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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时间:2017-11-16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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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第一篇_疾控中心承诺书

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检 验 人 员 承 诺 书

为进一步规范本中心检验工作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本中心检验人员向社会作出以下公开承诺,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监督。

1、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本中心《质量手册》的各项规定,保证坚持第三方公正性,不受外界的干预和影响,独立开展检验业务活动,在规定的检验业务范围内为客户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检验服务。

2、严格遵守《程序文件》、执行相关标准、规程、作业指导书,不违规操作,不抽假样,不伪造检测数据,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维护中心检验工作的信誉和权威。

3、只在本中心执业,保证不在其它食品检验机构中兼职。

4、不利用本中心的检测设施,做与检测无关的工作。尊师爱幼,团结协作,与同事保持和谐的互助关系。

5、不泄露本中心检验结果,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严守客户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6、做到廉洁自律,不以权谋利,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参加有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 承诺人:

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第二篇_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图

XXX镇“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图

XXX镇“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流程图

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第三篇_“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

★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

注:请各乡镇指导村(社区)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行修订

乌骡坝社区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甲方:乌骡坝社区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女)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1‟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口领发„2011‟15号文件《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乌骡坝社区《村规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社区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社区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落实各级各部门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社区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社区村民,帮助发展种养植业,优先吸纳入社区种养殖合作社。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社区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社区进行担保,并优先安排村民在入住社区的金三角实业有限公司、水西泰丰公司等企业中就业务工。

(九)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二女结扎户,优先安排生态家园建设指标。

(十)按规定实行社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社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返回时,在2日内向社区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社区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社区履约监督电话:【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镇履约监督电话:

县履约监督电话: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社区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社区责任的,连续3次,取消社区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对社区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镇党委、政府或县、镇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镇履约监督机构责成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对连续3次仍未履行承诺的,取消镇及及相关部门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拒不履约的,报经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处罚。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己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乌骡坝社区村民委员会(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夫妇

年 月 日

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第四篇_农村双诚信双承诺诚信计生协议书(参考样本)

诚信计生协议书

(参考样本)

甲方: 村(社区)委会(盖章) 乙方:

根据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村村规民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生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对违反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者,依法依规,一视同仁。

2、免费提供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及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技术服务、“两查”(查环、查孕)服务和术后回访;免费组织群众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和组织协会会员开展活动。

3、及时足额兑现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及优先优惠政策等。

4、对诚信户,及时办理危房改造、上户、入学、医疗等生产、生活中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时,向计生“两户”和诚信计生模范户倾斜。

5、凡加入本村计生协并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可享受以下优先优惠优待。

(1)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在村级群众大会或村组织的文体活动上安排就座前排位置

(2)对政策内生育的计生协会会员户,村协会组织产后访视并送100元慰问金。

(3)对政策内生育并按期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一次性奖励50元。

(4)会员按期落实妇检一次奖20元。

(5)会员夫妇政策外怀孕主动落实终止妊娠手术的给营养费100元。

(6)会员及家属死亡时,村计生协会组织送花圈1个、炮火1卷、慰问金200元并到场悼念。

(7)凡会员子女考取大学专科的,一次性奖励200元,考取本科以上的,奖励500元;会员中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子女考取大学专科的另加奖励300元;考取本科以上的另加奖500元,考取国家“211”、“985”重点大学的奖励1000元。

(8)农忙期间,家庭缺乏劳动力生产困难的会员户,由协会组织人员无偿帮助农活,所发生的伙食费用由协会开支。

二、乙方承诺

l、主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和避孕节育知识,接受生殖保健教育。

2、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夫妇,应主动到乡镇卫生院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接受公共卫生服务,然后凭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村登记,做到按政策怀孕、生育。生育后3天内报告出生情况。未经县级卫计部门许可,不私自终止妊娠。

3、如有当年采取上环的二孩、多孩妇女,在上环后三个月进行首次孕情、环情检查,以后按年度检查。

4、对不符合《条例》生育的,应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和主动交纳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规定怀孕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如外出到本乡镇以外90天以上要应如实向所在组组长或村计生专干提供外出地点及联系方式,同时签订诚信协议书。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并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村委会(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第五篇_2016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为搞好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建立诚信计生信用基础数据库,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特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

