教育,努力培养一支知法、懂法、依法行政的种子管理队伍;

3.2、强化品种管理,加快良种推广

新品种的引进、试验是品种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筛选优良品种应用于农业生产的根本保障。要根据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引进各种农作物种子在本地区进行布点试验,从中筛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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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比现有品种品质更优、产量更高、综合性状更好、适应本地区生态条件的新品种在当地推广应用

3.3、做好良种补贴工作,提高农民使用良种热情

积极参与良种补贴工作,重点是抽捡中标企业的品种质量,使农民用上“放心种”。督促良种中标企业按要求竞标种子要求兑付良补种子、按标价销售中标优质种子,让农民切实从良种补贴政策中尝到甜头,搞高主动使用优良品种热情,加快优质品种推广应用

3.4、严把市场准入关

坚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格办证条件,切实做好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对不具备种子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依法注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建立种子生产经营资质跟踪检查制度,要对已领取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种子企业加强监管。重点检查种子生产行为与证照规定内容是否相符,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发现无证和违法生产种子的,及时制止和坚决查处

3.5严查种子案件

坚持“主动执法,有查有处”原则,加大种子案件查处力度。对检查和群众举报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地假劣种子案件严格处理决不放过,对违法经营行为不放过,对有问题的经营单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向种子使用者宣传识假方法,提高使用者的自我素质】

3.6举办种子经营培训班、积极开展送法下乡

定期进行培训指导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经营,懂技术、服务到位。以科技下乡、3.15活动等为载体,采取印发宣传单、设立咨询【向种子使用者宣传识假方法,提高使用者的自我素质】

台、板报、报纸、挂宣传横幅、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向农民朋友宣传种子法律、法规及相关种子知识,以增强其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

3.7、跨区域联合、多部门联合

对于跨区域种子案件,管理部门应跨区域联合,对兄弟单位进行有效的联系,对跨区域相关案件给予大力支持,对处理难的案件,应于工商、公安、质检、法院等部门进行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

现代的种子市场发展快速,竞争激烈,经营方式多元化,我们的管理部门要强化自身素质,切实贯彻《种子法》做好市场监管,为“三农”服务,保护农民利益,做好人民的公仆。

向种子使用者宣传识假方法,提高使用者的自我素质(三):2016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抓生产保供给、抓统筹促协调、抓改革增活力”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为主线,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和基层农资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打击假劣促生产,严查违禁保安全,监督抽查提质量,案件查处惩违法,信用体系建长效,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我市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齐抓共管,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事故,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重点

以打击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以市场整顿、日常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为手段,狠抓关键,整体提高。

(一)狠抓重点农资产品监管。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玉米、小麦、棉花、油菜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兽药监管重点: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行为,重点整治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超范围经营疫苗、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和其他不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物质以及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狠抓农资质量监督抽检。根据季节特点,重点抽检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报请上级农业部门,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彻查假劣农资源头。今年,全市全年计划抽检种子样品5批次,农药样品70批次,肥料样品75批次,兽药样品30批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样品30批次。

(三)狠抓大要案查处。要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加强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认真做好移送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农业许可。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口。组织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对需要审定、登记、审批的农资产品,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

(二)强化生产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农资检查等制度,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许可、原辅料使用、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等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使用违禁物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要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生产经营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三)深化市场整顿。各级农业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加强对电视、网络、交易展销会等方式经营农资的行为的监管,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变相经营农资的行为。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四)强化质量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突出重点来源、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以水稻和小麦种子的真实性、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和是否添加其他成分、肥料养分等为重点,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健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立案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对已流入市场的,要查清销售渠道和销售去向,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和产品召回等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同时,要重视经政府采购农药产品的质量监管,要进一步落实重点监控制度,对近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要重点跟踪监管。

(五)加强案件查处。要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深度拓展案源渠道,落实保障激励措施。要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侵权、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行为。要继续加大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推进诚信建设。要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鼓励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健全组织体系和治理机构,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健全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对信用缺失的市场经营主体,采取重点检查、媒体曝光和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对诚信守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扶持和宣传力度,增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建立守信激励机制。

(七)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2016年全省农资连锁经营市场占有率达到48%以上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因地制宜,完善标准,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八)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和科学使用农资产品。要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通过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用农药和禁止添加的药物公示牌、在养殖场(小区)张贴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资安全科学使用水平。要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诉求、传播先进技术的能力。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要积极推进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及时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

