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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月

时间:2017-12-13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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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月 第一篇_2015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安排

2015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安排

一、继续开展国地税联合宣传,营造税收宣传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一)组织召开税企座谈会,宣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要内容,征求企业对税务部门和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在主要街道电子屏、楼宇电视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动漫片,制作税收宣传专题片,营造税收宣传氛围。

(三)联合编印有关“五水共治”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向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镇街和部分企业进行宣传。

(四)开展“寻找最美纳税人”活动及摄影比赛。联合报社、电视、摄影家协会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发掘、宣传有代表性的纳税人的创业历程和感人事迹,展示我市纳税人诚信纳税、回馈社会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信纳税、热心公益、励志创业的纳税人典型,释放和传递正能量,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深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体现为民务实清廉的宣传实效

(一)开展国税网站“在线访谈”活动。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主题,开展局领导与纳税人“在线访谈”活动,宣传介绍便民办税主要做法,解读相关政策,解答相关问题,听取网友的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党员干部换位大体验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当一回办税员、当一回基层一线人员”为主要内容,以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在大厅帮助企业办理发票领购、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等业务,下企业了解网上办税情况,换位体验纳税人反映的难点问题,切身感受了解纳税人和基层一线干部群众的所思所盼。

(三)开展虚心纳谏意见大征求活动。通过局领导走访部门、镇街,发放调查表、网上征求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国税部门在“四风”问题、优化服务、规范执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开展纳税人学校启动开课活动。在4月份举办2—3场专题业务培训,有效发挥纳税人学校的宣传作用。

三、充分利用国税网站、报刊、网络群等媒介,建立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税收宣传月 第二篇_第2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2014年税收宣传工作安排

县国家税务局

第2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2014年税收宣传工作安排

局内各单位:

【税收宣传月】

根据**州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开展第2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全年税收宣传工作的通知玉国税发〔2014〕20号的文件精神,坚持朴素务实、厉行节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为原则,以普及税收知识为目的。紧紧围绕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的主题,结合本局实际,作出以下安排:

一、统筹安排,确保活动落实到位

1、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成立以xxx局长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活动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与宣传、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积极联系有关部门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税收宣传长效机制,以宣传月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

3、搞好信息,及时报道。办公室要按照州局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编辑、报道工作。及时上报税法宣传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活动总结,于2014年5月5日前,将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及优秀创新项目报送州局办公室。

二、税收宣传月活动版块

(一)召开先进纳税户表彰大会。

活动时间:2014年4月

主办科室:县局办公室、税源管理科

活动内容:进行纳税人表彰大会,给获奖诚信纳税户颁奖。

(二)集中开展税法七进活动

活动时间:2014年4月份开始

承办科室:县局办公室、纳税服务科

活动内容:对税法宣传的重点单位,集中开展税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牧区、进寺院活动,搞一次税收宣讲、发一份宣传资料、上一堂税法课、办一个辅导班、作一名宣传员。县局联系一所青少年税校组织一次税法进校园活动。

(三)开展一日纳税人、一日税官角色互换体验活动

活动时间:2014年4月份开始

承办单位:县局办公室、纳税服务科

活动内容:结合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和群众路线活动,开展一次一日纳税人、一日税官角色互换体验活动。通过角色互换,及时向体验者收集体会感想、对税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税收干部在体验办税时发现在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四)开展一次纳税人参与定税活动

活动时间:2014年4月份

承办单位:县局税源管理科

活动内容:为了让纳税人真正了解税收机关个体定额核定全过程,召集部分纳税人开展一次纳税人参与定税活动,让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的工作,促进定税公平、公正;

(五)发送致农民工的一封信活动

活动时间:2014年4月份

承办单位:县局办公室、纳税服务科

活动内容:开展一次致农民工的一封信,讲解涉农和就业相关税收政策;

