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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方案

时间:2017-01-31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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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方案(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方案

检 查 方 案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检查方案

为了在以后的检查工作中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检查工作能力,提升自己的检查工作水平,能更仔细、认真、有效、有序的开展自己的检查工作,在检查内业资料的时候不会犯原则性的错误。特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制定此检查方案。

一、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1、检查的重点:

(1)、安全管理检查、(2)、文明施工检查。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技术交底、(4)、安全检查、(5)、安全教育、(6)、应急救援、(7)、分包单位安全管理、(8)、持证上岗、(9)、生产安全事故处理、(10)、安全标志、(11)、封闭管理、(12)、施工场地、(13)、现场防火、(14)、综合治理、(15)、生活设施、(16)、社区服务、(17)、扣件式钢管脚手架(18)、门式钢管脚手架、(19)、碗扣式钢管脚手架、(20)、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21)、满堂脚手架、(22)、悬挑式脚手架、(2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24)、高处作业吊篮、(25)、基坑工程、(26)、模板支架、(27)、高处作业、(28)、施工用电、(29)、物料提升机、(30)、施工升降机、

(31)、塔式起重机、(32)、起重吊装、(33)、施工机具、(34)、职业病及其防范措施。

二、检查实施方案: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并有相关部门的盖章和制定时间;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并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考核记录)。

注意事项:(1)、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分解到项目的各个责任人,要制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员安全员生产责任制、机电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后勤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预算员、财务员),每个分解的责任制必须责任人亲自签字确认;(2)、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详细,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检查包含的工种有:普通(杂)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砖工、架子工、搅拌机、电工、电焊工、气焊(割)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土方机械司机、油漆涂料工、塔吊安全、圆盘锯、钢筋切断机、钢筋对焊机、钢筋弯曲机、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交流电焊机、砂浆搅拌机、气焊(气割)、手持电动

工具、潜水泵、空气压缩机;(3)、工程部配备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持证上岗,并且岗位证书是有效的;(4)、工程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的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必须有项目部的盖章,制度也必须集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5)、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主要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分解必须落实到相关的责任人,责任人必须签字确认,必须要有分解记录,有记录时间,并由专人保管;(6)、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应该具有针对性,应该根据分解的责任制制定分解的考核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定期考核必须要有考核记录,并且看其考核结果是否合格。【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具有相关的设计计算。

注意事项:(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在检查的时候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该工程的特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要有针对性,专项施工

方案的专家论证必须要有论证记录和论证人的签字,还必须要有论证时间;(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记录,审核的盖章、签字、时间必须要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的批准记录必须有相关的签字和时间;(3)项目部所实施的现场作业方案必须与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一致。

3、安全技术交底

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不全或针对性强;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注意事项:(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对相关的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要有书面交底记录,要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确认,并且要有交底时间和记录人签字(交底记录上面必须要有交底主题、主持人签字、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交底(内容)记录、交底签到表、交底单位)(2)、分解安全技术交底,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各个分解的分部分项都必须要具备(1)的交底要求;(3)、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结合施工作业场所实际情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 ,交底必须具备(1)的交底要求。

4、安全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方案(二):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努力提高我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此安排意见。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从5月14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建筑企业、施工现场,重点检查规划区内和工业园区内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包括民建现场)。

三、检查人员组成

本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住建局牵头,住建局局长同志任检查组组长、县市容局局长、住建局副局长、县市容执法监察大队队长任检查组副组长,从县住建局质监站、村镇办、规划站、市容局执法监察大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及任务分工详见第四条)。

四、检查内容

1、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有无存在非法违法转包、承包行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各类手续是否齐全。

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4、高支模、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批准、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5、起重机械设备初次登记、安装、使用、拆卸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和检测、验收及操作人员考核、持证上岗情况;

