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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证明

时间:2018-12-03   来源:杂文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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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房屋结构证明

房屋入住证明

房屋入住证明你自己写管用吗? 本人xx-x于x年x月x日在xx处自盖(或是分得)私房几间xx平米,有房屋有关手续,产权证尚未办理。 特此证明 证明人:xx-x x年x月x日最好再加一个旁证 但是最好还是有关部门的证明效率最大,工商部门才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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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特定的格式,不过不是一张,总共两张证明,居委会开一张要求盖章的,亲友另开一张居住证明!

居委会一般不太肯帮你写证明的,你先事先自己写好让你亲友拿去盖个章比较好~ 居委会的那张就写:

***(申请人)应工作关系现住于***********(房屋地址),户主***(户主名)为其**(亲戚),特此证明!

户主证明就写:

***(申请人)应工作关系现住于本人*************(房屋地址),本人为其**(亲戚),特此证明!

基本就这个形式吧,当初帮朋友办居住证时我就是这样写的,本来申请办一年的,给办出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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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xx 工作单位:xx 联系电话:xx

兹批准入住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经办人: xx年xx月xx日

上下两联,上联为入住证明存根物业存档,下联给业主,中缝加盖公章(我们用的就是这格式) 4

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

签约注意事项:

1、 会所同时使用。否则罚款;

2、 大堂规格

3、 广告做附件

4、 楼层描述说明

5、 保证多久产权证到手

6、 所有涉及到的证件复印附上

7、 签字人委托书正本副本

8、 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9、 要求查附上面积测定证明

10、 审查开发商的资质、销售资格

11、 地上物的排他权、房屋结构、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价款及付款期限、房屋及产权证书的交付时间、质量条款、保修责任等关键内容更应审慎对待,

12、 如果打算采用向银行贷款按揭的方式购买期房,应当考虑到贷款不成的情况,因为银行在放贷前既要审查楼房的建设情况、也要审查贷款人的资信和还贷能力。因此,事先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贷款不成时买卖契约可因此解除,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购房人不会再为追索已付的首付款而耗费精力。

13、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

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房屋结构证明】

14、 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5、 中心花园面积、泳池确认入合同

16、 查五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是否出让、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房屋的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允许该项目的工程进行施工建设;

5.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该房屋.

开发商证明上述五证是真实有效且未经修改的最后版本,任何修改都必须即使通知我方,我方保留权利。

17、 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只看“五证”不够,还要了解房地产商有没有资质、了解小区的整体规划、了解要买的房是否已被房地产商抵押„证实无抵押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办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都没有提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查这个许可证列明的规划建设单位是可以申请更改的,通过看此证和查规划并不能保证买房人所买房屋的规划环境不会改变。

2.有预售许可证没有土地许可证售房的不止一两家,按建设部相关规定和合同示范文本,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的就可以出售。批准文件真伪和有效性,普通买房人更难辨别。

3.按我国抵押法的相关规定,有抵押的不等于不能转让(出售),经抵押人同意,被抵押物一样可以转让(出售),在实际操作上房地产商将土地抵押换取贷款对加快房屋建设不一定是坏事,没有周转资金,房子迟迟盖不起来,对买房人不同样是风险?

4.房地产商超许可证面积销售并非从房号上就一定能看得出来,最近北京某小区的面积纠纷实际上是房地产商在公摊上做手脚,所有房号都包括在许可证范围之内,当时从许可证上很难看出破绽。

5.没有强制性法规要求房地产商在售房时必须向买房人出示“五证”正本,售楼人员经常给买房人出示的都是影印件,如果房地产商在影印件上做手脚,买房人还是防不胜防。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买房人保护自己的方法只能从合同入手,将风险“转嫁”给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合同在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中约定清楚:“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在政府做完备案登记后__天内。”这样所有查证手续都由政府完成,将来出什么问题也由政府负责。目前法院判定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的惟一标准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银行能否给买房人发放贷款的前提同样也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第二篇:房屋结构证明

房屋安全证明

房屋安全证明房屋安全证明

《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9月21日制定,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2月5日

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9月21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3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安全管理,包括房屋使用过程中的修缮、改造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房屋白蚁防治管理。

法律、法规对军队、宗教团体和文物保护单位的房屋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建工、市容、公安、消防、物价、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宣传房屋安全使用知识,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第五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保障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按照房屋设计的结构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安全。

第六条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未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

