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百科 > 减肥方法 > 安全生产督察方法

安全生产督察方法

时间:2017-01-31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www.gbppp.com--减肥方法】

安全生产督察方法(一):安全生产督察实施管理办法

水电三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镇平段施工一标项目部

安全生产督察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加强反违章工作力度,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能控”,为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督办工作,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督察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行安全生产督察制度,旨在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加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隐患排查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条 各级领导、安监部门及督察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的现象应严肃查部,以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即“三铁”)查部违章,坚决对违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坚持安全教育与违章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督察机构

第四条 要依据本办法成立安全生产督察组。安全督察组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项目部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督察。

第五条 项目部组建两级安全督察组。督察组在项目部安监部门的总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项目部级督察组设在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项目部督察组由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专职人员组成。

第六条 项目部督察组成员应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程规定,具有较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和分析问题能力,敬业爱岗,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为人正直,由推荐,经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审核认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应根据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的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活动。

第七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督察组每季度对重点监控项目部实施一次系统性的检查督导。

第八条 安全督察组对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安全主管领导负责,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三章 安全督察组人员

第九条 安全督察组成员由有现场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条 项目部安全督察组组长由项目部安全管理副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督察组成员的基本要求:

1.有十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经验。

2.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项目部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有较丰富的现场工

作经验和分析问题能力,敬业爱岗,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为人正直。

3.参加过省、市(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年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再教育。

4.经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认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项目部的督察员由项目部推荐,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考核认定。

第四章 安全督察方法

第十二条 安全督察组应制定安全督察工作计划,并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开展安全生产督察主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项目开展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督促项目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督察组以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查阅资料等方法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督察原则:

1.“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违章作业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违章记分标准》进行记分处罚。

2.“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原则。所有工作组成员应当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做到有章必循。督察人员应坚持原则,做到违章必究。

3.预防为主的原则。督察组人员要对现场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关键环节心中有数,预防把关,防患于未然。

4.经常性原则。为保证现场安全监察工作有实效,必须经常深入生产现场。

5.重点监察的原则。对重大、复杂的生产现场应进行重点监察。【安全生产督察方法】

6.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章作业人员既要进行必须的处罚,也应对违章本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帮助。

第五章 督察组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既有监管责任,同时还有帮助项目加强管理,持续改进的责任。

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督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和权利:

(一)职责

1.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2.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4.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5.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等。

(二)职权

【安全生产督察方法】

1.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2.有权制止“三违”行为。

3.对“三违”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处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责令其停止工作,并加重处罚。

4.对“三违”作业现场有权提取、查阅相关资料,有权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

5.对“三违”行为的项目部和个人有权建议进行通报批评。

6.对反违章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有权建议进行奖励。

第十八条 项目部督察组必须对项目部所有在建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督察,对新开工项目和中小项目应增加督察次数。

第十九条 进行安全督察时,在兼顾其他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要对以下内容进行督察并做出评价:

1.上级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督察方法】

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员工(包括分包队伍员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效果;

5.重大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监控情况;

6.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7.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及交底情况;

8.特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状况;

9.外包队伍及临时雇佣人员的管理情况。

第六章 现场督导检查管理

第二十条 安全督察组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统筹安排、注重实效。进行现场检查应当事先拟定现场检查方案,拟定现场检查通知书。

现场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事项等内容。

现场检查通知书应当包括检查依据、检查时间安排、检查事项、检查人员名单、被检查项目部配合和协助的事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安全督察组可以持现场检查通知书直接进行现场检查。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具现场检查通知书。

被检查项目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配合和协助安全督察组进行现场检查。督察员可以根据需要,询问被检查项目部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事项做出说明。被询问人应当客观、如实地向督察员做出说明,不得隐瞒、捏造事实。

督察员应当做好询问笔录。询问结束时,被询问人应当当场校核询问笔录并签字。 第二十二条 督察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被检查项目部有违反国家、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进行详细记录,下达整改通知书,由督察员和被检查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责令限期整改的,被检查项目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限期整改的情况报告。

现场检查结束后,督察组应当向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基本结论以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内容。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体检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向主管副项目经理进行汇报。

现场检查结束后,安全督察组应当及时向被检查项目部反馈检查结果(检查通报);必要时,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将安全检查通报向项目部、项目部进行通报。【安全生产督察方法】

第二十三条 安全督察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依据《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督察员应当严肃执法、廉洁奉公。

督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部分;

(一)违反规定的程序进行现场检查的;

(二)干预被检查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利用检查工作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

(四)泄露检查工作中知悉的企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五)其他违反现场检查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安全督察组在督察中发现的隐患和管理问题应记录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改进要求,要求被督察项目部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完成整改。并要求被督察项目部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安全督察组抽查整改结果。

第二十六条 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应将督察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其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整理成督察报告,并由被督察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作为年终对项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两级督察组应定期向项目部、项目部领导或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督察报告,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强与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第二十八条 督察组应将督察情况及时在本项目部范围内进行通报。

水电三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镇平段施工一标

项目部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安全生产督察方法(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神东„2015‟3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管理基础,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执行力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能,有效保障员工人身安全、职业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及有关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规范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方式,明确了安全监督检查的标准及考核奖罚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按照预防为主,监察与服务、教育与惩处、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承包商。

第二章 职责与组织方式

第五条 安监局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两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制度等,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管理。

