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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专卖合同

时间:2017-01-23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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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专卖合同(一):啤酒专销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理的:啤酒系列产品实施专场销售的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酒店内实施啤酒专场经营,合同期内乙方店内啤酒类产品只能销售甲方供给的产品,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作为本次买断啤酒专场的费用。

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Ⅰ、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在乙方按时付款的备件下,乙方发出调货通知后及时发

货,并保证同品牌、同规格统一价格供给;

2、 乙方进货所需产品的规格、品种、数量,由乙方人员直接通

知甲方业务员后由甲方业务员根据乙方人员通知及时送货;

3、

4、 在本次合同中约定产品详见附件( 个单品)。 如因厂家生产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进行相应的产品价格调

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相应的调整;

5、 甲方供给乙方的啤酒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协同

厂家售后处理。

6、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做好甲方在店产品的储备工作。

7、

8、 约定产品中如出现滞销产品可进行调换。 甲方投入的物料展示柜只能供甲方的产品使用,啤酒类产品

乙方仅允许甲方进行店内的生动化布置(货架陈列、产品展示、堆头摆放、海报宣传等)与人员促销、促销活动(赠酒、搭赠)等,不允许其它啤酒品牌以任何方式进行宣传活动;

Ⅱ、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所经销的啤酒产品价格按甲方的市场价格执行:如遇厂

家价格调整,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作(针对全市场的行为);

2、

3、 结款方式为: 在协议时间内乙方店内只能经营甲方供给的啤酒品牌,不得

销售其它品牌啤酒。

4、 在协议时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货,乙方应妥善保

管甲方供给的啤酒产品,如因未妥善保管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 在协议时间内乙方店内的零售价须参考甲方建议价,及给予

甲方货物在吧台及酒超良好的陈列;

6、 在协议时间内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任何促销品,以及促销

费用(其中包括店庆、节假日、代金券及晚会门票)如遇重大活动可以协商;

7、 本协议中约定产品,甲方为唯一供货商与配送商,协议期内,

乙方不得从其它渠道商进货,双方应积极配合;

8、 在协议时间内乙方应允许甲方在乙方店内从事其他类型的

(啤酒类)促销活动(如:抽奖、赠送等)。

四、违约及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及义务”中任意一款或几款时一律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并由违约支付履行方支持费用2倍作为违约赔偿。

五、如有以下情况发生任何一方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即从发生日起本合同无效,收取或退还支持费用的方式为:总专卖费用÷总协议时间×实际执行时间/剩余时间。

1、

2、 任何一方出现破产,停止或解散时; 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保障继续履行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指

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的事件。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七、本合同届满时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订合同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由榆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啤酒专卖合同(二):啤酒经销合同书(确定)

编号:HT: 号

经 销 合 同 书

成都市四喜饮料有限公司

成都市四喜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

为了在 推广甲方生产的红河谷牌啤酒系列产品,并稳定畅销后的产品市场价格和销售网络,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啤酒的销售市场,并切实保护双方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经销区域(渠道)及经销期限:

1、经销区域为: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 县(区) 的特约经销商;乙方经销甲方产品仅限于上述约定的区域(渠道/系统),乙方不得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如需将产品销售至本合同约定的经销区域之外的市场,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授权或确认函后方可进行,否则按甲方市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窜货”行为进行处理。

3.为保证区域经销商的市场价格和销售网络,严防“窜货”行为,乙方需暂交纳市场诚意金,为体现公司与经销商的伙伴关系:

1)、区域(销量 万件/年)诚意金 万元,合同期满,达目标,甲方退返诚意本金 元,奖励 元。未达目标,甲方退返诚意本金 元;合同未满期,甲乙双方解除合作,甲方退返诚意本金 元。

2)、有证据查实如发生跨区销售行为,将处罚经销商“窜货”销售金额的50%,予以补偿被“窜货”经销商,处罚费用自乙方市场诚意金内产生(金额上限为所交纳市场诚意金最大额)。经甲方通报后,乙方继续蓄意破坏市场,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改变经销权。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仅对乙方供货,不向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产品。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价格体系规定并确保所辖的合同分销商和零售网点按照该甲方指导价格体系销售产品。

4、乙方不能连续三个月无销售回款,否则本代理合同自动作废。 5、经销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经销产品的价格体系及付款方式:

说明:根据原材料等变化情况导致产品生产成本变化,甲方有权酌情调整该价格体系。但甲方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调价后乙方应立即执行新的终端供价体系,积极配合,不得影响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规范行为。

