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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时间:2017-11-10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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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第一篇_委托书(通用全权委托)完整版(空白)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在本委托人对 房产所拥有的权利范围内,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委托人行使以下权限:

一、全权办理房屋交接的全部事宜(包括面积补差、延期交房等)。

二、办理和领取产权证书(包括遗失补证等)。

三、有权管理、出租并收取租金等与之相关事项。

四、代为还清银行按揭贷款,解除抵押登记等事宜(包括办理银行按揭账户的挂 失、补办等所有事项)。

五、有权以上述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物为本委托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第三方向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办理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贷款银行、机构等、贷款种类、担保对象、范围、期限等由受托人选择确定),有权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法律文件,代为办理与抵押贷款相关的房屋评估、保险事宜,代为前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代缴相关税费。受托人有权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担保合同、开具保函等事宜),以及其他与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的事宜。代为开立银行帐户及银行卡,并领取该款项。有权代查委托人在银行个人资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及报告等。

六、代为清偿银行的贷款,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办理抵押登记注销及退保手续,代为办理、领取并保管产权证。

七、有权出售该房屋,包括:1、代为与买方商定房产交易价格、签订相关买卖合同及协议;2、,有权协助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办理相应手续并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有权开立银行账户,有权收取售房款;3、代为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缴交相应税费;4、办理交房,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手续;5、其他与售房相关的一切事项。

八、如上述房屋的相关事项与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特别授权代理:作为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各阶段的代理人,有权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申请再审、申请强制执行,领取诉讼标的等一切与诉讼相关的事宜。并有权代为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九、有权与第三人签订与上述房产相关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并办理相关公证等事宜。

十、其他可代理的与上述房产相关的一切事项。

本委托书为全权委托,其委托代理事项应涵盖与上述房产相关的一切事项。本委托书未能穷尽且为办理委托事项所必需之其他代理权限,应本着促成委托事项之目的,视为已得到委托人的充分授权。

受托人在行使抵押、出售的权利时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明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所为的一切行为,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的相应税费,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本委托书自本委托人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委托人:

二0一一年 月 日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第二篇_单位授权委托书

北 京 国 舜 律 师 事 务 所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律师

工作单位: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大厦B座509 联系电话:

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全权代理委托人与 纠纷一案,受托人有权代为出庭,代为陈述,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达成和解,申请强制执行,代为签收、递送法律文书,代为收取执行款物。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承认其法律效力,承担该法律后果。【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年_____月___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大厦B座509 邮编:100055 电话:13261996547

1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第三篇_委托代理人推荐函

委托代理人推荐函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现有我单位职工(辖区居民)XX因与XX等XX(民间借贷)纠纷向贵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为了维护本单位职工(本辖区居民)XX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居委会)经过慎重考察,认为XX(身份证号:12345678)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全面保障本单位职工(本辖区居民)XX的合法权益,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推荐XX作为XX与XX等XX纠纷一案中诉讼、执行阶段的委托代理人。请贵院予以准许!

特此推荐

单位名称(盖章)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第四篇_房产全权委托书

篇一:个人房产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 , 年 月 日出生,现

住: ,身份证号码: 。

受托

人: , , 年 月 日出生,现

住: ,身份证号码:

夫妻关系,兹委托受托人 为我的合法代理

理以下列事项:

(房地产权证:号 平方米,建筑结

途:住宅 )的房屋他权解除。

1

金融机构抵押办理借款签订经纪合同、借款合同、抵

登记;

2

关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及注销他项权手续、

办理借款的各项借款手续上签字、在金融部门的借款

金融部门担保借款;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3

上述房地产、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调阅档

理房地产权转移等各项相关事宜;

提供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其他欺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成立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间,委托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

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人,全权代表我办一、全权办理位于:,构:混合,设计用、并以上述房产向押合同、办理抵押、到金融机构及相签订注销抵押登记,借据上签字、领取、代表委托人出售案、更正登记、办二、委托人保证所诈行为,委托人愿三、委托期限:自四、委托人在委托均予以承认,由此五、受托人有转委

托权。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篇二:房屋买卖全权委托公证书

托 书

委托人:xxx,男,

一九六四年三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

委托人:xxx,男,

一九六四年三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x,男,

一九六五年六月二日出生,身份证

住址:

