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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暂住入户

时间:2018-11-30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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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成都暂住入户

成都市入户须知

第二篇:成都暂住入户

成都户口迁移办理流程(买房)

购房入户详解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第一阶段:准备资料

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

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电子版下载] [样表下载]

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费用:4元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

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第三阶段: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最后阶段: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办理费用:6元

小窍门:如果办证中心没有要求换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

恭喜你,成都户口办理完毕。一共需要花费10元。

成都买房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购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已交付使用,实际入住,并取得产权证。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4、入住证明;5、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通过购房入户成都的市民也要等到房屋已交付使用,并实际入住后,才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成都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购房入户和投资入户政策的明确细则:

一、购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已交付使用,实际入住,并取得产权证。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4、入住证明;5、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4项与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相同;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二、投资入户的人员分为两种情况,1、购买非住宅用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非住宅用房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已取得的提供)、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房的提供);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资金投资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三、暂住期满2年入户。1、《入户申请表》;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3、入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两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社会综合保险)明细表(原件);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人均不低于16平米)(原件和复印件);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四、成都市户籍人口全域迁移。1、《入户申请表》;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迁入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不限面积)(原件和复印件);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6、入户人员1寸证件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第三篇:成都暂住入户

成都除了购房落户成都还有哪些落户方式

搜淘整理,2015成都户口新政有这些:

(1)在成都购买90㎡以上的商品房并实际居住,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可以落户成都。

(2)人才引进入户政策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成都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以落户成都。

(4)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延伸阅读:成都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人才入户:

以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现在: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以前:必须是获得高级人才称号并获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人员

现在: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以前:只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现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

PS: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投靠入户:

以前: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5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现在: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35岁变30岁了)

除了以上的落户方式外,你还可以通过下面的几种方式落户成都。

(1)租房入户(只针对本市农民,外地人想想就好了)

成都户籍的乖乖些,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的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办理入户需要这些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2)购房入户

在成都,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也就是交房后的意思),且与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PS:记住,是未成年人!年满18岁了的是不行的。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投资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学历入户(大专学历也能落户成都)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第四篇:成都暂住入户

成都办理入户资料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成都暂住入户】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 入户申请表 2.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1、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购买二手房的原房主迁出后方能办理新房主户口迁入。

2、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方米/人])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办理程序: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6项材料。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相关备注:市外人员因购房、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8、《户口迁移证》

9、《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10、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11、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 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 入户申请表 2.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

办理程序:获取材料并填写:

方法一 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批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7项材料。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成都暂住入户】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 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成都暂住入户】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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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成都暂住入户

2014成都落户办法

成都购房落户新政出台 满70平调整为满90平

户口”或许是烙在每个人身上的最深印痕,是诸多混迹成都多年的外来人口的人生大事,尽管每天在这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总觉得要有一纸户口,才算真的是成都人…… 今天,《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瞬间引起众多奔波在买房一线的人的关注,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为应对“5·1 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

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新政策的出台有什么影响?

与“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相比有哪些变化?

早在2008年12月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的暂行意见》的通知,详细列举了市外人员到成都入户可采用“购房入户”和“投资入户”,本次新政策只涉及了“购房入户”相关内容。

2008年: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014年: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08年/ 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

14年/ 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08年/ 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

14年/ 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

08年/ 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14年/ 依法参加社保1年以上

商妹儿提醒,想知道你新买的房子是否能顺利落户,请仔细确认你的购买时间,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如时间在6月1日之前,依旧可以享受08年的政策,若在之后,就要按新政策执行咯~~

入户申请表;

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

居民身份证;

亲属关系证明;

入住证明;

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

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

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其他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成建制入户。

第六篇:成都暂住入户

成都户籍入户详解

成都户籍入户详解(房产篇)

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不嫩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及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纳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城区内购买商品房或2手房面积在70平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外地人,可以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28平米/人。