2、付款方式及价格说明:

货款以现金转账方式结算,必须按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款到发货。 甲方出厂价仅包含货物出厂上车费用,自工厂至经销商仓库运输费用及下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 件。超过期限,乙方未汇出首批进货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项下产品的经销权,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1)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我国啤酒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并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管理工作。2)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发货。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换货处理,无法换货时,应进行退货处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1)如因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等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向甲方提出退换货要求。2)有权提出对市场推广有益的经营主张或建议。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可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4)乙方未经甲方公司同意并书面通知,不得借支现金、货品或其他财物给甲方人员,否则概由乙方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如甲、乙双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成都市四喜饮料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 章: 签 章: 日 期: 日 期:

啤酒专卖合同(三):2016便利店合作协议

便利店合作协议

便利店陈列展示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法定代表人:孙明波;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促进发展的目的,根据双方;第一条:甲方责任;1.1甲方一次性购入箱,享受的促销折扣;1.2甲方应在明显位置保持堆头一个,数量不得少于;1.3甲方自愿承诺全力配合乙方产品生

便利店陈列展示合作协议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乙 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明波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促进发展的目的,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甲方门店进行产品陈列展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1甲方一次性购入 箱,享受 的促销折扣。(最高进货数量为 箱),协议履行完毕后兑付,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购买青岛啤酒系列产品只能向乙方持续购买。

1.2甲方应在明显位置保持堆头一个,数量不得少于 箱,保持货架摆放不得少于 罐,陈列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应当保证堆头的整洁和完好。

1.3甲方自愿承诺全力配合乙方产品生动化的各项安排。

1.4甲方保证产品零售价不得低于 。

1.5本协议内容属双方商业秘密,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作为乙方布置店招、产品堆头、产品展示的费用,给与甲方 的折扣,并在甲方如约履行完本协议全部义务后5日内兑现。

2.2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将会不定期对陈列进行检查,甲方应予以配合,如出现甲方2次陈列不符合要求的现象,乙方的折扣措施不予兑现。

第三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陈列时间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审理。

第 1 页 共 2 页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签约时间: 年

便利店合作协议 [篇2]

甲方:xx市xx区商务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蔬果副食便利店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市民及消费者,根据xx市政府、xx区政府及xx区商务局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在xx市市xx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区(蔬果副食便利店)(代理、经销、专卖、零售)经营蔬果副食系列产品。

第二条乙方必须建立品种相对齐全的直销配送中心且向各社区蔬果副食便利店100%供应配送,并且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配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新鲜和卫生,按时按量供应,如未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乙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等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乙方所送的产品,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根据同样、同等蔬菜规格,不能高于市场价,乙方要按照《xx市区车载蔬菜进社区直销常态化机制方案》(定政办发﹝2016)323号)文件规定,直销价要比市场零售价至少低20%,其它产品要低于市场零售价,如发现蔬菜价等于或高于市场零售价,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蔬菜直销运费补贴。如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取消蔬菜直销资格。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蔬菜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乙方无法承担,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先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

第四条甲方统一设计的蔬果副食便利店和配送中心的门头标识、价格公示牌,乙方必须规范使用且不得擅自更改。

第五条甲方要全力维护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权益,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蔬菜直销进社区工作由xx市政府、xx区政府组织实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区商务局、区物价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质监局、区执法局、街道办等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叁万元(30000元)社区蔬果副食便利店使用保证金,保证金一次性缴付甲方,甲方须填写收据并盖上单位公章,乙方妥善保管收据,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的保证金。

第七条 蔬果副食便利店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保证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八条有效期从2016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协议书》。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即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啤酒专卖合同】

便利店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温州绿色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认同甲方主导的加盟连锁理念,并申请加盟合作,经甲方批准同意就乙方加盟合作甲方“绿色生活便利店”连锁经营项目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以下加盟条件

1、乙方拥有自己的商城或超市,而且具有正规的合法的营业执照。

2、乙方可自行租赁商铺(2年以上租期的)用来加盟甲方免加盟费。

3、乙方在营业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4、乙方加盟店,除烟草外,所有的配货均由甲方统一配送管理,如甲方货物有贵重于市场价格,乙方由甲方书面提出自行采购此类产品。

5、乙方加盟后,必须按照甲方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与甲方合作后,有权利保持店面原有的内部的结构。

