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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时间:2017-09-25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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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第一篇_2013年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宁德财校 马友云

本讲座主要内容

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 二、《制度》的修订原则

 三、《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

 1、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深化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

 2、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

 3、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 4、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

 (二)、《制度》修订背景

 现行《制度》发布于 1997 年,自 1998年 1 月 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事业单位自身改革发展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 1、现行《制度》滞后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 2000 年以来,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等各项财政改革陆续开展,对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资金运转、资产管理等各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涉及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和改进。目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已基本建立,各项改革趋于稳定和完善,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的时机已经成熟。

 2、现行《制度》未涵盖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信息不完整。

 目前,与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8 号)相配套,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另设账套核算,与之相关的资产负债未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得到全面反映,造成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利于加强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管理,进而不利于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财政部发布的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68,以下简称《财务规则》)新增了基本建设相关规范条款,同时按照编制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有必要同步修订《制度》,增加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报表披露内容。

 3、现行《制度》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真实价值。

 大部分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使得固定资产在处置之前一直按照原值记录和列示,无法如实反映固定资产在报告时点的实际价值,不能提供固定资产在报告期间的损耗信息,进而不利于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与成本核算。在《制度》

中引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有关核算内容,既能解决上述不足,也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中提出的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4、事业单位出现了一些新要求、新业务,需予以满足和规范。

 随着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单位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管理要求和新的业务活动。比如,部分事业单位举债数额较大,更注重资产负债率等财务风险分析,而《制度》中未明确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不利于事业单位财务分析。这些新要求和新业务要求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 5、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与报表体系不完善。

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体系不完整,核算内容不全面,有关确认计量标准不明确;会计报表列示的项目和内容不尽合理,如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收入和支出项 目;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对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的规范。上述问题需要在《制度》修订中加以解决。

二、《制度》的修订原则

 此次修订《制度》,按照配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落实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同时满足 (兼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目标的修订原则,对《制度》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梳理。

 全面修订《制度》,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是提升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与绩效评价的客观要求,是配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基础和重要举措。

三、《制度》主要修订的内容

 (一)新增财政改革政策涉及的会计核算

 在《制度》中新增了有关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工资和津贴补贴、财政拨补助转结余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与上述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和有机的衔接。

 (二)配合《财务规则》做出相应修改

 财政部发布的《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如规定对事业单位各种性质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均要区分为结转和结余进行管理,既要分为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转结余,同时还要区分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 又如,将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纳入单位统一的财务管理。为与之相协调一致,《制度》中调整了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

 (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 《制度》规定对事业单位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挡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之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以反映资产因

使用中的消耗而发生的价值减少,从而真实体现资产价值。为兼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需求,《制度》中采用了“虚提”折旧和摊销模式,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当期支出)。

 (四)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

 《制度》对现行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除上面提及的调整内容外,《制度》还为加强财务风险分析将原“借入款项”科目区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将原“其他应付款”科目区分为“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等。此外,《制度》对各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要求、账务处理等作了更为全面、详细的规定。

 (五)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会计报表格式

 《制度》在财务报告中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改进了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主要如:

 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  为便于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分析,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流动性和非流动性排列资产负债表项目;

 为合理反映事业单位的收支补偿机制,按照多步式结构设计收入支出表;等等。

 这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格式与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更为协调,增强了通用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六)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

(七)突出强化资产计价和入账管理

(八)规范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

四.难点问题

1.协调财务、预算双目标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基建并账

五、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 第一部分 总说明

 第二部分 各会计要素的主要会计处理

 第三部分 财务报表

第一部分 总说明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处理和报告在适用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行业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乡镇卫生院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科技类及地质勘测类等)的

事业单位,执行相应行业会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执行本制度。

 三、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及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告是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运营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告:

 (一)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组成。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构成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以及有关附表。

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分为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

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和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 (三)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由本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报表由事业单位自行规定。

 (四)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 事业单位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 (六)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 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 五、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各会计要素的主要会计处理

 一、资产的主要会计处理P133

 (一)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 1 1001 库存现金

 2 1002 银行存款

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4 1101 短期投资

 5 1401 长期投资

 6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 120101 财政直接支付

 120102 财政授权支付

 7 1211 应收票据

 8 1212 应收账款

 9 1213 预付账款

 10 1215 其他应收款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 11 1301 存 货

 12 1501 固定资产

 13 1502 累计折旧

 14 1511 在建工程

 15 1601 无形资产

 16 1602 累计摊销

 17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二)、主要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

1、货币资金业务的核算变化:P22

 (1)、将原“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 (2)、“银行存款”:

 明确了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 增加了涉及外币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折算汇率的选择、列举了一些具体分录)。P24

