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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时间:2018-10-27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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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第一篇_个人享受福利分房证明(空白表)

个人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兹有 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工作,在此期间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兹有 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工作,在此期间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兹有 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工作,在此期间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第二篇_无福利分房证明

无福利分房证明出具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首先要到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其本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未享受过购买单位房改房、解困房以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然后拿单位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全部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地产管理科办理出具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的相关手续。

所咨询的问题核心在于拆迁安置住房与住房福利待遇发生冲突如何解决。根据《马鞍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以及马鞍山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执行《马鞍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函之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是当地祖居人员,后转为非农户口,婚后一直居住在当地,配偶没有享受城镇住房福利待遇(分房、住房补贴)或拆迁住房安置的,则夫妻双方及子女享受拆迁货币化安置住房;配偶已享受福利分房的,则全家不享受拆迁货币化安置住房;配偶已享受住房补贴的,则配偶本人不享受拆迁货币化安置住房,但子女可以享受。通过解读上述规定,可以得知拆迁安置住房与住房福利待遇不能两者兼得,这符合公平的立法精神。现在回到你关于拆迁安置住房的问题。

单位在没有任何法定的理由前提下扣发你的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在单位扣发你工资的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此外,你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要求辞职。不过这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法定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二是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就可以在三十日期满后与用人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的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劳动者需承担相应责任。当然,对违约责任存在争议,你也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形式解决。

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第三篇_未享受单位福利房证明

证明

兹证明XX同志在我公司为享受过福利分房以及住房补贴。 特此证明

XX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第四篇_单位无住房证明

单位无住房证明证明

【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本人xx-x,于1997.7月下岗,2010.6月办理了失业证。本人在原单位上班时没有享受单位住房。特此证明

xx-x

x 年 x 月x日

xx-x同志于x年x月到x年x月期间属于我单位职工,当时没有享受住房的情况属实。 原单位盖章

证 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 从2000年5月至今在 部门从事 工作,未享受福利分房。

特此证明

单位落款盖公章

2007年10月16日

证明一: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证明二: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证明三:申请从携带父母,父母无工作的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证明四:申请从携带父母,父母有工作的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住房情况证明

(申请人)是我 社区(单位)人员,其家庭现居住地址 。

其现住房情况如下:

□ 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 □ 承租(租赁)住房产权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 借住(寄居)住房产权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借住(寄居)住房产权人 (签字、盖章)。

我单位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村、

居、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家庭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2.租住公有或私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应提供与产权单位或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证明(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借住(寄居)公有或私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应由产权单位或产权人(签字、盖章)。 证明【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本人xx-x,于1997.7月下岗,2010.6月办理了失业证。本人在原单位上班时没有享受单位住房。特此证明

xx-x

x 年 x 月x日

【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xx-x同志于x年x月到x年x月期间属于我单位职工,当时没有享受住房的情况属实。 原单位盖章

证 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 从2000年5月至今在 部门从事 工作,未享受福利分房。

特此证明【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单位落款盖公章

2007年10月16日

证明一: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证明二: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证明三:申请从携带父母,父母无工作的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证明四:申请从携带父母,父母有工作的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住房情况证明

(申请人)是我 社区(单位)人员,其家庭现居住地址 。

其现住房情况如下:

□ 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 □ 承租(租赁)住房产权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 借住(寄居)住房产权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借住(寄居)住房产权人 (签字、盖章)。

我单位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村、

居、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家庭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2.租住公有或私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应提供与产权单位或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证明(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借住(寄居)公有或私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应由产权单位或产权人(签字、盖章)。

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第五篇_证明——未享受拆迁安置待遇

【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证 明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码: )在未享受拆迁安置或福利分房待遇,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第六篇_无房证明

无房证明

兹有任何形式的福利分房。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本证明仅为员工子女升学供教育局审查之用,不做他用。

XX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日

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第七篇_未享受拆迁补偿证明

证 明

兹有我社区居民(姓名):______________ 同志,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我社区长期居住,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房屋拆迁安置相关政策。

特此证明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十里庙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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