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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律教育网

时间:2017-02-06   来源:传统节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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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律教育网(一):青少年法律教育的现状

通过20多年的实践与努力,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法制传统缺乏等原因,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也还存在如下一些不容忽视的主要问题。

1.法制教育不应纳入《思想政治课》。教育部2001年10月印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和初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修订)》、教育部2003年5月印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都把法制课列入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课里。实践证明,中小学法制课隶属于《思想政治》课,混淆了道德与法制教育的区别,不利于法制教育的开展。 德育包括不了法制教育。我们通常理解的德育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政治教育是指政治立场、观点、态度和政治理论;思想教育主要指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品德教育则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行素质。显然,它们是无法涵盖法制教育内容的。法制教育的目的是要明确青少年的法律地位,树立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最主要和最核心的是要通过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通过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关心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既敢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够与各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两者存在如此明显地区别,怎能混合在一起,人为地混在一起,必然造成不利于法制教育开展的结果。

2.法制课在学校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法制教育工作不落实。应该说,国家有关部门对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很重视的。早在1995年,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2002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团中央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两个《意见》提出了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内容、基本途径和保障措施等,都很具体。然而,具体到学校,法制教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制课在不少学校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 法制课正式进入中学课堂是1998年。但是,很多学校都没有开设专门的法制课程,而是将法制教育混合在思想政治课中进行。思想政治课在许多中学是不受重视的,一到期末让位给语、数、外的现象很普遍。由于学校本身就不重视法制课,学生当然也就更加不重视了。因而在绝大多数学生的心目中,法制课和语、数、外无法同日而语。试想,抱着这种心态学法律如何能学好?之所以造成如此状况,一是主管部门人为地将法制课隶属于《思想政治》课;二是由于我国国情所决定。在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还不可能使所有的初中毕业生都升入高一等级学校,更不可能(也无必要)使所有的高中毕业生都升入大学,因此,升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会成为学校、老师和家长共同追求的目标,升学率也就成了社会评判一所学校是否优秀的主要尺度。在这种情况下,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忽视对学生进行其他方面的教育,也就成了较为普遍的现象。由于目标的单一性或唯一性,学校的智力教育必然被抬到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数、理、化和语文、外语等对升学起决定作用的科目格外受到重视,而与升学关系小或无直接关系的课程自然就受到冷落。因此法制课受到冷落乃成为必然的现象。

随之而来的,一是学校法制教学缺乏统一规范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课里,有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的正式教材;二是缺少专业化的法制教学教师,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缺乏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使得教学质量不甚理想。三是法制教育形式较单一,很多学校虽然在创新法制教育的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作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不能完全摆脱“填鸭式”的教育形式。法制教育活动多是采取“一讲众听”的形式,如开设法制讲座,召集全校师生集体聆听的场景较普遍,没有充分考虑青少年学生的年龄差别、性格特征、接受能力等,学生只是在被动地接受法制教育,教育效果不理想。

3.课外法制教育活动流于形式。一是目前学校采用最多的一种课外法制教育形式,是聘请从事政法工作的人来学校讲法制课或开办专题讲座、做法制报告。据《中学生报》记者

杜立对百余所学校的调查,了解到绝大多数学校每学期能开展一次这样的活动已很不错了。然而,就是这一次,许多学校都是抱着急功进利的心态,把预防犯罪当成法制教育首要的和全部工作的目的。因而所讲的课、所做的报告内容,多是围绕预防犯罪进行的。实际上,中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犯罪只是最基本的要求,一个法治国家的公民必须具备基本法律意识,比如权利义务意识、宪法意识等等,这才是法制教育的根本。正是由于这类专题讲座或报告的内容单一,对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与提高作用不大,往往流于形式。

二是法制副校长流于形式。2004年据安徽省某地读者给《中学生报》记者写信,反映当地法制副校长的情况,概括起来就是“有名无实”。经过调查发现,当地农村中小学校在名义上,每所学校都有法制副校长,实际上,这些副校长只是在刚受聘时到学校露过一面,然后就再也难觅踪影。据他统计,当地几个乡镇40多所中小学中,有三分之一学校一年以上时间没有法制副校长光临过,每学期能有法制副校长来校上一次授课的学校仅有5所,只有一所学校法制副校长一学期内来了两次。

