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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时间:2018-11-28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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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建筑限高资料

建筑高度控制

1.湛江机场对建筑净空控制高度的批复:

根据民航中南局机场【2009】130号的批复意见

建筑离湛江机场跑道北端头,跑道中心校延长距离分别为4000,4000米范围的,建筑物最高点(含避雷针等建筑物在内)黄海高程均必须控制在193米以内。

有关障碍物标志设置、环节保护以及电磁环境保护问题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

2.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建筑物、建筑群,重点保护具有本地特色的历史风貌和人文景观。 应当控制高层建筑,降低建筑密度,增加公共绿地。

3.广州2003年开始组织编制《名城保护规划》,当前《名城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已纳入正在报审的《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纲要》。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计划2011年完成《名城保护规划》批前公示,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年内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政府审议,争取取得省建设厅支持,总体进度争取先于或平行于《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纲要》的获批进度。广州,一座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也是我国第一批公布的2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获悉,作为全市名城保护纲领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下称《名城保护规划》)已经基本编制完成,年内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政府审议。该规划第一次系统、明确划定了广州历史城区的范围20.39平方公里,包括了越秀、荔湾、海珠3个区的老城部分,并对这一范围内的新建建筑进行高度控制,最高不得超过30米。

4. 广州市规划局3月16日消息,广州利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番禺区广州亚运城地段自编号D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目前已在广州规划局挂出公示,公示期限为3月16日至3月30日。

申请调整内容为:原地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37625.2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35%,建筑限高为120米。建设单位申请将建筑限稿调整为170米,其余指标均未超出原规范要求。

5. 《通则》4.3 建筑高度控制

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

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

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

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4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在国家或地

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

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

规定。

4.3.2 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

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 非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

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

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

过1/4者;

2)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

3)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第二篇: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建筑物航空限高咨询申请表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______________(单位)关于项

目净空限高审核报建申请表

注:1、建筑物最高点包括避雷针等构筑物在内。

2、所有附带材料需符合净空保护区建筑物高度报建审

核流程申报指南的要求。

填表提示

报建申请表填表说明:

宗地号/地块号:根据申请附带材料中的宗地图确定宗地号,或建设用地方案图确定方案号。

申请时间:提交至机场进行申请的日期。

申请单位:申请单位的全称。

地块详细地址:申请限高审核地块的详细地址。

是否存在: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申请项目是否存对空光源、电磁干扰或烟尘排放等影响,若存在,则在相应位置打“√”;若不选,则视为不存在以上影响。

附带材料:勾选提交的附带材料,附带材料要求参考《净空保护区建筑物高度报建审核》宣传资料。

建筑物最高点海拔高度:写明项目建筑物最高点的海拔高度(包括避雷针等构筑物),非建设高度。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负责办理报建审核申请的委托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意见:签署单位意见及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第三篇: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关于建设项目净空限高意见的函-样本

民航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局:

××××机场---米处(×××°××′××″E; ×××°××′××″N;(指拟建建筑物最高点地理坐标)北京54坐标,下同)拟建×××,初审情况如下:

一、拟建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如:住宅)。

二、与郑州机场跑道相对位置

拟建建筑物最高点地理坐标为×××°××′××″E; ×××°××′××″N面内/外。

三、郑州机场限高计算及意见

拟建建筑物最高点海拔高度(场地高程及建筑物高度)为 米(黄海高程),(不)符合机场净空高度控制要求。

请监管局对该项目在净空管理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给予审核。

此函。

附件:1.×××建设项目净空障碍物限高计算表

2.障碍物与跑道相对位置关系示意图

关于净空障碍物限高计算

一、障碍物基础数据:

1.障碍物位置:(注大地坐标和平面坐标至少填写一项,宜填写大地坐标;大地坐标精确至十分之一秒 ,平面坐标精确至厘米;在方框勾选采用椭球基准)

直角坐标系:障碍物大地坐标 E,N;E, N;E,N;E,N; (所采用的椭球基准:北京54 □西安80 □WGS84)。平面坐标

障碍物最高点高程85黄海高程基准,精确到十分之一米),相对障碍物所在地地面高度 xxx 米(85黄海高程基准,精确到十分之一米)。

二、计算结果:(若障碍物位于单跑道多个限制面内,按照最严格限制面填写;障碍物位于多条跑道障碍物限制面内,将已校核跑道按照上述规则单独填写)

/构筑物最高点高程(含避雷设施及屋顶附属物)为 xxx 米(85黄海高程基准),(未)超高。

符合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要求,未超高。

□ 超出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第四篇: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航空限高

3.12.4 机场净空管理规定

3.12.4.1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厦门高崎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⑴ 修建不符合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