6、工地施工现场的基坑及管沟支护、脚手架及大型模板支撑基础、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临时用电线路和办公室、宿舍、围墙等生活设施、斜坡、高切坡附近建设工程的临建设施的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7、工程项目针对高支模、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人工挖孔桩施工及起重机械设备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8、农村群众建房是否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各类手续是否齐全。

9、县城规划区域内和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中的未批突击建筑、未按规划超红线建筑、少批多占建筑、违规加层建筑。同时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和群众规范在建筑施工中乱堆乱放、占道存物等违法行为。

五、几点要求

(一)各检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各自检查内容,提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检查期间要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在建工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从严进行查处。

(二)各镇、社区要按照县安委会要求,积极配合好本次检查,并对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和群众建房等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安排专人督办整改。

(三)各检查人员应对各自检查项目如实进行登记,对可以及时解决的安全隐患,要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逐问题建立台账,限定整改时限,

并适时进行回访抽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方案(三):20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今年5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市领导先后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6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2016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住建委决定从2016年6月开始延长至10月底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事故在一线防范,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贯穿夏季、汛期,采取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组织委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行业指导,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2016年6月28日—10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在7月起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四、检查重点及具体安排

(一)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有无安全技术措施,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检验检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二)具体时间安排

(1)7月份,开展夏季高温、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夏季汛期、高温中(强降水、台风、大风等极端天气)较多的特征,重点检查基坑、围墙、建筑物和生活办公区域周边的防护设施,防止基坑、围墙坍塌和滑坡事故发生。同时,组织对重点项目、大型项目上作业施工的一线职工进行高温季节施工慰问活动。目前已与上兴镇人民政府、竹箦镇人民政府联动完成上兴、竹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月即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埭头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2)8月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结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要求,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并与市环保局开展扬尘治理工作,防治扬尘污染,推进绿色施工。本月将继续与社渚镇人民政府、上黄镇人民政府、别桥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3)9月份,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防止机械事故发生。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力度,彻底排查各类脚手架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吊篮,依照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严查;检查外电线路(高压电线)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检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同时,对全市房屋拆除工程项目集中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本月继续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4)10月份,开展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饮食卫生,保障我市广大施工单位建筑工人身体健康,防治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程序化、制度化。与市安监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场站、市政燃气管网等进行重点检查,深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按照省、市、委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立即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排查计划,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抓到细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应根据施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特别是现场监理应主动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本次检查要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隐患。既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检查中发现相关责任单位未开展自查自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对其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记为不良行为并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方案(四):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的近期全国连续发生的6起典型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现场管控不严,非法违法施工仍然存在等突出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所有建设工程。

二、检查时限及内容

此次大检查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4日-30日)

各学校要对各建设项目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好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8月20日)

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联系股室参与,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一是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的检查,查看是否有下沉、变形、坍塌的可能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坚决取缔少先吊等未经检测合格的简易吊装设备。三是加强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方面的检查。四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脚手架检查,坚决取缔已淘汰的竹木脚手架。五是加强施工用电的总配、分配及专用电箱内各配件的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对配电线路要严格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电线,严禁乱接乱拉。六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油漆作业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要立即整改,尤其要加强对带有保温材料的建筑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七是加强高空作业、违规操作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八是对特种机械设备安拆人员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起重机械坚决查封,对违法违规安拆、使用起重机械的企业及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九是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指导做好汛期施工安全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物资、装备、队伍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施工安全。十是对施工资质、手续办理情况的检查。对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的要及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对未办理建设手续或手续不齐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学校务必督促“五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危险部位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抓好本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此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谁漏检谁负责。各建设项目必须先报批、后建设,谁的业主谁负责。对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采取“两断两停”(断水、断电、停工、停休)的办法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该报请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该报请有关部门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该报请有关部门处罚的从重处罚,该报请有关部门清理出建筑市场的坚决逐出建筑市场。各项目业主学校是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力量,对施工现场严查重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并限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方案(五):2015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第1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38号)、市安委会转发Xx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XX〕3号)和省教育厅4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方案】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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