三是课外法制教育活动有名无实。据《中学生报》记者调查百余所学校,能在一学年中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或参观一次少管所的仅有不足20所。

4.法制教育缺乏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各部门的共同支持与配合。但目前,家庭和社会普遍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法制宣传机构、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事。因而由普法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实施、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地方的法制宣传教育仍存在死角和盲点,尤其是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单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显然是无法解决的

根椐调查,我国中学生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了解率只有30%和15%, 初中阶段需要在小学阶段教育基础上,进行深化,以中学生思想政治课为主要核心《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禁毒条例以及《未成年保护法》等,着重于培养和帮助学生能够遵守社会的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宜,同时还需要进行禁烟、禁毒工作的落实。除了必要的课堂教充豺狼虎豹,还需要开展探访少年犯罪教访和帮教违纪学生和法制教育,根椐有效的数据表明,我国中学生对于《未成年保法法》和《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了解只有25%和18%,这说明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非常艰巨。

高中和中职阶段的教育是以初中阶段的教育为基础,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律基础知识》、禁毒条例、网络道德教育和网络法律知识,需要培养学生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要培养高中和中职生的良好习惯和法律意识,除了课堂讲授外,还需要进行社会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区宣传,参加法制基地的实践和辨析会等活动。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具体措施

2007年,中宣部、教育部和司法部为加强法制教育印发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纲要》要求各个教育部和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学校课堂的主体作用,把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充分地发挥主体的作用,把法制教育和相关学科的教育有机融合,形成一个多角度和宽领域的的法制教育全新格局。

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他感觉这些都是小事,压根没有和犯罪联系起来。毕玉玺之妻王学英也因涉嫌受贿被押上法庭,她曾任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督导室主任。她在法庭上的一席话引人深思。她在自我辩护时说:我搞了一辈子教育却不懂法律 广大农村学校,法制教育却不容乐观,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制教育形式化。

虽然现在农村中小学在上级教育部门的督促下在开学初期的教学活动中都安排有法制教育课程或者法制教育活动,但是大都是流于形式,没有将法制课作为专门的课程来安排,只是在班级周会中作为附带或者是只在一学期中安排一次法制教育报告大会。这对法制教育这样一个需要长时间、具体化的工作来说,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而此种安排的根源在于思想上的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地理解法制教育对于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性,只是作为一种应付上级检查的工作。

(二)普及形式简单,缺乏生动性。

因为农村地区物质条件的限制,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存在着形式单一化的问题,学生除了在班会上由班主任引导象征性地读一些法制教育书籍,办一期板报,最多也是能听一次水平有限的法制教育大会,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的什么法制活动了。对于法制教育这种需要紧密结合实际生活,解决生活疑惑的实用性极强的学科来说,以上所述的教育方式实难发挥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三)内容不系统,知识了解肤浅。

一般的学校会在周会的时候安排法制教育内容,但是因为没有具体的要求,所以老师往往会随便找点资料敷衍了事,学校也没有指定什么具体的要求,所以老师自己找来的资料都很零散,至于教学成果当然是可想而知。这种蜻蜓点水的教学方式有时候会产生误导的恶果,学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比如,有一次我在处理学生打架事件的时候,就有学生理直气壮地说他打架是“自卫”,是对他名誉权的维护,真是叫人哭笑不得。因此说,这种完成任务式的法制教育不但不利于法制意识的培养,在有的时候还会起到反面作用,实在是需要喊停。

(四)教育者法制素养跟不上,缺乏专业人才。

在许多农村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落到了班主任的身上,由于它是一种附带的课业设置,班主任也不会投入太多的时间去研究。何况法律学习本身就十分枯燥,许多老师在大学的时候也很少接触法律知识,最多也就是选修一门法律知识课程,其自身的法律素养可以想象。而他们在工作以后却要面对教育他人法制知识这样一个很严肃的事情,在缺乏制度监督的情况下,他们采取的应付措施和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五)没有严格的考评制度,缺乏经费保障。

