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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志愿者服务站,运营

时间:2017-03-30   来源:励志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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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志愿者服务站,运营(一):中国社工与志愿者合作模式

中国社工与志愿者合作的模式

谭建光

文章来源于:《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

【摘要】中国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都是改革开放后发展的新生力量,从最初的两者分离到近年的联系合作,共同在社会管理创新、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包括(一)日常服务:社工指导与志愿者实践;(二)专业服务:社工实践与志愿者配合;(三)大型服务:社工组织与志愿者实施;(四)应急服务:社工评估与志愿者参与;(五)倡导服务:社工预测与志愿者传播。伴随社会转型发展与社会建设深化,社工与志愿者的合作将形成系统机制,发挥积极功能。

【关键词】社工 志愿者 合作 服务 发展

中国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得到恢复和发展,并且在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社工与志愿者逐渐成为主力军,配合党和政府开展公共服务、帮助社会人群。李立国部长在《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研究丛书》的序言中指出,“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社会工作事业一定能够更加繁荣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方面一定能够发挥更大作用。”[1]李立国部长在《中国志愿服务:从社区到社会》的序言中也指出,“志愿服务是一项充满人性、始终焕发生机与活力的高尚事业,希望全社会动员起来、参与进去,共同为志愿服务的发展献计出力,努力把志愿服务事业推向新阶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添力量、作出贡献。”[2]然而,由于原有管理体制的分离,社工与志愿者缺乏合作,造成资源分散、服务重复,削弱其社会作用。如今,一方面是党和政府鼓励“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社工与志愿者的积极合作;另一方面,大量社会团体、社区机构的服务项目将社工与志愿者连接起来,探索了丰富多样的合作途径。

一、社工与志愿者:从分离到合作

我们在各种理论概念的基础上,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社工与志愿者的角色差异,即社工是通过专业学习并付出全部职业时间从事社会服务、指导社会服务专业人员;志愿者就是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服务、帮助社会人群的群体。两者角定位不同,但是服务的领域和服务的目的是相同的;两者客观存在沟通合作的基础,但是需要社会舆论的倡导和社会体制的支持。

(一)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在中国的起源

中国古代具有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的基础,但是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包括社团组织的针对陌生人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形式。近现代上海、广州等城市,随着外国传教士、外国慈善的进入,带来具有宗教精神的现代志愿服务,也传入一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但是,解放后就没有继续发展,而是一度中断。虽然,“学雷锋、做好事”运动具有鼓励人人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特色,但是受到阶级斗争、政治运动的影响,也不是现代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人们的利益需求变化,就需要人与人之间重建关爱与互助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方面是广州、深圳、天津等地率先发展志愿服务;另一方面是北京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南开大学等率先复办社会工作专业;新型社会服务及其专业化力量在当代中国发展起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1986年底,国家教育委员决定在北京大学等普通高等院校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1989年北京大学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招收第一届本科生,同时招收研究生,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走上正常发展的道路。”[3]1987年后,“从广州、天津、深圳等地率先发展志愿服务,至今已走过20年的历程,经历了‘探索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过程。”

[4]回顾历史,可以发现恢复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初期,是区分为理论与实践、专业与普及两条线的,相互之间没有预先的合作规划。但是,实际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基层社区、农村社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就产生一些自发、自主的合作形式。

(二)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管理体制分离

中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部门分隔、机构分隔,阻碍了社会事业的顺利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诞生和发展,也受到部门利益的制约。由于发展初期的契机,社会工作归属国家民政部管理;志愿服务主

要与青年志愿者行动为主,归属共青团中央管理。应该说,国家将各项社会服务工作,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机构、团体发动和管理,有利于调查各方积极性,为事业发展提供专门依托。但是,由于长期计划经济造成的部门利益心态影响,客观上引发各种问题。一是接受国家委托的部门或者机构,将协助国家发展社会事业,转变为借助这一事业扩大部门利益与影响力的心态,偏离了发展社会事业的本意。二是受到相应心态的影响,其他部门、机构、团体就将社会工作看成是民政部的部门工作,将志愿服务看成是共青团的团体工作,缺乏合作发展的热情。正是受到这些狭隘观念、狭隘心态的影响,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管理协调受到制约。

