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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

时间:2017-01-04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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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一):团委三会一课制度

团委“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及要求

团支部委员会是指团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团小组长和有关团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团的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团员方面的问题。团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团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二、支部团员大会的任务及要求;

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团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团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昕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决定对团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开好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要事先确定支部团员大会的议题。会前把内容和要求通知团员。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给团员以发表意见的机会,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对讨论的问题有分歧,要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一次会议不能统一的,如无特殊情况,可以下次再议,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必要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团组织。一经作出决议,就要坚决执行。

三、团小组会的内容及要求;

团小组会是团员参加团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团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团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团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和团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讲求实效。开会前,团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和开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把会议相关事宜事先通知到每个团员,包括团干部,使他们作好准备。会上,团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紧密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团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四、团课的内容及要求;

团课是团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一般每二、三个月一次)对团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团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团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邓小平理论、党与团的基本政策、团的基本知识和历史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团组织应在上团课前作好授课的有关准备工作,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团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团课质量。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团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团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团课教育,不断增强团性修养和锻炼。

落实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二):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团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严格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教育,提高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

第二条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召开支部委员会,并指导团小组召开团小组会;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第二章 支部团员大会

第三条 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全体成员参加审议本单位各支部重大问题的会议,是各级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四条 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团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会的具体日期。

第五条 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和团的条例和规则,本单位的企业文化和本单位党委、团委的规章制度等;

2.审议支部工作和活动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传达和讨论并贯彻执行本单位党委和团委的决议,检查落实上级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4.吸收各单位和部门先进青年入团,表彰先进团员,处分犯错误的团员;

5.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6.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其它问题。

【落实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

第六条 支部大会的基本要求:

1.超过本支部团员的半数人员参会,支部大会及决议方才有效;

2.会前准备。一是确定议题;二是提前将会议时间、内容和要求等问题通知本支部全体团员,使团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3.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广大团员青年就议题积极踊跃发言。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应到会团员半数以上投赞成票时,决议有效;

4.团支部进行表决时,可向个别未到会的同志征求意见供支部大会参考,但不算有效票;

5.支部大会一般不吸收非团员同志参加,但讨论吸收团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列席。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七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的领导班子,它按照团员大会的决议,同级党的组织和本单位团委的决定精神,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的纽带。

第八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九条 原则上,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第十条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带头学习本单位党委和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方针条例;讨论研究和贯彻执行本单位党委和团委的指示和决定;

2.研究团结和带领本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完成各项生产运营任务的规划和措施;

3.讨论研究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对团员的奖惩问题;定期对团员进行思想分析,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讨论团员的教育和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

4.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和事项。 第十一条 支委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做好准备,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2.开会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支部委员

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3.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全部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委员人数不超过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落实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

第四章 团小组会

第十二条 团小组会是团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团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原则上,团小组会应每月一次。支部认为必要,团小组会的次数可以增加。

第十四条 团小组长是团支部指定或团小组推选的团员小组负责人,也是团小组会的召集人。团支部委员应编入一个团小组,参加团的生活并自觉接受团小组长的领导。

第十五条 团小组会的内容,应围绕本单位团委的中心工作和团支部的近期任务确定会议的主题。具体内容是:

1.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本单位团委和各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本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完成各项生产运营任务;

2.向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汇报团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团小组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青年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青年

思想政治工作。

3.按时收缴团费;

4.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广大青年的工作。

第十六条 团小组会的基本要求。团小组会要求讲究实效,会前要确定内容,做好准备;会中要抓住中心组织讨论;形式上要严肃认真,又要生动活泼、丰富多样;会议结束要统一思想,归纳小结。

第十七条 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都要做好会议记录,以备考察。应把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和缺席人员名单、主持人、大会中心议题、发言要点、讨论中心、不同意见,最后做出的决议等准确地记录清楚。

第五章 团 课

第十八条 团课是本单位各级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方法,上团课是加强团员教育的一个重要形式。

第十九条 原则上,团课每年举行一次,由本单位的各级团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运营状况作出安排,组织讲授。

第二十条 团课的内容:

1.党的基础知识和党史教育;

2.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落实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三):201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落实共青团三会一课制度】

一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听取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同时讨论审议应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事宜。

二是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处理支部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三是党小组会议。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的任务主要有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做出汇报;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党费收缴等党务工作;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分析研究周围干部职工的思想,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密切同他们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四是党课。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讲课,也可以采取上大党课的形式,请上级党委负责人、优秀党员或专家教授讲课。主要是结合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教育及其它有关事宜。

