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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时间:2017-06-02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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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一):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者政发〔2012〕18号关于印发《者浪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现将《者浪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者浪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国人口发〔2008〕44号)文件精神和《**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变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状况,构建良好的人口安全环境,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大力宣传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为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我乡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夯实基础。二、工作目标坚持“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三结合的方针,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各项重点任务。1、坚持宣传倡导。宣传部门和各主要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系列宣传,加强对人口安全、社会性别平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两非”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视和女孩生存成长环境的关注。2、完善利益导向。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优先把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扶持中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家庭予以倾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关爱女孩、生育关怀活动,积极实施希望工程和扶贫助学行动、春蕾计划等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消除性别歧视,努力提高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政治地位。3、做好孕前管理。全面加强“查孕、查环、查病”三服务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提高“三服务”率和服务质量。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妇女,孕前要做好每季度一次的“三查”服务,孕后安排每月一次的随访服务。严厉打击假孕环检证明行为。计生办要认真仔细地把好《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再生育审批和《二孩生育证》发放关。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者实施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做到“先准孕、后准生”,把孕前“三查”服务、孕后随访与再生育审批和《二孩生育证》发放相结合作为合同的主要内容加以规范,并在村规民约中予以体现。4、推行全程服务。计生办、卫生院等部门要建立孕情及时登记上报制度,并做好孕期跟踪随访服务工作。全面做好孕期保健、出生分娩、婴幼儿安全监测、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性别比监测等工作,准确记载执行情况,重点实施孕产期全程监控服务,建立孕产妇及婴幼儿全程监测服务记录档案,堵塞人为选择性别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行为。5、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建立健全辖区内B超监管、人工流产、药物购销档案,做到个案清楚,不留死角、漏洞。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两非”案件的查处范围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不明原因孕情消失、溺(遗)弃婴儿、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非法接生、非法使用B超、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故意改报瞒报出生人口性别、其他涉及“两非”案件。建立“两非”案件月报制度。各村(社区)应逐月统计“两非”案件,于次月10日前,报乡计生办、再由计生办报县人口与计生局。