(二)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

(三)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

(四)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

(五)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

(六)拆改商尝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前款行为,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申请许可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许可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登记证明,申请人是使用人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房屋结构变动的证明;

(四)涉及共用部位的,应当提供共用人同意变动的证明;

(五)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申请许可拆改事项不涉及建筑主体的梁、柱、板等支撑结构和基础结构且又没有设计方案的,可以提供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评估报告。

设计单位、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方案负责。

第八条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申请材料不符

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许可。

第九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区、县报送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结构变动核准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准予许可的房屋拆改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制止,责令纠正、采取补救措施。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准予许可的方案施工。

【房屋结构证明】

第十一条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前期物业管理企业。

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建筑资料妥善保管,并依法将房屋使用中需要经过许可的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发生更换时,应当依法将建筑资料移交。

房屋再次转让或者出租时,转让人或者出租人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

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改造、装修房屋前,有权向售房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出让(租)人或者城建档案机构查询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被查询人有义务配合查询。

第十二条房屋产权单位应当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和修缮,做好房屋安全检查记录,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发现违法使用和装修房屋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房屋有幕墙的,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幕墙进行检查、修缮,并将检查修缮结果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重点单位和商尝影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房屋进行安全普查或者抽查。

第十四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违法使用或者装修房屋的报告、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查处,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报告人或者投诉人。【房屋结构证明】

第三章房屋安全鉴定和危险房屋管理

第十五条房屋安全鉴定应当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设施设备,鉴定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资格。

第十六条下列房屋,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一)遭受自然灾害出现异常后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遭受人为破坏出现异常后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三)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房屋;

(四)进行隧道和桩基工程,开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

(五)无报建手续或者无施工许可证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前款第一项的鉴定由房产部门委托;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的鉴定,由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委托;第四项的鉴定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委托。经鉴定,施工影响周边房屋安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将鉴定结论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所列房屋,应当及时通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建设单位提出鉴定委托。

第十七条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

(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产权证或者与被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报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鉴定的程序、方法和鉴定报告的制作,应当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范,鉴定结论应当客观、真实反映房屋安全状况。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负责。

第十九条房屋安全鉴定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尚未颁布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建筑等安全鉴定的,还应当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第二十条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将鉴定报告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并同时将鉴定报告报送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当及时向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并提出限期治理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根据鉴定报告,对危险房屋分别采取下列治理措施:

【房屋结构证明】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维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维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人,应当依法共同履行危险房屋的治理义务。

第二十二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及时治理危险房屋,并对危险房屋修缮加固和排险的结果进行检查、记录。

第二十三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拒不治理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使用危险房屋,必要时可以作出强制治理决定,采取加固、修缮、拆除、改建等治理措施,相关费用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房屋出现险情时,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采取安全治理措施。房屋出现重大险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及时报告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第二十五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房屋防治的监督检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成片房屋或者经鉴定为危险房屋并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具体处理方案,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第四章房屋白蚁防治管理

第二十六条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白蚁预防费用应当纳入工程费用,不得减免。收取的白蚁防治费用应当实行财政预算管理。

建设单位办理房屋销(预)售和产权登记时,应当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经过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并告知购房人。白蚁预防质量保证内容应当载入《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二十七条已使用房屋的白蚁防治应当由依法设立的白蚁防治单位负责实施。设立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白蚁防治单位防治白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药物,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八条新建房屋白蚁预防的包治期限为十五年,已使用房屋白蚁灭治的包治期限为两年。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包治期限。

在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应当免费予以灭治。

第二十九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白蚁防治质量及药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发布蚁情蚁害预报。

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发现白蚁危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委托白蚁灭治单位进行灭治。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配合白蚁防治机构进行白蚁危害检查和灭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依法受理、敷衍拖延的;

(二)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不遵守法定程序或者对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不如实记录、归档的;

(五)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六)利用职权牟取部门或者个人利益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房屋拆改或者未按许可的方案施工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责令限期办理许可手续,采取纠正措施,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供虚假鉴定报告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或者未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责令限期办理房屋安全鉴定。逾期仍不委托鉴定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因拒不委托鉴定造成后果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前,不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办理房屋销(预)售和产权登记时,未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并告知购房人,或者白蚁预防质量保证内容未载入《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不使用国家规定的药物或者不按规定使用药物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三篇:房屋结构证明

房屋来源证明

农村房屋来源证明

第四篇:房屋结构证明

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明

篇一: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以下地址: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村/居委会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室(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_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___________所有,面积为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证明机构