(六)深入推进以学生为宣传教育重点的百千万工程,进一步拓展少年税校规模。【税收宣传月】

活动时间:2014年4月份

承办单位:县局办公室、纳税服务科

活动内容:以学生为宣传教育重点,不断巩固少年税校宣传阵地。围绕税收的基本涵义、税收的意义和作用以及我国现行税制和诚信纳税等几个方面,在少年税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进校园活动。拓展一批税收教育基地,选择具有代表性学校,举行授牌仪式,进一步拓展**国税税收教育基地。

(七)结合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我为税务建一言,我为税务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

活动时间:2014年4月份开始

承办单位:县局 ,纳税服务科【税收宣传月】

活动内容:结合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通过税企平台、局长信箱,发放纸质调查问卷,邀请纳税人为税务工作提建议。及时报道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

(八)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2014年4月份

承办单位:县局办公室、纳税服务科

活动内容:结合县局实际,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街头宣传、专题讲座、座谈会、税收知识竞赛、文体活动、签名活动等,营造宣传声势。

三、国税形象展示版块

通过组织开展以展示形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立**国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良好形象。

(一)围绕人才建设年活动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14年全年

承办单位:县局人事教育科牵头、县局办公室协办

活动内容:根据县局人才建设年的安排部署,利用信息、调研刊物及门户网站对各地培养的优秀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库进行集中宣传,形成人人争当人才,人人向人才学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人才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围绕六公开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14年全年

承办单位:县局宣传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人事教育科、财务管理科协办。

活动内容:落实用人公开、财务公开、考勤公开、用车用油公开、福利待遇公开、重大事项公开的六公开制度。各科室每月汇报本部门六公开落实情况,每月将县局落实六公开情况报备给州局机关对口部门。并做好宣传工作,真正做到阳光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

(三)集中宣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活动时间:2014年4月至10月份

承办单位:县局人事教育科牵头、县局办公室协办

活动内容:重点宣传好路线教育各阶段的工作。加大对五座谈一调研活动、七个一活动等的宣传报道。

(四)宣传绩效管理工作

活动时间:2014年4月至10月份

承办单位:县局办公室

活动内容:宣传绩效管理考评各项准备工作,绩效指标分解落实情况,宣传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后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编发《绩效动态》。

(五)宣传全系统办税服务厅工作文明办税情况,宣传县局机关明查暗访工作开展情况 活动时间:2014年全年

主办单位:县局纳税服务科

【税收宣传月】

活动内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纳税人,针对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分别开展税法宣传和培训。以纳税人权利义务、税收优惠、营改增政策等为重点,开展热点问题解答、政策解读等宣传活动。针对特定纳税人的个性需求,开展税法宣传推送和订制服务。宣传上级机关组织的明查暗访活动开展情况。

(六)举办纳税人分类税法宣传、培训

活动时间:2014年全年

主办单位:县局纳税服务科

活动内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纳税人,针对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分别开展税法宣传和培训。

四、税收工作宣传版块

【税收宣传月】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税收宣传。为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加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县局拟在**广播电视台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活动时间:2014年全年

主办单位:县局办公室

活动内容:积极组织新闻稿件,提高音视频新闻在电视新闻栏目的播出量。

五、税法知识普及版块

深入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

活动时间:2014年全年

主办单位:县局办公室、税源管理科

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国税干部通过实地上门、召开税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走访全县范围内各类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解答涉税疑难,收集纳税人对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纳税服务需求等。

税收宣传月 第三篇_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形式

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形式

90年代初,税收宣传月活动一般在城市、场镇街道开展,主要是写几条标语,贴几张宣传画等等。90年代中后期开始运用宣传车沿街广播和电视台讲话等宣传形式。至21世纪,税收宣传活动逐渐向形式多样和特色化发展。从我局近年来的活动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广场宣传。每年4月1日左右,在县城较大的广场,以悬挂税法宣标语横幅、开展文艺演出、散发税法宣传资料、接受咨询、邀请当地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等形式,与地税联合开展开展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并以此拉开税收宣传月序幕。

