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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时间:2018-11-08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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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社区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

文化室活动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站活动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 图书阅后应放回原处。

三、 如需借阅图书,应与工作人员办理有关借阅手续,方可将书带走。

四、爱护图书及公共设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五、工作人员应为老人提供健康娱乐活动项目。 六、本活动站禁止赌博。 七、活动室的使用时:

周一 周三 周五 下午3:00---------5:30 周 二 周 四 上午10:00-------12:00

文化活动室记录本

活动室日程安排

第二篇: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社区文化活动室规章制度

社区文化活动室规章制度

1、活动室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烟头、茶叶渣、口香糖等。

2、不得带宠物入内,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不得在墙上乱写乱画,保持美观。

4、爱护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5、在活动时间内不得争吵,不得喧哗,文明有序。

【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6、在室内活动完毕自觉搞好卫生,关好电源和门窗。

【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7、凡不遵守管理制度的,取消活动资格。

第三篇: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室内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及开放时间表

盐道坪社区宣传文化法制中心

室内活动室管理制度

1、 室内活动室为礼貌、安静舒适的活动场所,严禁在室内喧哗吵闹,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违法乱纪;

2、 活动室为社区居民的文化娱乐场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挪作他用,也不准任何人寄放私人物件;

3、 必须爱护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不得搬出门外,不得外借,不得损坏,违者视情节严重追究赔偿责任;

4、 入室人员必须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5、 活动室是居民自己的乐园,大家应该遵守制度,自觉维护秩序。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互相监督、互相关心、争做室内主人。

第四篇: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

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

1、为活跃民警文化生活,增强同事间的学习交流,加强文化活动室管理,确保安全,保持环境卫生,维护正常阅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文化室仅供本单位职工学习交流和文化娱乐活动。

3、凡来文化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4、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5、爱护室内设施,请勿在墙上作品和书籍上乱涂乱写。

5、注意公共卫生,请勿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文体活动室由第四巡逻中队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文体活动室主要为内部职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告知相关负责人批准。

三、凡来文体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四、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五、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六、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第五篇: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杏坪镇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村级文化活动室“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服务功能,根据乡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杏坪镇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农村文化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村级文化活动室(以下简称“文化

室”)是指由行政村村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第三条文化室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四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乡及文化站负责对文化室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二章 职能和服务

第五条 文化室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农民娱乐等。

第六条 文化室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

(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培养群众文艺骨干。

(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文化站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四)在县级文广局和乡文化站的指导下,管好农家书屋,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五)建成全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通留守家庭与外出人员视频窗口。

(六)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乡及文化站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七)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乡及文化站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乡及文化站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七条 文化室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保障其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化室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文化室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第九条 文化室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

第十条 文化室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室、书刊阅览室、娱乐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十一条 文化室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文化室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因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村委会在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乡文化站同意,报乡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 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室和文化室管理人员,由乡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及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文化室未按规定向群众或关闭阵地的;

(二)未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责任无所作为的;

(三)传播腐朽落后文化的;

(四)违反本制度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违规活动,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文化室设施设备的;

(二)扰乱文化室正常工作秩序的;

(三)因工作失职或措施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四)违反本制度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五章 各功能室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 书刊阅览室(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一)内部管理制度

1.书刊实行分类排架。

2.接收书刊后要及时上架,保证新书刊迅速投入借阅。

3.书刊每年清点一次,并做好注销登记工作。

4.印制、发放借书证,对持证读者进行年度复核验证,并根据农民的需要经常发展新读者,不断提高藏书利用率。

5.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6.书架等公物要妥善保管,丢失或因过失损坏按原价双倍赔偿。

(二)借阅制度

1.读者借阅书刊须办理借书证。每证缴纳押金20元。

2.借书证使用不受时间限制,读者如需退证,退回押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可以代借或转让他人,借书证遗失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押金不退。

4.读者凭证免费借阅,每证每次限借一册(盘),每次借阅期限为10天。

5.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超过期限每超期一天交纳0.10元。

(三) 阅览制度

1.图书阅览室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2.读者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3.要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本室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读者要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5.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

第十七条 文化活动娱乐室管理制度

(一)本活动室主要用于文体娱乐活动。

(二)按规定使用各种活动器材,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

第六篇: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孙何社区关于2013年文化活动室工作情况总结

孙何社区关于2013年文化活动室工作情况总结 近年来,孙何社区文化活动室工作在社区党总支领导关怀下,在社区文化活动室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遵循文化活动室工作方针,坚持从全文化活动室工作的实际需求出发,以“营造和谐氛围 构建和谐社区”为指导思想,重点抓了组织网络建设、场地设施建设和骨干队伍培训建设,把文化活动室工作作为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创新文化活动室活动开展形式,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了文化活动室工作的开展,丰富了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的晚年生活,使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老有所乐、老有所学。2012年度,孙何社区文化活动室取得了很多成果,得到了社区广大居民的热烈支持和配合,负责文化活动室工作的工作人员得到了社区居民的爱戴。【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一、健全机制,为社区居民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制度保证

