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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时间:2016-12-07   来源:七夕节专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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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宣传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安排部署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充分运用其宣传平台,采取开辟宣传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倡导文明出行;应协调电影院,利用电影院观众多、流量大的特点,做好电影开播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公益宣传广告的播放,每日不少于1次;大力开展交通法制宣传,组织记者深入一线跟踪采访报道,发挥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考核及表彰年度优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单位及宣传人员。

(二)文明办要把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实施情况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文明测评的杠杆作用。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全面展开。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落实,出现严重问题和后果的单位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开展 “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交通安全文明示范社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企业”和“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导。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纳入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范围,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公安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主力军作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大会战期间,派出所、交警大队各单位发布的大会战宣传信息每月不少于4篇。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在各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交通管理部门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职机构或专职岗位,同时可聘用合同制人员、文员充实人力资源,优化专业知识结构。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和车管业务时,应有针对性开展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公开开放时间、预约方式,定期开展集中式、互动式、体验式宣传教育活动;配合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围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五)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培训计划,逐步配强师资力量,丰富教学内容,定期举办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学员到宣传教育基地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驾校积极组织学员做好“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每月不少于4次;督促公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每个企业必须设有固定交通安全宣教橱窗或宣传栏,并有1条以上大幅醒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建立交通违法及事故等信息台账,定期

组织驾驶员上安全教育课,每月不少于2次;运用好公路客运车辆、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现有的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宣传载体,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更新每月不少于2次;组织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企业杜绝三轮汽车等不准载客车辆违法载运农民工上下班的行为,提高农民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对新建和改建的公路,要同步设计、同步安装固定、同步验收交通安全标志。

(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占道为市非法经营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有序。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大型公益广告、LED显示屏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每天至少要有2次以上的公益宣传实时滚播,内容更新每月不少于2次。

(七)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监督建筑施工、渣土运输企业强化对驾驶人及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建筑施工、渣土运输企业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八)司法部门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规划和每年的普法重点。充分利用普法网、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橱窗等平台和普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形式,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九)教育部门要强化对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按课程标准要求,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范畴和学校日常教学,每月组织1次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学校”创建工作,建立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纳入学校年度安全课程教学计划,将学生遵守交通安全列入学生个人操守评定内容;开展学生文明交通技能应知应会教育,组织师生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制作分发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品,中小学校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征文比赛等活动。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专项行动。

(十)农机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要指导督促拖拉机驾驶人培训机构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培训计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农机交通安全教育力度,要利用换发牌证平台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曝光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此类行为存在的危害。

(十一)旅游部门要指导、监督旅游企业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检查、督促旅行社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旅游车驾驶人及随车导游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培训。加强旅游景区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强化对自驾车驾驶人和游客的交通安全提示宣传。

(十二)工会、共青团、妇联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十三)文联、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等社团组织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作品的创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义演制度,组建交通安全宣传义演队伍,采取文艺义演、巡回演出等形式传播交通安全常识。

(十四)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作道路交通气象预报产品,及时向社会发布主要交通道路相关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广大市民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注意交通安全;气象部门应加强与安监、公安交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将道路交通气象预警信息抄告相关单位,进一步扩大气象灾害信息的宣传预警面。

(十五)邮政部门要充分利用邮政直邮信函、邮资封片、邮简、邮送广告等分众传播媒体,面向社会不同层面和重点群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载体宣传活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品的社会覆盖面。

(十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利用人才招聘会、职业培训班等时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增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

(十七)通信运营单位要建立公益事业信息发送平台,利用手机短信向广大人民群众发送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短信,适时传播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资讯。

(十八)各级政府直属部门、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以及其他组织,要利用楼宇T讯平台、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实时滚播交通安全资讯,要经常对本单位人员特别是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将单位人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列入评优创先内容。

(十九)各级公用事业部门、大中型国营民营企业要承担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社会活动,从人力、物力及财力上对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给予支持。

五、工作要求

在全市实施“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程是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程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

