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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证处

时间:2018-08-06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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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证处 第一篇_【2015上海公证处公证材料】亲属关系证明

证 明

上海市浦东公证处:

我单位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经查其人事档案,其登记表曾写明下列亲属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日期(或年龄) 父亲 ____________________ 母亲 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 ____________________ 儿子 ____________________ 女儿 ____________________ 兄弟姐妹 1. 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人员中如有死亡记载的,请在填写时注明。

单位填表人: (签名) 单位组织(人事、保卫)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注:证明由单位用墨水笔填写;如果档案已转到街道的,由街道出具。

上海公证处 第二篇_房产买卖委托公证书样本(上海公证处确认手打版)

委 托 书

委托人: ,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位于 市 区 路 弄 号 室房产登记在委托人张颖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 号,为 所有。委托人因故无法办理出售上述房地产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代表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 事项。

凡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并享受或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权利义务及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上海公证处,】

年 月 日

附录:

1、代为签订、解除、修改定金协议、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代为办理买卖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3、代为办理房地产的转移登记,签署相关房地产登记部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作出上述房产系委托人名下满五年唯一一套家庭生活住房的承诺)。

4、代为办理还贷、退保手续、代为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公证)。

5、代为领取银行结清证明、他项权利证明(抵押证)等相关文件,办理抵押权注销、变更手续。

6、代为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密码挂失、修改等手续,领取新的密码凭证。

7、代为申报、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及其他合理之费用。

8、代为赴房地产登记、税务等部门查阅、调取购买该房地产时的原始材料。

9、代为收取房价款、开具收款收据,包括以委托人名义开立银行卡,用于收取房款。

10、代为配合买方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11、代为赴税务局开具境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免税证明、境外个人营业税完税证明/免税证明等。

12、代为向外汇管理局、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出售上述房屋所得款项等的购汇、汇出等手续(包括信息查询、领取编码、银行划账等事宜)。

13、代为交房,代为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物业过户、销户手续。

14、代为办理户口迁移(包括迁出、迁入)、递交并签署有关文件。

15、代为办理与提前还款、房地产出售、协助买家贷款有关的一切未尽事宜。

上海公证处 第三篇_上海各区县公证处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

上海公证处 第四篇_履 历 证 明 - 上海市徐汇公证处

【上海公证处,】

经 历 证 明

上海市徐汇公证处:

兹证明我单位男(女)年月日出生。经查其人事档案,详细经历如下:

1、年学校学习(全脱产 / 半脱产 / 不脱产),于 年 月毕业 / 肄业 / 结业,获得 学位。 (请在以下划线处按以上格式填写有关高中、中专、技职校、本科、研究生等其他学历情况。)

2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从事工作,任 (职务)。 (如有其他工作经历的,请在以下划线处按以上格式填写。)

3、日被称),批文号 。

4、根据档案记载和调查,(或于月 日因犯罪由法院判处)。

单位填表人(签名):【上海公证处,】

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注:1、经历要全部如实反映。

2、本证明有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填写,本人填写无效。

3、必须是你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填写,人事档案一般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

上海公证处 第五篇_2015上海东方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5上海东方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事业单位考试(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为上海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一、 岗位与职数

(一)岗位:公证员

(二)职数:12名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岗位说明

在公证处统一管理下,独立开展公证业务,办证质量良好,积极参与公证理论研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努力钻研公证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备公证员资格;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能力强,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上海公证处,】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7.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周五)、6月6日(周六),均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00。

2.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699号12楼。

3.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公证员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高中阶段开始)、近期1寸正面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业务综合能力。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分数线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司法行政网()予以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四)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上海公证处,】

(六)考察

考察由市司法局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海市司法局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颖 沈剑美

联系电话:52282076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上海公证处 第六篇_【2015上海公证处公证材料】涉外民事申请表

公 证 申 请 表

上海公证处 第七篇_上海如何收取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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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如何收取公证费用 证明法律行为

1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合同 标的额 50 万以下部分(0.15W),收取比例为 0.3% ,按比例收费不到 200 元的,按 200 元收取; 50 万元以上至 500 万元部分(1.275W),收取 0.25%; 5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部分,收取 0.2% (2.275W); 1000 万元以上至 2000 万元部分(3.775W),收取 0.15% ; 2000 万元以上至5000万部分(6.775W),收取 0.1% ; 5000 万元以上至 10000 万元部分(9.275W),收取 0.05% ; 100000 万元以上,收取 0.01%。

2 、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标的额 2 万元以下部分(200),收取比例为 1% ; 2 万元以上至 5 万元部分(440),收取 0.8% ; 5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部分(740),收取 0.6% ; 1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部分(2740),收取 0.5%; 50 万元至 100 万元部分(4740),收取 0.4%; 100 万元以上至 200 万元部分(7740),收取 0.3%; 200 万元以上至 300 万元部分(9740);收取 0.2%; 300 万元以上至 400 万元部分(10740),收取 0.1%; 400 万元以上部分,收取 0.05% 。 3 、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抚养、变更抚养协议等 每件收费 100 元。 4 、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 每件收费 100 元。

5 、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 每件收费 400 元。

6 、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 每件收费 400 元。

7 、证明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等 每件收费 400 元。

8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遗赠书公证等 按受益额的 2% 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

9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每件收费 80 元。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73f0219633d4b14e852468b8?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c08be0ea5f9cba3352908d5bf262783e&sign=0bdc729bb6&zoom=&png=10933-20752&jpg=0-0" target="_blank">

10 、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 每件收费 500 元;

11 、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每件收费 400 元;

12 、对证人、证言及书保全 每件收费 200 元;

13 、对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每件收费 800 元;

【上海公证处,】

14 、对不动产的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 1000 元;

15 、对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 400 元;

16 、对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 1000 元;

17 、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每件收费 400 元;

18、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每件收费 500 元;

2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文书的副本,节本,复印件与原本相符,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书上的签名、印签、做出日期等 每件收费 100 元;

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嘱、确认遗嘱的效力:

1 、办理遗嘱公证 每件收费 400 元。(不涉及财产的 200 元);

2 、保管遗嘱;

( 1 )文字遗嘱( 2 )音带、音像遗嘱 ( 1 )每件每年收费 100 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用另计。

( 2 )每件每年收费 200 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用另计。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73f0219633d4b14e852468b8?pn=3&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c08be0ea5f9cba3352908d5bf262783e&sign=0bdc729bb6&zoom=&png=20753-&jpg=0-0" target="_blank">

3 、清点遗产 每宗收费 100 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4 、确认遗嘱效力 按受益额的 1.5% 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

5 、保管遗产 每年收取保管费 300 元。租用银行保管箱 、仓储等费用另计。 证明其它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更正、终止。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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