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手抄报内容 >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时间:2018-07-23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www.gbppp.com--手抄报内容】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第一篇_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享受待遇

2011年6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时规范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相关内容:

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参保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二是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三是城镇户籍。其中第二点所说的“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就是说没有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不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手续办理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在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时,需要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选择缴费档次,由社区经办机构协管员指导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管员代填,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社区协管员检查参保人的材料齐全后,由社区送到街道事务所。参保人也可到街道(乡镇)事务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领取条件

城镇居民在领取养老金上需要满足年龄和缴费年限要求,在领取年龄上无论男女都要求年满60周岁。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领取时,可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经过核定后,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发养老保险金。

享受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

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第二篇_关于居民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居民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告

一、参保对象

凡属于城关派出所的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城镇居民。 二、缴费标准及流程

城镇居民每人每年最低缴纳100元,最高2000元。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按年一次性缴纳,以社区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缴费人员需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3、享受人员除上述证件以外,其家庭成员(所有子、媳)不缴费的需证明两份(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学生学校证明、死亡证明、现役军人证明、非本地户籍证明等),只有一子的需一子证明,家庭成员中属缴费对象的无需附证明。

4、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残疾证必须是2009年以后用二代身份证办理的)。

三、补贴标准

国家对参保缴费人员给予了适当的补贴,具体标准为:年缴费100元至500元每人每年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至900元,每提高一个档次补贴增加5元,年缴费1000元补贴100元,年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年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四、享受条件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且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家庭成员(儿、媳、未婚女)均已参保并正常缴费的,自年满60周岁的下月起,可享受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1、参保起始日起已年满60周岁的都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2、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并按规定参保且缴纳了相应年份的养老保险费的。

3、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45周岁以下,并按规定参保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五、享受标准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金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现阶段全市标准为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2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县补贴标准根据国家、省上出台的补贴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人个账户积累总额÷139,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完时,在养老储备金中支付。 六、残疾人补贴

根据清政发【2010】35号文件精神,对残疾人的补贴如下:重度残疾人,由市财政按照其缴纳所需保险费的最低标准补贴;中、轻度残疾人的参保缴费由市县财政按其最低标准缴纳。 七、资格认证

凡已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待遇领取证(未领取的到社区先领证,子、媳有缴费的先到社区缴费,然后到街道办年检)、银行存折到街道办统一年检(本人行动不便的,代理人须拿手机为老人拍生活照,老人要手持身份证和日历,日历日期必须是近日而且清晰可见),逾期不年检者暂停发放养老金。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直系亲属应当在一月内到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参照当年实施标准)。

养老保险需要缴费年限明细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第三篇_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全文】 【导读】为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城乡居民参保人合法权益,鼓励更多城乡居民购买养老保险,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联合部分省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起草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规范》从参保登记的条件、内容、时间、调查摸底内容,以及参保登记程序5个方面规范了参保登记业务;从信息变更的内容、所需材料及服务流程3个方面规范了信息变更业务;从参保人员缴费、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及集体补助3个方面规范了保费收缴业务;从个人账户记录、支付及结算3个方面规范了个人账户管理业务。其具体内容如下。 【政策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 目录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参保登记服务

4 参保信息变更服务

5 养老保险费收缴服务

6 个人账户权益服务

7 待遇支付服务

8 关系转移服务

9 关系终止申请

10 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养老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保险关系终止、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协办员”)、合作金融机构。

2 术语和定义

2.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方式。

2.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计发标准,并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支付的养老金。 2.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 参保人员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计算并支付的养老金。 3 参保登记服务

3.1 基本要求

符合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参保。

3.2 参保申请

申请参保人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特殊参保群体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申请可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事务所提出。

协办员应接收辖区居民提出的参保申请,并指导其填写参保表格。若其本人无法填写,可由受托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应有其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相关材料后,按规定时限上报事务所。

事务所也可直接接收参保申请。

3.3 审核与登记

事务所应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县(自治县、市、区、旗)级社保机构或直接经办业务的地市级社保机构。 社保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及时将符合参保范围的申请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个人账户并录入信息系统。参保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缴费档次、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参保登记时间、邮政编码、是否特殊参保群体等。[4]