日期:_________(盖章)

篇二:

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__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三:

兹有本社区居民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号,其居住房屋______平方米建于70年代,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该房屋所有权属所有。

第五篇:房屋结构证明

房产证明模板

房产证明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业主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开发商确权。即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必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购房者必须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办理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俗称大产权)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办理所购房屋的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无论其是否出让,产权最后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记时,登记机关均是直接将全部产权登记在开发经营企业名下的。

第一篇:

兹证明_________有限公司租赁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产权属于_________所有,该房屋为_________,属非城镇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为合法建造,可安全使用。

证明单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篇:

本人拥有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号房产,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现该房产用途为自用,未对外出租,特此声明。

声明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篇:

兹有本居委会居民______,其自有房产坐落于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______组,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三层砖瓦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因房屋刚刚建成,未办理房产证,特此证明。【房屋结构证明】

附:房产照片一张。

________________居委会

【房屋结构证明】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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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抵押贷款

贷款人及所抵押房屋所要具备的条件: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第六篇:房屋结构证明

房屋使用证明范本

房屋使用证明范本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房屋无偿使用,使用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权属、面积

甲方承租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小区网 论坛)6号院一栋一层SM1-27号(蓝色港湾国际商区),该房屋租用面积269.1平方米。

第二条无偿使用期限

本无偿使用协议的无偿试用期限为《商铺租赁合同》中标的的期限。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无偿使用房屋,须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2.无偿使用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无偿使用期间,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等日常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2.无偿使用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无偿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需装修或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4.无偿使用期满或协议解除,乙方负责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 协议书期满,如甲方的无偿使用房屋需继续无偿使用,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使用期限内提出异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篇:房屋结构证明

房屋结构简要说明

房屋结构简要说明

我们修建房屋大致分为四大块: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1、基础工程:对我们贵州省来说,最常见的基础类型有独立柱基、孔桩2种基础类 型。

独立基础:一般开挖深度在4米以内,(如果开挖深度超过4米的话,设计单位按常规就会设计成孔桩了),它的形状是正方形或长方形的,然后分阶(下大上小,四周象台阶式的)用钢筋砼浇筑起来,冒出地面后看见的就是柱子了(就是我们常说的框架柱);

孔桩:它分为人工挖孔桩、机械冲孔桩、机械旋挖桩、其中人工挖孔桩是最常见的。一般开挖深度在4米以上,它的形状是圆形的,然后用钢筋砼浇筑起来,冒出地面后看见的就是柱子了(就是我们常说的框架柱)。

2、主体工程:对我们贵州省来说,最常见的主体工程类型有砖混结构、框架结构2种主体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简单易懂的说,就是先用砖块把墙砌筑好后,在墙顶上浇筑钢筋砼楼板,然后在楼板上再砌筑第二层的墙体,又在墙顶浇筑钢筋砼楼板,就这样一层一层的施工,直致整栋房屋修建完成,最后一层的楼板就叫屋面。它是用砖块砌筑的墙体来支承楼板的,这些墙体就是我们所说的承重墙,这些墙体在客户装修时是不能乱打乱拆的,是会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破坏的(当然,在砌筑墙体时,在墙体中有柱子和墙体顶上有梁,那不是框架柱和框架梁,那叫做构造柱和圈梁,主要作用是稳定所砌筑的墙体稳定)。

框架结构:简单易懂的说,就是先用钢筋砼把柱子(就是框架柱)浇筑好后,在柱子顶上浇筑钢筋砼楼板(柱子顶上柱与柱之间有梁,叫做框架梁),,然后在楼板上再浇筑第二层的柱子(就是框架柱),又在柱子顶上浇筑钢筋砼楼板,就这样一层一层的施工,直致整栋房屋修建完成,最后一层的楼板就叫屋面,然后用砖块把各家隔开(这些后面砌筑的墙体是不承重的,叫做填充墙,),它是用柱子来支承楼板的。

3、装饰装修工程:外墙立面的油漆、粘瓷砖就叫外装饰,房间内的墙面、地面、顶棚抹灰、刮瓷粉就叫内装饰。

4、室外工程:有散水(房屋外墙四周约0.8米宽的水泥清光就是散水)、排水沟(房屋外墙四周紧贴散水外边的沟约0.3米宽的沟就是排水沟)、室外台阶、室外踏步、室外坡道等。

5、景观绿化工程:花池、树池、鱼池、草皮、假山、喷泉、停子、长廊等都属于景观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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