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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代理商合作协议

时间:2017-07-08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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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代理商合作协议(一):代理合作协议书

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开展甲方聚益®品牌产品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并严格执行甲方给予的市场指导价格。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予乙方聚益®品牌销售权,并向乙方提供聚益®官方授权商户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由乙方协同甲方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

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三.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四.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细则:

1、分级:

一级代理(总代理)首次进货额不低于______元,可享受市场指导价_____折优惠,发展下线(分销商)之后可获得所有下级代理分红,每季度_____%的返点。

二级代理(分销商)首次进货额不低于_______元,可享受市场指导价______折优惠,发展下线后可获得所有下级代理分红,每季度_______%的返点。

三级代理(试代)首次进货额不低于_____元,可享受市场指导价______折优惠,转为正式分销商之后和分销商享有同样优惠政策。

四级代理(散代)只负责发图片,如产生销售,向总部上传订单并确认订单,货从总部直接发出,可获得____%到_____%的返点。

1、代理商的首次进货款不予退还。(投资有风险,请根据自身条件慎重考虑。) 2、一、二、三级代理商后续补货不能低于该属等级的30%的补货量。例如一级代理首次进货是1000瓶起,即下次补货为300瓶起;二级首次进货是400瓶起,即下次补货为120瓶起;三级首次进货是60瓶起,即下次进货为20瓶起;散批客户每次批发不能低于10瓶。

3、若产品发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向公司及其上级代理反应相应问题,我们做出合理解释及解决方法。

2、政策:

1).任何人发展一个总代理可得总代理首次进货_____%的返点。

2).任何人发展一个分销商可得分销商首次进货_____%的返点。

3).任何人发展一个试销商可得试销商首次进货____%的返点。

4).除四级代理外,其他经销商首次进货都可得到_____%的广告宣传费。

5).进货量以及销售量达到_______任务标准,奖励:_____________

3、代理商任务:

1.一级代理(总代理):每季度进货额度不低于________元

2.二级代理(分销商):每季度进货额度不低于________元

3.三级代理(试销商):每季度进货额度不低于________元

4、换货政策:

1.总代理:_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比例换货。

2.分销商: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比例换货。

3.代销商:_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比例换货。

5、退货政策:

1.总代理:_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_%比例退货。

2.分销商:_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

的______%比例退货。

3.代销商:_____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_____%比例退货。

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代理的销售网络。成为 级代理商,并授权乙方代理经营聚益®品牌产品。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展代理商合作协议(二):最新经销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佳德”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区 县 开设 (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佳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

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

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发展代理商合作协议】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每完成 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

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 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

发展代理商合作协议(三):微商代理商合作协议书

微商代理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营业执照编号:

联系人:

乙方: (以下称乙方)

营业执照编号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有限公司 微商渠道产品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做全中国区域内代理商。甲方供给乙方的 产品价格为人民币元产品。不论是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还是终止后,乙方对根据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甲方其他代理商以及甲方产品信息、价格等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必须做好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的保密工作,如因乙方的原因泄密造成甲方及其他代理商的损失,应予赔偿;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价格,并不得低于非公开场合最低售价;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 天通知乙方。【发展代理商合作协议】

三、除一对一私下询价销售外, 家族微商城,微信朋友圈,QQ空间,淘宝,论坛,贴吧,微博微店等均为公开场合,标注价格必须为公开价格(具体产品公开价格要以 微商城官方价格为标准)进行销售。团购网必须按照公开价格标注。

四、乙方按最小订购量:单次1箱以上订货,可直接代发至其下属独立合伙人。乙方需通过甲方指定方式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订货申请,并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按照各经销商订单顺序尽快将货物发至乙方仓库,甲方包邮 物流,如 不到发快递需补差价,此规则持续有效。 乙方收货信息:收货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五、发货方式:甲方默认包邮 物流,若乙方需要指定货运方式,需在发出订单申请同时告知甲方,与甲方协调商定,双方确定后,此次订单甲方不再接受货运方式变更,由于更换货运方式所产生的运费若高出 物流运费,乙方需补差价。若乙方未指定货运方式,则甲方默认发 物流。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货

发展代理商合作协议(四):渠道合作协议

省级渠道拓展合作协议

编号:

乙方除完整填写上述信息之外,还须如实向甲方提交已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以便乙方归档。当乙方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一切责任。

2. 合作范围与内容

2.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所述范围内,代理甲方“E购通信用消费卡及E购通软件”的客户开发、软件销售、推广与发展区域联盟商家等相关服务(以下统称“代理服务”)。本协议之授权,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

2.2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列明的 (全省范围)区域的E购通信用消费卡及E购通软件业务范围内进行合作。乙方在该范围内为甲方发展推荐持卡客户、联盟商家,甲方在该范围内提供给持卡客户、联盟商家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3.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和销售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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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55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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