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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如“实心砖墙”“整体楼地

时间:2017-11-20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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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如“实心砖墙”“整体楼地 第一篇_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1.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为全国统一;第五级编码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

(1)第一级一、二位表示工程分类顺序码(分二位);建筑工程为01、装饰装修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矿山工程06;

(2)第二级三、四位表示专业工程顺序码(分二位);

(3)第三级五、六位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二位);

(4)第四级七、八、九位表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分三位);

(5)第五级十至十二位表示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分三位)。

项目编码结构如图2.5.1所示(以安装工程为例):

当同一标段(或合同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应特别注意对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的设置不得有重号的规定。

例如一个标段(或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工程量时,则第一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302001001,第二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302001002,第三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302001003,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实心砖墙的工程量。同时注意,不一定必须由001开始编写。

2. 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计价规范中的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如有缺陷,招标人可作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级)备案。

3. 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由清单编制人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准确描述清单项目为准。 不能因为工程内容有描述,就简化或取消项目特征的描述。

项目特征的描述,可以结合清单规范的附录里的内容和实际情况详细描述,也可以采用标准图集等再结合文字补充进行描述,以满足组成综合单价为前提。

例如,计价规范在“实心砖墙”的“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栏内均包含有“勾缝”,但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项目特征”栏的勾缝体现的是实心砖墙的实体特征,是个名词,体现的是用什么材料勾缝。而“工程内容”栏内的勾缝表述的是操作工序或称操作行为,在此处是个动

词,体现的是怎么做。因此,如果需要勾缝,就必需在项目特征中描述,而不能以工程内容中有而不描述,否则,将视为清单项目漏项,而可能在施工中引起索赔。

4.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应采用基本单位,除各专业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1)以重量计算的项目——吨或千克(t或kg);

(2)以体积计算的项目——立方米(m3);

(3)以面积计算的项目——平方米(m2);

(4)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m);

(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项目——个、套、块、樘、组、台……;

(6)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宗、项……;

各专业有特殊计量单位的,再另外加以说明,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一个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

5. 工程数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如“实心砖墙”“整体楼地 第二篇_第一节建设工程定额

第一节 建设工程定额

一、建设工程定额的概述

1.建设工程定额的概念

建设工程定额是建设工程中各类定额的总称,即额定的消耗量标准。

它是指按照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具有代表性的设计、施工资料确定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完成规定计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数量标准。

2.定额水平

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条件下,定额中所规定的数量标准的对与少,反映了定额水平的高与低。行业或地区定额,应根据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程度、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等正常的条件,反映出全社会的平均消耗水平。

二、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原则和方法,建设工程定额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种类:

①按照所反映的物质消耗内容划分,包括人工定额(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等3种;

②按照建设程序(编制程序和用途)划分,包括预算定额(基础定额,即在正常合理的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必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概算定额(即按一定计量单位的扩大分部分项工程或扩大结构部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或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等3种;

③按照建设工程的特点划分,包括建筑工程定额、安装工程定额、铁路工程定额、公路工程定额、水利工程定额等;

④按照定额的适用范围划分,包括国家定额、行业定额、地区定额、企业定额(即施工企业内部,„施工工序„数量标准)等4类;

⑤按照构成工程的成本和费用(性质)划分,包括构成工程直接费的定额、构成工程间接费的定额、构成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定额等3种。

提请应试人员在把握某些概念的基础上,明确各定额的主要分类依据与分类结果的对应关系。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经由2003版升级为2008版(GB50500-2008),而且在本教材以及2011年的考试中仍将占据显赫的地位,甚至影响到“案例分析”。

1.应用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3.1.3)。

2.国有资金投资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中“国有资金投资”包括:国有资金占总投资的50%以上;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拥有控股权。

3.“08规范”的组成

我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由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组成。

(1)正文

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等。

(2)附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B、C、D、E;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从下面节选的附录中,可以发现工程量清单(08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实不同于以往的预算定额,属于完成后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

附录A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A.1.1 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1.1的规定执行。 表A.1.1 土方工程(编码:010101)

二、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平等、共同的竞争基础;计价的依据;付款与结算的依据;调整与索赔的依据。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来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等5个部分组成。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除“08规范”外,还包括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应当根据相应的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数量)计算规则(五个统一)进行编制;其中,“项目特征”属于新增内容,应当引起注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基本格式,参见表3-5(教材的第48页)。

表3-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1)项目编码

“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其中,第一级表示工程分类顺序码(分二位);第二级表示专业工程顺序码(分二位);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二位);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分三位);第五级表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编码(分三位)。例如,某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并且其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则其项目编码可以依次为010302001001、010302001002和010302001003。

(2)项目名称

“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因此,附录表中的项目名称为分项工程的名称,是形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基础。如果附录表中的项目名称有缺项,招标人可以根据相应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XB001)。