三、方法步骤本次活动从2012年6月开始,至2012年12月结束,分六个阶段开展。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成立性别比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部署。2、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1月)。各有关部门根据治理任务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专项督查阶段(2012年12月)。在村自查基础上,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重点治理村进行经常性工作检查和指导,确保取得预期效果。4、年度小结阶段。各村对本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推广交流有益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年度小结于2012年12月20日报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巩固提升阶段。在年度小结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排查“两非”来源,交流阶段工作情况的整治经验,通报工作进展。6、全面总结验收阶段。对各村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重点村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验收,结果报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四、职责分工乡人口计生办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今偏高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建立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开展出生人口性别监测,对查实的案件举报人予以重奖。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本次治理活动顺利开展,乡党委、政府专门成立者浪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岑元辉(乡委副书记、乡长)副组长:韦郁(副乡长)成员:周定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海燕(妇联主席)李世栋(派出所所长)刘广勇(乡计生办主任)黄云山(乡卫生院院长)黄贵料(者浪乡中心小学)苏成章(乡广播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计生办,刘广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有效。(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乡里已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大案件线索发现和排查力度,对涉嫌对象,要认真逆向追踪,一查到底,发现线索及时全面调查取证,抓好“两非”案件的外围突破。要加大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不明原因孕情消失、溺(遗)弃婴儿、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非法接生、非法B超、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故意谎报瞒报出生人口性别等9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处罚方式,建立协作机构和通报联系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要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章立制并举,建立健全关爱女孩和打击“两非”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准孕准生制度。对符合生育政策对象开展1年4次孕情服务。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合同管理,严肃合同违约责任追究。加强B超等设备管理,规范持证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等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对经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500元现金奖励,依靠群众的力量打击“两非”违法行为。(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各村和部门的年终人口计生综合考评内容,具体考核计分办法另行通知。重点考核村级领导、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两非”案件查处、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方面情况,既要重视工作结果的检查,又要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奖励机制,科学考核,评先罚劣,严格奖惩。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重点督办和监督,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确保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汇报材料镇辖区24个行政村,总人口28467人,现有已婚育龄妇女5689人,2011年,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108:100,2012年出生343人(男184人,女159人),出生人口性别比116:100。近年来,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以坚持注重宣传教育,注重利益导向,注重跟踪服务为原则,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政策外生育为工作重点,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人口计生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标语、宣传折页等形式,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加大性别比治理力度宣传。一是利用镇、村人口学校举办计生法律法规、当前人口形势、关爱女孩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二是利用每月持二胎生育证育龄妇女上站康检时机,对她们进行宣传教育,使她们深刻认识到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严重危害性,促使转变重男轻女观念,不选择性别生育。三是印制宣传品发放到户到人,宣传性别比治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宣传中我们注重把依法打击“两非”宣传同计划生育条例宣传相结合,把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同关爱女孩行动相结合,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同禁止选择出生性别相结合,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依法打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近年来,我镇共刷写宣传性别比标语90余条,跨街跨路宣传横幅10条,印发宣传折页1100页,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在社会上引起强大的反响。二、健全管理机制,全面综合治理按照上级的要求,经青罕镇政府研究决定,我镇于2010年10月份成立了“青罕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采取集中、分散办公模式,实施月例会,季清查,平时分散办公制度,定期收集报表、汇报工作,开展各项清理排查活动,全面开展性别比治理工作。一是定期排查。每季度在全镇范围组织一次性别比治理清理排查活动,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计划外终止妊娠手术的报批管理。凡计划外怀孕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经镇计生检查并填写终止妊娠批准表,报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进行终止妊娠手术。三是加强对全镇持二胎生育证的育龄妇女进行服务。每月的20—30日,持二胎生育证的育龄妇女进行孕情跟踪服务一次,这样可以及时掌握和上报孕情,及时掌握和上报孕情是平抑出生人口性别工作的关键。四是以关爱女孩活动为载体,促进性别比治理工作。在加大关爱女孩活动的宣传力度的同时,我镇出台制定了一系列对农村女儿户优先优惠政策和救助贫困女孩等活动。2012年救助贫困女孩3人,救助资金3000元。通过对农村女孩户的优先优惠和救助活动,充分体现党和人民政府对农村女孩户家庭政治上高看一眼,经济得到实惠,转变了农村重男轻女落后观念,促进了性别比治理工作。三、强化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控制非正常终止妊娠为了适应开展优质服务的要求,我县、乡、村三级计生工作者全员上阵,对持二胎证生育对象进行全程跟踪服务。青罕镇积极响应上级的要求,镇计生与包村干部签订了包保责任状,镇计生委与持二胎生育证的育龄妇女在生育证审批后签定防止有选择性别而终止妊娠包保合同书,对包保工作进行量化、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落实包保制度。我镇实行计生包村干部包保到村、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包保到户的包保责任制度。镇计生包村干部与村级计生人员共同开展服务,负责本村的计划生育全面工作,确保所包村不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例。同时,各村将持二胎生育证对象按户分解,村级计生专干和小组长要分包到怀孕妇女本人。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随时掌握所包孕妇的思想动向和怀孕情况,严防包保对象发生选择性别生育的问题。每月在开例会时向镇计生汇报。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凡持二胎证的均属包保对象,镇计生包村干部和村计生人员均为孕情包保责任人,一年一包,一包到底,一月面查一次,确保孕情监测及跟踪服务到位。对独女户申请生育全程跟踪服务,从生育证发放到健康检查服务、孕情监测、孕期随访、住院分娩、产后访视、出生死亡登记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等各个环节加强服务,及时掌握已孕、待孕妇女的孕情和思想动态,切断实施“两非”违法行为的根源。三是严格包

保责任奖惩。对包保人员责任心强的,我们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包保人员不负责任,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流、引产的,对包保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和一定的经济处罚。实行镇计生干部、村计生人员同奖同罚。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肃“两非”案件查处近年来,青罕镇党委政府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提上日程。一是强化综合治理力度。镇政府协调计生委、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等镇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镇,村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私人诊所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积极配合县计生局,查处一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流引产的典型案例,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得以遏制。二是强化职能部门管理。我镇对计生、卫生等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具体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政策内生育对象的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和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情况通报制度等,对出生人口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综合治理。对出现违法行为的,要进行严格处罚。