(二)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广泛的税收宣传活动。一是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在报纸、电视上发表讲话,阐述税收宣传重要意义;二是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税法宣传公益广告;三在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版,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案件。

(三)税收培训。针对性举办企业财会人员、个体工商户、下岗失业人员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班和税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各类人员对税法知识和办税程序的了解,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四)送法下乡。开通“税法宣传直通车”,广泛开展送税法进企业、学校、山村、集市活动,把纳税服务宣传从“办税窗口”延伸到车间、校园和乡村,提高税收宣传的知晓度。

(五)特色宣传。依托本地“桃花节”等大型活动和特色资源,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歌舞、电影等文娱形式,或开展税法宣传征文、税收常识有奖问答、与纳税企业举行篮球赛、开展自行车环城送税法等活动宣传税法,增强税收宣传的趣味性。

(六)信息化宣传。利用当前先进的信息化通讯手段,如手机短信、税法咨询热线、税收宣传博客、腾讯QQ等信息化网络平台广泛传播税收知识,增强税收宣传工作的效率。

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成效

2006-2011年,我县国税系统共开展税收宣传咨询活动36次;送税法进企业、乡村、学校32次;举办税法知识竞赛3次,参加人数700多人;举办税法培训班6期,参加人数1200人;接受咨询、热线咨询电话557人次;举行纳税人座谈会6次;播出电视公益广告120次;悬挂宣传标语200多条;印发各种资料6万多份。在市级以上报纸、杂志、网站、电视采用新闻稿件526篇,其中:中央级新闻媒体稿件39篇,省级市级新闻媒体452篇,播出电视专题片5个,通过广泛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依法治税环境改善,为税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普及了税收法律知识。经过多年来税收宣传月活动,广大群众对税收知识都有不同程度的了解,而各企业法人尤其是财会人员对本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种、税率、计算方法、缴纳方式都较熟悉了。

(二)提高了依法纳税意识。经过多年的宣传,依法纳税的理念已逐步被广大公民接受,主动纳税已成为绝大多数纳税人的自觉行为;纳税人办税水平不断提高,涉税违法犯罪尤其是暴力抗税案件大幅下降。

(三)形成了协税护税氛围。宣传月向群众广泛宣传了依法纳税的先进典型,曝光了部分涉税违法案件,“偷逃税款可耻”的观念逐步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越来越重视和支持国税工作,国税工作氛围逐步改善。

(四)提高了国税机关社会地位。宣传月活动中,国税系统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收业务水平,改善办税环境,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地税、工商、公安、煤监局、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并争取支持,使国税机关社会地位得到切实提高。

(五)促进了税收收入快速增长。 随着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国税税收收入每年都曾现几何增长的势头。2001年国税机构改革时全县国税收入为5163万元左右,到2011年已经达到3.3亿左右,十年增长了近6倍。

税收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税收宣传月】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税收宣传月活动已经形成了一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模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可以看到,税收宣传月活动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宣传历时过长。从3月下旬开始到4月底,全局的工作重点全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上,抽调人员、集中财力和物力开展宣传活动,较大影响了其他日常工作。同时,由于宣传月活动活动持续时间过长,税务机关及人员对宣传开始产生厌倦情绪,在繁重的组织收入压力下,不得不应付了事。

(二)宣传内容单一。在宣传月活动中,只注重宣传纳税人义务的政策性宣传,而忽略了对纳税人权益的服务性宣传,使得征纳关系在宣传活动中的地位不对称,引起纳税人反感。同时,宣传中缺少反面宣传,降低了税收宣传的效力。

(三)社会参与不够。长期以来,税收宣传工作一直是税务部门在唱“独角戏”,缺乏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强力配合和参与,制约了税收宣传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四)宣传成本较大。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不仅要抽调大量人力物力组织开展活动,还要花费较多的资金,但许多宣传活动仅仅是“应付性的、形式性的”,宣传的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如文艺宣传等,费用大而宣传面窄。

