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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追究办法

时间:2017-02-05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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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追究办法(一):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精版)

####股份有限公司三级文件

分类:管理文件

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起草部门: 管理部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一、 目的

为强化工作责任、领导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等)。

三、 定义

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

1.公司各部门或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不履行或者不认真、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公司管理制度或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2. 不履行或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不办理或拖延办理,包括无故拒绝、放弃、推诿、不办理、拖延及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合理工作安排的情形;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企业形象、企业名誉等方面。

四、 工作要求

1. 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要把工作责任追究制

度作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范畴。

2. 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着眼防范,坚持责任倒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

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 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3.1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2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3.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3.4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五、 责任内容

各部门或车间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员工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具体责任内容如下:

1.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在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和管理责任:

a) 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行业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根据企业的实际,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

究制订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b) 贯彻落实公司管理会议决议的事项,并组织实施;

c) 履行工作职责,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d) 贯彻执行并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职责范围内工作和实现情况,制订内部管理制

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e) 以公司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公司利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f) 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依据规章制度实行奖

惩;

g) 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办理事项,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h) 真实向公司高层反馈生产经营和工作情况,不得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 i) 廉洁奉公,不得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 j) 热爱企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2. 一般员工在工作中承担以下工作责任:

a) 真实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决议; b) 真实履行岗位职责,优质高效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c) 真实执行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要求和时限完成; d) 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的管理制度:

e) 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相关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f) 廉洁奉公、不得损公肥私、损害公司利益; g) 热爱企业,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六、 管理内容

1. 责任追究

1.1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a) 未按照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和企业发展规划开展部门工作,擅自作主,造成工作失误,给公司造

成重大损失的,部门负责人应负全部责任,并给予部门负责人500—5000元的罚款。 b) 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按制度、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及时完成,对上级交办的工作无故拖延、

拒不办理或随意更改工作指令、决定,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借故不办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并按100元-200元/次标准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或降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除名。

c) 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和责任事故时不及时(24小时内)或不报告,发现一次给予记过处

分,并处100—500元罚款;发现两次以上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5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除名。

d) 不履行职务职责,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和责任事故,影响和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

责任人承担损失,超过5000元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调查、出具处理意见,并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e) 违反财经制度,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资金,挪作私用资金在1000元以内或侵

占资金在5000元以内的,给予当事人降职或免职处分,勒令限期退回资金,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挪用资金10000元以上或侵占资金5000元以上的,给予当事人免职或开除处分,勒令限期退回资金,并处1000—2000元的罚款。

f) 明知下属违反财经制度,有挪用、侵占资金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给予责任人降职处分,

并处300—1000元罚款,数额较大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并处800—2000元的罚款;造成资金不能追回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g)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处分,并处500—5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

重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并处1000—2000元罚款。 h) 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损害企业利益的,予以辞退,赔偿损失,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情

节特别严重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辞退,赔偿全部损失,并处1000—2000元的罚款。 i) 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10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开除,赔偿全部损失,并处2000—5000元的罚款。

j) 部门人员或下属职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部门负责人或车间负责人不予以纠正、处

理的,承担管理责任,按照制度给予部门负责人处罚。 1.2一般员工违反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a) 不执行部门会议的决定、决议,又不说明情况和原因,出现一次给予当事人100元处罚。 b)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给予警告处分和降薪处罚,屡教不改的,予以留用

查看或辞退。

c) 不执行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又不说明情况和原因的,出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和每

次50—10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加倍处理。

d) 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损害企业利益的,给予记过处分,并给予所获利益双倍的罚款,并降

薪和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e) 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重大安全、质量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

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并处1000—2000元罚款。 f) 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降薪和调整岗位,并【连带责任追究办法】

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处1000—2000元罚款。 g)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按照制度处理。 1.3其它责任

a) 承办人失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损失的,追究承办人责任,

并处200—1000元;

b) 审核人、批准人应发现而没发现、应纠正而没纠正问题,追究审核人、批准人责任,同时追究

承办人责任,并处200—1000元;

c) 领导者不负责、故意做出错误的指令或决定的,追究领导责任,并处200—1000元; d) 因工作执行不力,造成交货期严重拖延或给公司信誉重大损坏的,给予责任领导200-1000元处

罚,副总经理、总经理各负20%管理责任。 2. 责任减免或追加

2.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e) 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f) 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采取纠正措施的; g) 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h) 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i) 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

导责任。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严或加重处罚:

j)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k) 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连带责任追究办法】

l) 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连带责任追究办法(二):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员工忠于职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并对各岗位出现的相关责任问题给予相应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属所有员工。

第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应遵照本制度检查自己的工作,做到事事有落实,人人有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明确,违反必究。

第四条 本制度由总则、工作责任、责任追究与处罚、附则四章组成。

第二章 工作责任

第五条 副总、总助级以上领导工作责任:公司副总、总助级以上人员作为领导者、规划者、决策者、执行人、监督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承担总体责任。

① 对董事会及公司的决议承担执行责任;

② 对公司的决策质量承担决策责任;

③ 对分管的下属企业或部门肩负领导与监督责任,并对分管企业或部门工作出现纰漏或造成不良影响负连带责任;

④ 对因统揽全局不够、总体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各部门经理是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决策、计划、方案的第一责任人。

对部门员工在落实公司的经营决策、计划、方案、管理制度过程中出现的措施不够、工作不细、管理不利、工作推诿拖延、玩忽职守带来的损失、出现的漏洞,承担领导、督察、连带、执行责任。

