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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排查情况汇报

时间:2017-11-16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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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排查情况汇报 第一篇_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为切实做好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我局对县城城北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周边污染源进行了全面的普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主要针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一是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上游及沿河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企业以及其他涉及危化品生产、使用、贮存的单位;二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医院的生活污水、居民生活垃圾等非工业污染源;三是可能会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道路交通隐患点位;四是危化品运输工具。加强对可能造成城北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污染的污染源全面掌握。

二、 主要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

1、县医院和客运公司家属楼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排污口设置在河道内,容易造成水体污染。解决对策:我局已对排污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将排污口改道。

2、河道沿岸的东泰废品收购站废品存放问题。废品里面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遇到下雨时容易造成污染物流入河道。解决对策:我局已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期搬离。

3、宁江人家休闲山庄的餐饮污水排放。宁江人家位于城北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上游,是一家以餐饮娱乐为主的休闲山庄。生活污水的排放,并未采用污水处理设备,对水体也可造成污染。解决对策:责成其尽快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并应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放可排放。

4、附近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不规范。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有居民私自将排污口设置在河道内。解决对策:协调多方面对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排放用统一污水收集管道进行收集和处理,有条件时可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同时发放有关的宣传手册,提高人们对保护饮用水源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污染水源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排查情况汇报 第二篇_中县xx镇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汇报

X县XX镇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汇报

XX环保局:

为切实保障XX镇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加强对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管,根据县环保局X环发〔2012〕9号文件部署,我镇精心组织,及时对我镇范围内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排查摸底,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镇由XXX副镇长具体负责指导该项工作开展,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办XXX主任和小城镇办XXX进行具体排查工作,XXX负责表格报送和该项工作联系工作。

二、落到实处,精心排查

经查,我镇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有2处,其中XX水库由X县XX供水公司具体监管。另一处湖库型集中水源地为巴营场猫耳水库。

猫耳水库位于XX镇XX场附近,水库周围多为树林。该水库已核定为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水域保护区范围为整个水库,陆域纵深范围为洪水期正常水位库岸四周水平纵深30米。经排查,该水源保护区内无违法排污口,无具有污染源的建设项目,未进行旅游开发、网箱养殖等情况。水库为XX场及附近农村居住人口提供饮用水,取水规模为3万吨/年,为XX场约3000人提供供水。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进行水质监测,水质状

况均为达标。

三、加强监管,保障水源安全

目前,我镇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主要涉及猫耳水库,经排查,猫耳水库周边暂无污染源。下一步,将加强监管,在水库旁落实一名监测联络员,随时报告监测水库可能出现的污染水源情况,确保猫耳水库饮用水源的不受污染。

X县XX镇人民政府小城镇办

2012年4月25日

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排查情况汇报 第三篇_饮用水源报告

白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

报告

市环保局: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渭环发【2014】1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辖区内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现将检查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为了确保这次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查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监察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开发股、监察大队、监测站的相关人员,监察大队具体负责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详细摸底,认真排查

我县境内共有2个饮用水源地:耀卓饮用水源地和洼地饮用水源地,其中,耀卓饮用水源地、洼底饮用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洼地饮用水源地为备用水源。2个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良好,均达到了水环境保护要求.经排查,具体内容如下:

1、地方政策法律体系建设情况:有白水县县城供水应急预

案、包括防恐、干旱、事故、水污染、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专门机构建设管理情况:白水县饮用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行政管理、编制12人。

3、近年来资金投入与相关建设情况:008年-2014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35万余元,用于保护区标志、标示、警示牌等基础保护设施建设。

4、水质监测和达标情况: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目前水源水质实际监测单位渭南市卫生监督所、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监测具体指标32项,水质检测均为合格。

5、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取缔和管理状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管理,一、二级保护区内没有非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一、二级保护区内现无居民居住,耀卓、大洼底水源地搬迁8户、涉及居民数量26人。

6、风险源排查和监管:无风险源名录,建立危险化学运输管理通行情况记录,大洼底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有渭清路穿越,设立禁止危险化学运输通行,水源保护区上游及周围没有重点行业。

7、应急能力建设:有应急水源,储备应急输水管道、水泵、闸阀等材料、有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扎实整改,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虽然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未发现违法排污问题,但仍存在个别饮用水源地建设管理的漏洞,设立的护栏、警示牌不够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我们当即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对涉及可能水污染的所有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消除了饮用水源污染隐患。