(五)宣传模式单一。税收宣传常用形式是摆摊设点,散发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咨询,请新闻媒体单位介入进行相关的信息报道等,这些形式常年使用,缺乏创新,难以吸引公众注意力,无法营造税收宣传的浓郁气氛。

(六)宣传主题宽泛。从每年的税收宣传活动主题可以看出,每个主题所表达的内涵相当广泛,内容过于宽泛,主题偏于宏大,导致基层税务机关在开展宣传活动中的盲目性和缺乏针对性。

(七)宣传目的单一。对税收宣传缺乏系统化、常态化的思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仅仅为完成任务而开展宣传活动,缺乏长期目标,只追求短期效应,缺乏全面意识,只有单向思维。同时,缺少对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的宣传教育,税务人员的宣传工作能力没有得到有效增强。

对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建议: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税务人员多年的辛勤工作,如今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已经大为提高,纳税人对税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期望值也更高。肤浅的、粗放式的宣传已不能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求。为更好地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笔者建议:

(一)缩短宣传活动时间。学习借鉴“3.15”活动经验。将税收宣传月活动改为宣传周或是宣传日。集中精力、大张旗鼓地开展声势大、收效好的“短、平、快、准”宣传项目,避免以往松散、拖沓的局面,提高活动知名度和效果。

(二)贴近纳税人开展宣传。宣传活动前,应深入纳税人进行调查,了解纳税人对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的需求,并结合税收征管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提高纳税人的实用性。同时,针对不同党政领导、企业法人及企业办税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农民等对象,有重点地开展组织收入原则、最新税收政策、税收本质等税收宣传。

(三)拓展税收宣传手法。将宣传内容及标语口号等印在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医保卡、社保卡、低保卡等载体上,或将一些日常税收知识编成朗朗上口、生动形象的宣传标语制作成大型户外宣传牌,安装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广场等处,做到形式和内容的完美结合。

(四)建立宣传长效机制。建立日常税收宣传制度,确立日常宣传目标,制定宣传岗位职责,并纳入征收管理范畴,寓宣传于管理之中,寓宣传于执法之中,寓宣传于服务之中,把税收宣传渗透到税收征、管、查的各个环节,做到宣传工作化、工作宣传化。

(五)强化反面宣传教育。实施动态宣传,选取公众关注度高、群众感兴趣的典型涉税案件,包括主观和非主观偷逃骗税案件,进行案例剖析,昭示行政处罚结果或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以达到教育群众,警醒纳税人的目的。

(六)树立“大宣传”理念。进一步加大与各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鼎力支持,形成税收宣传合力。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特别是新闻媒体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在降低税收宣传成本的同时提高税收宣传的影响力。

(七)细化税收宣传主题。在制定宣传主题的时候,应紧密结合现实社会和经济发展形势和趋势,在考虑税收工作宏观远景的目标规划和需求的基础上,同时根据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和税务机关的短期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税收宣传的工作主题和内容,提高宣传的操作适用性和宣传实效性。

税收宣传月 第四篇_税收宣传月税收政策宣传集锦

政策宣传丰富多彩 成效显著各具特色——全省地税系

统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税收政策宣传集锦

大同地税:百名税务局长下基层

本报讯 在第2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大同市地税局从4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百名税务局长下基层”的税收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围绕“执法与服务”、“促进转型跨越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主题,深入基层广泛征求税务干部、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税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提高税务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各级局领导班子还向企业和纳税人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一道探讨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的途径和方法,探索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的税收政策改革建议。

为了将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大同市地税局重点围绕“五个一”进行开展。一是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干部的建议和意见,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发放一批宣传资料。三是慰问一部分模范纳税企业。四是帮扶一批困难企业,与企业探讨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张兵)