第七条 员工工作责任:除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之外的各级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是执行各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1、对公司与本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未保质保量完成承担执行责任;

2、对未配合工作关联部门或同事的工作、推诿拖延承担执行责任;

3、对未按时完成工作环节导致其他部门工作环节拖延承担执行责任;

4、对不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违反操作流程承担执行责任。

第八条 各部门经理是负责监查责任的第一人,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的规定负有主要责任。

第三章 责任追究与处罚

第九条 责任追究依据:公司章程、规章制度、操作流程、通知、会议决议、工作计划、工作联系单等书面文件及其他可证明工作责任的事实。

第十条 因公司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任、员工工作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或荣誉损失的,无法弥补的,公司有权给予当事责任人开除处理,而不做任何经济补偿,并要求当事人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一条 因公司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任、员工工作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或荣誉损失,可以弥补的,公司有权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弥补,并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除有权要求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各级员工赔偿公司损失外,对下述问题负有的工作责任,公司应给予相应经济罚款。

罚款原因及金额填入“责任追究处罚通知单书”。“责任追究处罚通知单书”一式两联,一联由行政人力部转交财务部作为工资扣发依据,另一联留存员工档案中,作为公司评定员工绩效,发放绩效奖或提成奖的扣减参考依据。

1、 公司员工因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出错给公司带来经济、形象损失(如对外报送的文件重要数据出错、款项付错、采购价格偏高等类似情况)按50元/次对责任员工进行处罚。部门经理按当事员工处罚总额的50%承担监督不利处罚。

2、 非因政府部门或其他公司等外界因素的原因(如部门推诿、工作拖延或遗忘等原因),公司员工未能在公司或部门会议决议、公司或部门通知、部门或个人月工作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工作事项,公司按50元/项对当事员工进行执行不利处罚,部门经理按当事员工处罚总额的40%承担监督不利处罚,分管副总按部门经理处罚额的20%承担领导不利处罚。

3、 公司员工未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或操作流程中关键环节,每违反一次,或非关键环节,每违反三次,公司按50元对当事员工进行执行不利处罚,直接领导按当事员工处罚总额的50%承担监督不利处罚。

4、 公司员工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导致其他部门工作环节拖延,公司按50元/次对当事员工进行处罚,直接领导按当事员工处罚总额的40%承担监督不利处罚。

5、 公司员工因工作忙为由拒绝或拖延工作关联部门或同事提出的配合性(帮助性)工作,每发生一次,公司按50元对当事员工进行处罚。部门经理按当事员工处罚总额的40%承担领导不利处罚。

【连带责任追究办法】

各部门要求其他部门配合工作时,应在“工作联系单”中注明需其他部门完成工作的时间和预期应达到的结果。对于明显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事项,配合部门经理应于接收“工作联系单”当日与工作请求部门经理协商解决。次日协商解决不成的,可由分管领导、总经理解决。

6、其他类似上述情形。

第十三条 处罚程序:

1、 副总、总助级以上公司领导在抽查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时可代表公司给予处罚,行政人力部负责填写“责任追究处罚通知书”给予处罚。

2、 部门负责人对于其他部门的工作责任可以“工作联系单”向行政人力部提出申请,行政人力部负责填写“责任追究处罚通知书”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处罚。

3、 部门负责人对于部门内员工的工作责任可以“工作联系单”向行政人力部提出申请,行政人力部负责填写“责任追究处罚通知书”并经分管副总审批后给予处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力部负责解释、修订、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连带责任追究办法(三):2016交通安全责任保证书

交通安全责任保证书

发包人(全称):

为明确 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能安全顺利进行,我公司向贵集团承诺:

我公司对工程责任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及可能出现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我公司将积极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培训、通过板报、墙报、张贴标语等形 式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交通安全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我公司的 车辆设备司驾人员及交通安全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公司要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责任人,项目经 理或建造师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岗位责任 制,并在施工区、生活区及办公区安设交通导向及限速标志,确保施工区、生活 区及办公区的交通安全。

我公司将在生产区、生活区及办公区设专职交通安全员,全面负责该区域的 交通引导、疏解及交通安全。

我公司保证杜绝违法行车、不文明驾驶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所 属车辆及司驾人员文明行车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与本单位驾驶员签订安全行 车责任状。

我公司接受贵集团按照国家、辽宁省和本溪市有关规定对我公司交通安全的 监督和检查,贵司有权对我公司在施工期间所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屡次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坚决予以清除施工现场。

我公司将于分包商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并承担分包商的交通安全连带责任。 本保证书作为《 合同》的附件,经我公司代表签并 盖公章后,于签字日期当天生效。

保证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保证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消除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全面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我代表本单位,郑重向镇中心学校做出如下保证:

一、建立、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内容,明确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建立并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配合公安、交通、安检等部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合辖区巡警中队认真做好辖区内接送车辆的使用管理、打击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一)有计划地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内容,列入学期教育计划,开辟交通安全教育园地,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专题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 辅导员的作用,定期邀请交管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帐,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将学校的交通安全组织、职责及责任民-警的情况悬挂于显著位置。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校信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等方式,动员学生向广大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广大家长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租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幼儿,自觉抵制非法校车,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社会。同时,加强学生对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认识的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超速车和无牌无证的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出校门后不要有骑自行车带入、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横穿马路等不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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