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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司委员会

时间:2017-12-25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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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司委员会 第一篇_供电公司女职工委员会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省供电公司现有员工人,其中女员工人,约占员工总数的%。近年来,该公司女工委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主题,以提高全体女职工素质为目标,以岗位建功创优为重点,以“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活动为契机,鼓励广大女职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充分调动了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构建企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巧搭平台,提升女职工素质为增强广大女职工改革和创新意识,推动女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供电公司工会女工委以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为重点,积极为女职工搭建建功立业平台。该公司女工委从提高女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入手,专门制定了女职工素质教育实施方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学习,重点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生产技能和现代化经营管理能力,激发调动女职工爱岗位、钻业务、练技术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女工委还根据不同时期的生产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劳动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近年来,该公司女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324条,被采纳162条,参与技改项目7项,创经济效益达33.5万元。在该公司举办的计算机运用、安全演讲、电费电量计算等多项竞赛活动中女职工都喜摘桂冠。切实维权,当好“娘家人”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工会女工委的基本职责和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强化女工委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职能,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女工委实施了权益保障行动,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公司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一是积极组织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婚姻法》,《妇女发展纲要》、《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权益专项体合同制度,努力促使女职工了解并自觉贯彻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坚决维护女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女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中达到相应比例。公司职代会代表45人,女职工代表9人。三是积极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时刻关心女职工的健康状况,努力宣传生理卫生知识,提高女职工的保健意识,认真做好女职工妇科普查工作,落实好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各种待遇,及时做好调解家庭矛盾工作。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抓好女工委的自身建设,是做好女工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公司女工委作为专门从事女职工工作的部门,把自身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夯实了女工工作基础:一是按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维权机制,确保女职委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逐步完善了女工工作评价体系,使女工工作实现制度化、流程化。三是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从女职工队伍技能素质的客观实际出发,狠抓女职工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以会代培、读书自学等学习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不断提高女职工干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针对女职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通过女工委员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实时掌握女工的动态,积极探索解决的方法。五是根据女职工工作现状,对公司女工委委员进行职责分工,采取新老结对、相互学习帮助的方法,使女工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凝聚力为抓住企业的难点,职工关注的热点,公司女工委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设计,开展了“三·八”节女工座谈会议、“安全在我心”演讲大赛、“庆五·一”员工卡拉ok比赛等一系列深受女职工欢迎、寓教于乐的活动。同时,该公司女工委结合当前企业改革的实际和客观形势变化,注重形式上的创新,内容上的拓展。在坚持图书室、职工之家、读书自学等形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在内部网站上开辟了“员工天地”、“文海拾贝”等栏目,积极创造条件让女职工参加各种培训班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使女职工在技能上从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成为“精一会二学三”的复合型人才,争做知识型、创业型、创新型的新女性。关爱生命,切实做好帮扶工作做好困难女职工的帮扶工作,是工会维护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公司女工委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活动,通过建立困难女职工档案,关心困难女职工生产和生活情况,定期开展“爱心送温暖”帮扶活动,积极开展为女职

工办理“特殊疾病互助保险”和“金秋助学”等一系列活动,切实解决女职工看病难和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另外,该公司女工委还开展了“心手相连,与你同行”与灾区单亲困难女职工结对帮扶志愿者活动,动员女职工向社会伸出互助友爱之手,有针对性地为一些困难、单亲女职工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她们树立生活信心,努力克服暂时的困难。巾帼不坠青云志,百轲竞流勇争先。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女职工的辛勤努力。

职司委员会 第二篇_联合国机构名称中文版

大会

以下机构与大会有直接汇报关系。

大会主要委员会

大会附属机构

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理事会和小组

工作组和其它

咨询附属机构

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1)

基金和方案

国际贸易中心*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署)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基会)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

联合国资本发展基金*

联合国志愿人员 *

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2)*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署)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人居署)

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

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

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署)

研究和培训机构

联合国裁军研究所 *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训研所)*

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 *

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社发研究所) *

联合国其他实体

方案规划、预算和账务厅

国际电子计算中心 *

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艾滋病规划署)