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

位于成都市天府新

区xxx路xx号xx幢x单元x楼x号(权xx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现准备出售上述房屋,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委托受托人办

理如下事项:

一、到银行办理上

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

二、查询上述房屋

相关档案,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开具地址变更证明。

三、代为出售上述

房屋,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并代收房价款。

四、协助买方办理

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领取产权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权的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并领取国土证。

五、办理上述房屋

的房屋维修资金过户,代缴或免征个税和营业税,办理退税手续领取购房补贴。

六、若买方以按揭

方式购买上述房屋,则协助买方办理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签订贷款合同并以委托人名义或

自己名义开启银行基本账户,(含设立和修改密码),收取按揭款。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

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

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篇三:全权委托书(房产类)

托 书(卖方版、外币)

委托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

1:(可以公司名字

或者公司法人代表)

2: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我方 (份

额 %) 拥有位于深圳市 (按照房产证地址填写) 的房产,

现委托以上受托方为我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其中1 上述受托方均可单独以我方的名义在代理期限内办理如下全部委托事项,受托方2可

单独以我方的名义在代理期限内办理如下第5、13项委托事项:

1、管理上述房产,

支付与上述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到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补地价事宜,并代领取缴费通知

单及增补协议书,缴纳相关费用等及办理绿转红等相关手续,领取红本房地产证,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

2、到相关部门全权

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地产证并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房地产证,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并

签署价格议价书等相关文件。

3、全权办理以上述

房产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并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

请书、划款委托书、帐户确认书等相关文件,收取银行贷款款项,办理合同公证并在相关文

件上签字;在银行开立帐户,领取并保管存折,并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手续。

4、办理申请赎楼贷

款手续,签署银行借款借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划款委托书、帐户确认书

等一切相关文件;在银行开立帐户,领取并保管存折,办理还款的相关手续;偿还上述银行

赎楼贷款,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5、到档案管理等相

关部门查询并打印产权资料,复印房地产证、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资料,

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申请手续,开具利息证明,复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打印欠款本息清

单及历史还款记录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到银行或其他机构查询、打印个人征信系统

信息及信用报告;到相关部门打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申请手

续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领取免税函等相关文件。

6、全权办理提前还

清上述房产按揭贷款的赎楼手续、终止授信额度等一切相关手续,代为签署银行罚息(违约

金)费用确认函(确认书)等相关资料,代交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领取上述房产的房地产

买卖合同和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领取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房地产买卖合同、借

款合同、借款借据、购房发票、房屋保险单、发票和退保证明、付清楼款证明、还款凭证等,

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7、全权办理上述房

产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8、 全权办理上述

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及一切相关文件,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

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9、全权办理出售上

述房产的一切相关事宜,办理过户、转移登记的相关手续,签署转移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

询问申请人记录、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办理合同公证并签署相关

文件。

10、签署上述房产

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或首期款资金监管协议,上述房产的全部售房款、短期赎楼贷款、抵押

贷款由受托方1代为收取。委托人应承担的赎楼款及各项税金、费用等从受托方1的托收帐

户扣取后,将剩余房款划入委托方指定帐户 。

11、签署担保融资

赎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缴纳赎楼的相关费用;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

的房款解除或终止资金监管手续,签署办理解除或终止资金监管手续所需签署的申请书及一

切相关文件。

12、到深圳市房地

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件、撤销过户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领取

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房地产证等相关资料;到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咨询

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查询、复印并领取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相关文件资料。

13、办理上述房产

水、电、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有线(数字)电视、电话、网络等过户、开户、销户、

停机等手续。

受托方1有权委派

本公司任何员工办理上述受托事项。受托方在其权限范围内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

件,我方均予承认。受托方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篇四:房屋授权委托书

房屋

授权委托

委托人:_____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拟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鉴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为委托人,以____为受托人,由委托人特向受

托人出具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全权处置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的所有事

宜。具体授权如下:

一、受托人即全权

代理委托人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抵押、

出租、出售、赠予、过户等及与其有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代为领取该房屋

的《他项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与买方/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买卖合同

公证、代为向派出所申请该房的户籍关系核查情况证明、查档、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代