⑵ 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或者从事会产生这些后果的作业;

⑶ 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⑷ 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⑸ 设置影响机组成员视线的对空照射或者平射强光;

⑹ 放养牲畜,饲养、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鸟类动物和植物,从事容易引诱鸟类聚集的养殖业;

(7) 在机场跑道东端延长线1500米,两侧宽度各300米海域内及海上主航道内设置养殖渔业、海产品的设施或物体,并禁止各种船只在该海域内锚泊;

(8) 在跑道两端延长线各15公里、两侧宽度各6公里范围内施放升空物体,包括放飞或进行影响飞行安全、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风筝、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空飘气球等物体或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飞行活动;

(9)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

(10)燃放烟花、爆竹、焰火等;

(11)超过净空保护高度要求的爆破或作业;

(12)在机场跑道两侧和两端6公里范围内不得设置露天垃圾场;

(13)其它严重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活动。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进行前款所述活动时,不得侵入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以上所指的建筑物、设施包括任何固定、系留或漂浮地在表、海面、水面或空中的人工制造设置的有形物体,其最高点是指其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最高点。

3.12.4.2 在3.12.4.1第(8)条规定的范围外,进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施放活动及进行对空炮射的,应当事先持有关升空物体的种类、放飞起止时间、放飞高度、活动范围等材料,向机场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12.4.3 在3.12.4.1第(8)条规定的范围外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空飘气球,应当向市气象主管部门提出升放申请;市气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并通知申请人。批准施放的,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当日将情况通报空中交通管制部门。

获准施放系留空飘气球的,应当严格按照市气象主管部门制定的操作规程施放,每天二十四小时专人监控。

系留空飘气球飞失的,施放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报告。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3.12.4.4 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将施放高空气象探测气球的时间、地点及时通报空中交通管制部门。

3.12.4.5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高炮、火箭作业按照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3.12.4.14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超出机场净空要求的山体、经批准的超出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必须设置、使用和维护障碍灯或标志。

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为应设置障碍灯或标志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必须设置、使用和维护障碍灯或标志。

山体的障碍灯和标志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障碍灯和标志由其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设置,并承担维护费用。

障碍灯和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应保持正常显示状态。机场管理机构对障碍灯和标志的设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篇: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

三、建筑高度控制

场地内建筑物的高度影响着场地空间形态,反映着土地利用情况,是考核场地设计方案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城市规划中,常常因航空或通讯设施的净高要求、城市空间形态的整体控制、以及土地利用整体经济性等原因,对场地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另一方面,建筑高度也是确定建筑等级、防火与消防标准、建筑设备配置要求的重要参数。

用以控制场地建筑高度的指标主要有建筑限高、建筑层数(或平均层数),二者之间的 关系取决于建筑物的层高。建筑限高适用于一般建筑物的控制,建筑层数则主要用以对居住建筑的考核。

(一)建筑层数

这里是指建筑物地面以上主体部分的层数。建筑物屋顶上的嘹望塔、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人建筑层数;住宅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顶板高出室外地坪不超过1.5m者,不计人层数内。建筑层数的控制与建筑限高的控制基本类似。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3.1.2条的规定,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为: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二)平均层数

指基地内,总建筑面积与总建筑基底面积的比值,单位:层

平均层数(层)=总建筑面积(m)/建筑基地面积之和(m)

一般常用于居住区规划,此时又称为住宅平均层数。

住宅平均层数(层)=住宅建筑面积总和(m2)/住宅基地面积总和(m2)

(三)极限高度

建筑物的最大高度,单位:m。以控制建筑物对空间高度的占用,以保护空中航线的安全及城市天际线控制等,应遵照城市规划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有时,也采用最高层数来控制,但二者含义略有不同。

(四)建筑高度的限制【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建筑限高是指场地内建筑物的最高高度不得超过一定的高度限制,这一高度限制为建筑物室外地坪至建筑物顶部最高处之间的高差。某些情况下,也有以绝对海拔高度作为建筑限高的控制值。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4.3条对建筑高度控制有以下规定:

(1)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

a.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b.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

c.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d.当建筑处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内时,也应控制建筑高度。

此外,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22

(2)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以及当建筑处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内时,建筑控制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女儿墙作为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b.在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的建筑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其建筑控制高度是: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a)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且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

b)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

c)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四、密度及容量控制

【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一)用地面积

是指可供场地建设开发使用的土地面积,即由场地四周道路红线(地产线)所框定的用地总面积-其常用单位为公顷(hm2)。有时也用亩(1hm2=15亩=10000m)表示。