晋中地税 不断创新税宣形式

本报讯 晋中市地税系统创新宣传项目,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税收宣传活动。

榆次区地税局以成立“纳税人学校”为契机,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宗旨,实现了税收宣传常态化、税收宣传制度化、税收宣传规范化。榆社县国、地税联合主办“税收与我同行”客车载税宣传活动,聘请了50位出租车司机和公交车售票员为义务协税员、护税员、宣传员、监督员,并在税收宣传月内对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在坐车时免费接送或减半收取车费。昔阳县地税局与当地企业联合开展了向当地小学捐资助学暨税法宣传活动,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税收教育网络。和顺县地税局精心策划了到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税法知识竞赛、税收宣传月20周年座谈会、“税收服务志愿者行动”、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重点辅导等活动。左权县国局、地税局首次联合举办了“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摄影展,通过各种图片生动形象地阐释了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进民生的硬道理。 (吴婷)

临汾地税:十项活动掀起宣传高潮

本报讯 临汾地税局十项活动掀起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新高潮。

全市地税系统以富有特色的启动仪式、纪念税收宣传月20周年活动、收看电视专题节目、组织参加竞赛活动、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召开煤炭重组整合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宣传贯彻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开展税法宣传、巩固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利用媒体扩大宣传营造声势等十项重点宣传活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巩固传统的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更加注重网络、手机短信、QQ等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深入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树立临汾特色税收宣传品牌。

晋城地税:税收宣传“低碳行”

本报讯 在今年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中,晋城市地税局税收宣传“低碳行”活动特别引人瞩目。4月1日当天,全市60名税务干部骑着装饰有税收宣传标语的自行车走上了街头,分四组在市区主要街道开展流动税法宣传。

据了解,为了使宣传取得实效,该局重点在四个方面加强宣传。一是突出税收职能作用的宣传。二是突出纳税服务措施的宣传。三是突出税收政策的宣传。四是突出地税部门形象的宣传。

晋城市地税局为做好税收宣传月的集中宣传工作,以税收宣传月为龙头,积极推动日常税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晋城市税收宣传月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积极构建税收宣传长效机制。据了解,在第20个税收宣传月期间,该局还将举办“税收走进直播间”、“税法宣传进两会”、“税收微博宣传”、“税收政策宣讲”、“大学生就业-税收专题辅导”、“个性化特色宣传”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旨在让社会更多的群体能享受到税收的温暖,使社会公众能更加理性地看待和支持税收工作。 (赵军)

朔州地税:税收宣传唱响“春天里”

本报讯 今年4月是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为充分诠释“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深刻内涵,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朔州地税推出税收宣传系列活动,为全市人民和广大纳税人送上一份贴近群众、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盛宴。

据悉,朔州市地税局此次活动的具体内容是:一是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举办第2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二是开展税收咨询工作,举行大型户外税收咨询活动。三是4月中旬召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税企座谈会,邀请纳税人、行风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参加,共商促进和服务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大计。四是召开税企恳谈会,市局领导分组带队下企业,征纳互动,开展“一对一”送税法。五是抓好主题宣传,让税法走进青少年。继续以朔州市第二中学作为税收教育基地。六是加强与新闻宣传单位的合作,向社会各界宣传税收知识。七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功能。在大厅内悬挂条幅并增设税务知识书架,摆放税务资料和书籍。专设“税收宣传纳税人评议簿”听取纳税人对宣传效果的反馈意见和建设性建议。(任振亚 罗国华)

税收宣传月 第五篇_2016年国税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与指导思想

活动主题:税收·发展·民生。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舆论氛围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宣传国税部门在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三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国税部门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税收征管、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基层税务干部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税务干部工作积极性,增进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为促进税收工作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依托“三大平台”,营造良好税收舆论氛围

1.利用传统媒体开展税收宣传深度报道。税收宣传月期间,在《浙江日报》、《中国税务报》专版开展专期专题报道,在省委机关刊物杂志《今日浙江》发表文章。联系浙江经视等媒体报道社会关注的热点涉税新闻。在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整点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宣传语。

2.扩大网络媒体宣传影响。在浙江国税网站开辟并策划设计“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专栏页面,通过图片报道、视频直播等对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进行全方位的互动媒体展示。开展“国税之窗”专题报道,加大浙江国税网站“我的办税厅”宣传力度,印制发放使用手册折页,宣传“我的办税厅”功能、操作流程等,提高网站认知度和用户使用粘性。适时投放总局统一制作的税收宣传公益广告片和动漫宣传片。