房款及协助买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办理交房等相关事宜、到产权处或税局交纳

相关税费及手续费等)。

二、委托人承担在

处置前述房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委托期限: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受托人有权转

委托。

五、受托人在代理

权限内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

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篇五:房产买卖委托公证书样本

托 书

委托人:xxx,女,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

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xxx,男,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

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男,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我们委托人系夫妻

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

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第五篇_2016强制执行申请书委托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

因委托人申请强制执行xx公司一案,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我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代为申请执行立案,代为执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委托书 [篇2]

委托人:xx-x,性别,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xx-x 受委托人:xx-x

姓名:xx

单位:xx 职务:xx 联系电话:xx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xx-x纠纷一案中,申请强制执行,现委托xx-x作为委托人参与执行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

1、有权代为申请执行;

2、有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执行和解;

3、有权代为收取执行款项、财物,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办理执行阶段的其他事项。

代理权限至执行终结时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委托书 [篇3]

委托单位:上海华联吉买盛钦洋购物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717号

法定代表人:蒋晓飞 职务:总经理

现委托 张云柯 作为我司向贵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16)浦民

一(民)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书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有关活动。

委托权限:一般委托代理。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本案终结之日止。

此 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委托单位: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委托书 [篇4]

委托人:刘建,男,汉族,生于1983年10月12日,农村居民, 住通江县董溪乡土墙坝村1组7号。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现委托卢柳成在我与董冬梅“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其具体委托权限如下:

1、按照我提交的书面离婚意见出庭参加调解诉讼。

2、代收代签法律文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2016年5月26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委托书 [篇5]

委托单位:(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大德全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 芦草沟乡水磨沟村

法定代表人: 于德全,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宋景会、新疆扬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委托 宋景会 同志作为我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案号(2016)塔民二初字第9 号)向 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有关活动。

委托权限:全权委托代理。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本案终结之日止。

特此授权

委托单位:乌鲁木齐大德全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德全【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受委托人:

二〇一三年 一月 十四日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第六篇_2016强制执行阶段的授权委托书

强制执行阶段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x x x 性别: x 年龄: xx

现住址:贵州省 x x 县x x x乡x x村 x x x组

身份证号码:522126xx-xxx-xxx-xxx 联系电话:18xx-xx270xx

受委托人: x x

工作单位: 贵州省xx-x县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5224241986xx-xxx-xxx-x联系电话:13885xx-xxx-xx

委托人 x x x 与 x x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强

制执行一案,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提

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 2016 年 x月 x 日起至 本案结束 止。

委托人: 2016 年 8 月 21 日

强制执行阶段的授权委托书 [篇2]

委托单位:上海华联吉买盛钦洋购物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717号

法定代表人:蒋晓飞 职务:总经理

现委托 张云柯 作为我司向贵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16)浦民

一(民)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书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有关活动。

委托权限:一般委托代理。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本案终结之日止。

此 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委托单位: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强制执行阶段的授权委托书 [篇3]

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 名: 职务: 电话:

工作单位:

姓 名: 职务:律师 电话:

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本人与**执行一案中,作为本人的执行代理人,参与执行程序。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申请执行;阐述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意见;调查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包括执行中止、执行终结裁定文书;增加或放弃、变更执行标的;接收执行的财产,指定接受财产帐户;代为和解。 代理人:史迎雪 的代理权限为:同上。

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阶段的授权委托书 [篇4]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委托人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纠纷一案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为委托人的执行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具体如下:

申请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调查取证;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申请扣押、冻结、查封被执行人财产;

申请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执行人财务帐册进行审计;

申请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出境强制措施;

参加执行听证,发表听证代理意见;申请参与分配;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委托人:

二o一一年 月 日

强制执行阶段的授权委托书 [篇5]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其他信息。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委托人强制执行阶段的代理人。上列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1、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2、代为承认、放弃、增加、变更执行请求;

3、代为进行执行和解、调解;

4、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5、代为接收、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第七篇_2015执行异议申请书

第1篇:执行异议申请书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执行(200x)法民一终字第xxxxx号一案,现提出执行异议:

1、请求本案暂缓执行;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2、请求将错误执行的款项返还公路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申请人设在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诉讼过程中的保证人)。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完全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后,法院执行局以只有第三人才有资格提出执行异议为由,置疑申请人的执行异议申请资格。申请人认为,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当事人,完全有资格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法院以申请人不是本案的第三人,无权提出异议是不恰当的。