今后,我们将以人民群众的健康至上,继续加大饮用水源地的执法检查,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白水人民的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特此报告

白水县环境保护局

【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排查情况汇报】

二O一四年八月五日

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排查情况汇报 第四篇_关于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07-04-2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179 次

南京市水利局

2007年4月1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解决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在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安全饮用水的需求比其他任何需求都更加迫切。胡总书记指示: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保障饮水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下面,我就南京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对调研内容的想法汇报如下:

一、我市饮用水源地的基本状况

我市的饮用水源地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以长江为主的城区(含部分郊区)饮用水源地和以湖泊、水库、河流为主的农村饮用水源地。按照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水功能区划,我市共划定了2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区。根据长期监测结果,饮用水源地现状水质为Ⅱ类或Ⅲ类,基本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长江因水质稳定性较好,水量大,是我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其中:(1)夹江段担负了我市主城区70%人口的供水任务,该段长约13公里,水质为Ⅱ类,有城南、北河口和江宁区三家水厂在该段取水;(2)上元门-燕子矶饮用水源区(长7.2公里),水质为Ⅱ类,有上元门水厂和城北水厂的取水口;(3)长江南京浦口饮用水源区(长7公里),有浦口区水厂的取水口;(4)长江南京大厂扬子饮用水源区(长2公里),有扬子、南钢等多家大型企业自备水厂的取水口,六合区第二水厂也将在该段取水。

高淳和溧水县自来水厂因离长江较远,在县内的固城湖及龙墩河、中山和方便等水库取水,目前水质较好,符合饮用水源地的要求,但有富营养化趋势。

二、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

(一)、注重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我市在宣传中坚持以人为本,以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为目标,大力宣传贯彻《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每年3.22世界水日及全国节水宣传周期间,将夹江大胜关、固城湖等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列入宣传工作要点,组织了由局政法处、水资源处牵头,有关处室、有关县区、河道管理处、水文局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小组,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强饮用水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爱水惜水保护水的意识。

(二)、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以饮用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的各项工作。

1、在广泛开展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查找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问题,提出对策。市局组织了长江、秦淮河河道管理处及沿江、沿河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了排污口普查与整合方案的制定工作。在水文局、河海大学等科研部门的支持下,已完成《长江南京段排污口普查报告》,并针对夹江大胜关等长江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用水安全隐患,提出了对策。

2、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的规划和保护,优化配置饮用水源地的水量水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目标是提高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的保障程度。水量安全要通过流域、区域内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健全城乡居民饮用水源地的水量供给体系,并适度超前安排城市发展和人口增加后的需水量;水质安全要保证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标准,并特别重视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为此,我市编制了《南京市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今年还将完成《南京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长江南京段排污口整合规划》的编制工作。

3、强化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监测报告体系的建设。从1999年开始,开展了对我市夹江等六大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旬测旬报工作,每10天向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政府上报监测结果与水质评价结果。每年分丰、枯两季发布《南京市水质简报》,对夹江等大江大河、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源地进行动态监控。按照省政府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对我市所有24个饮用水功能区全部完成了确界立碑工作,每月定期发布重点水功能区水质通报。

(三)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源地的违法行为。

为了确保饮用水源地供水安全,我局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的通知》(苏水资[2005]17号)以及“市政府批转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关于《长江大胜关城镇供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保护我市饮用水源地的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根据省、市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的范围是集中式城市自来水厂水源地和利用分散式地下水深井或直接以湖库等地表水为生活水源的农村地区,行动目标是:着重对夹江大胜关等集中式饮用地的水量保证程度、水质达标程度、应急事故状态下和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等四个方面开展保护行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饮用水安全意识,加大饮用水源地违法水事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提高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程度。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对夹江两岸(含建邺、鼓楼等区街道)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占用、堆砂、停船、种植、取排水口设置等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其中,江心洲夹江南片段共有99家占用单位,占用总面积为246184m2(为不完全统计),其中领取了《江苏省河道工程占用证》的单位有11家,占用面积为32786m2。二是认真履行市政府交办的岸线清理组的牵头职责,自市政府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再审批在夹江整治区域内新的河道占用证,清理吊销整治区域内已经发放的占用证。三是在普查基础上,会同河西指挥部、环保、公安、海事、市政、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据水法规规定,结合防汛清障,对违法占用、堆砂、种植、设置取排水口等各种水事违法行为分类进行了立案查处与全面清理。自行动以来,水政监察队伍共出动巡查车辆129车次,执法人员395人次。组织夹江大规模执法联合行动8项,拆除违章建筑1700m2,铲除违章种植100余亩,清除违章堆砂及占用4000 m3。

