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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时间:2017-09-16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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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篇_医院财务工作制度汇编

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

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

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 务计划(预算),保

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四、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

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

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

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

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九、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

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

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

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

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 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

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

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所有会计事项必须经两人以上经办;

2、审批与经办分管;

3、钱与账分管;

4、账与物分管;

5、钱与物分管;

6、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进行稽核。

二、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和权限划分应遵守以上各原则。

三、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及转账业务,在会计处理手续上必须做到:

1、上级审批、下级经办,使上下级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主管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经办,使部门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3、一个岗位经办,另一个岗位复核,使岗位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四、凡涉及材料、物资设备的进出业务,在经办手续上必须做到:

1、审批、购买、验收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保管、领用、核算、财产清查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五、出纳岗位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

的登记工作。

六、审核结算岗位不得兼任工资、公积金和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

七、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维护和开发岗位人员不得从事前台会计账务处理系统的操

作。

八、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九、各会计岗位严格履行其岗位责任制,严守工作纪律,按照会计法规制度和工

作程序办理会计业务,不得超越岗位职责权限。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情况

下,必须符合上述各项原则。

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纪律的行为,应当制

止和纠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财产清查制度

1、定期对固定资产、其他财产物资、材料、药品进行清查。

2、财产清查小组必须有会计参加。

3、根据各科室的需要,中小型器械由设备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4、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5、财产物资的维修由设备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负责。

6、购入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由专人管理,材料的领发必须符合有关手续。

7、大型的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8、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材料的溢亏必须报告主要领导。物资的溢亏要查明原因。对物资管理人按其责任给予奖励或惩罚。

9、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广大

群众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提供的诊疗服务、药品和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行为,

包括特需医疗服务。

三、建立健全我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届定追究依据,设立追

究程序,确定追究方法,明确追究责任。

四、建立健全我院价格管理责任制度,确保依法收费,医院设立收费管理办公室

并配备专职的物价管理员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制度落实及考核、培训;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价格管理工作负总责;院长对全院价格管理工作负总责。

五、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行为监督机制,我院的医药价格管理部门、行风监察

部门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如数退还查出的违法收入并向患者致歉。同时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的指标之一。

六、完善价格公示制度。我院在门诊大厅和住院大厅分别设置了物价查询电子

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随时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内容。

七、增加医院医疗费用透明度,完善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复核制度,由住院收费

处主动为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患者出院时,由住院收费处审核患者住院期间的每笔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提供总费用清单。对门(急)诊患者提供医药每笔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八、建立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制度。我院由收费办公室定期进行自查,并

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规收费现象。

九、完善投诉管理制度。在医院门诊大厅及住院病人日清单中公布医院收费办公

室电话,设立举报箱、意见簿。由医院收费办公室负责患者对医院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医院收费办公室要认真对待患者的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

十、本规定由我院收费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款票据

包括就餐券、洗澡票等;指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

二、费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 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量《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当地财政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

2. 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 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款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有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科。

2、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4、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

要求收回就诊联、报销联,且检查号码、姓名是否一致,只有当天的可以作废、退号。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粘贴的挂号员报送的结帐单上一起交财务科。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帐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帐单(经确认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号码及结帐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金额逐张核对,不能以财政核销替代单位核销。

使用电脑收费票据的,其收费票据号码必须与电脑核销号码一致。

2、自制定额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及经确认已收款的凭证为核销依据。

3、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4、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收款票据的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不得兼任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和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收款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款票据明细表(按类别和领用人分别列示)。领、发、存帐表按规定存档,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应收回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医院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篇_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预算控制:

1、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2、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由财务科负责制定。

3、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预算管理部门审批。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4、 医院应按照规定一般不予调整预算。当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经卫生局审核后报财政局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整支出预算。由财务科负责执行。

5、年终,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由财务科负责执行。

二、收入控制

1.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2.财务科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3.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及时准确核算收入。收费处、住院处、医保结算处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收入、结算等报表及附件资料。

4.医院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备审批手续,合理退费。

5.财务审计科定期或不定期到收费处、住院处、医保结算处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有持续改进记录。

三、支出控制

1.医院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认、核算支出,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财务科要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3.加强支出的审核控制。完善支出凭证控制手续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4.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批列支,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5.医院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货币资金控制

1.医院要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门诊和住院收费人员要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3.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4.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入账。

5.货币资金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1)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或发票,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必要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或发票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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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或发票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稽核章;

(4)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或发票,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应进行备查登记。