联合国促进两性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 (联合国妇女署) *

联合国大学 *

联合国系统职员学院 *

联合国项目事务厅(项目厅)*

人力资源管理厅

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

安全理事会

以下机构与安全理事会有直接汇报关系。

安全理事会附属机构

第1540委员会

反恐怖主义委员会

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

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

军事参谋团*

维持和平行动与维和特派团

制裁委员会

常设委员会和特设机构

联合国赔偿委员会*

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组

文件工作组

咨询附属机构

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1)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以下机构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有直接汇报关系。

职司委员会

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

麻醉药品委员会*

人口与发展委员会*

科学和技术促进发展委员会*

社会发展委员会*

妇女地位委员会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统计委员会*

联合国森林论坛*

区域委员会

非洲经济委员会(非洲经委会)

欧洲经济委员会 (欧洲经委会)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

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亚太经社会)

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西亚经社会)

常设委员会

与政府间机构谈判委员会*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

方案和协调委员会*

特设机构

信息学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

由政府专家组成的专家机构

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 联合国地名专家组*

联合国全球地理空间信息管理专家委员会*

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

成员以个人身份组成的专家机构

发展政策委员会*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

国际税务合作专家委员会*

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

土著问题常设论坛 *

其他有关机构

国际麻醉品管制局*

联合国人口奖委员会*

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方案协调委员会*

托管理事会

国际法院

秘书处

专门机构, 相关组织,基金和联合国其他实体

专门机构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

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

国际电信联盟(电信联盟)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发组织)*

万国邮政联盟 *

世界银行集团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

国际开发协会 *

国际金融公司 *

多边投资保证机构 *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气象组织)

世界旅游组织 *

相关组织

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3)*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4)*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4)

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

各公约秘书处

残疾人权利公约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联合国信托基金

联合国民主基金(5)

联合国国际伙伴关系基金(6)

联合国总部之外的办事处

联合国内罗毕办事处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

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

职司委员会 第三篇_组织结构图

组织结构图

| 联合国系统查寻*

以下机构与大会有直接汇报关系。

大会主要委员会

大会附属机构 

 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理事会和小组 工作组和其它

咨询附属机构

 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1)

基金和方案 【职司委员会】

  

 国际贸易中心*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署)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基会)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 联合国资本发展基金* 联合国志愿人员 * (2)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署)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人居署) 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 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 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署)

研究和培训机构

 联合国裁军研究所 *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训研所)* 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 * 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社发研究所) *

联合国其他实体

 方案规划、预算和账务厅

  

【职司委员会】

国际电子计算中心 * 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艾滋病规划署)

联合国促进两性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 (联合国妇女署) * 联合国大学 * 联合国系统职员学院 * 联合国项目事务厅(项目厅)* 人力资源管理厅 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

以下机构与安全理事会有直接汇报关系。

安全理事会附属机构 

 第1540委员会 反恐怖主义委员会 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 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

军事参谋团* 维持和平行动与维和特派团 制裁委员会 常设委员会和特设机构 联合国赔偿委员会* 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组 文件工作组【职司委员会】

咨询附属机构

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1)

以下机构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有直接汇报关系。

职司委员会

 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 麻醉药品委员会* 人口与发展委员会* 科学和技术促进发展委员会* 社会发展委员会*

 妇女地位委员会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统计委员会* 联合国森林论坛*

区域委员会 

 非洲经济委员会(非洲经委会) 欧洲经济委员会 (欧洲经委会)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 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亚太经社会) 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西亚经社会)

常设委员会

 与政府间机构谈判委员会*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 方案和协调委员会* 特设机构

 信息学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

由政府专家组成的专家机构

 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 联合国地名专家组* 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

成员以个人身份组成的专家机构

 

 发展政策委员会*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 国际税务合作专家委员会* 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 土著问题常设论坛 * 其他有关机构

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董事会* 国际麻醉品管制局* 联合国人口奖委员会* 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方案协调委员会*

【职司委员会】

专门机构 

  

【职司委员会】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 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 国际电信联盟(电信联盟)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发组织)* 万国邮政联盟 * 世界银行集团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 国际开发协会 * 国际金融公司 * 多边投资保证机构 *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气象组织) 世界旅游组织 *

相关组织

 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3)*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4)*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 (4)

各公约秘书处

 残疾人权利公约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联合国信托基金

联合国民主基金(5) 联合国国际伙伴关系基金(6)

 

联合国内罗毕办事处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 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