二、本案已通过再审程序立案审查,且与申请执行人存在未决诉讼,应当暂缓执行。(2015)法民一终字第-号判决存在错误,无法获得申请人认同,申请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现已立案(案号(2015)民申字第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申请人与执行申请人就同一案件的不同诉请,已向市人民法院另案起诉刘卫国,要求赔偿,已为该法院受理,存在案件可能胜诉后行使抵销权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2002]16号第7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暂缓执行;(一)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执行争议案件并正在处理的”,故南阳中院应当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暂缓执行。现法院以为法律规定的受理的是执行中存在争议的案件而非实体存在错误的案件为由,不同意暂缓执行。申请人认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完全属于断章取义,违背法律精神。因为执行中存在争议与实体存在错误所指向的都是同一案件,不是两个或三个案件。

三、从债权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不应直接执行该公司。

1、申请人的债权未到期。按照施工惯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缺陷期,而缺陷期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二年(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据)。现申请人作为公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的担保人,其担保债权并未到期,还有责任缺陷期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15号》第61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此款项根本不属于到期债权,不具有执行条件。

2、债权即使到期也不能裁定直接执行。根据前条法律规定,申请人对公路有限公司即使享有的是到期债权,法院也无权执行,只能发出通知。

3、公路有限公司已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应当立即停止执行,且无权进行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15号》第62条:“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现在公路有限公司已经书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应当立即执行回转,将款项返还公路有限公司。

4、申请人为公路有限公司出具的文书,不能作为作为法院执行依据。申请人与公路有限公司文书往来,只能在二者之者有效,这是由于二者的相对性所决定的,不涉及第三人;况且二者之间有些往来行为未必具有必然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以此为由,执行公路有限公司是错误的。

四、从担保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无权直接执行该公司。公路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设在市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诉讼过程中的保证人,不是本案的诉讼主体,不能直接为法院所执行。

1.未提供任何担保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严重违法。与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担保的情况下,就被一审法院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非法冻结了申请人的账户及存款二百余万元,这是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事情。在社会影响不良的情况下,法院竟然利用普通人法律知识的欠缺,要求公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此其担保先天地就存在很大的问题,现在以此为由执行无法令人信服。

2.直接裁定执行公路有限公司不当。虽然公路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在财产保全时为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否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明确其承担的义务及在执行程序中可否直接执行担保人财产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只有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才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现执行才刚开始,且我公司并非完全履行不能(

五、超额划扣公路有限公司存款欠妥。抛开判决对错与否,即使按照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申请人应给付的款项也不过,而法院却从公路有限公司的账户上划扣了元,比判决足足多划扣了元,属于超标的执行,明显不妥。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南阳中院执行行为不当,我们请求贵院准予申请人所请,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代理人:

二OOx年x月xx日

第2篇: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杨慧(合肥市丰天宇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女、1972年生、汉族,住合肥市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栋102室。

项兴海(合肥市丰天宇通设备有限公司股东)、男、1971年生、汉族,住址同上。电话:15955008666。

委托代理人:许庆胜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事师

被申请人:安徽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

1、对追加杨慧、项兴海(案外人)为申请执行人安徽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合肥市丰天宇通设备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一案的被执行人有异议;

2、对执行杨慧、项兴海(案外人)的财产——-查封杨慧、项兴海(案外人)的房产有异议。

事实与理由

2015年12月29日,被申请人安徽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杨慧、项兴海为安徽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合肥市丰天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一案[(2015)合执申字第66号]的被申请人的请求。2、申请人杨慧、项兴海由于虚假出资445000元,两被申请人在虚假出资的范围内对欠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请求。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听证审查审判长叶红伟、审判员李敏、吴陶[2015]合执申裁字笫02号)裁定如下:一、追加杨慧、项兴海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合仲字第092号裁决书确认的债务未能履行部分由杨慧、项兴海在其出资不实44。5万元的范围内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人杨慧、项兴海(案外人)复议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合执申裁字笫02号民事裁定。

2015年7月1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勇、审判员陈忠、何进既未开庭听证又未给予申请人杨慧、项兴海行使辩论权利就执行裁定[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如下:一、追加杨慧、项兴海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合仲字第092号裁决书确认的债务未能履行部分由杨慧、项兴海在其出资不实44。5万元的范围内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杨慧、向兴海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安徽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偿义务。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5年8月1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张勇)又向合肥市丰天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杨慧、项兴海下达了(2015)合执申字66号查封杨慧、项兴海(案外人)房产的民事裁定书。[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执行裁定书与(2015)合执申字66号民事裁定书系执行员张勇于2015年8月13日丢在滁州市三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室!