三、是强化齐抓共管格局。动员全镇广大群众参与到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活动中,积极提供“两非”案件线索。对举报“两非”和治理“两非”工作中成绩优异的要予以重奖,真正营造出一种声势,一种氛围,体现出一种反差。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我镇在治理性别比升高工作中做了应该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上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工作。二是创新机制,完善利益导向政策,进一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三是积极组织专项治理大清查活动,依法配合上级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别流、引产,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总之,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比较艰巨的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倍感责任重大。我们相信,上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为我们的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提供坚实的保障,也给我们增添了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意见

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形成有利于女孩及家庭的舆论氛围,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形成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舆论氛围,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促进男女平等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 *** 任组长、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 任副组长,政府办、纪检会、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检察院、公安局、法院、人口计生局、卫生局、食药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广播局、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府办。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机制及对策研究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机制及对策研究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科学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二五”规划,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它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改善人口结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是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促进生产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人口计生系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行动。

一、“十一五”期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2006~2010),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正在构建和完善之中,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已建立实施。

(一)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严峻形势

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2006年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24.82,2007年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22.44,比上年下降了2.18个百分点;2008年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

120.36,比上年下降了2.09个百分点;2009年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8.86,比上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在“十一五”期间总共下降了5.97个百分点。近几年来,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形势仍然严峻,高出正常值11.8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二)我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多方联动,标本兼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从“防”字上做文章,“打”字上下功夫,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至2009年共查处“两非”典型案件24件(2005年4件,2006年4件,2007年5件,2008年6件,2009年5件)。处理涉案人员68人,其中开除公职2人,行政处分7人,行政处罚59人;撤销医疗点8家;没收B超机12台;经济罚款74.5万元。因工作出色,常抓不懈,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和好评。2009年度我县被评为省打击“两非”工作先进单位。

(三)我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乡镇过多强调客观原因,强调群众生育观念落后;二是工作不到位,治理力度不够,孕情跟踪管理服务严重滞后;三是“两非”行为比较隐蔽,难以发现线索和取证,查处“两非”案件行为又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四是执法不严,对涉案人员的处理难以按法定标准到位;五是

部门之间协作不够,存在相互推诿现象。

二、“十二五”期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思路、目标、任务

(一)深化认识

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它不仅影响到我县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还影响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人口安全。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及时的遏制,将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包括单身男性增多、非婚性需求增加,从而导致引发性犯罪、拐卖女性人口等负面社会问题,同时亦是人口生态环境不平衡发展的体现,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文明、进步。因此,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意义深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成立打击“两非”(非法终止妊娠、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县委领导任组长,县人大联系人口计生工作的副主任,县人民政府主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副县长、县政协联系人口计生工作的副主席、县人民政府协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财政、卫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药监、人事、劳动、工商、计生局主要负责人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人口计生局局长,卫生局局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县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各乡镇(场、办)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领导,确保实施打击“两非”行动和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

(三)工作目标及要求

1.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机制,促使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

2.建立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齐动的综合施治格局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

3.广泛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强化公众计划生育法制意识,突出对B超医生,妇产科医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药品销售人员和个体行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

4.建立监管机制。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医药品销售单位、个体行医点等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警示标志。

5.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待再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育龄妇女的全程跟踪管理与服务,严历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四)建立健全防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孕妇全程管理服务责任制。

①建立孕情台帐,实行驻村(单位)干部对孕妇全程管理服务包干责任制,做到手中有册,心中有数,及时掌握孕妇的孕情、出生胎次。

②在核发《再生育证》时,要将《给持再生育证夫妻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项告知书》一并发给持证夫妻。

③育龄妇女自申领《再生育证》之日起,包干责任人与村专干每月要进行上门走访一次,询问并纪录孕情及相关情况,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

④各单位每月召集包干责任人开一次碰头会,听取并汇总每个人对所驻村(单位)开展孕妇全程服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⑤发现持证孕妇,在孕期中终止妊娠而未生育的应及时报告,迅速核实,查明原因。

⑥奖励与惩处。对孕妇全程服务包干责任人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奖励。对孕妇全程服务包干责任人在工作中出现孕情生育状况掌握不及时,工作履职不到位,发生问题不报告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2.建立健全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保健机构严格实行凭证手术制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五):2016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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