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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时间:2014-05-29   来源:行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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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一):平安工地创建实施方案

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局系统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实施

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局系统平安综治工作,努力推动“平安龙湾”建设,强化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建设行业内部安全防控体系,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局系统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建建〔2010〕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在局系统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平安龙湾”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减少因质量投诉、安全事故、拖欠工资、聚众群殴、食物中毒、噪声扰民等引起的社会不良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目标及内容

(一)创建目标:全区范围内各个建筑工程都应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不断增强“平安龙湾”建设的整体效果。全区建筑工程创建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二)创建内容:保证工程质量,不引发因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而发生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强化施工管理,不发生因工程施工造成周边房屋损坏、噪声或扬尘污染等引起居民集中投诉事件;保证安全生产,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坚持文明施工,不发生施工现场场容场貌脏、乱、差现象;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及时消除各类矛盾,不发生一次超过5人以上的群体性聚众群殴事件;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不发生一次3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责任主体:全区所有在建工程的各方主体,都要以创建“平安工地”为目标,依据各自的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各项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实现“平安工地”的各项要求。

三、“平安工地”标准、申报及考评

(一)“平安工地”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建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且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工程安全、质量和治安保卫等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上报区安监站备案(附件1)。

2.管理制度健全。应制定“平安工地”创建计划,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及其他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

3.职工管理严格。建立民工管理档案,外来务工人员“三证”齐全(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职工中无发生违法犯罪及群体斗殴事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4.安全管理到位。建筑工地能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良好,安全设施齐全,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场容场貌。特别要加强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加强民工学校建设,做好民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各类桩基工程、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不危及周边居民房屋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做好扬尘控制,尽力减轻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5.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要重点加强对大型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工程、学校工程和人员集聚的公共建筑等项目的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对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的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水平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要全面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有效降低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保证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要认真做好各类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类矛盾,杜绝因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而发生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6.民工合法权益有保障。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自觉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严格执行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工资按月准时发放。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雇佣童工,保证妇女合法权益。

7.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8.施工现场食品卫生。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制度,工地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有安全可靠的食品采购途径,无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9.工地值班落实。工地应设有值班室,健全值班制度,对有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情报信息,发现及时并快捷有效地予以处置和化解。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和上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渠道通畅。

(二)申报及考评

1.区内建筑工程各施工企业将本企业现有在建工程创建“平安工地”的计划(附件2)上报区安监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

2.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主要以建筑工地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为载体,“平安工地”与标化工地考评相结合;凡通过标化工地考评的工程,可直接获得“平安工地”称号;对未取得标化的工地,“平安工地”的考评主要依据平时各阶段验收和施工现场日常工作开展的情况综合评定。

3.实行一票否决。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过程中,各地、各企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存在以下问题的,要一票否决。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创建活动措施不得力、无 “平安工地”创建计划的;

(2)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

(3)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4)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的;

(5)发生一次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6)发生一次5人以上群殴事件,或多次发生3人以上,5人以下群殴事件的;

(7)三次被监督检查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或被责令整改而拒不整改的;

(8)发生其他较大社会影响事件的;

(9)多次未及时上报“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相关情况的。

4.“平安工地”匾牌申领及挂设。全区符合创建“平安工地”标准的在建工程都应向我局申报“平安工地”创建计划,并领取“平安工地”匾牌。新开工工程在开工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

到区安监站领取匾牌。“平安工地”匾牌由我局统一制作,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正门附近围墙醒目处。如发现存在“一票否决”问题的,撤销“平安工地”荣誉,予以摘牌。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各企业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我局将成立以陈和斌局长为组长、王爵清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各施工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本单位“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各施工现场,制定的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明确各方主体职责,并严格按工作方案执行。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开展广泛宣传和充分发动,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工地,每一个员工,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创建文明标化工地等活动为载体,营造良好的氛围,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努力做到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使更多的工程实现“平安工地”创建目标。【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四)坚持目标,夯实基础。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并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贯穿到工程建设施工活动的全过程。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现场项目部的管理职能,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洞察问题、解决问题、化解问题的能力。

(五)强化考核,长抓不懈。“平安工地”的创建,要与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对“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成效明显的企业和项目部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开展活动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影响社会稳定或造成很坏社会影响的相关单位和项目部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予以严肃处理。“平安工地”的创建还要与各类创优评奖工作结合起来,凡未获得“平安工地”的工程,不得参加工程创优评奖。

(六)定期报送,及时总结。各项目部要定期向企业和工程所在地汇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提出下步需要重点关注或需要重点预防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有效措施;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在每季度末向我局汇报企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实施方