(三)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专业认知分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发展路径具有区别。志愿服务是从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的探索开始,经历大型活动服务、社区居民服务、扶贫支教服务、应急救援服务等逐渐壮大,成为社会广泛传播、社会广泛参与的高尚事业。社会工作则是从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教育开始,通过逐年培养专业社会工作者,充实社区、农村、福利机构的专业服务。这样,两个群体的自我认知有区别。志愿者认为,只要有热情、有爱心、有诚意,就可以为社会人群提供服务;社会工作者强调要有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更好地发挥服务效果。

(四)走向合作: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发展趋势

中国改革开放走向深入,社会建设逐渐受到重视,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在受到党政部门、社会机构重视的同时,不同层面的社工与志愿者合作机制逐渐建立起来。国家层面成立中华志愿者协会,志愿组织领袖、志愿者骨干、社会工作专家、资深社工参与其中,搭建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平台。广东省率先成立“社工与志愿者合作论坛执委会”,从多方面探索合作发展的途径。北京、上海、杭州、大连等地的志愿组织主动寻求社会工作机构的专业支持,通过项目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各省市特别重视借鉴香港、澳门的经验。“香港的社会福利模式提供了一个更为灵活的组合框架,包括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合作的伙伴关系,公营部门(包括政府和政府资助)和市场服务(如私营老人院)的监管协调,现金服务与个人服务的共融,全民性无偿服务、

全费服务和低偿服务的配合等等,都是经过理性探索而得出来的程式选择。”[5]在香港的社会服务中,各种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团体、非营利组织之间呈现既良性竞争又积极合作的状态。由于政府评价社会服务的效果,着重看服务的资源整合与受益人群,而不考虑部门、机构、社团利益。这样,不论是社工还是志愿者,为了做好服务项目都会主动寻求相关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使用最大化,服务效益最大化。从国内各省市的情况看,促进社工与志愿者合作,既有党和政府的政策推动;也有基层实际的服务选择;逐渐建立双方相互支持、合力服务、造福社会的最佳格局。

二、社工与志愿者合作的组织形式

近年来,从城市社区与农村村庄的实践探索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社工与志愿者的合作形式。许多专家学者深入基层,总结归纳和提炼升华,寻求能够复制和推广的模式。我们根据各地的经验,大致归纳几种类型。

(一)社区志愿者站的专业社工

中国大陆的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是较早发展、作用较大的机构。通过民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在基层的合作,首先是城市社区建立特色各异、不同功能的服务站。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率先成立第一支社区志愿者队伍,党员志愿者、老年志愿者、妇女志愿者发挥特殊的作用。深圳市义工联通过莲花北等社区的试验,以志愿者站为纽带,建立起“夕阳红”志愿队、“爱心妈妈”志愿队、青年志愿队等,为社区内的老人、小孩、残疾人提供关心和服务。上海、武汉、青岛等城市社区志愿者站建设后来居上,具有许多创新特色。进入21世纪以后,社区志愿者站聘任专业社工从事管理协调工作成为普遍现象。人们发现,专业社工的介入让志愿者站的运行有条不紊,针对社区群众、服务对象的需求安排有效的服务,受到广泛欢迎。

最近几年,随着农村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成为新的趋势,发展志愿服务,成立志愿者站,成为农村社区一项富有特色、作用明显的工作。

在农村志愿服务站建设的起始,专业社会工作者就参与指导、参与服务。江西省农村社会工作者对镇、村志愿者站、志愿者队伍进行专业培训,帮助策划和设计服务项目,为农户改善生产、改善生活作出贡献,受到好评。四川省在“5·12”