 明确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及对账要求。

 (3)、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P25

 国库支付款项退回的处理

① 财政直接支付

A. 以前年度支付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

B. 本年度支付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第二篇_执行201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首次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王丹心

【摘要】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全面实施。实施新准则新制度之初,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建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日常会计核算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基于用友ERP-U8财务软件讨论,考虑到基本建设投资会计与事业会计衔接的特殊性,有关基本建设会计账簿与事业账簿的衔接,本文暂不涉及,另文单独讨论。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衔接

财政部2012年2月颁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财务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颁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等,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1月印发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明确了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下面根据《衔接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实际谈谈首次执行新《会计制度》具体实施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并基于用友U8软件说明新旧账套如何衔接。

一、新《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除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均应执行新《会计制度》。

目前,财政部只出台了《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两个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就是说除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外,其他事业单位包括科学研究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等均应执行新《会计制度》。

在财政部未出台新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前,科学事业单位也应由执行财政部和原国家科委1997年颁布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460号)改为执行新《会计制度》,按照新会计制度建账,设置会计科目。

二、建立新账,按照新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的步骤及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新《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自2013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以维护国家统一会计政策的严肃性,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比性。2013年新账一般应按照以下步骤建立:

(一)根据原账原科目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使用用友U8软件,2012年12月月结完成后,打印2012年12月31日余额表并按EXCEL格式导出。建立2013年新账,对工资薪金、固定资产等模块执行年度结转,但总账暂不进行年度结转。

(二)按照新制度新科目设立2013年1月1日新账

使用用友U8软件,由于新《会计制度》一级科目编码为4位,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级科目编码是3位,旧科目不能直接过渡到新科目,所有新科目需重新设置。由于未进行年度结转,2013年科目等相关信息是可以修改的,以新年度2013年1月1日日期登陆用友系统,删除所有科目,然后进入“基础设置—基本信息—编码方案”将一级科目编码由3位改为4位,然后按照新《会计制度》手工建立新科目。

建立新科目后,导出EXCEL格式科目明细表。

(三)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录入期初余额

按照导出的2013年1月1日EXCEL格式新科目明细表,对照导出的2012年12月31日余额表制作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说明原科目余额建立新账后去向和新科目余额的来源。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为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重要依据,应作为会计档案归档(可归入2013年1月第一张凭单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在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清理,按照新标准确认固定资产和存货

按照新《财务规则》,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由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专用设备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因此,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

事业单位建立新账后,应先将原有固定资产全部转至新账固定资产科目,然后进行盘查清理,根据盘查清理结果,按照新的固定资产标准对原有固定资产重新划分,符合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继续保留在固定资产科目内,不符合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应划为存货,按照存货管理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存货”科目,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在年初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余额保留在“固定资产”科目。

2.“累计折旧”科目

新《会计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按照《衔接规定》,2013年1月1日设立新账时,2012年12月31日前已经形成的固定资产暂不补提折旧,这部分固定资产应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值、已使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等,在2013年12月31日再补提折旧。因此,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累计折旧”科目应无余额。

3.“无形资产”科目

新《会计制度》“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而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

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应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视同无形资产原值,转入新账中“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事业单位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4.“累计摊销”科目

新《会计制度》设置了“累计摊销”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按照《衔接规定》,2013年1月1日设立新账时,无形资产不还原原值,不补记累计摊销。因此,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累计摊销”科目应无余额。

5.“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新《会计制度》取消了“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三个科目,新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涵盖了原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三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并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事业单位新账中该科目下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

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应将原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并对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事业单位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6.“事业基金”科目

新《会计制度》“事业基金”科目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一般基金”、“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投资基金、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

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应将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对所属“一般基金”扣除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数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对属于新《会计制度》规定的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属于新《会计制度》规定的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7.“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

新《会计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和“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新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余额以及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对应科目;新账中如使用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科目,应同时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相应明细科目余额。

8.“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

新《会计制度》新设置了“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分别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财政补助结转”来源于原账“事业基金”科目中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如: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结转、2210201住房公

积金结转、2210202提租补贴结转、2210203购房补贴结转等基本支出结转和行政事业类项目、基建项目、国际组织会费、外事类项目、协会委托费等项目支出结转;“财政补助结余”来源于原账“事业基金”科目中的财政补助项目结余资金,一般应无余额。

9.“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新《会计制度》取消了“拨入专款”、“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三个科目,新设置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应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将原账中“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