第六条 业务部门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服务职能,组织开展本专业范围内的专项检查。

第七条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分为年

度检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月度动态检查、包片检查五种组织方式。

第三章 监督检查依据及主要内容

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性指令和规定;行业规程、技术标准、规范;神华、神东两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神东煤炭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标准。

(一)年度检查,依据《神华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由安监局组织,在神华集团年度验收子分公司前一个月进行,检查相关业务保安部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职责落实情况。

(二)季度检查

1.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主要业务保安部门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由安监局牵头,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主要业务保安部门进行全面审核。

2.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定期考核标准》,由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各基层单位进行全面审核。

(三)月度动态及包片检查,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动态考核标准》,由安监局组织,对煤矿单位和地面单位进行检查。

(四)专项检查,依据各部门制定的专项检查标准,按季度制定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 考核与奖罚

第九条 考核及奖罚:

(一)考核方式

1.业务部门分季度、年度两形式进行考核。

主要业务保安部门按季度进行考核,包括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调度室、安监局;

相关业务保安部门按年度进行考核,包括董事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规划发展部、纪检监察部、党建工作部、法律事务部、财务部、治安保卫部、工会工作部、公共关系部、内控审计部、环保管理处。

2.煤矿单位每季度前两月进行月度动态考核、第三个月进行季度定期考核。

3.地面单位分月度、季度两种形式进行考核。

月度检查单位:洗选中心、矿业服务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设备维修中心、供电中心、皮带机公司、地测公司、车辆管理中心;

季度检查单位:国际交流中心、信息中心、煤质处、救护消防大队。

4.对地面在建工程4月份(集中开工前)、8月份(集中施工期)、12月份(停工及冬季施工项目)组织三次专项检查,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奖罚规定》进行奖罚。

5.包片检查由安监局对公司各单位实施区域包片管理。将煤矿单位划分为三个区域,地面单位划分为二个区域,由安监局一名助理级以上领导担任每个区域包片管理负责人,主要负责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动态检查,对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盯防,适时组织中夜班检查,对各单位领导跟班带班情况、重点岗位、人员、环节和

区域进行抽查,协调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整改落实基层存在安全生产问题。

(二)季度考核得分

【安全生产督察方法】

季度考核得分=(本季度3个月综合考核平均得分×60% +季度定期考核得分×40%)-季度扣分指标。(大柳塔煤矿季度定期考核得分按1.01难易系数折算,神山露天煤矿考核得分按0.95难易系数折算)。

(三)季度奖罚

1.煤矿单位(各生产矿井、露天煤矿、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按安全管理复杂程度比照《神东煤炭集团五型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分为两组进行排名奖罚。

第一组:大柳塔煤矿、石圪台煤矿、榆家梁煤矿、补连塔煤矿、保德煤矿、布尔台煤矿、黄玉川煤矿、锦界煤矿。

第二组:哈拉沟煤矿、上湾煤矿、乌兰木伦煤矿、柳塔煤矿、三道沟煤矿、上榆泉煤矿、万利一矿、寸草塔煤矿、寸草塔二矿、神山露天煤矿、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

奖罚标准:对第一组前2名且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的单位人均分别奖励400元、300元,对最后1名的单位人均处罚100元;第二组前3名且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的单位人均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对最后1名的单位人均处罚100元;露天煤矿比照井工煤矿单位人均奖罚标准的75%兑现,奖罚包括劳务工。

2.地面单位按安全管理难易程度分两组进行排名奖罚。

第一组:矿业服务公司、洗选中心、设备维修中心、物资供应中心供电中心,基准分分别为:92分、93分、93分、93分、94分。

【安全生产督察方法】

奖罚标准:按照基准分增幅进行排名,对前2名且考核分数不低于基准分的单位人均分别奖励200元、100元;对最后1名的单位人均罚款

50元。

第二组:车辆管理中心、煤质处、信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救护消防大队、地测公司、皮带机公司,基准分分别为:95分、95分、95分、96分、96分、96分、96分。

奖罚标准:按照基准分增幅进行排名,对前2名且考核分数不低于基准分的单位人均分别奖励200元、100元;对最后1名的单位人均罚款50元。

3.主要业务部门

奖罚标准:按《主要业务保安部门考核标准》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对前2名的部门人均分别奖励400元、300元。最后1名的部门人均罚款100元,连续两个季度排最后1名的部门,要在公司调度会上做原因分析。

第十条 专项检查由各业务部门按照本部门制定的专项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及奖罚。

第十一条 月度动态检查考核:

(一)参与月度动态检查的单位,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直接应用到当月“五型”绩效考核中,满分为100分,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动态考核得分×70% +专项检查考核得分×30%)-月度扣分指标。专项检查包括生产管理、工程管理、机电管理、一通三防管理、调度管理、安全培训管理、承包商管理7个方面。

(二)只进行季度考核单位,本季度考核得分同时作为当月及下一季度前两个月的月度综合考核得分,考核得分直接应用到当月“五型”绩效考核中。

(三)扣分指标

安全生产督察方法(三):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6篇

第1篇: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方案

12月6日晚,县村小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安委会决定从明天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一、总体要求

针对目前气温降低,火灾隐患逐渐增多,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各类企业单位赶进度,容易放松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通过再次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10073/

推荐访问:安全生产督察汇报 安全督察队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