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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时间:2017-05-21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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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一):201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协调和部署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计算机信息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会议的管理。

2、会议形式及频次:

2.1 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等。

2.2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需要召开。

2.3参加会议人员:

2.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行政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3.2 安全例会 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行政部负责会务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兼职安全员。

2.3.3 安全专题会议 由安全/节能环保部经理主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参加会议人员为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生产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3.1.1 听取近期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3.1.2 研究公司重大安全管理事项,并做出决策;

3.1.3 听取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汇报,决定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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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计划、任务和标。

3.2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3.2.1 传达上级和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计算机信息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通报、通知等;

3.2.2 根据上级的要求进行工作布置;

3.2.3 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检查上月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3.2.4 发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

3.2.5 分析、通报公司及各单位上月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3.2.6 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2.7 检查隐患整改情况,提出对事故、隐患的进一步整改意见;

3.2.8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计算机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3 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主要内容

3.3.1 传达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并进行工作布置;

3.3.2 听取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汇报;

3.3.3 专题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

3.3.4 安全工作阶段性安排、布置、总结和奖惩等。

4、记录 各类安全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和参会人员签到表并保存,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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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识别危害因素,及时控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任务与要求:

2.1 基本任务: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2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表》。

2.3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安全检查人员职责:

3.1按相关安全检查的要求,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3.2按时参加安全检查准备会,服从检查组负责人的安排;

3.3按分工做好分管的检查工作;

3.4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认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3.5对检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归纳整理;

3.6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检查再报告制度。再报告后,主管领导未办理,则主管领导负全责。如未实行再报告,则报告人对此负责。

3.6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情况的处理工作;

3.7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4、安全检查的内容:

4.1 安全管理检查

4.1.1 检查安全记录、台帐的填写情况;

4.1.2 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4.1.3 检查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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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现场安全检查

4.2.1 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消防、仪表、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

规范和制度要求,检查生产、施工现场;

4.2.2 检查员工各项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2.3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2.4检查安全标识、危害告知、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2.5 配合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检查的形式:

5.1 综合安全检查

5.1.1 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

5.1.2 公司每月不小于一次,车间每周不小于二次;

5.1.3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车间由车间主任组织本车间相关人员参加。

5.2 日常安全检查

5.2.1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5.2.2 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5.2.3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深入生产现场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5.3专项安全检查

5.3.1季节性安全检查

5.3.1.1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雷电、防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5.3.1.2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环保部或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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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节假日安全检查

5.3.2.1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机械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备品备件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值班干部、值班检维修人员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3.2.2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5.3.3 专业性安全检查

5.3.3.1主要是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设备设施、监测仪器、运输车辆、防火防爆等进行的专业性检查;

5.3.3.2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各自专业管理范围内的检查。

6、隐患治理 :

6.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经被检单位确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部门应督促隐患的整改;

6.2各部门必须在《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的整改并按要求回复;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

6.3对于涉及面较广,整改时间较长,投入资金较多的事故隐患应成立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组,建立管理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6.4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对隐患的整改情况登记建档,在下次检查中进行复检确认;安全环保部每周汇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制作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于每周五向乡镇安监站报送。

6.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6.5.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5.2公司应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经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制定治理方案,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报送的同时报县安监局。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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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二):2016年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多篇精品

【2016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 目的

安全生产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预防职业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法规规定,为了提高公司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和提高,从而掌握控制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技术本领。

二、 适用范围

新进厂职工、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复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三、 安全健康教育及内容

1、 公司主要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和取证工作,应根据持证情况,及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培训。

2、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培训,应视情况及时参加由行业标准部门组织的操作资格培训,持证上岗。

3、 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

对进入公司的新职工进行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4、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及内容

4.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4.2.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

4.3.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求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

4.4. 每年最少开展一次,形式多样。

5、班组长教育

班组长教育由公司安委会、人力处采用授课的方式进行,其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常识、岗位危险源等,一般情况下一年一次。

6、变换工作和复工教育

6.1. 工人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依据变换工种通知单,安委会组织车间、班组进行二级教育。

6.2. 复工教育

工人因病假、事假、探亲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因工伤伤愈上班前必须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7 、职业健康教育

7.1.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

7.2. 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7.3. 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7.4. 教育周期为每2年一次。

8. 全员教育

8.1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8.2. 全员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要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等,可采用开会、授课、辅导考试等方式进行。

8.3. 教育周期为一年一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总则

安全生产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制止违章、消除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对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起着重要作用。为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公司、部室、车间、班组四级管理,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各部室、车间、班组领导和员工是安全生产检查的主体,负安全检查的主要责任。公司对各部室、车间、班组、员工个人安全检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2、安全生产检查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和其它临时性检查。

2.1.日常检查是指各部室、车间领导每天巡视检查及班组和员工班前检查、班中检查、班后检查、重点部位和安全控制点检查、安技主管不定期抽查。

2.2.定期检查是指车间领导组织的每两周一次、班组每周一次和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综合检查。

2.3.季节性检查是针对季节特点开展的春、夏、秋、冬季的安全大检查。

2.4.节假日检查包括法定节假日的节前检查和各种加班期间检 查。

2.5.专项检查包括安全性评价检查、专业部室检查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的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2.6.综合性检查包括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的需要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

1、巡视检查由各级领导、职能部室人员负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各种生产设备、设施以及生产环境的安全状态;员工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以及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等。巡视检查的重点在车间。

2、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由班组长、小组安全员和各岗位员工负责。

2.1.班前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班组、员工个人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工装、夹具的安全状态,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作业环境和劳保用品穿戴情况,工作内容与以前是否有所不同。每日上岗前必须进行。

2.2.班中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在自查的基础上、员工间应进行互相检查。

2016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2016)

XX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电规章〔2016〕第47号

《XX电厂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已经于2016年328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 厂长: 年3月28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电厂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轻职业危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0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2/01/1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中电投规章〔2012〕年第13号《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2012/05/01施行)

第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

第四条 全厂所有员工均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五条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厂属各单位。

第二章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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