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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时间:2019-05-13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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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Fqcu网。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回应民意关切和社会期待,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去年的抽查比例是3%5%,今年提高到10%。截至今年上半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去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对9名中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有举报反映的19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的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七一”,还在全国范围内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他们提出了当好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殷切希望,这对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
  五、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一,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加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选派300多万名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970多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新建、扩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5.8万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吉林等地的经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凝聚力。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加强。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8万个,已整顿转化94%;排查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5200多个,已整顿转化95%。
  第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员总数净增幅从2012年的3.1%下降到2014年的1.28%,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知识群体党员占比增幅明显加大,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占比明显回升。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万多名,其中作出组织处置的6.2万多名。四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重点做好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向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三,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为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从去年开始,各地自上而下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许多参加述职的书记表示,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
  六、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以及科教文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
  第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反腐“利剑”作用。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巡视工作,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推动巡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巡视针对性更强。聚焦中心、攥紧拳头,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巡视覆盖更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三是巡视方式更灵活。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带着问题去巡视,下沉一级到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探索灵活机动的专项巡视,创新“一托二”巡视方式,冲着具体人、具体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去巡视。巡视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效起到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突出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的结果向全党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2014年,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许多干部群众说,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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