执行异议申请人认为:

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行为程序错误

1、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勇、审判员陈忠、何进既未开庭听证又未给予申请人杨慧、项兴海行使辩论权利就执行裁定[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剥夺了申请人杨慧、项兴海(案外人)行使辩论权利。

2、[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剥夺了申请人杨慧、项兴海(案外人)的各项诉权!

3、[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追加杨慧、项兴海(案外人)为本案被执行人时未给予其异议期程序违法。

4、[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执行裁定书与(2015)合执申字66号民事裁定书送达程序违法。滁州市三环工贸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请执行人,又不是利害关系人,根本不适用“所谓的”留置送达——-执行员张勇于2015年8月13日丢在滁州市三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室!

二、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行为实体错误

1、被申请人安徽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听证审查审判长叶红伟、审判员李敏、吴陶[2015]合执申裁字笫02号)听证程序中,向合议庭提交了合肥市丰天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关于实物出资部分,已经验证资本并把手机转让与合肥市丰天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被申请人安徽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证据证实:A、合肥市丰天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歇业后,杨慧、项兴海(案外人)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导致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B、杨慧、项兴海(案外人)对合肥市丰天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到位(事实上是全部出资到位且经过安徽中安会计师事所验资)。

3、被申请人安徽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证据证实:被执行人(合肥市丰天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杨慧、项兴海)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行为适用法律错误

应适用以下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3号第五条、第十六条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3、执行中,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执行人破产——-中止执行!

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公断。

此致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代理人:许庆胜律师电话:XXXXX

200X年X月XX日

附:1、本执行异议副本x份;

2、证据材料x份。

第3篇: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何某,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XXXXX,现无业。

请求事项:请求不予强制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深XXX字XX号裁定。事实和理由:

柴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2015年4月XX日送达生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位于XXXXXX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柴某与王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人并不知情。

1.柴某诉称王某于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请人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大额投资行为,根本无需向柴某举借如此巨额债务。王某向柴某举借债务并未告知申请人,亦从未将任何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2。柴某仅仅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用来证明王某向其举借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处。第一、柴某出借50万巨额款项,却不知王某用于何处?以何种方式偿还?柴某提供的用来证明王某欠其50万的欠条,不仅金额单位无法认清,而且也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必要条件,这与日常情理不符。第二、柴某与王某之间一直存在暧昧关系,该欠条是柴志杰用以胁迫王某维持与其之间不正当关系的保证。所谓借钱一事,纯属子虚乌有。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动给柴志杰出具了50万的欠条,也应当视为王某对柴某的赠与行为,而该赠与行为在未实际交付之前,并未生效。二、申请人与王某已与XX年XX月X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未审先判”,裁定执行申请人名下的该房产,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柴某与王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审理历时1年XX个月,而在此期间,柴某既未向申请人提起过任何诉讼,法院亦未将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让申请人参加该案的审理。

2.申请人与王某已于XX年XX月X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对于申请人来说,是“未审先判”,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综上,申请人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

此致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第4篇: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请求事项: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区XX幢XX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事实和理由:杜XX诉王XX民间借贷纠纷案,贵院已作出判决并生效,但原属于王XX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区XX幢XX号房屋,已在前年即转让给申请人所有,有双方买卖契约和公证书等证据为证,故现坐落在XX市XX小区XX幢XX号房屋已属于申请人所有,贵院把该房屋仍当作王XX财产予以强制执行是错误的,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区XX幢XX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望依法予以准许。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全权代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本单位与,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 第八篇_2016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范文

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范文

委托人: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址:

受托人: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籍贯:

工作单位及职务:

受托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

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委托人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执行案件代理人。

委托事项、权限如下:

代理人的代理事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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