1、办理各种入户登记,户口迁入、迁出等业务时,申请人应持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申请人未兑现承诺的,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其按l 8—49周岁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登记信息、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于每月月底前及时向镇计生办通报,特殊个案第一时间通报,实现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

2、在办-理-各-种-证-件时,要以查验诚信记录,未履行诚信协议的,要暂缓办理并督促其履行后予以办理。

(二)、计生办(站)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利益导向、奖励扶助政策,对计生两户、计生户给予项目及资金扶持。

2、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夫妇,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已享受有关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按《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追回扶助资金并对违约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扶贫工作站

1、在安排资金、项目和确定扶贫对象时,有计划、有重点地将农村贫困户中的计划生育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作为科技指导、生产发展和帮助扶贫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扶贫项目,提高他们的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在选择项目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树立并大力宣传贫困地区“少生快富奔小康”典型。

2、实施扶贫项目时,以群众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为准入依据,对违反计划生育诚信协议的,按《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停止实施项目并追回前期投入扶贫资金,项目户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诚信协议的,可继续给予扶持。

(四)、农业服务中心

1、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农村各项社会经济政策,在农业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畜牧业项目及有关支持项目上,帮助计划生育农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发展生产,优先安排技术、资金、物资,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其参与能力,增加经济收入。维护其在农村土地承包等各项经济政策中的合法权益。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扶贫帮困工作中,优先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

2、对未执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的农户,农业服务中心在各种项目上不予扶持,对规定时限内兑现承诺的农户,才能享受相关政策和办理相关服务。

(五)、林业站

1、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家庭、二女结扎家庭发展林业项目的帮扶力度,在经济林种植、经果林种植、以及林业生态开发方面给予技术、资金、物资等必要的扶持帮助。

2、对未履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的农户,林业站有权要求其兑现承诺后方可给予在项目、物资上的扶持及业务办理。

(六)、中心校

1、在新生入学时,要持户口簿、父母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学生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对未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未履行承诺义务的,有权要求学生家长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入学。

2、在落实救助贫困学生各项优惠措施时,将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贫困生,特别是农村“两户”学生,列为优先照顾对象。

(七)、社会事务办

1、在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时,对救助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同等条件下将因节育手术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独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困难家庭,优先给予救助,并加大救助力度。在落实公共资源优惠政策时,注重利益导向政策与农村普惠政策的有机兼容。

2、在开展低保、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婚姻登记等工作时,申请农户必须提供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及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在申请各种救助救济时,应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八)、卫生院

1、在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报销、医疗救助等工作时,申请农户必须持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及提供镇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对于未履行承诺义务的不予办理,应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

2、对于持《准生证》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在住院分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给予优惠。

(九)、片区工商所

1、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申请人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对政策外生育申请人必须同时出具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后方可办理。

2、优先为计划生育户办理营业执照,鼓励计划生育户经商致富。结合本部门开展的活动,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十)、信用社

在开展贷款业务时,申请人必须出具镇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对农村二女户、独生子女户贷款优先。

二、处罚办法:以上相关部门不按照职责及规定开展工作的,一经查实,镇直部门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并追回所办理的相关证件及项目资金;县直管部门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受助学生诚信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中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提供有关家庭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方面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本学期已经得到单位(个人)资助金元。

四、承诺自己所受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上学所需的生活费。

五、我自愿为学校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

六、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2.在校期间如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取消助学金资格。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停止助学金资格。

4.高中未毕业,但终止了学业,取消助学金资格。

承诺人:时间:

学号:班级:

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职业:

母亲姓名:职业:

年月日

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第六篇_2016计生双诚信双承诺书

计生双诚信双承诺书

甲方: 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女)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617号文件、安市发201619号文件和《关岭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对本村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独双户”,优先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优先帮助发展种养殖业。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村进行担保。

(九)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村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邮寄费用(在返回时,在2日内向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后)由甲方出。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村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村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村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村责任的,连续3次,取消村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对村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乡党委、政府或县、乡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乡履约监督机构责成乡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对连续3次仍未履行承诺的,取消乡及相关部门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拒不履约的,报经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处理。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计生办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坪寨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夫妇

年 月 日

“计生双诚信承诺”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通知》精神和省、市、县“双诚信双承诺”相关要求,按照“一处诚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让诚信计生家庭优先享受优惠政策,我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对农村宅基地和实施农用地审批可按有关规定的上限面积批准。

