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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贯彻市委《关于系统推
进全面创新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
的决定》,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结合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来源)
专利资助资金纳入市财政经费预算,由市知识产权局(科
技局)统一管理,随经济发展情况逐年适度调整。
第三条 (资助原则)
专利资助工作遵循“自愿申请、部分资助、突出重点、不
重复资助”的原则。
第四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
位;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在我市创业投资并持有本市长期居
住证的外地居民,其专利申请提交且授权日均在长期居住证有
效期内的,可以申请成都市专利资助。
第五条 (资助范围)
资助范围:
(一)企事业单位申请中国发明专利且进入实质审查的;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
专利。
(二)企事业单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
公约途径,且是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向外国国家(地区)
提交的专利申请;企事业单位或非职务发明人获得外国国家(地
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外国专利。
第六条 (资助条件)
资助条件:
(一)申请资助的专利或专利申请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
景,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授
权。
(三)是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且是第一专利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
1.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的资助,应分别在发明专利申请进
入实审或专利获得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
2.PCT申请国际阶段资助、国外专利申请资助或获得外国
国家(地区)授权专利资助应在PCT国际检索报告邮寄之日、
国外专利受理之日或专利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到窗口办理。
3.企事业单位年度涉外发明专利申请总量资助应在次年
12月31日前办理。
4.逾期不予受理。
(五)已在国内其他地区享受同类性质专利资助的同一专
利,不再给予资助。
(六)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
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5号令)所列的非正常申请专
利行为获得的专利不予资助。
第七条 (资助标准)
(一)对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后给
予800元/件的资助。
2. 对提交PCT申请并经国际检索后的发明专利申请给予
10000元/件的资助。
3. 对事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审查,直接向外国(地
区)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公开后给予:美、加、日、韩及欧
洲国家10000元/件的资助;其他国家(地区)4000元/件的资
助。
4.对符合上述第2、3条规定,且是向美、加、日、韩及
欧洲国家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年度非同一发明专
利申请超过10件的,给予5万元资助;超过20件的,给予10
万元资助。
(二)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
理部门授权专利的资助:
1. 每件发明专利,按照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分别给
予3000元、1000元的资助;
2. 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给予300元的资助,每件外观设计
专利给予200元资助。
(三)对通过PCT途径,或事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
审查后直接向外国(地区)提交申请而获得外国国家(地区)
专利管理部门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外国专利的资助:
(单位:元/件)
(四)资助额度要求:
1.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外国国家(地区)提交专利申请
的,只给予一个外国国家(地区)专利申请资助;PCT申请国
际阶段已接受资助的,进入外国国家(地区)阶段不再给予外
国专利申请资助。同一发明创造申请多个外国国家(地区)发
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并获得授权的涉外专利,最多
给予3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
2. 同一非职务发明人申请非职务发明的专利资助,全年度给予累计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
第八条 (申请材料)
申请专利资助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成都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二)证明材料:
1.中国专利的资助:
发明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需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通知书;
获得授权专利的资助需提交: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2.向外国国家(地区)申请专利的资助,应提交与国内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提交:
通过PCT途径提出的,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PCT申请请求书、国际检索报告以及缴纳规定费用的缴费凭证;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相关缴费凭证及中文译本。
3.在外国国家(地区)获得授权专利的资助:应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授权专利公告首页、授权证书的复印件及中文译本,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通过巴黎公约
扬尘整治专项方案
编 制:
审 批:
审 核: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
**有限公司
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为做好集团所属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树立**集团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针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集团所属房屋建设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在建工地围挡率100%,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现场裸土覆盖或绿化率100%,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率100%,施工现场出入口冲洗设备率100%,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智能化、密闭化率100%,并在扬尘治理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三、实施内容
(一)施工围挡。施工现场须设臵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围挡表面应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在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等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臵高于2.5米的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四周连续设臵高于1.8米的围挡。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臵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场地应实施地面硬化处理。
(三)冲洗设施。出入口要设臵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水枪,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臵,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确保净车出场,禁止带泥土上路。保持排水通畅,清洗车辆的污水应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四)施工现场裸土覆盖或绿化。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必须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在封闭的
环境中进行,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应当在其周围设臵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或者进行覆盖。
(五)施工现场远程监控。施工现场要安装至少两个远程监控头。一个对着大门,一个装在施工现场最高处(如塔吊顶部)。
(六)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前,必须选定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公司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须明确防治扬尘污染条款。