当法制教育是一种附带任务的时候,不管是老师还是学校都会在心理上放松,反正不关系学期考评,只要在检查的时候有材料,问学生的时候学生说我们上就成,也不管是怎么上或者是有没有效果,只要在考评的时候在这个方面我是满分就成。这都是没有严格的制度考评带来的结果。如果说法制素养也作为一门升学课程来考,我们就会看见一个不一样的法制教育情况。当然,现实中也不乏对法制教育有深刻认识的老师和领导,但是他们虽然很努力,却收效甚微,这是因为他们在有心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却碰到了经费方面的不足,教师自己找材料读需要经费投入,其他的也都要经费投入,不管是提高教师法制素养,进行法制培训,还是请有专业水准的法制从业人员辅导、开讲座,都需要经费投入。而法制教育在升学考试中没有什么要求,所以许多学校因为经费原因,将法制教育放到一个可有可无的地位上,只要保证上面检查的时候有可以证明自己在干的材料就好,法制教育当然也就有名无实。

青少年法律教育网(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015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015

【篇一】

【青少年法律教育网】

根据省委法治办、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等五部门联合下文《关于深入开展201x年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湘法治办[201x]20号)和《邵阳市201x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方案》(邵法治办发[201x]19号)要求,为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县委法治邵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为搞好此次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x年9月22日至28日。

二、活动主题

201x年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的合格公民”。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好一次征文活动。组织全县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全省青少年“法治阳光照我成长”有奖征文大赛活动,用文字表达出他们对法治的感悟和体会。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二)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活动期间,围绕“学法尊法守法,做法治中国的合格公民”活动主题,组织法制副校长新学期至少为学生上一堂内容实用、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各校组织学生讨论,撰写学习心得。法制副校长要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积极参与、指导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及依法治校工作。

(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要组织各学校在主要出入口及学生活动集中的地方,悬挂“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的合国公民”的横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载体宣传法律常识,要采用手抄报比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比赛、主题班会等活动形式进行法律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四)要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群体的健康成长,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法律援助中心及其工作站等各种社会力量要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利用市民法制学校平台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受到不法侵害的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各村举办

“一本法制书、一场法制电影、一次法制讲座、一次法律咨询、一次法律援助”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通过制定规范性标准,加强基地的软硬件建设,不断增加和完善法治实践模拟内容,完善法制教育功能,增强其法制教育基地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法院少年法庭、戒毒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资源的作用,集中开展模拟法庭、重点安全剖析、图片展览等深受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制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要依托学校电教室和校外管理规范的网络阵地,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开展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网络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此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娱乐场所的监管,进一步净化青少年的学习成长环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未来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要深入分析研究本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对策和措施,加大支持和投入,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效应。县、乡镇教育部门要向各学校转发本活动通知,积极指导督促各学校认真制定和实施宣传周方案,特别要抓好法治有奖征文活动的落实,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推荐征文按要求报送到县委法治办;综治部门要配合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黄、赌、毒”现象的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基层团委、“青少年维权岗”、“杰出(优秀)青年卫士”、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司法行政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活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资源,无偿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及宣传周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乡镇(街道办)法治建设办公室要加强组织指导和联系协调,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要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推荐典型经验材料,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办法治办(司法所)及县直有关部门于10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委法治邵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认真实施我校“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我校的法制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全学区法制教育的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青少年法律教育网】

一、指导思想

全学区法制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基本目标

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努力形成一个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学生在高中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整合各种教育力量,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努力使对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发展。

三、主要内容

全学区法制教育要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因校而异,有针对性、分层次地开展。着重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的基本教育,加强对《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学生明辨是非,逐步树立起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四、方法与途径

中心校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开展法制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寓教于乐,使法制教育既形象生动,又富有实效。

1、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让法制教育进课堂、进头脑,学校要做到“三落实”,即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教师。在教学中既要讲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又要结合学生思想、行为实际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

(1)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主题班会等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堂法制教育质量,坚持用好法制教育教材,将法制教育内容分解到各年级、各学期,做到年年有主题,月月有目标,实现教育内容的序列化。对学生主要进行法律常识、民主法制观念、防毒禁毒等教育。

(2)是针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选择典型案例或事例,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用身边的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结合我镇经济发展和普法工作的实际,在学生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教育。

(3)是充分挖掘学科教学中的法制教育因素,自觉进行学科渗透。如在地理课中,

教师要结合《水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对学生进行爱护水资源、森林资源、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教育。

2、以法制教育为主线建立社会育人网络,拓宽教育渠道。

(1)在学校内部,要建立法制教育管理网络,形成法制教育四条线,即党支部工作线、团委工作线、教学管理线、后勤服务线,实行全体参与,全员育人。

(2)学校、社会、家庭紧密配合,建立起全方位的社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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