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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执法,诗歌

时间:2017-06-02   来源:诗歌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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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执法,诗歌(一):《保卫黄河》诗朗诵

《保卫黄河》诗朗诵

黄河之水天上来,

排山倒海,

汹涌澎湃,

奔腾叫啸,

使人肝胆破裂!

它是中国的大动脉,

在它的周身,

奔流着民族的热血.

红日高照,

水上金光迸裂.

月出东山,

河面银光似雪.

它震动着,

跳跃着,

像一条飞龙,

日行千里,

注入浩浩的东海.

像逆风千里的骏马怒啸

像排山倒海的林涛风卷

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黄河的脚步

奔向大海汇聚千溪万涧 ;

五千年的冲击,

五千年的积淀,

五千年的风雨岁月,

五千年的壮烈豪情!

每一个节奏都豪书中华的历史

每一次悸动都沐浴着沧海桑田

从悠悠亘古到朗朗今世,

黄河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版图上镌刻着华夏民族 黄河以她海纳百川的胸襟孕育着东方文明的灿烂。

啊!我们伟大的母亲——黄河

水上执法,诗歌(二):水上交通事故调处执法责任风险防范

水上交通事故调处执法责任风险防范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航运业不断发展壮大,这就导致航线拥挤,水上交通事故频发。与此同时,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推进,国家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管理和监控不断加强,行政相对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也在逐渐加大,因此行政机关因执法不当而需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也在不断增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各级海事机构是对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水上交通事故调处的主管机关,必须增强执法责任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身的风险应对能力。

一.水上交通事故调处及执法责任风险的涵义

水上交通事故调处是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简称,包括事故调查和处理两个环节。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是为查明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造成损害的程度、范围,确定事故的性质和判明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风险”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或损失,即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水上交通事故调处执法责任风险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及海事执法人员在事故调处过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履行职责,因此损害事故当事人的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存在一定缺陷,导致事故处理结果未达到应然状态而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

二.水上交通事故调处各环节执法责任风险分析

1、搜集事故证据阶段

对于水上交通事故调处来说,证据的搜集是关键。这个过程包括了现场勘查物证、书证的收集、当事人询问等方面,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注意调查取证的合法性。一旦取证程序不合法、证据保存不规范,就会造成取得的证据缺乏客观性、合法性和权威性,证据效力低下,极易被相对人驳倒。

海事调查官的航海业务和综合法律知识水平能否胜任海事调查将直接决定《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的质量。如果一个海事调查官连调查所需的航海专业知识都不懂,那更谈不上调查取证了。这些都将决定形成的《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能否为当事各方所接受,是否具有权威性。

执法手段的限制也会导致执法责任风险的存在。水上交通事故受水上客观环境、取证手段、当事人故意毁灭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等条件的限制,取证难度较大。这会导致一些事故发生的重要证据无法搜集,《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所依赖的证据效力不强。

水上执法,诗歌(三):2014年闽湖水域联合执法暨水上交通新闻通稿

2014年闽湖水域水上交通联合执法暨“打非治违”专项行

动新闻通稿

一、行动名称:

闽湖水域水上交通联合执法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行动目的:

为加强闽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构筑水上交通安全防线,提高闽湖库区群众水上交通安全意识,针对闽湖水域水路运输、船舶证件、船舶安全设施、船员适任、水上水下活动、群众涉水交通等问题,省交通执法总队、三明市交通执法支队、三明地区所属 个县(区)交通执法大队共同参与此次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内容:一是宣传《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船员、库区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对船员(渡工)持证情况、船舶相关证件及标志、渔排非法占用航道情况等违法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

联合执法目的:通过提升船员、涉水从业人员及群众的安全意识,规范船舶航行秩序,制止非法占用航道的行为,推进“平安闽湖”创建活动。

联合执法行动期间,重点检查:(1)船员、渡工的持证情况、船舶配员情况。

(2)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航行签证簿、安全检查记录簿等证件及标志是否齐全、完整。