6.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7.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财务科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8.财务科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由出纳和编制收付款凭证以外的财会人员每月必须核对一次银行账户,并由与出纳岗位不相容岗位专人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9.财务科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10.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财务科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11.加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出纳人员每日要登记日记账、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财务科每月清查。

12.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财务科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审计人员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收费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13.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期末,外币余额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4.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管理,严格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执行。

五、库存物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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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

2.存货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3.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库存物资盘点制度,定期进行盘点,年末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财务审计科等相关部门要派员监盘,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六、固定资产控制

1.医院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严格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确认条件核算固定资产,并按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医院财务部门要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在总账下设固定资产一级明细账,资产管理部门设置二级明细分类账,并按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登记每项固定资产原价中财政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资金、其他资金的金额及其所占的比例。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4.财务科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明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的标准和程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5.药械科和总务科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年度终了前,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6.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等相关责任的考核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科学使用。持续改进管理程序,使资产发挥更大效益。

七、债权和债务控制

1.财务科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2.财务科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3.财务科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八、工程项目控制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由院长、纪检、基建科、财务审计科等部门分工负责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2.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强工程项目决策控制。要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采取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要有完整的书 面记录。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4.建立工程项目概预算控制制度。严格审查概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5.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6.加强工程价款支付控制。严格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明确价款支付的审批权限、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会计核算程序。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部门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审计科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

批后支付价款。

7.加强竣工决算控制。严格执行竣工清理、决算、审计、验收的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资产验收和移交。

九、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1.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

医院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篇_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岗位职责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岗位职责 会计岗位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医院帐务进行计算、汇总、登记、反映,确保核算工作的及时、完整、准确。

2、 具体负责费用、成本的核算。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制止,手续不齐的要完善,做到对科室一级费用,成本核算,参与制定各部门成本控制考核标准,并提供相关资料。

3、 及时、准确做好凭证编制,帐务登记工作,随时掌握资金动态和经营情况,为日常管理提供帮助。

4、 做好帐务核对工作,(包括:药品帐、低值易耗品帐、财产帐、往来帐以及其它明细帐)保证帐务的准确性,为配合月终结算和年终决算打下良好的基础。

5、 按照医院安排每月与库房保管核对帐务,每季对药品盘点一次,半年对财产进行一次清查,不定期抽查各种物品的存货;

6、 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与登记库存药品明细帐,定期与仓库帐进行核对。保证帐帐相符。每季度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和明细帐一致。

(2)对库存药品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报董事会研究后处理。

(3)对药品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管理意见,报请批准后执行。

(4)参与编制采购计划,参加药品采购的招标工作。药品验收入库,对药品的验收按采购计划控制验收。对保管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掌握药品的采购价格,降低采购成本。

(5)物料用品采用统一采购,按部门有计划地核算。采购的投标、招标工作、采购价格要监督,科室物料用品的领用要按计划控制。

(6)物料用品要进行定期核算,定期盘点,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按科室登记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分别登记,制定发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7)负责登记固定资产的明细帐,按类别、分布、设置明细帐,督促各科室设立各科室使用固定资产岗位职责。

(8)经常性检查固定资产制度执行情况、固定资产完好情况。定期与各科室固定资产保管人员的明细帐核对,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指导监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

(9)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的提取,按照医院制定的折旧提取率执行。

(10)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查清原因、签署意见,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作出详细登记。

7、 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借阅工作。

8、 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9、 钻研会计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10、完成主任交给的其它任务。

出纳岗位责任制

1、 在院领导和财务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

2、 对每笔凭证严格把关,根据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各种款项的收付;

3、 做到收支两条线,不坐支现金,量入付出,不出借帐户,结算金额超过1000元者转帐支付。严禁开具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医院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4、 负责库存现金、空白支票、现金等价物的保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额度,对于开出的支票要逐笔登记,尽快收回并注销,发生丢失立即办理挂失,不白条顶库,私自挪用资金。【医院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5、 对资金支付要做到认真仔细,所有相关人的签字完整、清晰,数字准确,任何涂改后的单据视为无效。

6、 不准开具空白收据和发票,特殊情况报领导批准。

7、 财务印鉴要管理好,严守保险柜密码,钥匙不得转交他人代办,遇有特殊情况离岗经领导批准后,安排他人交接。

8、 负责对定额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住院部结算收据的保管,建立健全领、缴、销制度。

9、 做好财务保密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门诊收费员职责

l、在财务部领导下,负责门诊收费工作。收费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上岗前要经过业务培训与见习,对本职工作必须熟练掌握,否则不能单独值班。