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狠抓落实。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面对xx镇形势和任务,结合城xx镇实际,我们大力加强党的建设,首先是始终坚持抓好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内容。“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增强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先进性的有力举措。镇党委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相逢模范作用得到突出,各项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我们在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也都高度重视,切实负起了责任,履行了“一把手”的职责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工作计划,并指定分管领导或组织委员具体抓,把“三会一课”制度抓出了成效。此外,我们把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了工作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单位的主要内容。三是强化措施,确保落实。镇党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严格了纪律,确保了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党的“三会一课”。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党支部都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了重点突出,确保了活动实效。镇委党委做出了具体安排,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时间,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一为召开党小组会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四个星期一为党课时间,各党支部在此原则下,也都根据工作实际作了临时调整,确保了活动有效开展。四是加强了督导检查,以强化落实党“三会一课”制度为动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新发展。各党支部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三会一课”和党员到位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记录,镇委党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支部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为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 [篇2]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一、“三会一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早在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对党内的权力机关、权力关系、组织原则和基层支部的活动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支部、区部委员会以及中央委员会至少每两周开会一次”,“盟员至少每三个月同所属区部委员会联系一次”等。这是关于党的会议制度的最早规定。纵观我党发展历史,“三会一课”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重要的发展时期。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三会一课”制度的确立与成熟时期。党的二大通过的我党第一部党章就对党小组、党支部、地方全体党员会议和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各组,每星期由组长召集会议一次。此后,毛泽东同志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伟大构思,标志着中国特色党的建设新思路的开启。1929年《古田会议决议》要求“从党内教育做起”,通过党报、简报、小组会、支部会、党员大会、政治讨论会、参加实际工作等教育方法,来解决“思想上建党”的问题。同时特

别强调,“红军党内最迫切的问题,要算是教育的问题”,这是我党党课制度的最初文献和最早实践。之后,党中央先后于1931年、1932年、1940年通过若干决议和指示,对党内教育的意义、内容作出规定。这些制度和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党的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最后,党的七大全面总结了延安整风经验,对如何通过正常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教育,来提高党的建设整体水平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成为我们党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二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是“三会一课”制度的丰富与完善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如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战斗堡垒,是执政党建设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1955年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强调实现集体领导,建立支部民-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生活,增强党内团结和严肃党的纪律,是党的建设事业中极为重要的原则。1956年党的八大对党的会议制度进行了创新,实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使党内各种会议制度和党内生活有了最高机关的权威支撑。八大通过的党章明确指出,党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发扬党内民-主,鼓励一切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和地方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上下级之间的生动活泼的联系。1962年召开的“七千人大会”,在反思党内民-主生活基础上明确提出:“应该从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着手,使支部生活健全和活跃起来,切实改变许多基层组织长期不开小组会、不开支部大会、不上党课、党员不起作用等等组织涣散的现象。”三是改革开放以来是“三会一课”制度的探索与发

展时期。党的十二大作为新的历史时期一次重要会议,对于“三会一课”制度的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会议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设立委员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十四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民-主生活会,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中任何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后相继开展的“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先争优”等活动,使党内生活焕发了生机,极大地丰富了“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和形式。四是十八大以来是“三会一课”制度的继承与创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党内生活要有一定的“庄重性、严肃性、政治性”,要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他还强调,在严格党内生活制度方面,“一个是坚持,一个是加强,一个是创新”。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三会一课”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充分认识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

健全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

(一)有利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支部通过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从而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有利于摊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

(三)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尤其是支部委员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定期讨论评议支部工作,可以增强党内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接受广大党员的批评和监督。同时,经常总结支部工作的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可以使党组织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四)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

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当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一)党员大会的功能体现不突出。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党内主要工作、重大事项,一般都应该由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做出决议,并定期审议支委会工作,对支委会贯彻执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党员大会的这种功能却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大多数成了支部工作安排会、任务部署会、活动动员会。基本上是我说你干,我定你办。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讨论决定党内重要工作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尊重。支部未能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监督,使党员不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同时,党员大会存在着要求党员怎么干提得多,听取党员意义建议少等问题。

(二)支委会集体决策的职能体现不突出。支委会是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关键。其着力点应放在议大事、发挥保证职能上。但从实际情况看,这方面还比较弱。部分支部对其本身和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不能在支委会上进行认真地讨论、研究。有的召开支委会,要么只研究党支部自身工作,与所在部门的中心工作结合不紧;要么偏重于生产建设工作,把支委会开成了行政工作会;有的支部的支委会,大部分是组织支委学习,支委会的根本职能末能体现出来。

(三)党课政治教育的特点不突出。党课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政治教育的主要形式。但实际情况是党课教育缺乏制对性、政治性、计划性、系统性,缺乏感染力、吸引力,成效一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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