大地震的灾后建设中,引入全国乃至外国的专业社工力量,他们在基层农村志愿者站,指导帮助群众心态恢复、关系调整、行为激励、追求发展等等方面,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的志愿者超过6000万人,并且仍然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站,吸引大批专业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

(二)社工服务中心的志愿队伍

上海和深圳率先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发挥社工的知识与技术优势,为社会人群提供富有价值的服务。在社工进行专业规划、专业服务、专业督导的同时,也发挥现有志愿者力量的优势,探索合作的途径。上海专业社工机构既有独自招募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形式,也有与青年志愿组织、社区志愿组织、慈善志愿组织合作服务的形式。深圳市则专门制订社工与志愿者合作的政策。“2007年10月25日,经多方专家的研讨,深圳市制定了社工‘1+7’文档,„„文档亦强调建立社工、义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推行‘社工+义工’模式,加强义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由于深圳市民政局邀请香港的督导力量,对初期的服务进行专业指导和评估。香港督导人员特别重视“社工+义工”模式,鼓励社工机构寻求志愿者力量的合作,就促进了资源共享。目前,社工机构寻求志愿者合作,仍然存在困难与问题,如有些社工忽视志愿者的经验,社工机构招募志愿者遇到法律、制度障碍等等。但是,越来越多的社工机构积极探索,寻找与志愿额合作的新途径,力求更好地服务有需要的人群。

(三)志愿团队的社工管理人员

目前,不论是具有党团背景、政府背景的志愿组织,还是具有民间背景、境外背景的志愿组织,都获得较快的发展壮大。一些志愿团队得到党政机构的支持,开始设置专门管理人员;一些志愿团队独立注册,成为具有自主发展的社会力量;一些志愿团队获得企业或社会机构资金支持,建立专门管理协调机制。这样,在招募、聘用专职管理人员的时候,就越来越多选择社会工作者。同时,志愿团队开展服务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志愿者素质的时候,也越来越多聘请社工专家、资深社工作为培训人员。调查发现,志愿者对专业培训的需求与社工介入专业培训管理的愿望,具有一致性。

委托,志愿者服务站,运营(二):志愿者管理方法

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社区建设,在全社会倡导“奉献、有爱、团结、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对于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建设,改善社区人际关系,净化社区社会风气,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体现社会关怀,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社区志愿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区建设的有效抓手,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也是推进志愿者行动深入发展的现实需要。

第二章 基本内容

第三条 社区志愿服务指在党委,办事处的倡导和支持下,社区居委会牵头以社区志愿者为主体,以各级志愿者组织为组织管理协调机构,从社区居民多种需求出发,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活动,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塑造优良的社会文化,促进社区管理工作,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第四条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以公益性、自愿性、群众性、时效性为基本原则。

第五条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帮困、社区文化、社区环保、社区治安、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帮扶互助等。

第六条 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委托,志愿者服务站,运营】

抚对象、青少年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社区居民。在社区居民之间,倡导开展互帮、互助、互学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与生活质量。

第七条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要形式

(一)以“一助一”、“多助一”为主要形式的个体结对型服务;

(二)以社区活动室、社区广场为主要形式的群体集中型服务;

(三)以热线电话、信箱等为联系方式的求助型服务;

(四)以知识讲座、专业咨询、科普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学习型服务;

(五)以维权帮教、绿化清洁、治安巡逻、文化娱乐、义务家教为主要形式的其他各类公益型服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八条 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接受街道共青团组织和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与支持,街道共青团组织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并组织开展必要的检查和表彰工作。

第九条 各级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职责分别为:

(一)街道共青团组织是社区志愿服务及志愿者队伍的主管,负责社区志愿服务站的建设指导组织管理协调、调研规划、宏观指导和宣传发动,并做好机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

工作,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需的支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委托,志愿者服务站,运营】

