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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时间:2016-12-10   来源:养生保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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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一):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1、 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

(1) 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 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 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2、 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

3、 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出具《保健食品质量问题报告单》,及时通知仓管、营业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

4、 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5、 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6、 不合格品的报损、销毁由仓管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品报损有关单据。

7、 不合格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保健食品销毁记录。

8、 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9、 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部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10、 明确为不合格保健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二):保健食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十三)保健食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

2、不得采购和销售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合的保健食品,均属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

(1)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3)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4)不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规定的保健食品;

(5)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异常的保健食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保健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9)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保健食品。

3、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及售后召回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仓库不合格保健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4、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销毁、报损。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不合格保健食品销毁记录》,注明不合格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2)批准销毁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仓储部门负责销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2名以上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并填写《不合格保健食品销毁记录》,销毁、监督销毁人员应当在《不合格保健食品销毁记录》上签字确认。《不合格保健食品销毁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3)不合格保健食品销毁后,由仓储部门负责办理报损手续,报财务部门办理报损核销。

(十六)保健食品档案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保健食品管理档案的整理及相关信息收集。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单位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保健食品管理档案应专柜存放,专人负责。

4、保健食品管理档案应分类存放,其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档案、市县区局下发文件档案、企业文件档案、经营管理制度档案、监督检查档案、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保健食品产品档案、进货查验销售记录档案等。

5、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做好有关档案的保管工作。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6、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7、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保健食品档案资料。

十、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销售保健食品。

2、销售保健食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 、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疗效。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进行处理。

5、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规定,取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的上柜保健食品必须立即撤柜停止销售:

(1)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3)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4)不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规定的保健食品;

(5)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异常的保健食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保健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9)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已售保健食品,必须立即召回:

(1)国家明令必须立即召回的保健食品。

(2)在企业自查中被认定为有问题的保健食品。

(3)经营单位认为应该召回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陈列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

2.陈列的保健食品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3.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分开陈列,类别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标志醒目。

4.凡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准上架销售。

5.对陈列保健食品,按月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做处理。

保健食品养护管理制度

1.养护员应有高中以上学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性能及养护方法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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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护员依据保健食品的质量特性监督保健食品贮存的分类情况是否合理,贮藏条件是否合适。

3.库存保健食品按“三三四”的养护原则(每季度第一个月检查30%,第二个月检查30%,第三个月检查40%),陈列保健食品每月一次,定期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并做好养护记录。

4.近保质期的保健食品,易霉变、易潮解的保健食品养护周期为一个月,并建立养护档案。督促营业员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作好催报。

5.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午9.00-9.30,下午2.00-2.30二次观测记录温、湿度,使库内的湿度控制在45%-75%。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保健食品的性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保健食品储存安全。

6.养护员每季度对养护记录进行汇总,做出评价分析,评价保健食品养护情况,质量管理员审核后存入养护档案。

7.养护员每年要对养护设备进行养护检查一次。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保管员凭验收员签章的手工入库票验货,对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志模糊的保健食品拒收,报告质量管理员。

3.保健食品储存应按保健食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保健食品分区存放 。

4.根据保健食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温度控制 0--3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阴凉库:温度控制 0--2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冷 库:温度控制 2--1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5.保健食品堆垛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6.保健食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区、发货区--绿色;退货品区--黄色;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7.库存保健食品要按批号顺序依次或分开堆码,保管员接到出库单后,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8.建立不合格保健食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9.库房要配备窗帘、灭火器、防盗、空调、干燥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

持良好运转。

10.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保健食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11.对储存保健食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12.按规定记好保管帐,做到帐、货、票相符。

保健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

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三):2015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第1篇: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批发)

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

⑴、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上,距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⑵、保健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下,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批发)

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保健食品购进质量关,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的审核

采购员负责首营企业的资料收集,质管人员负责资料审核。

第2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分类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必须执行分类管理制度。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必须分类、分区存放、专人专柜专库管理。门店必须挂有醒目标志,注明区域(或柜台),引导群众正确消费。严禁混放、互替销售。

2、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的区分:

2、1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保健食品包装上有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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