第七篇:成都暂住入户

成都郫县入户条件

一、行政审批条件

(一)学历、职称入户准迁证核发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入户在单位集体户或本人产权房屋处。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二)购房入户准迁证核发

1、在我市、区(市)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7.82平方米;

2、在我市、区(市)县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在70平米以下,暂住满2年,在我市有用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

(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准迁证核发

1、夫妻一方属本县居民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另一方在户口所在地无职业,均可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申请配偶入户;

2、夫妻一方属本县已征地农转居户口,未迁入安置小区或划地安置,户口地址还在原农村,另一方需投靠的,只能入户在配偶所在镇的街道。

【成都暂住入户】

(四)无职业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凡老年父母属离(退)休人员,或男方满60岁、女方满55岁,子女属本地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老年父母均可申请入户。

(五)无职业人员随军入户准迁证核发。

(六)破产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七)属企业破产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可申请投靠配偶,无配偶的投靠子女,无子女的投靠父母。

(八)孤寡老人、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近亲属入户准迁证核发

(九)老年人身边无配偶、无子女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近亲属户口在我县,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可申请入户到其近亲属户口所在地。

(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准迁证核发。

(十一)凡子女属于18岁下以未成年人或18岁以上在校高中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地,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均可申请子女入户。

(十二)投资入户准迁证核发

在我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

(十三)离退休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离退休人员经过本区(市)县人事或劳动部门安置、或配偶、子女的户口在本地的,均可申请入户。

(十四)随军调动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十五)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公民属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均可申请本人入户在单位集体户或本人住房所在地。若本人有住房,则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入户在住房所在地。

(十六)收养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二、所需资料

(一)学历、职称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入户联系函(原件);

7、单位工作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本人有产权的需提供)。

(二)购房入户准迁证核发

1、在我市、区(市)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面积在70平米以上的,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7.82平方米。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和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住证明(小区物管或居委会出具);

(6)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缴款发票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或与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二手房出具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二手房按揭的出具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或与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

(7)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门牌地址证明;

(8)市或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在我市、区(市)县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在70平米以下,暂住满2年,在我市有用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两年以上IC卡居(暂)住证;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缴款发票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银行半年的缴款凭证;

(7)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门牌地址证明;

(8)缴纳2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准迁证核发

夫妻一方属本县居民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另一方在户口所在地无职业,均可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申请配偶入户。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件印);

4、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若属本县农村地区居民户口,还需原户口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5、未享受低保证明(居委会、政府盖章);

6、镇派出所出具街道门牌地址证明(原件);

7、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涉农地区提供)。

(四)无职业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户口簿或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若父母有离退休证的则不需)。

(五)无职业人员随军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军官证、入伍登记表、任职命令(原件和复印件);

3、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原件);

4、随军家属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破产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破产公告和法院裁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5、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户口簿或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七)孤寡老人、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近亲属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属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未成年人的情况证明;

5、若属成都市内的农业户口,还需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八)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18岁以上高中在校证明(原件);

5、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村组迁出证明(原件)(县内户口需提供)。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或农村地区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九)投资入户办理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成都暂住入户】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

6、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8、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9、原户口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成都市内农业户口需提供)。

(十)离退休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离退休人员经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安置的所需材料:【成都暂住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安置通知(原件);

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6、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7、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的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和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随军调动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4、军官证、入伍登记表,任职命令(原件和复印件);

5、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原件);

6、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十二)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市或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出具入户联系函(原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成都市内户口户籍证明和户口簿都需提供);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合法固定住房(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

7、单位工作证明;

8、入户在单位集体户的,还需单位的门牌地址证明。

(十三)收养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3、收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收养人结婚证;

5、被收养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被收养人属我县农村地区户口的,还需原户口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

7、收养人夫妻双方属我县农村地区户口的,小孩需提供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面审核,对条件符合的,当场办理准迁证,成都市内的户口迁移实行网迁,材料齐全,入户人员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505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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