职司委员会 第四篇_联合国常任国分工的意义

联合国常任理事会的行为分配意义

按宪章规定,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安理会的职能是:根据宪章规定作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决定;调查任何国际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摩擦的任何局势,促请争端当事国采用和平的方法解决争端;断定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行为,并可采取经济、外交或军事制裁行动来反对侵略;负责拟订军备管制计划;向大会推荐新会员国和秘书长;行使联合国关于战略托管的职能。安理会在履行其职能时,应遵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安理会的表决原则是: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程序问题由15个理事国中至少9个理事国的赞成票决定;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都可以否决实质问题的决议案,即每个常任理事国在实质问题上都拥有否决权,但弃权票通常不构成否决。同时宪章还规定,关于和平解决争端的决议,争端的当事国不得参加表决。

安理会主席由各理事国依国名的英文字母顺序按月轮流担任。1999年3月,中国轮任安理会主席。 大会、秘书长以及任何会员国都可以提请安理会注意可能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应邀参加安理会会议的非理事国的会员国或非会员国,可以参加讨论,但无表决权。

安理会会议一般在联合国总部举行。

安理会设有军事参谋团和接纳新会员国委员会以及若干特设机构。军事参谋团由五个常任理事国的总参谋长或其代表组成,负责向安理会提供有关安理会支配的军队的战略指导问题、军备管制问题和可能的裁军问题的意见和帮助。接纳新会员国委员会由安理会全体成员国组成,审议有关国家加入联合国的申请并将审查结果报告安理会。目前安理会的特设机构主要有维持和平行动部队和军事观察团以及根据安理会有关决议设立的制裁委员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大会权力之下,负责协调联合国及各专门机构即所谓“联合国系统”的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工作,由54个理事国组成。理事国任期三年,每届联大需改选其中18个,可以连选连任。经社理事会席位按地区分配如下:非洲14个;亚洲11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10个;东欧6个;西欧及其他国家13个。上述分配原则同样适用于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从1971年起中国一直是经社理事会理事国。

经社理事会设有八个职司委员会和五个区域委员会以及各种会间、常设和特设委员会。按地区设立的区域委员会,旨在协助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该地区内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及与世界其他地区国家的关系,受经社理事会领导。各职司委员会、区域委员会或常设机构研究的问题,均须向经社理事会提出报告。

经社理事会同国际劳工组织等16个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性质的“联合国专门机构”建立工作关系。此外,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也被列入与之建立关系的政府间机构。

这样的分配,使得常任理事会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相互平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职司委员会 第五篇_2016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富民强镇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讲政治、重公道、有本领、善服务、口碑好的农村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目标要求:(1)自2016年10月下旬开始,到2016年12月下旬前基本结束。一般先进行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再开展村委会选举。(2)注重从年富力强、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人员中选拔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明显提高,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村委会中要保证有妇女成员。(3)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书记、主任“一人兼”,村“两委”班子比上届交叉任职比例明显提高,总人数减少。(4)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民代表依法推选产生,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科学规范。(5)村“两委”换届健康有序、积极稳妥,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二、严格标准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

(一)村“两委”成员标准条件。(1)讲政治。理想信念坚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领导。(2)重公道。坚持按原则和政策办事,处事公平公正。(3)有本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能力和素质,能带领村庄发展、村民致富。(4)善服务。尊重群众意愿,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5)口碑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还应保证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级事务、为村民服务。

各村要根据上级不能或不宜提名为候选人的规定(见附件3、附件4),从实际出发,严格审查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乡村医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离岗退休人员中发现优秀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团组织书记、妇代会主任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对本村确无合适党组织负责人的,可采取从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安排优秀人才到村任职。

(三)着力精简村干部职数。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村级支出的原则,合理确定村“两委”成员职数。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3—4职,1000人至2000人的村一般为4—5职,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7职。先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的村,鼓励和倡导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或主任。先进行村委会换届的村,一般要将党员村委会成员提名为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倡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党支部应设立纪检委员,重点监督本村党员纪律执行、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落实等情况。提倡没有兼任村委会成员的纪检委员依法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四)规范候选人竞职承诺制度。正式选举前,引导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立足本村实际,围绕富民强村、服务群众竞职演讲、公开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竞职承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有拒绝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工作、人身攻击等内容,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竞职承诺内容严格按规定审核把关。