用地面积是计算场地其他控制指标的基础,应予准确把握。

用地面积与用地形状对场地使用和建设项目的功能布置有很大影响。不同性质、规模的建设项目对场地的用地面积有不同的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二)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亦称建筑覆盖率或建蔽率。 2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基地面积之和与总用地面积之比。单位:%。 建筑密度表达了基地内建筑直接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

建筑密度=各类建筑基地面积的总和/场地用地面积*100%

式中,建筑基地面积是指建筑的占地面积,按建筑的底层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密度表明了场地内土地被建筑占用的比例,即建筑物的密集程度。从而反映了土地的使用效率。建筑密度越高,场地的室外空间越少,可用于室外活动和绿化的土地越少;可见,建筑密度也间接反映了场地内开放空间的比例,并与场地环境质量相关。

建筑密度过低,则场地内土地的使用很不经济,甚至造成土地浪费,影响场地建设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过高的建筑密度又会引起场地环境质量的下降,严重的还会影响建设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可见,场地的建筑密度应有一个合理的取值,它受到建设项目的性质、建筑层数与形式、场地的位置与地价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一般对场地的最高建筑密度作出明确限定,设计时应严格执行。

(三)建筑系数

建筑系数是指场地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设备、露天堆场及露天操作场等占用的土地占场地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与建筑密度这一概念相类似,建筑系数指标也适用于描述场地内土地的直接使用状况:但主要应用王工业企业场地设计中,并侧重于场地使用经济性的考核。 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93)的规定,上式中各项参数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场地(厂区)用地面积指厂区围墙内的用地面积,按围墙中心线计算。

(2)建筑物、构筑物用地面积:新设计的按建筑物、构筑物外墙建筑轴线计算;现有的按外墙皮尺寸计算;圆形构筑物及挡土墙,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贮

罐区按成组设备的最外边缘计算,当设有防火堤时按防火堤轴线计算;球罐周围有铺砌场地时,按铺砌面积计算;栈桥按其投影长宽乘积来计算。

(3)露天设备用地:独立设备应按其实际用地面积计算;成组设备应按设备场地铺砌范围计算,但最多只计算至设备基础外缘1.2m处。

(4) 露天堆场用地面积按堆场场地边缘线计算。

(5)露天操作场用地面积按操作场场地边缘计算。

(四)场地利用系数

场地利用系数仅用于考核工业企业场地的土地利用情况,是场地内直接使用的土地(指场地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用地、露天设备用地、霹天堆场及露天操作场用地、铁路用地、道路和广场用地、工程管线用地等)占场地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由于属于工业企业的用地概念,在此不再赘述。

(五)容积率

建筑容积率是指建筑基地内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

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容积率为一无量纲常数,没有单位。

一般容积率为1~2时为多层,4~10时为高层。

(六)通则规定【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4.4条对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等有以下规定:

(1)建筑设计应符合法定规划控制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的要求。

(2)当建设单位在建筑设计中为城市提供永久性的建筑开放空间并无条件地为公众使用时,该用地既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可给予适当提高,且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五、建筑规模控制

第六篇: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建筑高度与层数之间关系

建筑高度与建筑层数的关系

建筑是三维构成提供给人们活动的空间,所有建筑在地面上反映出的竖向尺度就是建筑高度。

一定的高度划分为若干层,形成建筑的层数。建筑高度与层数客观反映了建筑物的固有特性。

防火规范以及技术措施许多方面由建筑高度与建筑层数所决定,因此有必要了解掌握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与防火设计的关系,与建筑设计技术措施的关系。这里主要谈与防火设计关系,与技术措施关系涉及面较广,只作稍带。

一、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的设计意义

1.建筑消防划分多层建筑与高层建筑的依据。设计中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称建规)还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称高规)的依据。

2.确定建筑间距,满足日照要求,满足建筑的采光、通风、视觉卫生等要求。

3.设置电梯的依据。

4.建筑墙身抗震限高要求。

5.控制名胜景区,特殊地段或街道景观高度要求。建筑高度必须符合道路退让和景观分析确定的建筑控制高度或建筑限制高度。

6.航空线路、微波通道对建筑限高要求。在机场、电台及其他有净空限制的地区,新建建筑物高度必须符合有关净高限制或高度控制的

规定。

【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二,建筑高度H的计算

1.建筑消防认定: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明确:坡屋面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到檐口的高度;平屋面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浙30)

2.建筑技术措施规定:坡屋面为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平屋面为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女儿墙高度。(技2.3.2)

3.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烟囱等,对于消防可不计入高度(建1.0.3);对于一般地区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25%,或高度不超过4m时不计入建筑高度之内(技2.3.2);对于城市景观、微波通道则必须计入建筑高度;对于航线必须计入总高度,而且应计算到建筑最高点含微波天线,旗杆等构件。

