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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财务科购买报销材料领用制度的规范

时间:2014-06-01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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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财务科购买报销材料领用制度的规范(一):医院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医院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本制度。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借款管理制度、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专项支出报销制度、报销相关事项及报销时间。本制度适用医院全体员工。

第一条 借款管理制度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申请单”、原始报销凭证,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四)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五) 借款流程: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第二条 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电话费、交通费、会议培训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一)差旅费报销制度

1.费用标准:

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科室负责人 火车硬卧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2.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禄丰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 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医院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宣传活动、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产生的费用,例如宴请或工作餐、赠送纪念品、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等。所有宴请、业务费用开支必须立明事由、招待对象。

(三)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四)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五)会议培训费

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会议培训费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室的培训需求和会议日程应及时报送办公室。经医院办公室批准后,员工参加培训或会议,报销费用时需附上经审批后的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

(六)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购买仪器、设备、耗材等各种物品,由科室负责人将购置申请报办公室审批后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并将将购置的耗材及固定资产由库房入库后出库到相关科室方可使用。

第三条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

(一)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月末由各科室将本月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科;(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绩效奖金分配表;(3)财务部根据绩效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5)次月3号前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6)每月工资发放后3日内员工到到科室负责人处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2.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3.社会保险付流程:(1)由医院办公室将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科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2)社会保险金由财务科协助院办

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科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院办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其他福利费支出由院办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科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各科室的加班费、夜班费、放射费等报酬的报销,每季度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有关单据,交院办审核后,有分管副院长签章,方可报销。

第四条 专项支出报销制度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专项支出报销流程:1.填写购置申请:填写《专项支出费用申请单》并报批。2.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3.结账报销:(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合同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3)财务科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 报销相关事项及报销时间

(一)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社区医院财务科购买报销材料领用制度的规范(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相关制度

**街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目 录

一、财务工作制度

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三、票据管理制度

四、医疗收费制度

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六、药品管理办法

七、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八、债权债务管理办法

九、门诊收费工作制度

十、财务各岗位工作职责

十一、政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务工作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制止奢侈浪费、违法乱纪的行为,认真办理会计事务。

二、根据社区中心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三、严格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规定算帐、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时上报。

四、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不定期地检查收费人员的库存现金。

五、加强经济管理、定期进行对社区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及时反馈社区经济状况。做好社区经济核算和绩效工资计算分配工作。

六、加强财务监督和控制。结合各时期的经济政策及任务,制订相关的制度。一切合法的报销单据,必须由经手、证明、会计、审批等人签名,实物必须入库方予报销。财务岗位必须要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定期换岗。

七、有价票据管理要做到专人保管、复核。

八、会计档案保管,会计人员交接,均按照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等有关的规定执行。

九、认真统计医保、公费医疗等医疗往来款项,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各种医疗报表。掌握落实有关文件政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存在的问题。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卫生部和财政部颁发的《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项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本社区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现金的管理

1、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

(1)收费员的现金收取、开具收据、现金日结单的填报,现金上缴时限及金额等相关规定;

(2)现金出纳每天定时收取各收费点收费员现款及现金日结单,复核款单是否相符,抽查现金日结单是否与电脑收款记录相符,及时将汇集收取的现金填单送存开户银行;

(3)出纳的支票管理,现金提取库存现金支付及保管等相关规定;

(4)不准坐支现金;

(5)实行会计复核制度;

(6)及时登记现金日结账,实行日清月结,钱款相符;

(7)定期财务主管或主办会计监盘出纳库存现金,核对开户银行存款余额;

(8)其他有关规定。

2、实行钱账分管,互相监督

设置专人经管现金出纳业务,会计和出纳岗位分开设置,不得由一人兼任。坚持钱账分管,责任分清。

3、严格按规定范围支付现金

现金支付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在可使用现金范围以外的经济来往和达到转帐起点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库存现金限额管理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 根据国家的规定, 库存现金要实行限额管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核定库存限额, 一般不超过社区中心3至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额,社区中心应按限额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额, 防止超限额存放。

5、完善和健全现金收付复核审批手续

出纳人员在办理现金业务时,要严格审查现金收付的原始凭据。并对各类开支项目, 必须经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办理, 在收款时要认真清点现金, 防止错收错付。款项收付完毕,应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严禁用白条、借条抵库存。

6、不准坐支现金

社区中心除零星开支可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以外,其他一切支出必须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准从本中心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 7、完善账款核对及监盘,如实反映现金库存情况

出纳人员应于每日业务终了前结清当天账目,在账面结存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后,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连同原始凭证交会计人员复核,整理,填制记账凭单。

社区医院财务科购买报销材料领用制度的规范(三):2015医院财务制度

第1篇:医院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

(四)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五)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六)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七)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一)业务开展情况;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三)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

(四)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

(五)绩效考评情况;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上述事项(四)的说明应附有成本报表(成本报表参考格式参见本制度第六部分)。

十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十二、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十三、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十四、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第2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统一领导,归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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