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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考勤制度范本

时间:2014-04-07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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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考勤制度范本(一):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打卡。(总值班负责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后30分钟内的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院办公室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统一录入,若出现无法打卡的情况,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重新录入指纹;

第六项 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应在星期日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科室月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七项 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

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忘记打卡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10元。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请假:职工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二天由院长批准,三天及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消假。

第五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六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五天假期;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两天假期。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

第四条 加班管理

第一项 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临时加班。

第二项 加班调休

1、加班人员的积休,原则上予以调休,并在当月休完,否则跨月做清零处理;

2、法定节假日,各科室依据医院营销策略,来合理安排科室调休事宜。

医院考勤制度范本(二):医院考勤制度

医院考勤制度

第一条 考勤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为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医院的考勤管理采取指纹打卡,由医院院长、副院长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每日上午上班轮班值班监督,院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公布。

一、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二、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三、妥善保管考勤簿和各种休假凭证。

四、及时汇总与报告单位考勤结果。

第二条 全院在岗的所有正式聘用职工和临时工一律为考勤对象。办公室在次月10前将考勤结果汇总进行公示并报财务人员。

第三条 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办私事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公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条 医院实行的作息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23:30关大门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23:00关大门

第五条 事假规定

一、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不能事先请假的,可采用电话、带口信等方式请假。需超假期时,也应提前办理续假。部门负责人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医院业务者,医院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二、基层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请假2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5天(含5天,下同)由分管院长审批;5天以上由院长审批。副院级干部、科室主任、医技人员、护士长、会计主管、办公室主任请假一律由院长审批。请假人员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三、职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当月请事假5天内者扣发假日全部工资;10天以上除了扣发假日全部工资外,并扣发当月奖金,全年累计事假3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不参加年终评优。(如部门规定与此规定不相符时,按部门规定执行)

五、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大理市内生病住院,医院组织人员探视年内各1次;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及子女)病危、逝世,可请3天带薪事假,州内医院组织人员登门探望,发慰问金200元,并送花圈、记账各一套;非州内职工发慰问金200元;超过带薪事假规定时间,按本条第四款执行。

第六条 病假规定

一、请病假须持相关依据方能准假。

二、科室主任、医技人员、护士长、会计主管、办公室主任请休病假由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

三、基层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休病假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4—7天以内由分管副院长审准,7天以上须经院长审批。

四、院长休病假7天以内由行政副院长批准,7天以上由行政会议讨论批准。

【医院考勤制度范本】

五、在医院工作的人员,休病假者均须到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负责核实假期时间。

六、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或4个月以上流产者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放置宫内节育器,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给予自手术之日起2天的休息。

七、职工休病假工资待遇:假期在15天内扣除假日一半工资,15天以上扣除假日三分之二的工资,30天以上扣除病假日全部工资,并且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由省级以上医院认证并经院认可的因公负伤者,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婚假规定:

一、达到法定婚龄的职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5天。实行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职工,增加婚假10天。

二、婚假须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不享受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第八条:产假规定:

一、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享受产假。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带薪假。

三、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护理假7天。

四、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五、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六、产假期间不享受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第九条 迟到、早退、脱岗规定:

一、上班推迟到岗5-15分钟按1元/分钟15-30分钟扣50元。

二、提前离岗按照迟到等同处罚。

三、工勤人员和业务人员擅离职守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务公事30分钟以上至60分钟以内,均视为脱岗,按迟到、早退等同处罚。

四、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月3次或年12次者,失去年度评优资格。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月6次或年24次者,年度考评视为不合格。

第十条 旷工规定

一、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除按迟到30分钟处罚外,不计发半天工资,不享受当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二、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三、超过界定脱岗时限,视为旷工半天。

四、无故不到岗、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五、旷工者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旷工2天以内,行政记过处分一次,旷工2天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 工作纪律

一、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列入部门绩效处理【医院考勤制度范本】

二、参加院、科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加班规定

一、加班申请——由院办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行政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二、加班工资:凡职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职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

职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30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30天*300% 非正常工作延长的不足2小时临时加班工资=6元。

第十三条 上班制度

(一) 若医院上班职工年内无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或迟到、早退在3次以内,请事假小于5天,医院年终评优并酌情给予奖励。

(二)工作要求

1.卫技人员上班应着装整洁,并佩带胸牌、护士帽等。

2、规范服务用语与行为规范。若发现上班医护人员无理取闹与病人发生争吵,处罚金50元;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发现三次待岗一月,扣除季度奖励,不得参与年度考核;三次以上劝其离职。

3.尽量简化流程,方便患者,能提供简单便民措施。

4.新农合、州市医保按制度操作。

5.科室标志醒目,急诊电话上墙。

6.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栏。

7.常见药品价格与医疗收费标准上墙。

8.抓好院容院貌的整洁。

9.上班不准穿拖鞋,一经发现一次扣 30 元。

10、上班期间不准做以上班无关的其它事项,一经发现,扣 20 元/次。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院办公会议决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于2015年*月*日起执行。

年 月 日

医院考勤制度范本(三):2015考勤制度范本

第1篇: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医院考勤制度范本】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2篇: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时间。

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1、2加班时间由各部门视工作情况而定。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交人力资源备案,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费。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3、2、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3、5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加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论处,并按其情节轻重酌以惩处,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3、5、2有涂改情况者。

3、5、3故意毁坏工卡者

3、5、4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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