三、我市对调研内容的基本想法

从我市饮用水源地的现状看,我们认为饮用水源地保护急需立法。特别是对供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划定、周边排污口设置的管理、限制与禁止化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进入,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的措施,以及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影响供水安全应负担的法律责任等。具体如下:

(一)饮用水源地的定义应当不仅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而且应当包括供应自来水的自备水厂取水口所在的供水水源地。

相应的,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定义也如此。立法中不仅要保护自来水厂的供水水源地,而且在自来水管网未铺到供水区域之前,还应保护供应自来水的自备水厂的水源地。

(二)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都应从严控制。长江干流等河道的二级保护区可根据水源地岸线实际确定;由于湖泊、水库是相对封闭的水体,其二级保护区范围也应从严控制。建议将作为饮用水源地的湖泊、水库上游汇水区域也作为饮用水源地加以保护并设定一、二级保护区。

(三)根据《水法》的规定,政府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主要职责是:

第33条“ 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36条规定的对地下水超采地区及严重超采区的保护职责以及第42条、第43条规定的对水工程的保护职责。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按政府要求提出城乡饮用水源地布局方案;

2、依法建立饮用水源地监测体系,强化对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的动态监测,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简报;

3、制定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报告制度及预警应急预案;

4、组织实施饮用水源地水量保障方案;

5、核定水体纳污能力,并提出限排意见;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编制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与实施方案;

2、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达标;

3、制定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4、依法强化对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饮用水源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对我市112个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的监测表明,当前,虽然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尚好,但其他大部分水功能区不能达到规定的水质目标要求,有可能影响主要供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主要问题表现在:

1、通过长江干流供水的饮用水源地水质受到一定的威胁。一是水源地上、下游大量生活污水通过沿江排水泵站(排水口)直接排入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二是水源保护区内岸边设置码头及停靠船舶;三是水源地江面违停船只;四是沿岸工业企业排放污水。如我市上元门水厂上下游有排水泵站和排污口11个(上游6个),上元门至燕子矶段有各类码头21座,不少码头紧靠水源一级保护区,船只已停在一级保护区以内。直接对水源地水质和取水设施构成严重威胁。【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排查情况汇报】

2、郊县自来水厂也存在水质安全问题。我市郊县现有自来水厂177座,其中乡区县级5座,乡镇水厂74座,村级水厂98座。郊县农村饮用水源地基本位于长江的一、二级支流或水库、湖泊等水体,其中位于水库、湖泊的水厂水质较好。以河流为水源的水厂水质不够稳定,多数河流水量相对较小,稀释自净能力较差,一旦受到污染极易对水厂水质造成影响。

3、取排水口设置不合理,缺乏统一的规划布局。

长江南京段沿江分布着我市主要水厂的取水口和各类企业取排水口,分布位置犬牙交错。有的取排水口的位置设置涉及到几十年前的设置问题,在当时的社会环境情况下,还不能认识到水质问题的重要性,还没有把沿江水质保护提高到一个新层次。由于取排水口分布的不够合理,给管理和统一规划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也使水功能区划难以得到有效管理。

(五)为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立法中应明确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规定保护饮用水源地,人人有责,提高全民对水源地保护的自觉性、对水污染的监督意识及社会责任感。要重点明确饮用水源地的执法主体、保护目标、保护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已设排污口的审批与管理制度,

2、规定实行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制度。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地安全的工业、生活重点排污单位,不仅规定必须做到达标排放,还要考虑水体的自净能力,规定不得超过水体的纳污总量。

3、规定信息、资料互相交换的制度。饮用水源地保护,仅靠一个部门单独作战,难以取得实效,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应本着“加强协作、各司其责、互通信息、联合监管”的原则,建立水质水文信息、监测资料交换制度,并通过立法确定下来。