为深入推进全区住建系统平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实施方案》 (清建

[2013]180号),现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清新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推行文明、卫生施工,进一步加强建筑队伍管理和施工现场综合治理,确保我区建筑生产的安全稳定。

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各施工企业应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不断增强“平安清新”建设的整体效果。2013年9月前,至少各培育两个以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示范点,2013年12月中旬前,在建工地创建率要达到100%,达标率达到85%以上;到2017年,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平安创建标准;到

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二):创建平安工地专项方案

目 录

一、 编制说明 „„„„„„„„„„„„„„„„„„„„„„„„„2

二、 工程概况 „„„„„„„„„„„„„„„„„„„„„„„„„2

三、 创建平安工地目标„„„„„„„„„„„„„„„„„„„„„3

四、 创建平安工地的标准„„„„„„„„„„„„„„„„„„„„3

五、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4

六、 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8

七、 平安工地质量保证措施„„„„„„„„„„„„„„„„„„„9

八、 平安工地安全保证措施„„„„„„„„„„„„„„„„„„10

九、 平安工地文明施工措施„„„„„„„„„„„„„„„„„„„12

十、 平安工地环境保护措施„„„„„„„„„„„„„„„„„„„14

一、编制说明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建建发【2010】63号)、市建委《杭州市“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创建平安工地暨“工地110”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杭经开综治〔2009〕4号)文件以及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杭经开建〔2010〕78号文件的要求,编制杭政储出(2008)19号地块工程的“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 工程概况

由 有限公司开发的 工程位于 星河北路西侧。

现拟建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2303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为22440平方米,地下一层。该工程为9幢高层住宅楼分别为1#、2#、3#、4#、5#、6#、7#、8#、9#楼,其1#楼18层,建筑面积为5961.83平方米;2#、3#楼22层,建筑面积分别为12832.12平方米;4#楼18层,建筑面积为5751.23平方米;5#楼18层,建筑面积为5950.78平方米;6#楼18层,建筑面积为7205.27平方米;7#楼18层,建筑面积为13975.12平方米8#楼33层,建筑面积为22125.53平方米;9#楼18层,建筑面积为13965.02平方米。其结构形式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拟选用钻孔灌注桩和预应力管桩。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按6度抗震设防,抗震等级为三级,场地类别土为三类;设计基本风压为0.45KN/M2,基本雪压为0.45 KN/M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C45(详单体设计)。基础垫层有地下室部分为C15。地下室底板,侧板及室外部分顶板采用微膨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

施工特点分析:本工程地下室面积大,土方开挖量大;本工程结构复杂,高度较高,施工难度大,质量要求高;工程计划总工期为 660日历天。于2009年9月 1日开工,于2011年6月23日竣工。

建设单位是: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

三、 创建平安工地目标

2010年我项目部创建目标为:创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平安建筑工地”。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形势好于往年。

1、保证工程质量,不引发因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而发生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2、保证安全生产,不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坚持文明施工,不发生施工现场场容场貌脏、乱、差的现象,不发生因施工造成影响周边而引发居民集中投诉事件。

3、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中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及时消除各类矛盾,不发生群体性聚众群殴事件。

4、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 创建平安工地的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建筑工地有“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安全保卫组,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制,建立“工地110”治安报警点,安装报警监控系统,配置无线对讲机,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切实增强内部安全保卫力量。

2、管理制度健全。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现场无明显的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隐患;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设施齐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和执行规范,无严重事故安全隐患;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4、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要求,车辆冲洗、扬尘控制、减少施工噪声等措施到位;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在线监测、清洁工地、围挡美化、民工宿舍安装空调等各项工作。

5、市场行为规范,管理人员到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发包、分包,总分包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明确、落实。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民工学校建设,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实名制管理规定,自觉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关爱民工,保证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杜绝拖欠民工工资,加强对民工食堂的卫生管理,保证民工身心健康。

8、加强外来人员进出工地管理,实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制度,及时化解矛盾,防止违法犯罪、斗殴等治安案件发生。

五、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平安工地组织体系及分工

平安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是在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制度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活动。为确保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在项目内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实施体系,以安全文明施工为主的监督体系,本工程中涉及专职安全员(体系图)

(1)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全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认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3) 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直接领导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4) 组织现场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批阅安全工作文件。

(5) 组织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验。

(6) 审定本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于施工计划一起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

(8) 确保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10) 在组织项目承包和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根据工程特点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监督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1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组织并配合施工调查工作,负责防范措施制定落实。

3.项目工程师安全职责

(1) 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 组织技术人员贯彻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督促施工项目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 领导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

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三):2015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第1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今年开始在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各施工队、创建示范施工队、重点施工点、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2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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