登记后,社保机构应及时委托金融机构制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所用银行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存折(卡)),用于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4 参保信息变更服务

4.1 基本要求

当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社保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服务。

4.2 参保信息变更申请

当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可提出参保信息变更申请,协办员或事务所应接收参保人员提出的参保信息变更申请。

可变更的参保信息包括: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缴费档次、银行账号、金融机构、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特殊参保群体类型等。[4]

参保人员申请参保信息变更时,应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变更情况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参保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时,还应提供代办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4.3 审核与变更 协办员或事务所应检查参保人员相关证件及材料是否正确、齐全,指导参保人员正确填写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册,并按参保登记的基本流程,进行参保信息变更业务操作。 社保机构复核后,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应的信息变更操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案。 5 养老保险费收缴服务 5.1 基本要求

社保机构应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按缴费年度和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的缴费档次,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费收缴服务。

5.2 养老保险费缴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金融机构代扣代缴方式。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社保机构应做好宣传工作,提醒参保人员于当地规定的缴费截止日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存折(卡)。

至缴费截止日,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社保机构按中断缴费处理。

对于暂不具备通过金融机构扣缴条件的地区,暂由社保机构、事务所会同金融机构进行收缴,并开具社会保险费专用缴费凭证。

5.3 养老保险费划扣

县级社保机构每月定期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传递至指定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根据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上足额划扣养老保险费(不足额不扣款)。

金融机构在扣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给社保机构。

社保机构应及时将金融机构反馈的扣款结果信息在信息系统中确认,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并从次月起开始计息。

5.4 养老保险费补缴

符合养老保险费补缴条件的参保人员申请补缴时,协办员或事务所指导正确填写养老保险费补缴表格,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补缴信息。

社保机构核定后,应及时生成补缴扣款明细清单,传递至指定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按保费划扣流程进行扣款和信息反馈,并做好个人账户权益记录。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5.5 集体补助或资助

村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助或资助的,应向事务所提交集体补助或资助明细清单。 事务所录入信息系统,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资料上报社保机构。

社保机构核定后,应打印补助或资助缴费通知单,通过事务所发放给村集体或相关组织(个人),通知其在规定时限内将补助或资助金额存入县社保机构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收入户。

县社保机构收到到账凭证后,应及时将到账凭证与信息系统中的补助或资助明细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对信息进行确认,将补助或资助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6 个人账户权益服务 6.1 基本要求

社保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档案,准确记载个人账户权益信息,并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所记载的个人账户权益信息应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参保人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参保日期、存折(卡)号、参保状态等;

——个人账户缴费信息,包括缴费时间、缴费类型、个人缴费金额、集体补助金额、政府补贴金额等;

——养老金领取信息,包括领取时间、待遇领取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金额、基础养老金金额等;

——其他信息,包括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

6.2 个人账户建立

社保机构应通过业务经办等方式获取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并视需要与工商、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核对。

社保机构对参保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复核后,依托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6.3 个人账户记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记录以下内容:

——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财政代特殊参保群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地方各级财政对个人账户的缴费补贴;

——村集体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补助或资助; ——个人账户利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

——按规定计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规定计发的基础养老金。

6.4 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支付,除国家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应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待遇开始支付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在按月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后的余额部分继续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完后,由政府财政按领取标准继续支付。

6.5 个人账户结算

个人账户储存额从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照国家规定利率开始计息。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息年度,每年12月31日为结息日。社保机构应于一个结息年度结束时对当年度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结息。

6.6 个人账户查询【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6.6.1 查询方式

参保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在社保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个人账户明细;

——登录社会保障网站查询、下载个人账户记账明细;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通过12333电话查询系统查询。 6.6.2 查询内容 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供查询个人权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 ——缴费时间; ——个人账户缴费记录。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期间可供查询个人权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 ——缴费期个人账户储存额; ——待遇支付标准; ——待遇领取时间; ——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记录; ——基础养老金支付记录及各账户余额。 7 待遇支付服务 7.1 基本要求

社保机构应为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认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核定待遇标准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7.2 待遇核定

事务所应在每月初将下月达到领取条件的人员名单,交协办员通知其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宜通过电话、短信、网络、信函等方式告知。

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参保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协办员应核对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上报事务所。