为了社区居民文化体育工作的有序进行,让离退休老干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社区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文化活动室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党办、民政、财经、文体、妇联等单位通力协作,在文体中心设立办公室,全力为社区的社区居民文化体育工作做好服务,并先后出台了《文化活动室工作人员守则》、《关于组织开展社区居民文化体育活动工作的要求》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成立了文化活动室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管理章程,每年年初都根据情况研究制定当年的工作计划,并适时进行必要的修改,以适应文化活动室工作的切实需要。

为方便管理,加强与离退休老干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的沟通联络,社区文体中心建立了完善的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档案和活动台帐,对每次活

动的开展情况和反馈信息进行详细记录。为加强管理,社区出台了《孙何社区文化活动室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并纳入年终考核。

二、加大投入,为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开展文体活动提供保障【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打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老观念、老思想,社区党总支、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文体活动资源投入。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文体活动资金纳入社区财政预算,先后共投入经费200余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活动中心,设立了文化广场、健身路径、门球场、棋牌室、排练室、图书阅览室,配备了配套桌椅和体育健身器材等,建成了一大批集健身、娱乐、学习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活动服务场所。

为了让更多的社区党员干部群众从家中走出来、玩起来、乐起来,社区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文体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居民文化体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社区文体中心还联合大学生村官,根据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的兴趣爱好,组织了多支服务队,对每次活动的全程进行跟踪服务,从而使每次活动都能有计划、有组织、有条不紊地进行。在社区党总支的经费支持下,社区文体中心精心组织社区党员干部群众乒乓球比赛、门球赛、象棋赛等众多的有益身心的竞技性比赛活动,去年全年组织活动16次,今年至今已组织8次各类活动,获得了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在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社区文体中心还积极组织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市里组织的各项赛事,为参赛队伍提供交通、饮食服务,统一配备服装等一切服务。

三、创新形式,不断丰富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文体活动内容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形势的发展,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对文体活动内容、方式的需求随之也发生了变化。有的老同志已不满足日常活动,为了丰富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晚年生活,使活动形式多样化,社区不断进行创新,坚持了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相结合,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友谊赛与有奖赛相结合、日常活动与大型活动相结合。不但要组织离退休老干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们之间的体育比赛,还积极组织他们和年轻人一起活动。让双方在活动中互相感染、互相学习、互相影响。此外我们使用先进的投影设备,精心挑选健身娱乐方面的节目为离退休老干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定期播放,使他们能够通过科学的活动方式强身健体。

近年来,社区党总支下大力气为社区居民活动中心配备了完善的设施以及专职人员,保证活动中心每天正常开放,为离退休老干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锻炼身体、益寿延年搭建了很好的平台。我们以“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无小事”为工作思路,为社区党员干部群众设置了健身操、乒乓球、广场秧歌等专业班,并聘请具有专业特长和热心为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服务的人员担任教师,带领社区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各种体育活动,深受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的欢迎。

四、以点带面,不断扩展社区居民体育活动开展覆盖面

社区在不断做好社区级站点建设的同时,还根据下属社区、村的自身特点,指导并逐步建立、完善了村级示范点。现在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活动站点已发展到了10余处、6800多人。根据“四定六有”的标准,在社区的住在小区内成立了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社区党员

干部群众活动室,并配齐了站长、辅导员,建立规章制度,制定辅导计划,完全达到了有组织、有活动、有场地、有规章、有指导的“五有”建设标准和领导好、领导班子好、队伍建设好、开展活动好、场地建设好的“五好”管理标准。

活动站点在抓好常规性活动的同时,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和管理措施,根据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的不同兴趣和特长,全共组成了门球队、秧歌队、合唱团等多个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团体,积极开展门球赛、象棋赛、乒乓球比赛、文艺展演、自我保健知识竞赛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离退休老干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的数量在逐渐增加,这对社区居民体育活动组织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社区党总支政府将继续发扬“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 ,不断探索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活动新路径,拓展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活动新领域,及时掌握社区居民工作新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真正做到态度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积极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努力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良好氛围,推进全社区居民文化体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孙何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3年12月25日

第七篇:文化活动室各文化活动队应遵守的活动室制度

社区文化活动室活动制度

社区文化活动室活动制度

文化活动室各位会员:

为切实维护社区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活动室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化活动室由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不允许任何人私配活动室钥匙。其职责主要是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活动器材设备。

二、文化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全天开放。每星期一上午为学习日,活动室不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凡来文化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准赌博,凡是不遵守管理制度的,取消活动资格。

四、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台球桌、棋牌桌、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活动器材不得向外借用。

五、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室活动。

六、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器材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七、服从社区的安排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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