(六)对已建的影响饮用水源地安全的建设项目应建立相应制度:一是建立已设排污口

登记制度,《决定》施行前已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到入河排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进行入河排污口登记,由其逐级报送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二是建立已设排污口的管理监督制度,应当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和统计制度。应当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建立档案制度和统计制度。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应当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证照和资料。监督检查机关有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义务。

(七)建议:

1、进一步明确长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精减水源保护区数量。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既适应沿江开发战略的需要,为合理开发沿江岸线创造条件,更有利于集中力量更好地对长江水源地实施有效地保护。

2、调整供水规划,逐步弱化企业水厂和不符合要求的市政水厂的饮用水生产,强化重点市政水厂的饮用水供应功能。随着重点市政水厂供水能力的提高和管网的不断配套,原先由企业水厂承担的饮用水生产任务应由重点市政水厂逐步替代,让更多的市民饮上优质安全的自来水。

3、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水泵站排污对饮用水源污染情况的调查,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泵站截留至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建议。

4、严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审批,清理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不符合国家或省、市法律和法规要求的建设项目。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打击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排查情况汇报 第五篇_2016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主任,各位领导:

大家好!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将******市水源地保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做以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市地下水及水源地基本情况

我市可开发利用的地下水包括三部分:一是浅层地下水,年补给量5.48亿立方米,可开采量5.21亿立方米;二是中深层地下水,年补给量6401万立方米,可开采量3851万立方米;三是岩溶地下水,由于特殊的水文地质条件,在******市城区一带拥有较为丰富的岩溶地下水,年补给量2.34亿立方米,可开采量2.2亿立方米。目前,全市地下水年补给总量8.46亿立方米,可开采量7.8亿立方米。

******市辖6县(市)4区和1个******新区,共有10个饮用水水源地,除******县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外,市城区及其余5个县(市)均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根据长期监测结果,全市9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县丹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Ⅱ类标准。目前,******市城区共有新城、峰林、太行、中站、中马5个水厂,管网长度879.22公里,日供水设计能力32.8万立方米,装备能力23.8万立方米,实际日供水15.7万立方米,担负着全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供水任务。2016年,******市城区地下水质量级别为良好(Ⅰ类),与上年相比,******市城区地下水水质级别不变,水质保持稳定。

我市作为******省政府批准的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转型发展全过程,作为改善地下水质量和保护水源地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城市水系建设,通过一系列水利工程的实施,到2016年,我市将形成贯穿城区东西总长达48公里的水体景观、南北总长达50公里的城市带状公园,初步建成城市水系,打造泛舟河上、人水相依的宜居之城,打造碧波荡漾、河清水秀的中原明珠,打造水在城中、城在水中的新******;加快建设北部山区绿色生态屏障等景观,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形成绿色生态网络体系。到2016年,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主要河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超过省定目标,大幅度改善水资源环境质量,为我市地下水质量及水源地保护提供坚强保障,使******的天更蓝、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为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工作纳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市环境保护、水利、黄河河务等部门建立了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通报与沟通协作机制,确保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报送渠道畅通、应急处置及时。市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在水法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时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抓一方发展、保一方净土”的责任意识,增强企业“节能减排、循环发展”的理念,倡导群众“珍爱家园、保护环境”的行为,使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日益成为社会共识。

(二)坚持科学规划,实施整体推进。一是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市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加强水源地保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了******市水资源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水资源配置、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等规划编制工作和******市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方案编制工作,为开展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2016年,省政府印发的《******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政办〔2016〕125号),将******市城区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为一级保护区,将******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将******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县、******县、******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于2016年1日上报省政府待批,各县(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正在开展。三是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2016年,我市制定了《******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焦政办〔2016〕4号),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积极做好物资、设备等各项应急工作,强化水源水质动态监测和水情变化监测,建立水源地预警机制。各水厂分别建立了供水系统重大事故、防投毒、漏氯、停电等多项应急抢险预案,完善了水源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一是认真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用水定额制度。近年来,全市共发放取水许可证500余套,审批水量2亿余立方米,2016年,共征收水资源费3600万元。二是开展市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闭工作,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2016年以来,市城区共封闭自备井132眼,在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审批开凿新的自备井,全面实现集中供水。三是实施引水补源工程,增加地下水回补量。建设了******引黄补源生态治理工程和******县引黄续建配套工程,2016年,共引黄河水约3000万立方米。利用现有灌区回补地下水,如:广利灌区年引补源水量4000余万立方米,有效回补地下水。四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减少农业开采地下水量。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发展农业节水灌溉面积120.15千公顷,其中喷灌5.24千公顷,低压管灌73.55千公顷,渠道防渗40.02千公顷,微灌及其它节水灌溉面积1.34千公顷,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74%,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年减少地下水开采2亿立方米以上。