2、按规定要求正确填写收费收据,公章、私章齐全,不得随意更名、串项、变动收费日期等。

3、收费中要坚持唱收唱付,收、付款当面点清,否则与患者发生纠纷要追究收费员责任。

4、当日收入当日交,作到日结、日清、日对,坚持每日清库,禁止积压。不得跨日结清,以备财务工作可按日顺利进行。

5、收费票据的使用,必须专人专用,不互相串用,否则追查票据人的责任。

6、收费票据要按规定方法使用,作废收据要加作废盖,不能随意撕毁,于当日交款时上缴财务部。对于不按顺序使用的,罚款20元,上下联不符,弄虚作假者按照涉及金额的5倍罚款。

7、患者退款,属于当日的要经有关人员批准签字后,将收据的一、二联贴在原票上方可退款,属于隔日退款,业务科室应写明退款原因和签名后,一律由财务部门办理。如遇到

退药时,必须要有当班药房人员签属字样"药品已收回",方可办理退款手续。退款交于患者时,应该由患者亲自接收,不得由医助或医生代办,如有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罚。

8、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门诊收费处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微笑服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做好卫生清洁和安全工作,出现问题由本人负责。

9、领取门诊收据,审核无误后在收据领取登记本上登记领取数量。

10、根据划价后的处方或检查治疗单收费,收费后开据一式三联的医疗药品费收据,并加盖印章。

ll、 记帐病人,根据划价后的处方或检查治疗单,对记帐病人办理记账手续。记帐病人实行双联处方,在处方上加盖转讫印章,一联留收费处,一联给病人到有关科室检查治疗或取药。记帐交费单需有院领导总经理与董事长"同意"签属字样,如未签不得擅自办理。

12、门诊医药费收据,应按处方或检查治疗单据实填写。印章日期与报销单据日期一致。

13、每日终了,门诊收费室要将当日收取的医药费汇总并与现金核对,记帐病人登记病人分户帐并汇总,填制分科室、项目的门诊收入日报表和一式三联的交款单,连同现金一起交财务部门。财务签章后一联存根收费处。

14、门诊收费室人员负责对门诊收入日报表存根和记帐病人分户帐及收费收据存根一同妥善保管。定期、不定期抽查复核。领取收费票据,在领、交、销登记本上签字,注明领用日期、数量、编号。缴销日期、开具份数、作废份数、开具金额、同期收入日报表金额等项目。

住院处收费员职责

1、收费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上岗前要经过业务培训与见习,对本职工作必须熟练掌握。【医院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2、正确填写收费收据,公章、私章齐全,不得随意更名、串项、变动收费日期等。

3、收费中要坚持唱收唱付,收、付款当面点清,否则与患者发生纠纷要追究收费员责任。

4、当日收入当日上交入财务部门,作到日结、日清、日对,坚持每日清库,禁止截留。

5、收费票据的使用,必须专人专用,不互相串用,否则追查票据人的责任。

6、收费票据要按规定顺序使用,上下联必须相等符,如发现在收据上弄虚作假要严厉处罚,作废要在原票据上注明"作废"字样,不能随意撕毁。

7、患者退款,属于当日的要经有关人员批准签字后,将收据的一、二联贴在原票上方可退款,属于隔日退款,业务科室应写明退款原因和签名后,一律由财务部门办理。

8、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门诊收费处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微笑服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做好卫生清洁和安全工作,出现问题由本人负责。

9、住院部结算收据,审核无误后在收据领取登记本登记领取数量。

10、对入院病人,根据医生开据的入院证办理入院手续。登记入院病人登记薄。

11、按规定收取预交金,开据预交金收据,登记入院病人费用分户帐。

12、每日终了,住院处将当日预交金进行汇总,填制预交金日报表一式二联,连同现金或支票交财会部门出纳员,日报表签字后一联留住院结算处作为交款收据,一联会计记帐。

13、根据住院处当日登记的住院病人,费用帐发生额,与记账处方金额核对相符后,填制在院病人医药费用结算日报表。

14、病人住院期间的费用实行按日结算一日一清,根据住院病人分户帐按类别登记核算,每日登记出预交金的使用情况,低于400元时督促病人预交,防止欠费发生。每日终了,根据当日登记的住院病人医药费结算汇总日报表,一式三联,一联住院处留存,一联财会部记帐。

15、办理病人出院结算,收回预交金收据。根据病人住院分户帐结出住院期间全部医药费用,开据病人住院期间全部医药费用收据,据以向病人结算。

医院财务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篇_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7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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