事务所应审核参保人员的待遇领取资格,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社保机构。

社保机构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定,计算待遇领取人的养老金数额;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告知其具体原因,做好解释工作;需要补缴或可以补缴的,应告知当事人,等补缴之后再进行待遇核定。

参保人员对待遇领取标准有异议的,社保机构应接收其申请并进行审核,同时将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参保人员;确需调整的,应经参保人员确认后重新核定。

7.3 待遇支付

社保机构应每月编制基金支付明细,并协调金融机构及时划入参保人员账户。 社保机构对于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按规定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或其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

参保人员发生按规定应暂停享受养老待遇情况的,社保机构暂停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符合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规定条件后恢复发放。

7.4 待遇调整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应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时,社保机构应核定养老金待遇领取标准,在信息系统内进行批量调整,并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资金。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第四篇_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有何标准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有何标准?

一些市民来电咨询:我市从今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优越性?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近日,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政策。 问: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优越性?

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解决城镇非就业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全面实现城镇居民老有所养,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是把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纳入进来,填补了现有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不足和空白,解决现行城镇社会养老保障覆盖不全,部分城镇非就业居民无养老保障的问题。参保优越性主要有:个人自主缴费,缴费档次自行选择,政府给予相应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含利息),跟随记录终身,并可依法继承,最终国家财政兜底,财政给年满60周岁人员全额补贴基础养老金,并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将不断提高。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凡是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问: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规定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 参保人可以在不同的缴费年度自主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缴费的,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对于农村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问: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俞晋辉 记者张宗兴)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第五篇_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计算系数=139(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数相同)。

假如你今年46岁,每年按1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15年,个人共计缴费1500元,年满60周岁时的月养老金标准=[55元+0(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100+30)×15年+0(集体补助、社会及个人资助等)]+利息(本次测算是按银行最新利率3%的不变数计算的复滚利息)}÷139= 72.39元。年养老金合计868.68元,不到2年就能收回全部个人缴费,按人均75岁寿命计算,15年可领取养老金13030.20元(个人收益11530.20元)。若你每年按20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15年,个人共计缴费30000元,月养老金标准为326.62元,年养老金合计3919.44元,7年多就能收回全部个人缴费,按人均75岁寿命计算,15年可领取养老金58791.60元(个人收益28791.60元)。 假如你今年16岁,每年按2000元标准缴费,连续缴费45年,个人共计缴费90000元,月养老金标准为1439.11元,年养老金合计17269.32元,领取5年多就能收回全部个人缴费,按人均75岁寿命计算,15年可领取养老金259039.80元(个人收益169039.80元)。

领取年限超过15年的则个人收益更大;如果国家调整基础养老金,获得的收益更大。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第六篇_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2012-06-12 18:00:55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运城市区一些城镇居民致电晨报反映,他们有的没有工作单位,有的虽然是企业员工,但因为企业倒闭,均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像这种情况下能否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若能参加,需要递交哪些资料?如何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为了弄清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盐湖区农保中心。

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城镇居民

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险

据该中心何主任说,根据政策规定,户口在盐湖区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100元至1000元

共分10个档次

城保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

个人缴费从100元至1000元分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区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计入个人账户。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政府补贴和利息、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及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

递交资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

到户口所在社区申报缴费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可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申报手续。以后每年1月至5月底,到户口所属的社区缴纳本年度的城保费。

今年城保费的交费截至时间为6月25日。提醒未交费的居民尽快参保交费。 对重度残疾人

盐湖区政府代缴保费

区政府为城镇重度残疾人(1级、2级残疾)全额代缴每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持残疾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两级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期间户口转移的

个人账户可随户口转移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口迁往外地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扣除政府补贴

资金后全部转移,无法转移的暂且封存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

政策待遇

参保人60周岁起

按月领取养老金

2011年7月1日以前,盐湖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的老年人,经过社保资格认定,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但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城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有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139。

城保待遇由区农保中心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领取资格认定。

参保人员身故

个人账户资金处置分三种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身故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对其他参保人进行缴费补贴;参保人以前缴费,在领取期间身故的,终止55元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2011年7月1日以前年满60周岁,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故的,终止其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存在。

参保人身故的,其直系亲属应在30日内到区农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李爽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465191/

推荐访问: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社保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