(二)社区志愿服务站是组织、协调和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最基层组织,其职责为:招募、培训、管理社区志愿者,组织、管理社区志愿服务队及其负责人,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争取筹措有关活动经费,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社区志愿服务站站长由共青团组织的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组织委托或通过社会公开招募、社区居民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

第十条 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时当前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建设的关键环节,街道所有社区都必须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

第十一条 社区志愿服务站要按照《服务站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必须具备“八个有”,即有统一的标识,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社区的共青团组织在社区党支部和街道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章社区志愿者的招募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社区志愿者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审核认定的方式产生,社区志愿服务站长期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

第十四条 社区志愿者的管理逐步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志愿从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到所在地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申请。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个人携带有效证件和照片,团体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经审核合格后,向志愿者办法《志愿者工作证》、胸章,并建立志愿者档案。每名志愿者一般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志愿者的注册号永久使用。

第十五条 逐步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小时化”和“星级制”等评估表彰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注册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参加48小时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考核评逐步推行星级制,共分五级。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小时者为一星级志愿者,累积达到200小时者为二星级志愿者,以此类推,累积达到500小使者为五星级志愿者。 第十六条 志愿者(包括个人和团体)享有以下权利:

(一) 接受培训权。可以免费享受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志愿服

务基本知识和服务技能等的培训;

(二) 请求帮助权。在试试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

题,有请求志愿者组织帮主解决的权利;、

(三) 监督建议权。可以对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进行相互监

督,并志愿服务向有关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

(四) 入退会自由权。根据志愿者的意愿,可以向志愿者组

织自由申请入会和退会,批准退会后,所用注册号、工作证、胸章等由志愿者组织收回。

第十七条 志愿者(包括个人和团体)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 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 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四) 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

量;

(五) 开展志愿服务时,应佩戴由志愿服务站指定的统一的

志愿者标志、徽章、帽子、旗帜等,未经过志愿服务站同意,不得使用其他标志。

委托,志愿者服务站,运营(三):2016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方案

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目的

结合我局干部员工的生活实际,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以便民、利民、解决干部群众生活上、工作中实际困难,以消除员工后顾之忧为目的,贯彻新时期雷锋精神,服务于全县各单位各项事业发展。

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人员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内容

1、在机关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抵制不文明的跟帖行为。

2、在家庭和单位做好文明交通劝导,教育单位司机和有车的同事做到礼让三先,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做到文明出行。

3、开展助学支教、敬老助老活动,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期看望联系点和县福利院的孤寡、五保老人,为他们带去党的政策和关爱。

4、青年志愿者在机关和社区内要积极参与应急救援、扶贫济困、治安防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科普宣教、心理咨询、文明礼仪宣传。

5、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动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大型社会活动、助残行动、环境保护、无偿献血、关爱留守儿童、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单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要服从组织安排,参加活动统一戴青年志愿者小红帽。

2、在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中,热情、有礼貌,尊重他人意愿。

3、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加活动的,需向青年志愿者为民服务队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

4、每次帮扶活动完毕后,对志愿者人员进行考评,指出活动过程中的欠缺之处,不断提升活动质量。

5、按照志愿者表现,对于表现优异良好的,应优先考虑年终评先表优。

委托,志愿者服务站,运营(四):2016年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全县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各类“文明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构建文明和谐开封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我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在县文明委的指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任总队长,负责具体服务项目召集落实,并争取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围绕“提质增效”的工作主题,扎实稳步推进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人社部门志愿者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人社干部社会服务意识,促进培育人社机关良好的文明风尚,提高人社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使我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成为宣传党员法规政策,宣传人社文化的前沿阵地。

四、工作机制

(一)贯彻落实我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制度》有关规,制定活动章程和活动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二)落实志愿者服务登记制度。志愿者每次服务活动后,在志愿者服务情况登记表中如实填写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

(三)完善志愿者服务队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纸等传媒,大力宣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党员志愿者的感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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