(3)船舶是否按规定标识船籍港、船名号、船舶载重线等。

(4)船舶救生及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及便于取用。【水上执法,诗歌】

(5)查处各类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

(6)查处“三无”船舶从事水上运输行为。

(7)查处渔排非法侵占航道,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行为。

三、行动安排

【水上执法,诗歌】

1、行动时间:2014年10月16日-17日

2、参加单位:联合执法行动由尤溪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具体承办,由福建省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三明支队,尤溪、大田等大队共同派人参加。

3、执法区域:闽湖水域尤溪街面至大田湖美段。

此次行动共出动交通执法艇2艘次、执法车5辆次、执法人员25人次,发放宣传手册70余份,对11名船员、3艘船舶、1艘浮动设施、60余公里航道实施了巡航检查,及时纠正违章6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起,其中:①清理整治渔排非法侵占航道3处;②船舶不按规定携带证书1起;③船舶未按规定悬挂船名牌或国旗2起;通过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对闽湖水域水上交通进行了整治,排查了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对存在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增强了船员、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下一步,三明市综合执法支队将积极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水上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以构建平安水

【水上执法,诗歌】

为目标,积极策划开展打击“三无船舶”从事运输经营活动、“渔排非法侵占航道”等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水上交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与渔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建立起高效、有力的合作机制,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

水上执法,诗歌(四):XX县水上安全大排查大执法实施方案

县水上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水上运输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针对安全检查中排查的安全隐患,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行动。为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水上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为主线,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落实年”的有关要求,重点排查和整治一批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和自然灾害损失,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认真落实水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水上安全管理实际,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运输企业、运输船舶、港口码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船主、船员及码头业主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水上运输船舶、港口码头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使水上运输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违章经营得到有效遏制。

四、整治范围

(一)整治区域:本辖区XX水域。

(二)整治主要对象:

一是检查水路运输企业、运输船舶,特别是“四客一危”的水路运输企业及营业资质。

二是采砂船舶是否持有海事机构核发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和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采砂作业。

三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堵河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四是船舶超载运输(包括客渡船、砂石船舶)。

五是在严禁夜间航行的通航支流水域航行的船舶。 六是运输船舶是否按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足额配备适任船员。

七是船舶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航行资料及船证相合情况。

八是砂石码头是否按照港口法的相关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是否取得水域安全许可。

九是其他违法行为。

五、时间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1年7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7月15日至8月5日为动员部署宣传阶段

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利用电视、网络、版报、简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 2011年8月6日至25日为实施大排查阶段。 突出重点,细化排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对重点目标逐一进行评估,按照“谁排查、谁负责”和“谁排查、谁整治、谁销号”的原则,建立完善档案,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空档和死角。

第三阶段: 2011年8月26日至10月25日为实施大整治大大执法阶段。【水上执法,诗歌】

1、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对辖区内所有从事水路运输船舶、码头和渡口的现状进行摸底调查。

2、全面掌握辖区船舶、码头和渡口数量及规范经营情况。

3、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从事水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安全培训等有关情况。

4、指导、督促有关企业、码头、船舶业主及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四阶段:2011年10月26日至11月15日为集中整治验收阶段

1、在县安监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集中整治。

2、组织对从事水运运输船舶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船舶操作技能的培训。

3、严格查验运输船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船舶是否按照核定的吨位装载运输;船舶是否按规定要求航行;船舶是否按规定配备船员;码头是否有经营权等违法行为。

第五阶段:201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为“回头看”总结阶段

七、工作内容

(一)“四客一危”航运企业。加强对“四客一危”航运企业资质管理,要求“四客一危”水运企业配备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对近5年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实行过停航、停业整顿的运输、服务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港口码头的检查必须100%覆盖。对因疏于管理,发生影响安全生产

的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或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水上交通和险情的船公司、船舶、港航部门要给予停业、停航整顿处理,并由海事部门对当事船舶实行重点追踪管理,情节严重的要将公司所属船舶全部列入重点跟踪名单。对情节特别严重或船舶公司已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的,要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员和主要责任的的当事船员实行行业禁入。

(二)客渡船安全。继续推进客渡船改造、渡口安全条件改造和渡改桥工程。重点对客渡船舶安全设施设备(如:客渡船救生衣和消防器材)的配备及完好情况和签字发航、“六不发航”(即:船况不良不发航、证照不齐不发航、乘客超载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的执法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水上执法,诗歌】