二、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费用全免,城镇居民住宅用地登记发证费用减半。

三、开辟农村宅基地和实施农用地审批,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绿色通道”。

四、积极扶持挂帮村开展计生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实行一对一的帮扶,积极开展“扶贫助学”活动。

承诺单位:桐梓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双诚信双承诺协议书

甲方: 村(居)委员会

乙方: 组,男方姓名 ,女方姓名 ,现有____男____女 根据国家、省、州、县相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黔人领办发〔2016〕3号、州委办字〔2016〕99号、县办通〔2016〕88号文件要求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约定,甲方受兴仁县百德镇人民政府委托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协议,承诺内容如下:

一、甲方承诺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险政策等。

3、在教育、医疗、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未违反政策生育的诚信计生“两户”倾斜。

5、对生产、生活中需办理的各种事项,对诚信计生家庭或个人优先给予办理;提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

6、对未违反《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出具相关证明及签字盖章。对已违反《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三代”(财产代管人,土地代耕人,孩子代养人).人员暂缓或暂停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二、乙方承诺

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按政策生育,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绝)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或寄回有效妇检证明、积极配合甲方计划生育管理。

(一)家庭类别,未达法定婚龄未婚青年: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晚婚晚育号召,不到法定婚龄不结婚、不怀孕、不生育;2、努力学习科学知识,树立为国为民作贡献的崇高理想,3、积极参与村(居、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事业,踊跃报名参军入伍,保家卫国。

(二)家庭类别,早婚家庭:1、自觉到计卫服务中心作上环术或采取其它避孕措施并签订《早婚诚信合同书》,按期参加妇检,不政策外生育子女;2、夫妻双方年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主动履行符合生育一孩家庭承诺的内容。

(三)家庭类别,按《条例》规定符合政策生育一孩家庭:1、依法领取结婚证,积极参加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自觉申办《生殖保健服务证》,实行持证生育;2、怀孕后,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到正规医疗部门住院分娩;3、婴儿出生后15天内,持夫妇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结婚证》等证件自觉到男方户籍地所辖村(居)委员会申报出生人口;4、根据《条例》不符合政策再生育的,应在子女出生后9 0天(剖宫产21 0天)以内自觉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上环术,并定期参加妇检;5、积极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家庭类别,按《条例》规定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家庭:1、.积极参加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主动申办《贰孩生育证》;2、怀孕后除遵守符合政策生育一孩家庭承诺内容的第2条与第3条外,应在子女出生9 0天(剖宫产210天)以内自

觉落实女扎术或男扎术,并按规定参加妇检(女扎术后半年内参加妇检,男扎术后一年内参加妇检)3、暂不生育的,自觉到计生办申请签订《推迟生育诚信承诺书》。

(五)家庭类别,政策外生育家庭:除遵守达到法定婚龄符合生育家庭承诺的相关出生上报及落实避孕节(绝)育措施外,必须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经济困难的经调查核实后可申请分三次缴清社会抚养费。

(六)家庭类别,已婚育龄夫妇及“三代”人员家庭(财产代管人,土地代耕人,孩子代养人):1、未落实避孕节(绝)育措施的不代养其子女、不代管其财产、不代耕其土地;2、不违法收养、捡养子女,代耕土地要遵守相关政策.响应政府拆迁安置,代养孩子要保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辍学不退学,并履行好监护义务。

(七)家庭类别,房屋出租户家庭:1、遵守房东报告制度;2、与租房户签订计生合、约,监督租房户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相关证明并且履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3、配合甲方的相关管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履行承诺守信的,在办理有关手续或兑现奖励等方面,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相关优先优惠、优待政策,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处罚,甲方有权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内容的兑现并暂缓发放其相关普惠、优惠待遇。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计生办备案一份。

本承诺书从日起生效,若因法律政策调整,经双方协商同意,承诺内容可适时进行修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手印)

男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女方:

【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年 月 日

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第七篇_2016集体活动承诺书

集体活动承诺书

本次外出前学校已对本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本人郑重承诺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规范言行,严守纪律。若出现意外事故和伤害,由本人负责。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集体活动,不单独擅自行动,出现意外事件及时向公安部门和

救援部门求助。外出活动时,须征得家人同意,保持通讯畅通。

【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四、不酗酒闹-事、聚众斗殴和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进行攀岩、探险、游泳等危