三、依法依规组织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

(一)做好前期准备。前期,镇党委、政府在搞好财务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和人员,进村入户深入开展调研摸底,逐一了解班子现状、重点人选等情况,进一步准确把握群众思想动态,排查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种因素,逐村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村一策”。对重点村、难点村要逐个分析,周密研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合理确定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总体进度和顺序,时间具体到天,任务落实到人。按要求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普及换届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在前的村,一般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村委会换届在前的村也应在村委会换届结束后,及时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2016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任务。(1)镇党委派员主持,召开由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民主推荐的党员、村民代表数量分别达到应到人数的4/5以上,不设村民代表的由户代表参加,户代表数量应不低于户总数的2/3;(2)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差额考察,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要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3)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在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员人数不足7名或村民人数较少的村,经多数党员同意,可不设党支部委员会,只选举党支部书记。

(三)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2016年12月20前基本完成。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公道正派、群众认可,鼓励从党员中推选。提倡村党支部负责人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两次无故不参加选举工作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出;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职务。村民选举委员会出现的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放弃组织选举的,可以由镇人民政府代其依法组织选举。

2.做好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户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均应予以登记。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参选的选民应出具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选举的书面证明。

3.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中,妇女应当占一定比例。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较多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经预选确定的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

4.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和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提高参选率。规范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从严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认真落实关于选举妇女成员的有关规定,确保村委会成员中有妇女成员。坚持依法操作与尊重民意相结合,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党员群众有争议的,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用民主的办法解决。

(四)抓好重点村、难点村换届选举。对贫困村,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作用,多渠道挖掘优秀人才,动员积极参选。对经济强村,镇党委及早介入,加强分析研判,找准突出问题,做好引导工作,确保换届平稳有序进行。对软弱涣散村,要从纪检、组织、政法、信访、公安、经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驻村整顿解决问题后,再进行换届。

(五)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续。2016年1月底前,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村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的各项后续工作。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员的思想工作。换届选举结束一个月内,组织好新当选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和党务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大力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人选条件、纪律要求,通报拉票贿选等反面案例,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警示。对无故不参加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要严肃批评,经批评教育仍不参加的,依据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强化过程监督。对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环节,实行全程签字记实。对矛盾突出,选情复杂的村,要进行全程录像,留存音像资料。确有需要的,可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建立和完善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镇党委、政府、各办事处要健全完善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及时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开通24小时手机接访热线,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认真办理,限时办结。

(三)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化集中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利用宗族宗教等妨碍破坏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诽谤等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届内当选资格。镇纪检机关会同组织部门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镇派出所会同民政等部门负责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协调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依法从快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分包换届重点村、难点村,带头接访处访。以办事处为单位成立工作组,向各村派驻指导员,逐个分析村情选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盯紧靠上,集中精力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主动深入调研、解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咨询组、信访调处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5个小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抓好骨干培训。要加强对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工作流程、人选标准和纪律要求等内容的集中培训。镇委负责对全镇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各办事处书记、驻村指导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培训,各工作组负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等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搞好宣传引导。要把换届选举的过程作为教育广大党员群众的过程。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宣传。各村要利用墙报、标语、宣传栏、村内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主选举村“两委”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选举的程序、方法、要求,大力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全体选民参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职司委员会 第六篇_2017业主委员会委员承诺书

业主委员会委员承诺书

第 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候补委员向全体业主郑重承诺:

1、积极维护 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2、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3、不利用业主委员会身份谋取个人利益;

4、公平、公开、公正地处理好小区的相关事宜;

5、决不损害小区的共同利益;

6、自愿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业主委员会工作,为明确本人的职责义务,书面承诺如下:

一、本人提交的简历、房地产权证、身份证和有关资历证明完全属实。

二、本人以及近-亲属与本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人承诺在业主委员会任职期间自觉学习物业管理相关知识。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处理小区相关事宜,坚决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决不利用业 主委员会身份谋取任何个人利益;

五、模范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六、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充裕的时间,认真履行好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

七、自觉自愿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的监督。

八、本人无下列情形之一:

(1)已宣告破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该企业破产3年以内的;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九、由于本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规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承诺,完全属实,否则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hd/40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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