(三)货运船舶超载。对辖区水域内船舶存在“大船小证”和擅自更改船舶吃水、载重线情况进行一次逐船复核排查,对擅自更改船舶尺度和船舶水尺的船舶应撤销其船舶检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继续加大采、运砂石船舶的检查整治,对证照和安全设备不齐、采挖区域变更及超载行为进行制止、收正和打击。

(四)水域无证船舶和农民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严查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夜间航行、挤占客渡船码头和占据航道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对群众出行确有需要的且船舶

水上执法,诗歌(五):2016交通局执法形象提升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树立交通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特制订如下具体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局、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大交通,建功新”主题,以能力作风建设为主线,以推进“五项执法行动”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实现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提高,为群众服务取得新成效,为民执法形象实现新提升。

二、活动内容

(一)实施“素质提升”工程

1、组织教育培训。坚持“以学为先,以培促改”的方针,分类别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做到一线执法人员必培、执法骨干必培、执法岗位领导必培。重点要加强执法理念、执法风纪、执法规范和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依法履职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2、开展案卷评查。采取交叉互查、集中点评的方式,随机抽调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主要对程序合法性、证据逻辑性、文书填写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析,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着力提升交通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3、举行技能竞赛。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考核、法律知识考试、现场模拟执法比武、执法队列和指挥手势演练会操竞赛活动,促进全体执法人员学习行业法律法规、钻研专业业务、提高执法技能,适应新时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实施“执法规范”工程

1、完善执法机制。认真清理执法项目、执法依据,厘清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范围,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标准,健全执法工作制度,推进执法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活动公开化、执法文书标准化。

2、强化人性化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让执法相对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让政府满意”的宗旨,认真查找在执法动机、执法标准、执法技能、执法形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依法、规范、安全、文明。

3、严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定期深入执法一线、窗口部门督查,重点查行政执法风纪、行政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强与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第三方的配合协作,增强监督的整体效能。严格责任追究,对于明查暗访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责任人员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实施“管理创新”工程

1、加快综合执法改革。围绕省政府和省厅、市局有关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开展广泛深入调研,理清我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方向和思路,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关系、落实职责、完善机制。推动水上执法大队履行统一上航执法职责。推动城市客运管理处、运政稽查大队、路政监察大队等单位职权调整、职能归并,避免交通内部本身的重复执法、相互扯皮现象。

2、强化客运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对城市出租行业的管理办法和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进出考评机制,以及驾驶员每月例会制度,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和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开展公交、出租车“十佳驾驶员”创建评选活动,提升公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行业形象。探索建立出租车电调系统平台,为市民提供24小时网络叫车的便捷服务,彰显智能交通人文关怀,方便广大市民出行,同时减少出租车的空驶率,降低营运能耗,提高出租车营运服务效率,保障出租车行业稳定。

3、改进行政执法方式。配齐执法所需的车载监控、便携式摄影摄像等取证装备,完善行政执法业务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推进违章处理中心、各行政服务窗口、站场、淮江公路临城段、大运河等重点节点的实时监控、执法现场的全程监控,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办案水平和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能力。深化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实施行政案例指导、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月):成立“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10月):组织自查自纠,举办学习培训和执法技能比武,进行案卷评查和现场督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行业管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健全工作制度,评选一批“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优秀执法标兵和单位。

四、组织领导

局专门成立“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厅“五项执法行动”、市局执法“双化”品牌创建的重要载体,是着力改进和优化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不仅要亲自指挥,而且要具体负责,务求实效。

(二)精心组织,积极创新。各责任单位、科室要围绕活动方案,精心谋划,统筹组织,确保各项活动有声色、全覆盖、见成效。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扎实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展示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果,大力选树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我局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水上执法,诗歌(六):2015水政执法年终工作总结

水政执法年终工作总结

在领导和各部门配合帮助下,我所有水政工作人员在克服了夏天炎热冬天寒冷,道路复杂难走的情况下,我们毅然做到了爱岗敬业,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我所有水政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管理,促进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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