(四)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水源地新污染产生。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项目环评审批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批各项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建各类建设项目。二是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验收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程序,项目验收后及时移交转入日常监管。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大力度的水源地环境执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环保手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水环境污染问题。四是开展水源地建设项目环保巡回服务和环保预评估。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上门咨询服务和预评估活动,对拟上项目提前把关,切实做好环保政策指导。2016年以来,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水源地建设项目120个。

(五)强化综合整治,提升达标水平。一是开展重点工业源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工业治理项目374个,关闭企业64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5项,搬迁污染企业12家,完成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个。开展了大沙河上游清水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治理大沙河两岸企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保证大沙河水质安全。二是加强工业固废污染整治,严防废渣液渗漏污染地下水。对******电厂王掌河灰场提出了具体的整治任务,焦煤集团电冶分公司、******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工业固废排放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防止固废堆存引起地下水污染。三是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彻底排查与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市、******市和解放区三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56家养殖企业全部关闭搬迁到位。四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建成12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49.5万吨,各县(市)均有污水处理厂;建成7座垃圾填埋场,日处理垃圾1665吨;建成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

(六)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水环境监管。一是建立“常规化明查、常态化暗访、反时差检查”环境监管制度,推行“责任化、精细化、规范化、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将所有区域和污染源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建立政府领导约谈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约谈相关县(市)区主管领导。三是建立“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黑名单”制度。对一些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工业企业,实行地方“区域限批”、实施工业企业“挂牌督办”或列入环保“黑名单”。四是开展工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市环保部门每年对工业集聚区及周边村庄集中饮用地下水进行布点监测,调查地下水质量现状,掌握地下水变化趋势,适时开展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确保饮水安全。五是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201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以控制断面浓度为主要扣缴依据的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有力促进了河流水质大幅度改善,提高了各级政府和企业落实环保责任的积极性。

(七)强力推进南水北调替代地下水水源地建设。******市城区南水北调替代地下水水源地建设工程包括府城水厂和苏蔺水厂两个水厂建设、口门与两水厂的管网连接、水厂与城区管网之间连接等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61万立方米,预计投资9.31亿元,建设用地330亩,供水范围以塔南路-解放路-民主北路为分界线,将全市分东西两个供水区域,供水面积140平方公里。目前,我市先期建设府城水厂一期,规模6.5万立方米/日,投资估算1.93亿元,今年5月底前完成勘察、测量、环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工作,2016年8月20日前完成施工、监理和设备招标工作,2016年7月完成主体施工,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水厂生产运行联合试车,正式供水。

(八)全面加强南水北调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管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在******市境内全长76.41公里,沿线有4个分水口门,分别向******市城区及******、******县、******县供水,年供水量2.69亿立方米,总干渠一级保护区面积16.5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255.52平方公里。一是下发了《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两侧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审核工作方案。二是建立了市县两级水源保护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工作。严格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项目的审批关,确保保护区内不出现与文件相抵触的新建、扩建项目。三是针对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内已经出现的群众建造住房、养殖场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和清理力度,有效遏制了水源保护区内私搭乱建现象,建立了水源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安全。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市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人民群众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局部区域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由于我市南部平原区无地表水源,生产生活用水全靠地下水解决,造成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为严重,形成了地下水漏斗区,地下水位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以年均近30厘米的速度下降,为全省第二大地下水漏斗区。二是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市县城区部分道路雨污分流不到位,对河流和地下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三是大部分农村污水收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县饮用水源来源为山西省晋城市丹河、白水河的河水以及青天河水库的泉水,目前晋城市来水水质时有超标,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由于我市属缺水地区,该水源地暂无更好的替代水源。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完成水资源管理指标方案编制工作,实施用水总量尤其是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对******市城区、******县、******县、******城区等南水北调受水区,在抓好配套工程建设同时,早规划,早布置,做好地下水限采和压采工作。积极推进小浪底北岸灌区、西霞院灌区、沁北引黄灌区、孤山水库、九渡水库以及其它水源工程建设,减少地下水开采并有效回补地下水。