(3)项目特征

“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而且,这是“08规范”的新增规定。

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以锚杆支护项目为例,其自身特征为孔径、孔深、支护厚度、各种材料种类;工艺特征为锚固方法;可能对项目施工方法产生影响的特征为土质情况。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项目特征难以用文字进行准确、全面的描述。因此,为达到规范、简捷、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规范附录规定的内容,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的实际要求,以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并进行必要的文字补充。 “项目特征”描述的是工程实体特征,体现该实体的构成要素,而“工作内容”表示的是形成工程实体的操作程序。

(4)计量单位

“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例如,吨、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以及项、个等,而且均为自然计量单位。

2 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例如“08规范”对门窗工程列有“樘/m”两个计量

单位,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

(5)工程量计算

“08规范”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

2.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如“实心砖墙”“整体楼地】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08规范”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规定(参见2.3节)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若出现本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做适当的变更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进行通盘考虑,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考虑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08规范”规定,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例如,混凝土浇注的模板工程,与工程实体具有直接关系,又可精确计量,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模式(计价时的综合单价),更有利于合同管理。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即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

(1)暂列金额

在工程实施中,由于设计变更、业主要求的变更及其他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会导致合同价格的调整,暂列金额正是因应这类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而设立,以便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控

制目标。

中标人只有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实际发生了暂列金额所包含的工作,才能将得到的相应金额,纳入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实际发生金额后的暂列金额余额仍属于招标人所有。

(2)暂估价

通常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了便于合同管理和计价,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最好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以“项”为计量单位,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并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

(3)计日工

计日工适用的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为了获得合理的计日工单价,计日工表中一定要尽可能把项目列全,并给出一个比较贴近实际的暂定数量。

(4)总承包服务费

招标人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管理时,例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总包人对发包人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提供收、发、保管服务和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统一汇总整理等,招标人应当预计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项目清单

即作为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由于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可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规费项目进行调整。因此,“08规范”规定,出现上述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5.税金项目清单

如果国家税法发生变化或地方政府及税务部门依据职权对于税种进行了调整,“08规范”规定,应对税金项目清单进行相应调整。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1.封面: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2.总说明:清单表与计价表的说明内容,有所不同。

(1)工程量清单:工程概况;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计价表):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同时还要提供编制依据。

3.汇总表(参见教材P46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3-1、表3-2,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P47表3-3、表3-4)。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参见教材P48的表3-5、表3-6)。

表3-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如“实心砖墙”“整体楼地 第三篇_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

2012造价工程师辅导基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级编码新增了矿山工程06.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项目实际确定。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以“吨”为单位,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单位,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7)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例题1: 【2008年真题】除另有说明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的工程量应等于( )。

A. 实体工程量 B. 实体工程量+施工损耗

C. 实体工程量+施工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D. 实体工程量十措施工程量

答案:A

解题要点:该题考核分布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数量的计算。工程数量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例题2: 【2008年真题】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中,除明确说明项目的名称外, 还应阐释清单项目的( )。

A. 计量单位 B. 清单编码 C. 工程数量 D. 项目特征

答案:D

解题要点:该题考核分布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项目特征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可见选D。

例题3:某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编码为060301001xxx,则该分部分项工程所属工程类别为( )。

A.建筑工程 B.安装工程 C.矿山工程 D.市政工程

答案:C

解题要点:该题考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含义。按照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为全国统一:第一级表示工程分类顺序码(分二位):建筑工程为01、装饰装修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矿山工程06

;第二级表示专业

工程顺序码(分二位);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二位);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分三位);第五级表示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分三位),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区分工程的清单项目特征而分别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五个部分,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1.项目编码的设置

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计价规范》附录的规定统一设置,

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

(1)第一级为工程分类顺序码(分二位):

建筑工程为01、装饰装修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矿山工程为06;

(2)第二级为专业工程顺序码(分二位);

(3)第三级为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二位);

(4)第四级为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分三位);

(5)第五级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分三位)。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项目编码结构如图lZl03062所示(以建筑工程为例)。

2.项目名称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计价规范》附录表中的“项目名称”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一般以工程实体而命名。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以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基础,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细化,使其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如计价规范中编号为“010402001”的项目名称为“矩形柱”,可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写成“C30现浇混凝土矩形柱400X400”。

3.项目特征的描述

项目特征是指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新增内容,重要)

(1)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用来表述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实质内容,用于区分计价规范中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的清单项目。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清单项目名称,就无从区分。

(2)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必然直接决定了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因此,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

(3)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则构成施工合同的组成部

分。因此,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就会引起在施工过程中的更改,从而引起分歧、

导致纠纷。

4:计量单位的选择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除各专业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基本单位计量:

(1)以重量计算的项目——吨或千克(t或kg);

(2)以体积计算的项目——立方米(m3);

(3)以面积计算的项目——平方米(m2);

(4)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m);

(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项目——个、套、块、组、台„„

(6)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宗、项„„

以“吨”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三位,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人;