四、工作职责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组长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副组长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洒水降尘、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
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2016年成都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五、工作措施
(一)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的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导致的扬尘。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二)落实目标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三)编制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编制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照《郑州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力度,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推进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为抓手,全面做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蓝天保护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发展速度不能慢、环境质量不能降”两条底线精神,本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理念,重点突出“黔中秘境.生态”的城市品牌,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加强建筑工地、道路、非煤矿山企业、商混企业和铁路建设扬尘治理、城市绿化管护以及民用燃煤管控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建立以划片包干和专人监督的污染源分类管理台账,以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全区大气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均值持续下降,确保我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气达80%以上,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县级领导包保督办原则。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调度,安排县级领导领衔,严格按照预定时间表、整治措施、线路图,全面督促推进扬尘治理工作;对重点区域实行不定期巡查。
(二)坚持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重点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号入座,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积极组织相关配合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进一步统一全区扬尘整治工作的大局思想,整治扬尘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民生工作,要不计成本、不惜代价,动员全区广大干部参与这场空气质量保卫战。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成立区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全区扬尘综合整治专项集中整治工作。
(一)道路扬尘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人: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分局、区消防大队
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是设卡巡查。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设卡巡查,对出入砂石场、建筑工地及建材运输车辆进行严查。二是清除道路积尘。从现在起用10天时间,对新天城区主次干道进行一次彻底清扫,还原道路、绿地本来面貌。同时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定期进行道路清洗,实施道路24小时洒水降尘,减少道路扬尘二次污染。三是做好道路维护,立即启动航天修复整治工作及城区道路和相关市政设施维护工作。
(二)建筑工地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人: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新天园区管委会、区供电局
工作职责及要求:
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和防风抑尘设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未作业、无植被覆盖的施工工地要立即铺膜覆盖或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硬化,设置进出口清洗池,建筑材料、建筑废料和渣土运输车车辆进出施工工地必须车身、轮胎清洗干净,符合《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对建筑工地50米范围内的环境负责。
(三)非煤矿山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责任人:
配合单位: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电局、区生态文明局、、高新经发局、新天经发局
工作职责及要求:一是重点对高穴片区8家砂石场和新天、东风片区区非法来料加工厂进行集中整治。主要治理非煤矿山开采、破碎、生产、运输、堆放、装卸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输车辆一律要求全封闭。二是加大对区其他非法砂石场的巡查打击力度,采取关停整改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立查立改,使得扬尘整治工作有成效。
(四)商混企业和铁路建设扬尘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人:
配合单位
工作职责及要求:重点对辖区商混企业(拌和站)和铁路建设工地扬尘进行集中整治。一是生产过程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防止大气污染;二是要求企业设置进出口清洗设备,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清洗。
(五)重点公路扬尘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
工作职责及要求:
(六)城市绿化管护组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人:
工作职责及要求:重点对航天路、新天大道、北二环段、水东路段等绿化带进行全面清洗,从即日起一周内恢复植物本色;定期对绿地和绿化带进行保洁、冲洗;近期内合理配置降尘吸尘效果好的绿化树种。
(七)民用燃煤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人: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工信局【2016年成都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工作职责及要求:一是规范民用燃煤市场管理,严防低劣质煤、高硫煤进入市场;二是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相关社区摸清重点区域范围内民用燃煤的使用底数,立即开展民用燃煤使用情况巡查;三是加大取缔力度,加强对民用燃煤运输、使用和销售的管控,在禁燃区内禁止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引导市民逐步减少燃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进一步落实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的改造措施,切实推动民用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无煤城市的建设。
(八)东风片区环境综合整治组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工作职责及要求:一是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标准,做好辖区工地的降尘、防尘和建筑垃圾的管理;二是对辖区破损的路面进行维护、硬化,定时对辖区道路进行清扫、保洁、洒水降尘;三是引导集镇居民对屋面、窗户、门前等的环境卫生清扫整治;四是配合区相关部门对辖区非煤矿山扬尘整治工作。
(九)背街小巷子环境治理组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工作职责及要求:一是及时清理小区垃圾,保持辖区内环境清洁;二是对辖区内野广告和可视范围墙体的垃圾清理;三是保持小区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的完整和清洁。
(十)作风督查问责组
组长:
成员:从区委督查室、政府目标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抽调
工作职责:一是建立台账管理,对督查的情况记录备查;二是对查处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立即改正;三是对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扬尘污染,提出问责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各责任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最大限度的调动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重点区域环境空气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与群众共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标本兼治,重在实效。各相关牵头单位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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