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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

时间:2017-07-02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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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一、总则

1、在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地履行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整体功能作用,保证党委会议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党委内部和全处上下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议事范围

1、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分局党组和所在地方党组织的有关工作部署,联系本处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措施。

2、研究通过党委选举筹备方案,工作报告(草案)及会议其它材料,对选举产生的新党委委员进行分工。

3、讨论通过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评比办法。

4、讨论通过基层支部设置、党员发展、培养计划。

5、讨论研究处下属机构设置,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晋升、培养以及向上级推荐人才。

6、讨论通过招工、人员调配(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部队转业和退伍人员安置等)以及一年以上脱产培训、学习人员选送等。

7、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对技术人员考核情况汇报,讨论通过或拟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聘用与管理办法。

8、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讨论通过加强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决定。

三、议事形式

1、党委议事的基本形式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等形式。

2、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中心学习组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四、议事程序与要求

1、各种议题要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意见的前提下选定。议题要明确,中心内容要突出,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2、提交党委讨论研究的问题,一般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经党委主要负责人认可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3、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委书记临时委托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党委成员因故缺席须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必要时,党委会可扩大到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

4、凡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干部,组织人事科应事先认真考察,并向党委会议提供考察材料,不搞临时动议。

五、决议的执行和监督

1、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处党委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对党委决定事项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2、党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各委员要严格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遇临时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可个别征求意见,由党委主要领导商量后作出决定,事后及时与党委成员通报。

3、党委会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可酌情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六、文件审批制度

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一般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由党委书记签发。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涉及单项工作的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或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二):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会议质量,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更好的履行党委职责,保证党委会议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中央、省、市委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种决议和决定,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根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增强市社党委工作的原则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求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四)坚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委会决定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党委会议事,要求委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

个人意见。党委会议决定,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关系全局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应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五)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以及重要的推荐和干部考核,都要由党委会集体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在集体领导中,书记负有主要责任(如书记暂缺,副书记负有主要责任)。党委主要领导要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党委委员要增强整体、配合意识,全力支持党委主要领导的工作。所有党委委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并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决定事项的落实。

(六)坚持充分讨论和团结互助,党委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相互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互相帮助,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团结。

二、议事范围

(一)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

(二)研究讨论市社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重要的报告和请示。

(三)研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

(四)研究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制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五)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训计划。

(六)研究并组织、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汇总干部考核意见。

(七)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工作。

(八)研究制定党内生活各项具体制度。

(九)研究确定重大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

(十)研究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研究其他需党委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形式

党委议事的基本形式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

四、议事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

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二)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如书记暂缺,党委会议由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会议的议题,原则上在征求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如书记暂缺则由副书记确定。主要议题应会前通知各委员。

(四)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考核及任免 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提前请假。对讨论事项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但对需要表决的问题,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

(五)需要有关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时,由提出议题的委员提出建议,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党委秘书通知到会。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列席人员即可退席。

(六)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先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后,再作安排。属于行政领导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

(七)对送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党委秘书要把有关情况特别是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问题搞清楚,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初步意见,报经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列入会议日程。

(八)凡提请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或事项,应于会前1天

告知党委委员,以便准备讨论意见和建议。

(九)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一般采用口头方式,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干部考核后的任免意见,应当发表赞成、反对、弃权等明确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所讨论的问题,若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委员应予回避。

(十)党委会议由党委秘书作详细记录,重要内容需编发《会议纪要》的,报党委负责人签发。

(十一)对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党委成员应按照分工负责有关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党委反馈。

(十二)党委会议研究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要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五、决议的执行和监督

1、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市社党委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市社党办负责对党委决定事项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2、党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各委员要严格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即使有不同意见个人可以保留,但在贯彻执行中决不允许有自由主义和泄密行为,

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

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局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国资委党委和中交集团党委对党组织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党委职责

第二条 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企业依法经营;

(2)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3)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企业稳定;

(4)对局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董事会、监事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与监督;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参与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

(6)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保证监督企业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7)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统战工作。

第三条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需党委会做出决议的事项:

(1)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交集团党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

(2)党委、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党内重要活动的部署和规划;

(3)加强党委和纪委自身建设的制度、措施和规划;

(4)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措施和规划;

(5)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工作机构和下属单位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与调整及其部门、总支、支部负责人的考核与任免;

(6)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

(7)党内奖惩和评优创先活动;

(8)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需党委会研究向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出建议的事项:

(1)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战略方针和目标;

(2)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战略规划;

(3)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4)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的方案;

(6)结构调整、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方案以及对外担保、借贷、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等重大投融资方案;

(7)机构设置以及基本管理制度;

(8)工资制度和福利制度;

(9)部门负责人、下属公司负责人和重要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聘任(或解聘)和任免;

(10)需党委会研究提出建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七条 凡是需要党委讨论研究的事项,党委书记事先要与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向党委成员通报。

【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 凡是需要党委讨论研究的事项,会前应由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科学论证,并实事求是地向党委汇报。

第九条 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一般由党委书记确定会议议题和会议时间,并提前通知党委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 党委讨论研究问题,一般应召开全委会,必要时可采取扩大会议的形式。党委书记可根据会议内容和议题的需要,确定会议形式和列席人员。

第十一条 召开党委会时,出席的委员一般要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

第十二条 党委会表决,要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三种方式。表决情况应由专人记录,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第五章 决议的执行

第十三条 党委会决议,党委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执行。

第十四条 党委会决议属于执行的事项,由党委成员分工落实;党委会决议属于向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出建议的事项,由党委工作部门具体办理。

第十五条 党委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不妥情况,党委成员可提出复议意见,多数成员认为有必要复议时,可召开党委会进行复议。修改原决议,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任何个人不能擅自决定。

第十六条 根据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党委成员,参与决策表决和研究事项时要积极体现党委会决议精神。

第十七条 党委成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凡需保密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传播。

第六章 附 则【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局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四):党委议事规则

中共*************委员会

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国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为规范决策,防止因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组织原则,规范党委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方法,以求建立和完善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党委会议事的范围

第三条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省委重要文件精神与重要会议精神;

第四条 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 重组改制、兼并、破产、转让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资产时的职工安置;

【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机构的设置与撤销,机构级别与职数,人员定编等;各控股公司成立,人员定编等;控股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与撤销;

第七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推荐、任免和奖惩,控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党政班子成员的推荐;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推荐;

第八条 公司党委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对下级重要请示的批复;

第九条 公司纪委上报的事项;

第十条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和有关文件; 第十一条 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党员发展、按权限处理违纪党员等;

第十二条 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

第十三条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十四条 其他可能造成国有资产和出资人利益重大损失的事项;

第十五条 工会建设、共青团的重要问题;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党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党委会的召集和准备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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