(二)继续深化水源地污染整治。强力开展以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的“53120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即围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防控重金属”等5项(类)污染物总量削减,以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完成120项污染整治任务,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源地环境、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三)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市)集中处理,防止垃圾废液疏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对居住分散、经济条件差、边远地区的村庄,推广分散型、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五)更加严格落实环保要求。杜绝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产生污染的项目,严格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将新建项目总量审核与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六)加强社会监督。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水源地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组织新闻媒体就水源地保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进行宣传报道;严肃查处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相关问题,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排查情况汇报 第六篇_2016环保局执法工作方案5篇

第1篇:飓风环保执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解决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飓风”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农村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整治,集中治理,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重点针对全县储煤场、畜禽养殖场(小区)、木炭窑、废旧塑料加工、焚烧垃圾、秸秆禁烧等污染源进行检查。

二、工作任务

1、储煤场扬尘整治

(1)将储煤场、砖厂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场所进行逐户检查登记。

(2)对粉尘污染要采取围挡、遮盖、棚化、全封闭等措施,限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清查规模化畜禽养殖

对本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数量,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治理及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现状,对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监督企业整改。

3、坚决打击木炭窑、塑料加工点、焚烧秸秆等非法行为

(1)、对已取缔的木炭窑进行复查,若有死而复燃的,坚决予以取缔。

(2)、对废旧塑料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废旧塑料加工点,予以取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在日常巡查中若发现焚烧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使禁烧工作步入规模化、常态化的轨道。

4、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清查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的现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提请县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5、继续清查、整治油烟排放

(1)对饮食服务单位未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油烟净化处理后仍排放超标的,或符合办理“环评”条件但逾期未补办“环评”手续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实施处罚。

(2)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住宅楼已开设但未达到食品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饮食服务企业,限期改造、转行经营或停业。对无证(照)经营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户外占道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摊点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缔。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依法进行处理。

2、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1日)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排污单位积极整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排污企业,要制定下一步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督促抓好落实。

3、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根据此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起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机制。

四、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各股室、监察大队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飓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履行部门职责,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

2、精心计划,合理分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应与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整改情况。

3、抓好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局宣教中心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市环保会议精神,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我县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二、目标任务

以“春雨行动润心田生态文明你我他”环境宣传“十进”活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宣传工作、“科技之春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古都环保世纪行、绿色创建等活动为中心,以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为核心内容,开展我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环保局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四、工作重点

(一)新闻宣传。

为充分发挥环境宣传工作的先导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从事环境新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全年向中央、省、市县级媒体投稿任务安排如下: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每月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稿件报送工作,每人每月至少报送3篇稿件,并于每月3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宣教信息中心备案。稿件起草后报局宣教信息中心审核把关,经局主管领导签发后方可投稿发表。

建立并逐步完善局网站管理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发布水平,充分发挥官方媒体的窗口作用,树立环保新形象。

(二)法制宣传。

以环境普法为重点,开展专题学习与专业培训,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境保护紧迫感和责任感。重点开展大气、水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条规的宣传。

(三)社会宣传。

以“春雨行动润心田生态文明你我他”环境宣传“十进”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古都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保护生态、节约资源、健康环保的低碳生活方式。

1、3月份,联合县科协开展建设环保科普画廊宣传活动。

2、结合环保世纪行及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发放环保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3、以科技之春、爱卫日、控烟日、食品安全周、土地日、水日等节日在主要街道、社区、学校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4、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系列培训,指导学校创绿过程,为开展环境教育培训教师骨干力量,促进“绿色学校”创建取得实效。组织学生参观环境保护典型单位,开展环保实践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提高环保意识和自觉保护环境的能力。

第3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安全生产月”为核心,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着力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构建和谐县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推动“安全生产月”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队、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相关事务。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部署,积极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参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举行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二)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标语、制定宣传专栏、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认真对环境节能减排、环境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执法检查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参加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认真开展“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施工工地夜间作业的管理,中、高考期间全天24小时禁止施工。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努力为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试环境。

(四)积极配合县安全生产委员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县企业超标排污、偷排直排,放射源、危险废物(化学品)、医疗废物,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处理厂等进行重点排查,着重检查是否符合环境安全生产及防护标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五)积极配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搞好应急演练。在结合实际中,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消防等应急预案演练,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事故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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