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bppp.com--作文大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79号
国土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管理,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现将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下简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二)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
(四)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地役权;
(六)抵押权。
上述不动产权利登记中,申请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部办理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申请其他不动产登记,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上述规定以外的不动产权利登记,以及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二、不动产登记费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缴纳。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各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为多个权利人共有(用)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共有(用)人共同缴纳,具体分摊份额由共有(用)人自行协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费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
三、不动产登记费按件定额收取。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第一条所列一个不动产权利事项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视为一件。
四、不动产登记费中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
五、免收、减收不动产登记费
(一)对下列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3、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4、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5、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6、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7、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其他情形。
(二)对下列情形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因将夫妻共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变更为夫妻一方或双方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三)对下列情形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1、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的;
2、因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征收的其他情形。
六、相关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未按规定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的,不予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七、各地在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实施统一登记颁发新证书前,已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遵循“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换领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今后,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不动产权利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
在权利不变动、未产生新的登记类型的情况下,不动产权利人自愿申请换领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向相关不动产权利人收取相关费用。
八、不动产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
九、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本通知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实施统一登记颁发新证书的地方,相关不动产登记收费暂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十一、国土资源部收取的不动产登记费收入,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具体收缴办法按照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执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不动产登记费收入,应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按照省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十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多征、减免或缓征收费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12日
二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登记程序
申请(预审)—受理—审核—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二)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1)单位: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机关单位应提交组织机
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根据其 性质不同应分别提交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 构代码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
军官证、士官证等;港澳同胞为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 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 证;外籍人为护照或者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 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不动产发生变更的材料(原件),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 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交:①属部分
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
②改建、扩建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规划验收文件和 房屋竣工验收文件;③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部 分房屋灭失的材料;④其他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提交有权机 关出具的批准文件。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 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3)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 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缴纳凭 证;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
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 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 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6)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 律文书。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以及房屋平 面图(原件);
7、完税或减免税证明(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 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依据
登记费:按件定额收取。
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 收证书工本费10 元。
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而申请变更登记的;权利人 姓名或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因将夫妻共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变更为夫妻一方或双方而申 请变更登记的,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 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 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 号)。
第1篇:退税申请报告
____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处):
我单位下列出口货物(见所附明细表)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申报退税,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5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15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568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申报,请予批准。
企业(公章)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退税申请报告____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我单位下列出口货物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申报退税,现根据、和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申报,请予批准。
附:出口退税延期申报明细表
企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地税退税申请报告地税局领导:
2015年1月31日,我公司会计给客户开出一张地税技术服务发票,开票金额59300元,共交贵局税费合计3380、1元(其中营业税2965元,城市建设税207、55元,教育费附加88、95元,营业税附征59、3元,其它专项59、3元),发票开出后,客户根据合同要求坚决不同意接收按地税技术服务开出的发票,要求我公司按国税产品销售类普通“增zhí shuì”发票开出。
为了满足客户要求,收回资金,我公司在3月份按客户要求重新开出该项产品增zhí shuì发票,已上缴经开区国税局增zhí shuì,使本项业务发生重复缴税现象。
由于贵阳经开区国税局在2015年4月18日已给我公司下发新的税务登记证,将本公司营业税转为“营改增”增zhí shuì征收(),故本公司今后将不再产业营业税种。
因此特向贵局申请退回已缴纳该笔业务的2965元营业税。其它附加税种共计415、1元在后期税收业务中抵扣。
敬请贵局解决支持并批准为盼!
申请公司:
申请日期:
地税申请退税程序
(一)审批范围
1、各区地方税务局(包括蛇口地方税务局,下同)
(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
(2)各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过失造成的误征退税;
(3)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
(4)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下同)汇算清缴退税;
(5)委托代征单位征收税款后纳税人申请退还已经在委托代征单位多缴纳的税款的退税和跨区从事建筑安装劳务或开发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当年度在工程或项目所在地征管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代征的各项税款的退税;
(6)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2、稽查局(包括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稽查局,下同)
(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
(2)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3)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
(4)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5)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二)政策性退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ZS052);
2、纳税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3、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4、税务机关批准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批文的原件、复印件或批准申请人购买国产设备抵扣税款批复的原件、复印件;
5、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底(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5月底)之前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纳税人报关的会计决算报表、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年终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四)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税务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应退税的,在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一式两份)时通知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连同《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如下有关文书资料到本税务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申请办理退税。
纳税人应向税收宣传窗口提供的有关文书资料:
1、《税务处理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2、已缴纳税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3、《退税申请审批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五)误征退税
纳税人应向征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六)纳税人因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科目税率错误等失误申请退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七)委托代征单位征收税款后纳税人申请退还已经在委托代征单位多缴纳的税款的退税和跨区从事建筑安装劳务或开发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当年在工程或项目所在地征管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代征的各项税款
纳税人应向征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ZS052);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八)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纳税人应向稽查局文书受理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的书面申请及《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2、增资企业或被投资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物价信息部门出具的注册资本变更通知书;
3、国家外商投资管理部门关于增资或新办企业的批准文件;
4、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证明;
5、企业董事会关于股利再投资或新办企业的决议、经相关zhèng fǔ 部门批准的企业章程;
6、企业记录利润再投资过程的会计凭证,被投资企业记录接受投资的会计凭证;
7、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
8、企业再投资当期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银行存款汇总表;或被投资企业投资当期的资产负债表、银行存款汇总表及投资款项的银行进账单和银行询证函;
9、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至利润再投资前一年度间各年度的会计师审计报告;
10、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检查结论书)或未经税务机关检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1、注册会计师关于被投资企业增(投)资的验资报告;
12、申请全额退税的企业,需提供被投资企业获取的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批文;
13、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对资料齐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且具申请人公章及经办人签字的申请,文书受理窗口人员在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将填开的《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及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并填制《再投资退税资料收集清单》,连同受理的其他资料移交审核人员。
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受理人员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
再投资退税批复中的退税对象必须是投资者本人,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己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办理此类型的再投资退税,可比照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程序,由主管税务局初审后报市局企业所得税处审核,经批准后按照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程序办理退税手续。
第4篇:退税申请报告某区税务局:
20XX年某月,我公司向贵局申报并上缴20XX年度、20XX年度房产税、土地税多少元。因为在计算核定房产税、土地税时,多算了占有面积,造成多交房产税多少元;多交土地税多少元;现特向贵局提出申请,请将我公司多交房产税、土地税予以退回。望贵局协助办理。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12101/
推荐访问:国家不动产登记政策 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