三、固定资产账务模块的调整

按照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不计提折旧;按照新《财务规则》和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可以选择计提折旧、提取修购基金或既不计提折旧也不提取修购基金。如事业单位选择并经批准计提折旧,则需要将用友U8本账套的固定资产模块原不计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用友U8,无论固定资产模块是否进行年度结转,均无法在操作界面直接将原设置的“本账套计提折旧”(基础设置—业务参数—财务会计—固定资产或业务工作—财务会计—固定资产—设置—选项)选项由“否”改为“是”,必须通过修改后台数据库方式进行。后台数据库名称为:ufdata_XXX_2013(其中XXX为本账套所处的序号,如:001、002),表名为:AccInformation,需要将字段cSysID=值FA,字段cName=值bCalcDepr,字段cCaption=值“是否计提折旧”所对应的字段cValue和cDefault的值均由“False”修改为“True”, 。修改后台数据库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务必做好数据备份;二是修改人要有一定的SQL数据库知识,否则最好请用友工程师修改。

“本账套计提折旧”选项修改完成后,再通过“基础设置—业务参数—财务会计—固定资产”或“业务工作—财务会计—固定资产—设置—选项”修改与固定资产折旧相关的其他内容,如: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平均年限法(一)或平均年限法(二)等;与账务系统对账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科目等。

固定资产模块调整后,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为虚提

固定资产虚提折旧是新《会计制度》的一大创新,所谓“虚提”是指在计提折旧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了会计数据支持。

(二)原有固定资产建立新账时暂不补提折旧,2013年全年也暂不计提折旧,2013年12月31日再补提折旧

根据《衔接规定》,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按照新标准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而转入“存货”的部分),2013年建立新账时不补提折旧,2013

年全年也不计提折旧,事业单位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在2013年全面核查这部分固定资产的原值、已使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2013年12月31日再按照其原值、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一并补提折旧。

但2013年1月1日起新增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的要求计提折旧。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全部成本,计提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与企业不同,事业单位计提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因此,事业单位应固定资产全部原值计提折旧。

(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可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扣除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虽不计入成本或支出,但由于计提了折旧,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可以进行纳税调整并在税前扣除。

四、日常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新《会计制度》与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比,调整幅度较大,会计人员一些多年形成的惯性做法需注意改变。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原则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事业单位计提折旧或修购基金的核算

事业单位折旧或修购基金政策,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申报审批,并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不得随意调整计提折旧或修购基金政策,需要变更计提方案的,应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经批准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单位,应当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按月计提折旧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单位,不设置“累计折旧”科目。

经批准提取修购基金的单位,应当设置“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不提取修购基金的单位,不设置“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三)事业单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核算

事业单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申报审批并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提取比例或提取政策,需要变更计提方案的,应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年末,按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四)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核算

新《会计制度》新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着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第三篇_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 (一)单位领导人职责: 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

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 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

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 5、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 7、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8、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 9、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小金库”。暂借现金由领导审批,坚持报销凭证“一支笔”审批制度。 4、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

金。 5、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6、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 7、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9、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 (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 2、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 3、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 4、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5、完成本单位及财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各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 (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

采用活页式,账簿启用时正确填写好扉页。 (三)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 (四)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 1、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行政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2、以“诚信为本,不做假账”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四、会计内部牵制制度 1、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 2、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 5、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促及时核对银行往来并检查当月发生的“未达账项”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 6、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 7、银行支票、印鉴要分开保管,银行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第四篇_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的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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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的进一步探讨 作者:黄文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11期

摘要:随着国家公共财政体制的出台与执行,我国的事业单位也在深化改革。但是原有的会计财务制度已经难以符合新形势下的要求。因此国家财务部门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且该新制度和旧制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笔者通过对国家出台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的研究,重点探讨我国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 关键词:事业单位 执行 新会计制度

中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的执行,对于规范、管理国家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以及会计工作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我国事业单位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并进行了改革。这使得旧制度难以更好地满足新的变化要求。而在2013年,中国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成为了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工作的准则。所以对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的研究尤为重要。

一、国家颁布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我国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了本单位的财务、资产、预算、净资产以及负债等多方面的财务信息要求,并且更加真实、科学、完整地反映了本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状况、财务情况以及事业成果等,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财务的管理水平、强化财政对本单位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还能够促进本单位的健康发展。

(一)对于固定资产认证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于固定资产认证标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增加了无形资产摊销内容以及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内容,将本单位的资产实体以及资产的价值结合起来,从而明确、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此外,新制度该明确了本单位每个月要将建设投资的所有数据纳入到会计核算的主体中,加强了本单位对资产的管理,提高了本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二)核算方式的创新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对会计核算方式做出了新的规定。按照业务要求利用权责发生制以及收支实现制度等方式进行快捷核算。此外,新的会计核算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实际情况,准确得出本单位的经营成果,还能够促进本单位对成本的有效管理。

(三)增加了财务类的科目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 第五篇_2015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1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7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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