3.提升办税服务厅、浙江财税12366等服务平台宣传实效。通过纳税咨询服务窗口、电子触摸屏、发放税法宣传资料以及语音电话、手机短信、彩铃等方式,向纳税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完善12366语音特服系统功能建设,为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打造24小时“听得见”的税收服务。

(二)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推进特色宣传项目

4.开展“税务局长在线访谈”活动。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在“浙江在线”网站和省局门户网站同步开展“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谈‘税收·发展·民生’”在线访谈活动,作为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访谈主要围绕全省国税系统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以及浙商回归、创业创新的工作举措,“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优化纳税服务的特色做法,以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文明创建的突出业绩等方面,并就网友关心的涉税问题进行互动沟通。

5.继续开展全省企业报税收宣传专版评选活动。在巩固前期宣传成效的基础上,发动全省各家发行内部报刊的企业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自行设计版面、组织稿源,编发税收宣传专版。通过社会公众网络投票(在浙江国税门户网站设立投票专栏)、专家委员评审等环节,组织评选“十佳税收宣传专版”及若干单项奖予以奖励,并于评选结束后,在平面媒体、网站、公共场所展示企业报税收宣传专版,分类遴选优秀作品集结成册。

6.开展税收法律知识“六进”活动。结合“两服务”活动,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联动开展税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税收政策培训和辅导班、“税收政策沙龙”、税企恳谈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税收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7.开展浙江国税形象宣传活动。在全省国税系统收集整理图片、影像等宣传资料,制作浙江国税宣传片。编印2016年《浙江国税》宣传册,采购定制税收宣传品,发放税收宣传画。

8.举办国税京剧文艺晚会。邀请国家京剧院名角名家来浙举办京剧文艺专场演出,弘扬民族文化精粹,进一步提升税收宣传品质,营造国税文化氛围。

9.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宣传报道活动。积极参加总局开展的“我身边的好税官”评选活动,省局将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到省内具有鲜明特色的采访点开展基层采风活动;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好税官”的日常工作为切入点,反映国税部门在优化服务举措、简化征管流程、主动送推服务、帮扶小微企业、服务“三农”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

10.积极组织参与总局举办的各类税收宣传专项活动。宣传月期间,总局将在全国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第八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第七届全国税收漫画大赛、税收博文(包括博客、微博、短信)有奖征集活动,与人民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举办税收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市、县国税局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参加。

(三)以点带面,持续推动日常税收宣传工作

11.主动开展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围绕重大税收决策部署及新出台税收政策、税收热点焦点问题如增值税“营改增”对地方经济影响的理论研究,促进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发展实体经济等内容,提前谋划,设置宣传议题,积极主动地发起新闻宣传活动,宣传国税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理解支持。

12.不断强化涉税舆情引导管理工作。以建立科学严密的长效机制为抓手,在舆情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强化手段,切实提高舆情引导、应对和源头防范的能力。

13.深入开展税务部门形象宣传。结合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充分运用当地主流媒体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国税干部先进典型、突出事迹等宣传工作,弘扬国税部门核心价值理念,树立国税部门良好的公共形象。

14.着力提高社会税收法治意识。以加强对税收法治理念、税收职能作用、税收基本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为重点,认真落实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巩固青少年税收宣传教育基地。表彰2016-2016年纳税信用等级AAA级纳税人,发布2016年度国税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纳税大户光荣榜,适时曝光典型涉税违法大案要案。