(二)强化建设,提升能力。要切实加大投入,落实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配备与当农资市场监管需求相适应的交通、执法取证设备,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加大执法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努力提高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合作打假机制、联合推动机制,加强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提高整体整治效果。

(四)强化服务,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要曝光典型假劣农资案件,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六、重点工作安排

2月,参加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3月,制定并下发《2016年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开展全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3-12月,开展食用菌专项整治,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并抽检20个样品,开展对地产蔬菜的抽检工作,并做好跟踪抽检。

4月,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以畜禽饲料为主),并对部分产品进行执法抽检。

5月,开展农药和肥料专项执法检查。

6月,举办执法人员培训。

7月,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开展农药和肥料、兽(渔)药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部分产品进行执法抽检,开展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以水产、猪、奶牛养殖场为主)。

8月,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以水产饲料为主),并对部分产品执法抽检。

9-11月,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开展种子专项执法检查,对部分产品进行执法抽检。

向种子使用者宣传识假方法,提高使用者的自我素质(四):2015双联富民活动纪实总结

双联富民活动纪实总结

一年之计在于春,满眼万象又更新。随着春耕即将开始,**县工商系统“双联富民”行动踏上了新征程。3月4日,“双联富民”行动小组第一组驻村干部在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带领下,走上了深入基层、贴近百姓、服务群众的为民富民之路。提高素质促扶贫

为了提高**乡大麦花村

整村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驻村人员首先在联系村召开了政策宣讲座谈会,围绕十八大精神,开展惠农知识宣传教育活动。3月5日上午,驻村干部组织村民在村委会认真收听收看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式实况,认真收听收看了温家宝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仔细聆听了温总理的报告后,纷纷表示要多学技术,多找门路,争取早日脱贫致富。

注重实效办实事

在去年帮扶的基础上,今年,按照县局制定的“联系村形成一个主导产业、村民小组形成一个致富产业、贫困家庭找到一条致富门路”的帮扶思路,帮助农户办实事。

一是邀请乡农经站技术负责人为村民举办了一期农产品种植技术培训班,在种植要求、施肥、病虫害防治以及果实护理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讲解,同时,还发动村致富能手对在暖棚养殖方面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以及暖棚养殖带给自己的经济效益向村民做了详细的讲解,形成“典型带动,整村推进”、“能人效应,帮带共富”效应,让贫困群众看到了脱贫致富的希望,有了新思路,新目标。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现场指导并组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召集35户农户,帮助他们组建“**藏族自治县春元洋芋营销专业合作社”、“**藏族自治县成绩养殖专业合作社”、“**藏族自治县通鸿洋芋种植专业合作社”,给他们讲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帮助建立章程,不但解决了农户办理专业合作社的难题,还让他们懂得了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如何让成员最大限度受益。驻村三天时间就办理了3户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达35人(户)。

三是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为农民提供涉农政策、法规以及市场信息咨询服务。驻村干部每天都深入农户家中,不但看望慰问农户,与农民谈心沟通,还针对当地农民识假防假能力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情况,他们就如何选购种子、化肥、农药方面给进行了认真讲解,教农民朋友如何看外包装、闻气味、看标识、认商标,还教群众在购买化肥和种子后要留样,以备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之用,几天时间他们不但提供了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市场信息咨询服务,还耐心、(

四是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3月7日召开了个体工商户大会,会上讲解了食品安全监管、企业年检、个体户验照等知识,并积极引导建立索票索证制度,严格要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谨防不法分子将劣质食品和农资销入偏远山区的行为。会后逐户进行了检查,并且开展了以食品、种子、化肥、农药、兽药、农机具及配件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了当地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提供政策指导等方式,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创业,主动协调、帮助解决他们实际困难,不断提升自身“造血”功能,激发贫困村发展活力。共下发行政指导书5份。

五是积极为农户申请“双联”贷款、大病救助申请摸底调查,争取让他们早日把贷款作为启动资金,从大棚养殖和**洋芋种植入手,做到规模种养殖营销一体化,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早日脱贫致富。

向种子使用者宣传识假方法,提高使用者的自我素质(五):2016全县农资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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