以“项”、“个”等为计量单位的应取整数。

5.工程量的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

因此,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应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或在措施费清单中列入相应的措施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是唯一的。统一的清单工程量,为各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也方便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对比。

6.补充项目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出现《计价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进行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B001中,×代表各个专业。

二、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计价规范》将工程实体项目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将非实体项目划分为措施项目。措施项目清单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清单。

其中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1Z103062选择列项;

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若出现《计价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如混凝土浇筑的模板工程;

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如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文明施工和安全

防护、临时设施等。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素,除了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要考虑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需要:

(1)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文明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

(2)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等项目;

(3)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以确定施工方案没有表述的但为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

(4)确定设计文件中不足以写进施工方案,但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

(5)确定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

例题在设置措施项目清单项目时,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确定下列项目中的( )。

A.材料二次搬运

B.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C.文明安全施工

D.临时设施

E.环境保护

答案:ACDE;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难点,它是完成拟建工程的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由招标人根据《计价规则》各册中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以及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采用五级编码,其中:一、二位是第一级编码,为附录(分类)顺序码;三、四位是第二级编码,为专业工程(附录章)顺序码;五、六位是第三级编码,为分部工程(附录节)顺序码;七、八、九位是第四级编码,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清单项目名称)码;十至十二位是第五级编码,为清单项目顺序码。一至九位应按《计价规则》各册附录的规定设置,为统一编码,编制人必须完全照搬,不得修改;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码。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编制

项目名称应以《计价规则》各册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主体确定。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编制

项目特征实际上是工程内容的具体细化,是投标人确定综合单价的主要依据,项目特征的描述一定要以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目的,一般应采用文字对清单项目特征做详细的描述。项目特征应根据《计价规则》各册附录中项目特征栏提供的描述内容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部位等,予以详细描述。由于种种原因,对同一项目,由不同的人编制,会有不同的描述,为解决这个问题,《计价规则》建筑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册的册说明中规定:附录中项目特征栏提供的描述内容中有划线部分的,描述项目特征时由编制人依据设计图纸详细描述划线部分内容,未划线部分由编制人结合工程实际及招标人的特殊要求选择描述。但这个问题解决的不够彻底,无划线部分的分册(如安装工程册)如何描述项目特征;另外,附录中项目特征栏提供的描述内容中有划线部分的内容也存在不一定合理的因素。因此,要做到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体现项目特征的区别和对报价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必须描述,具体描述时还要把握以下原则:

必须描述的内容如下:

涉及正确计量计价的必须描述,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

涉及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如混凝土强度等级(C20或C30);

涉及施工难易程度的必须描述,如抹灰的墙体类型(砖墙或混凝土墙);

涉及材质要求的必须描述,如油漆的品种、管材的材质(碳钢管、无缝钢管)。

可不描述的内容如下:

对项目特征或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以不描述,如混凝土柱高度、断面尺寸等;

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不描述,如预裂爆破的单孔装药量等;

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确定的可不描述,如混凝土拌和料石子种类及粒经;

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不描述,如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等。

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如下:

无法准确描述的可不详细描述,如土壤类别可描述为综合等(对工程所在具体地点来讲,应由投标人根据地堪资料确定土壤类别,决定报价);

对于采用标准图集的项目可描述为详见**图集,可不用文字描述;

还有一些项目可不详细描述,但清单编制人在项目特征中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如“挖基础土方”中的弃土运距等。

对《计价规则》中少数项目无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但又必须描述的应予描述,如A.5.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项目特征无“框外围尺寸”的描述要求,但“框外围尺寸”就是影响综合单价的重要因素必须描述。项目特征填写位置应在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栏中描述。《计价规则》各册附录中有些项目的计量单位有若干个,编制人可以选用,但其描述的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统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施工设计图纸、计价规范(规则)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可提供编制标底和供投标单位填报单价。【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如“实心砖墙”“整体楼地】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由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项目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实体项目”中规定的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五个要件)。(其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过去称为“四统一”)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按规定编码

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设置,用12位数字表示,前9位全国统一,不得变动,后3位是清单项目名称编码,由清单编制人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编码选择与设置的原则:一是准确,二是后三位不同的项目特征、不同的工程内容应不同编码(不同的编码反映不同的项目特征和不同的工程内容)

例如:

01 04 01 002 001

一、二位为工程分类码 01为建筑工程

三、四位为专业顺序码(章) 04是第四章 砼工程

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节) 01砼工程第一节

七~九位 为分项工程顺序码(项目名称) 002独立基础

十~十二位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由清单编制人依据项目特征的区别设置,由001开始,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

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设置应考虑三个因素:

一是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

二是规范附录中的项目特征

三是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附录中的工程内容)

项目特征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项目特征是区分(划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是履行合同的义务的基础。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描述的原则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

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如“实心砖墙”“整体楼地 第四篇_经济工程量清单部分

第一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设计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进行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1.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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