三、工作要求

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刻认识“税收·发展·民生”宣传主题的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明确税收政策职能作用、征管服务举措、税收法制和国税形象等宣传重点,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参与税收宣传,以宣传月活动推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15.注重沟通协调。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总局及省局税收宣传月的部署,取得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与同级地税部门加强联系和协调,在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重点活动项目、发布公益广告等方面通力合作,共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壮大宣传声势,形成宣传合力,增强税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16.提升宣传实效。要以加强对税收法治理念、税收职能作用、税收基本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为重点,在巩固完善以往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传播形式和传播平台(如博客、微博、公益短片、动漫、漫画、摄影、书画、栏目剧等),努力创作出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税收宣传精品,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群众性、富有时代性,切实增进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7.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税收宣传的组织协调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激励考核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为税收宣传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充实税收宣传力量,加强指导培训,强化税收宣传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

18.及时交流总结。各级国税机关要广泛征求并及时反馈纳税人、基层单位、主流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宣传月期间省局将通过编发《浙江国税信息》“201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摘刊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经验,加强税收宣传信息交流和动态跟踪管理。宣传月结束后,各地要做好各种图片、文字、音像等活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认真总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与成效,各市局于5月31日前将宣传月总结和1-2个优秀创新推荐项目报送省局办公室,创新项目要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音像图片资料。

税收宣传月 第六篇_2016税务宣传年终个人总结范文

一年的工作到头,总要回顾一下,做好工作总结是一个关键,只有做好总结,才能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这篇2016税务宣传年终个人总结范文吧~

2016年度我局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统一安排与部署,牢牢把握全年税收宣传重点和方向,税收宣传工作坚持“四结合”,把税宣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税宣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税宣工作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结合,把税法宣传工作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同时利用网络通讯、新闻媒体、少年税校等平台,以当前重点、热点政策问题为突破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发挥了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职能作用。现将我局今年税收宣传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四结合目标 税收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一)税法宣传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一是借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与年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发票专项检查等,深入开展“进企业、送政策、强服务、促发展”的宣传活动,同时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近二十场次与近二千多名纳税人进行近距离的交流,目的是让纳税人对政策有所理解,认识到所推行的税收政策与他们自己切身利益之间的紧密关系,能够认同并自觉自愿地接受政策,从而为政策的有效执行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结合税收调研活动,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先后开展了2016年度全国税收调查、建筑业劳务派遣差额征税调研、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评价机制调研以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活动, 相关科室领导和税务干部在深入开展纳税人现实性需求调研的同时,上门宣传新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分类征集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纳税人、社区居民对地税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税收执法行为满足纳税人涉税合理需求、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解决纳税人税收疑惑。

(二)税法宣传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一是市地税局访民情惠民生 聚民心工作组三名税务干部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将纳税人关心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税收问题制作成税收宣传手册,送到辖区内居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手中;二是在克拉玛依市电视台播放一期“税收助力城市建设”税收专题片,着重地方税收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助推调结构、转方式,强基建、惠民生等领域做出的努力和贡献;三是通过克市地税门户网站制作几期实用性强、广大纳税人比较感兴趣的税收知识小讲座视频2个,纳税人只要点开网页即可按自己的需求查询税收知识,做到方便、快捷于纳税人;四是4月与9月分别安排我局一名局领导与相关科室人员做客克市地税网“在线访谈”栏目,围绕“石油、石化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主题,与纳税人进行在线交流,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响应;五是开通新浪克市地税官方普法微博,通过微博这一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同时也利用这一平台宣传克市地税工作最新动态与地税人的风采。

(三)税法宣传工作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结合

一是大力宣传网上办税服务厅。针对纳税人,举办了10期网上办税操作培训,就网上涉税申请业务进行了说明,介绍了操作流程,还为部分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的操作培训,力争使办税人员能够熟悉并应用网上办税功能。针对网上办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行预约上门服务,现场帮助解决;二是宣传同城通办业务。采取通知公告、短信及qq群提醒等方式,及时告知纳税人可以就近、自主选择任何一个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业务,为跨区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缴纳提供极大地方便;三是推行免填单服务和征管资料电子化。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屏幕与纳税辅导区进行宣传,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只需提供申请证明资料或其口述内容打印出制式文书由纳税人核对后签字盖章,作为办理涉税事项的依据;纳税人提交的各类纸质资料通过扫描的方式转化为电子资料保存到征管软件中,实行一户式存储,实现了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提高了征管资料的共享程度;四是实行小微企业按季申报缴纳地方税费。在克拉玛依日报连续二期以公告形式告知广大纳税人从今年7月1日起对年缴纳地方税费总额在10万元以下且为查账征收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纳税人,改为按季申报,更加方便于纳税人。