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要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程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分工;督促各地文明办、公安机关、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城管执法、司法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县级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年度宣传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计划),明确工作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切实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三)强化考核,务求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和实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地区实施“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程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澄府办发„2011‟ 号

关于印发《2011年澄塘镇道路交通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澄塘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澄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交通管理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报:县安委会、县安监局 澄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

2011年澄塘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整体部署,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

“保稳定、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迅速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发展,有效促进“平安澄塘”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要积极协同县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深入公路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努力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中,要注重督促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加强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管,并将今年以来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多次违法未处理、记分满12分驾驶人情况进行

通报,督促企业对通报的交通违法、交通肇事驾驶人加强教育并进行内部处罚,同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从源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运输企事业单位的车辆多次超载并经处罚不改的、对今年以来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客货运企业和车辆,要及时提请县安监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要结合本辖区交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力求实效。要积极配合县安监交通等主管部门重点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和二轮摩托车违法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以及山区客运班车、学生接送车、无证出租车、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型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在全镇范围内,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车辆等存在违法行为的车俩,进行摸底调查并提请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实施处罚。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由镇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整治;日常工作中,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立即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巡逻管控,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请相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体加强宣传提示,提前做好分流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对我镇辖区夜间有客运车辆通行的道路做一次全面的排查,进一步完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等附属设施的设置,并定期清理已设置的不合理标志等安全行车隐患,确保客运车辆夜间通行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各类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要及时将恶劣天气、重特大交通事故、严重交通堵塞、群体性事件引发群众堵路等交通突发事件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交通突发事件,能做到反应快速,处置有力,全力做好交通事故伤人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要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深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程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针对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典型交通事故图片展、播放专题宣传教育片、分发安全提示宣传材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分发客车安全配置措施(如安全带、破窗锤、灭火器、安全门等)使用方法、应急逃生方法、社会监督等内容的安全宣传警示片等宣传材料,促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 要积极协助县级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涉及安全生产范畴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在彻底查明事故发生原因的基础上,确定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积极将调查结果向有关部门通报,建议相关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调研,周密部署,结合澄塘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

(二)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注重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绩效考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千方百计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抓实,坚决遏制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社会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2016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指导方案

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目标,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深入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6国道、210省道段。

(二)重点车辆:各类客运、货运车辆,“五小”车辆。

(三)重点违法驾驶行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强超抢会、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职责

(一)各镇政府职责:加强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力整治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督促车主、驾驶人为车辆上户挂牌、办理《驾驶证》;对车主、驾驶员进行日常教育,严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协助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做好辖区社会稳定工作;组织人力管护地方公路,提高公路完好率。

(二)公安交管部门职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及山区三级以下道路夜间禁行制度;加强机动车检验和驾驶人审核、考核、发证工作;严格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

(三)公路及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依法整治无证照经营、违章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安监部门职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

(五)教育部门职责:负责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加强学生集体出游等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六)其他机关单位职责: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违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四、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下旬,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20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措施,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贯穿始终,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的知晓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作用,在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及人员密集地区,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宣传,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警示和教育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二)认真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尽快对国省道交通事故频发、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及时整改,增设球面镜、减速带等公路安全设施。对于道路塌方、公路损坏等现象要及时清理修复,尽可能减少非事故原因堵车,保障县境内道路畅通,并于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关停县境内全部汽车加水点。同时,要将排查整改工作逐步向农村公路延伸,重点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多、交通事故多发和公路无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问题,及时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

(三)严格查处违法驾驶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的秩序管控,把工作重点、警力部署放在316国道和210省道县境段的巡逻和管控上,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综合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等方式,限制国省道的车辆行驶速度。要强化与超限站的联系,实现信息互通,对超载超限车辆依照相关法规严格处罚。同时,要继续发挥好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的作用,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要逐车检查登记,及时发现、消除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四)加强运输企业源头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督促客运场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将安全隐患消除在企业内部和车辆上路之前。要严肃查处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不断规范道路运输市场。要督促客运企业利用客运车辆行车记录仪,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有效防止和减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迅速制订本辖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镇、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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