险活动。

五、注意饮食卫生,不饮食过期、变质食品和饮料等,以防疾病发生。 七、不带火种进山,预防火灾发生。【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八、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

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签名(全体外出人员):

年 月 日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承诺书

本次外出集训前校领导级班主任已对本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本人郑重承诺在外出集训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规范言行,严守纪律,若出现意外事故和伤害,由本人和家长负责与学校无关。

一、严格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集训期间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按自己选择的地点和时间集训,不得在集训期间擅自换集训地点,如要换地点需家长同意,并让家长告知学校及班主任,如出现意外事件及时向公安部门和家长及集训地点负责人求助。外出活动时,须征得家人同意,保持通讯畅通。

四、集训期间不酗酒闹-事、聚众斗殴和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进行攀岩、探险、游泳等危险活动。

五、注意饮食卫生,不饮食过期、变质食品和饮料等,以防疾病发生。

六、在集训期间如要涉及到高考报名必须由本人返校报名,如不及时返校错失高考报名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集训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地点:

承诺学生签字: 承诺家长签字:

学生电话: 家长电话:

2016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三份 级部领导 班主任 学生家长

疾控中心双诚信双承诺服务证 第八篇_2016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我一定严格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规定,保证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愿承担法律责任。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年 月 日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个人承诺书(正式)

本人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与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初婚。 我与 至今未曾生育。

本人承诺以上均为事实,若承诺与事实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与单位无关。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员工个人计划生育承诺书1

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现结合烟草行业实际,签订本承诺书:

一、本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本人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龄女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县区)计生部门查环查孕,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按要求收齐查环查孕证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统一上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称“计生办”)。

(二)已婚男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将配偶的当地计生部门查环查孕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证明复印件上交单位计生办。

(三)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二个月内到单位计生办备案。

(四)员工持合法生育证明,怀孕后应将证明复印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交单位计生办备案。

三、员工在****内部工作调动的,计生责任与义务在部门间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主动按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若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本人负全责。

五、本人如不认真落实前述条款之规定,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承诺书壹式叁份,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员工本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负责人签名: 员工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计划生育管理承诺书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企业在贵地区从事建筑活动期间,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统一管理本企业在贵地区所有项目部,并按照人口计划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项目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督促各项目部自觉服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各项目部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及各项目部不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问题。

二、统一管理各项目部招用建筑民工工作,核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重点加强进驻建筑工地的育龄妇女(包括职工随带家属)计划生育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建立项目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台帐,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督促各项目部在建筑工地生活区宣传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情况,并在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下,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活动。

四、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探亲来访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不应留宿的人员不留宿。对于建筑农民工配偶探亲来访,建筑工地项目部应督促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并安排单间探亲房予以安置。

五、保证本企业及各项目部按照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要求,

报送有关计划生育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性。

六、建立本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档案,将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文件、资料、宣传、检查等工作原始资料归集建档备查。

本公司保证本企业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社区)指导下,认真落实上述六个方面工作,做好本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印章)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和计生、建设部门各执一份。

计划生育诚信承诺书

xx-x村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男): 身份证: 电话:

(女): 身份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6]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口领发[2016]15号《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及本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于2016 年 月 日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社区群众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及时落实各级各部门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未违反计生政策的育龄群众,按政策法规优先办理低保,医疗补助,良种补贴等惠民政策。并优先协调办理贷款,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出具计划生育有关证明材料。

(八)每年春节对计生“两户”家庭进行慰问。

(九)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村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坚决做到不政策外怀孕、不政策外生育。

(三)未婚人员应达到婚龄结婚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提倡晚婚、晚育,不早婚、早育。早婚的,处违约金1000元;早育的,按非婚生育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已婚人员要按照规定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并签订《林泉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诚信管理合同》,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生育子女后及时报告,并根据规定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科学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六)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每季度接受查环查孕及妇科病检查,出现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按照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与村的联系,及时报告婚育情况,违约的,处违约金500元;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应每季度按要求寄回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及时反馈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缺一次,按规定处罚200元。

(八)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九)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二)乙方不履行承诺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并接受《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和《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约定的处罚。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xx-x委员会(盖章)

乙方: 村 组 夫妇(盖章)

监督单位: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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