(四)税法宣传工作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

一是推行首问责任制。明确提出首位接洽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必须对纳税人所办事项负责到底,确保纳税人话有人听,惑有人解,事有人办;二是规范纳税服务和宣传工作。各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统一设置了纳税辅导区,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引导和辅导相关税收政策;各区办税服务厅都配备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滚动显示最新税收政策、办税流程、办税服务承诺、税务公告等各项内容,方便纳税人了解办税程度和掌握税收知识;三是在克拉玛依地税网站开设了税收宣传、政策法规、政民互动等栏目,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最新的政策内容和纳税指引,同时开通12366方便纳税人进行咨询。

二、创新宣传方式 提高宣传效率 以宣传月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

今年我局的税收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果显著。一是宣传工作根据对象不同、分项目宣传,贴近纳税人实际需要,有效地保证了宣传质量,取得了显著效果;二是推陈出新。充分利用官方微博、门户网站、qq群等,从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扎实推进税收宣传各项活动,唱响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旋律;三是宣传范围广。在宣传期间,克市地税局以不同形式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形成全员参与的局面,受宣传教育影响的对象既包括企业纳税人、个体纳税人,也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宣传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受教育的人群逐渐增多。

三、认真总结 积极改进 为今后宣传奠定基础

今年的税收宣传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今后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实践教育等方式,努力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热衷于税收宣传的兼专结合的宣传队伍,为今后的税收宣传工作提供良好的人才保障;二是进一步挖掘税收宣传的深度。我局将全面总结近年来的税收宣传工作,对于好的做法不断进行总结、提炼、充实,再此基础上继续创新宣传形式,坚持摄入、细致入手,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在切实做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日常税收宣传,实现税收宣传的常态化,深入企业调研、检查以及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等机会,对纳税人的税法需求进行调查,有针对性的为纳税人宣讲政策,有的放矢的进行税法宣传,真正使税收宣传取得实效。

税收宣传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除了在税收宣传月集中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外,今后我局还要根据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在全年各个时期确定不同的宣传主题和内容,形成季度宣传有计划,月月宣传有重点,全年内容不重复宣传的局面,全面提高税收宣传的水平。同时,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率,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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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月 第七篇_2015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明确活动主题。总局决定,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这一主题直观地表述了税收、发展、民生之间的联系,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接受,公众认知度较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总局和省局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5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以“感恩小平.地税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为宣传重点。各级地税机关务必紧紧围绕总局确定的宣传月主题,围绕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的职能作用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本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早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制定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宣传力量,进一步强化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经费保障、激励考核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密切与各级国税部门协作配合,为税收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创新宣传形式。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批针对性高、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通过生动活泼、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吸引力、辐射力和渗透力。各单位应于2015年5月10日前完成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推荐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附相关文字及音像资料),填写《税收宣传月新闻宣传活动统计表》,统一报送至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二、扎实抓好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地税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地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宣传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坚持依法行政、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效。二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纳税人和民生改善“两个大局”方面取得的成效。三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政风行风中取得的成效等。

(二)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涉税舆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细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关切,做好突发舆情事件的快速应对。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提升攻关能力,从源头上消除涉税舆情。

(三)改进宣传作风。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针,把握群众脉搏、倾听群众呼声,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打造宣传精品。严格执行省局、市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在全系统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鲜活朴实的文风。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在税收宣传过程中增加纳税人负担。

三、努力构建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一)健全宣传保障机制。要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税收宣传“两手抓”,充分调动系统上下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严格按照《四川省地税系统税收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形成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税收宣传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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