2、乙方有甲方合作后,要在原来的店面招牌上过上甲方的招牌或者挂上所有甲方招牌的横幅或者宣传资料。

3、乙方不得未经书面同意将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店面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如果违反,甲方将终结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4、乙方在进货上,可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货物的优惠政策

5、乙方认可加入甲方的供应链体系,接受及配合甲方各类促销活动

6、乙方与甲方合作后,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商品,零售价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销售

第三条:甲方额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在乙方店面上过上甲方的招牌或者挂上印有甲方招牌的横幅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日期、包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有货物调换,乙方须在商品还有三分之一保质期前甲方提供调换货,如有超出,甲方有权不调换,乙方自己处理

4、货物因质量或包装损坏问题,甲方给乙方退回货物

第四条:甲方给予乙方的支持

1、甲方商品入驻乙方店内时乙方提供货架,若冷冻类商品进驻乙方时,同时也可为乙方提供给冷冻柜,二者甲方只收取部分押金,若甲乙双方合约解除,甲方将收回为乙方提供的货架和冷栋柜,同时退还乙方交付的押金

2、乙方加盟甲方后,甲方可向乙方提供货款支持,具有支持事项如下

⑴、乙方采购的所有商品由甲方先代为付款

⑵、

3、乙方加盟甲方后,若想改变店内原有的风格,甲方可为乙方提供

门店装修设计图样

第五条:结款方式:

1、乙方进货以现金方式结算或者转账给甲方,甲方以货到付款的方式与乙方合作,甲方给乙方同意送货至乙方时,乙方如果不是因为商品问题而拒收货物,货物的运输、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初步定为100元/次,

2、乙方进货后,也可通过银行采购卡方式与家甲方结款,该方式定为月结。

第六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依据双方合作意向和温州绿色物流有限公司特许的加盟条款,甲乙双方合作的最短期限为两年,正常情况下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终止加盟合同,也可以继续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有效期为__年

3、乙方自愿在____市____区____街___号,开设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绿色生活便利店“___号____店

4、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乙方提供续约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重新签订新合同,以做双方执行相关义务及权利的依据,未按时办理续签合同手续者,向合同期满之日起,合同即自行终止,甲方可向乙方收回加盟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经甲乙双方协议,补充事项:

补充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法律效力

1、对甲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2、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者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条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便利店合作协议 [篇4]

甲方:厦门捷通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1、乙方在乙方指定的社区服务站代理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业务:

代为联系线下业务:保洁、驾校报名、会计报名考试、保姆、月嫂、点皓星、家教、福利彩票刮刮卡、鲜花。

代为联系线上业务:手机充值、固话充值、qq充值、游戏充值、淘宝代购、酒店预订、机票预订。(pos机需交押金,j盾需要自己充值 押金和j盾余额合作完毕退还)

可选业务:缴费一站通代收电费、缴费一站通代收燃气费、缴费一站通代收各类话费。

2、甲方有权利在乙方店内的适当位置做合作标识牌。

4、可选业务甲方应为乙方实现代收费业务功能,并向乙方提供缴费设备(需要押金)。合作细节以附件形式另行约定,详见“缴费一站通”业务合作协议。

5、如合作业务有变动甲方会及时通知乙方,所有业务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宣传便民收费的目的而在乙方适当位置宣传板面的权利;

2、向乙方提供技能培训,保证乙方可独立操作甲方业务系统的义务;

3、向乙方代办甲方业务提供正常市场活动及必备物品的义务;

4、及时办理乙方所代理的甲方各项业务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依据双方的约定得到销售提成的权利;

2、及时维修甲方业务系统设备的义务;

3、在经营甲方业务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4、维护甲方良好企业形象的义务;

三、合作收益、支付方式

(一)合作收益

1、乙方代理甲方业务提成标准

2、其它商品或服务:双方另行协商,以附件形式另行约定 (二)结算方式

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结算上月度的合作收益,具体结算方式另行协商。 四、合约的续签与终止:

(一)续签

合作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协议期满双方均为提出异议时,本协议自动延续。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且不再续签;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六、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一份总公司备案,一份分公司留存,乙方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若发生不可协商之事,可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对于因合作关系而知悉对方的商业信息、内部数据、财产数据、成员个人数据或其他商业机密,

双方应遵守保密约定,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知悉。

甲方:厦门捷通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话:0311-67663221 电话: 传真:0311-67667420 传真: 地址: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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