4.结构墙身抗震取值:(技4.7.1)

(1)多层砌体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

(2)有半地下室时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可以室外地面算起;

(3)对带阁楼的坡屋面上部算至山墙的一半处;

(4)当室内外高差>0.6时,建筑高度可适当增加但不应>1m。

(5)对于钢结构房屋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三、建筑层的几个术语

1.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住2.0.18)。建筑防火

设计认定的地面层不完全是自然层。

2.底层。大多数房间地面与室外地坪高差最少的楼层。

3.中间层。底层和最高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住2.0.19)

4.标准层。平面布置相同的楼层(住2.0.9)。对于居住、办公、宾馆之为建筑中间层多为标准层。

5.地下层。(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坪的高度超过房间净高一半者。(高2.0.14)

6.半地下层。(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坪的高度超过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高2.0.13)

7.跃层。住宅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时(参住2.0.17),跃层应按层计入自然层数。

8.错层。建筑室内空间楼面处于不同标高时,其高差一般等于小于层高的一半。

9.复层。住宅套内适当抬高层高局部形成两层较小居住空间,这种住宅俗称复式住宅。复式住宅是从港澳引入,在用地十分紧张地区为扩大居住面积的一种手法。

10.架空层。建筑底层除了柱、剪力墙落地外,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使用,视线通透的开敞开放空间。杭州市初定其层高应大于等于3m,架空层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11.管道转换层,在高层建筑中,上层有较多管道无法直接落地,需在中间层集中转换而设置的设备层。管道转换层层高≤2.2m时不计入建筑面积。

12.避难层。建筑高度>100m的公建,每15层之间空一层,作为人员快速安全疏散及逃避烟火等使用的楼层。(参高6.1.13)

四、建筑防火设计层数N的计算

1.层高>2.2m的地面自然层;

2.建筑物地下(半地下)室(层)的顶板面高度≤室外设计地坪1.5m时不计入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该高度>1.5m时,应计入地面层。(建1.0.3)

3.住宅底层H≤2.2m的储藏室、自行车库,敞开空间等不计入地面层。(浙31)

4.住宅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一层计,(小高层11层可跃到12层)其他各层的跃层以及顶层为多于两层一套的跃层都应计入层数。(浙31)

5.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不计入地面层数。(建1.0.3)

6.商住楼商场部分应按3m一层换算成纯住宅层数,不足3m按一层确定。(浙2)【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7.底层商业服务网点层高>5m时,应按2层计算。(浙7)

五、建筑防火设计中几个重要高度值

1.24m。多层与高层的分界高度

(1)H≤24m的民用建筑,不含住宅和单层公共建筑为多层民用建筑;特殊厂房、仓库除外。(建1.0.3)

(2)H>24m的公共建筑,不含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

院等公建,为高层民用建筑。(高1.0.3)

(3)H≤24m与高层相连的附属建筑为裙房。(高2.0.1)

(4)多层民用建筑执行“建设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裙房应设封闭楼梯间。(高6.2.2)

b.如果相连的多层面积较大,可以采用防火墙与高层完全(或部分)隔开方式特殊处理。

c.在高度或层数上有争议时,需经主管部门论证确定。

2.32m。二类高层中设置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以及设置消防电梯的分界高度

(1)H≤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除外),应设封闭楼梯间或底层扩大楼梯间。(高6.2.2)凡封闭楼梯间其门为乙级防火门

(2)H>32m的二类高建,含塔式住宅,不含单元式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或底层扩大楼梯间;应设消防电梯。(高6.2.1、6.3.1、浙56)

3.50m。一二类高层的分界高度(高层分类依据之一)

(1)H≤50m为二类高层。(高3.0.1)

(2)H>50m为一类高层。(高3.0.1)

(3)高层建筑的分类除了按建筑高度外,部分单项还视每层面积等内容(高3.0.1)如:

a.商业、展览、综合、电信、财金楼,凡H>24m且S/层>1000m2

第七篇:机场周边建筑限高

航空限高申请表格

建设用地航空限高申请书

成都军区空军司令部作战处/后勤部机场处:

我单位拟建建设用地(或拟出让、划拨建设用地)位于 成都

市金牛区金府路889号 ,建设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

初步查询该地块航空限高绝对高度为 米,相对

高度为 米。我单位申请高度为 米(含所有

建、构筑物最高点高度)。

特向贵部申请在符合相关要求或增设安全措施的前提

下按申请的高度建设。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月

申请建设用地航空限高审核表

审核部门(盖章): 审核时间: 年 月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50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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