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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街道小刘小学
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实 施 办 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践“教育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正确处理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长效机制,促进校园和谐、社会稳定,确保潜江电大健康良性发展。
二、工作思路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
三、评估范围
1、学校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方案;
2、学校收费政策;
3、学校教职工晋职评优、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用工方案等;
4、干部培训、教师培训、学科培训、课改培训等
四、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即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科学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是否顾及教职工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廉洁性评估。对重大事项决策有无涉及不公、不廉问题进行评估。
4、可行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经过严密的可行性谁,出台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和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具体、可操作。
5、可控制评估。决策事项是否可能引发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是否有应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的预案。
6、其他可能影响社会和单位稳定的相关因素评估。
五、评估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学校成立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组长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
2、建立学校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评估报告及审查决定意见备案制度。切实作好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不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3、切实加强学校重大决策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将评估工作纳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考核范围,放在安全、综治、维稳同样重要的地位。
安达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汇报
市维稳办:
为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社会稳定的隐患,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我交通系统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运输市场管理、管理体制改革、路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等领域,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措施】
新形势下,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建设和谐稳定安达、实现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由“议事”向“议势”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相关人员对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搞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制定评估程序,明确责任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安达市公路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在报告中明确了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明确了责任的主体,确立了评估程序
及步骤,为实施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提出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办法。
三、认真负责,狠抓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和把握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基本尺度,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促进发展的原则。把促进发展,特别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促进工程项目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机统一;三是民主法制的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程序,逐步形成了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机制,聘请了多名在乡镇政府担任过领导的老同志作为协调员,化解了很多意想不到的矛盾纠纷。
四、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
将风险评估制度当成交通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前的一项“刚性门槛”。凡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凡是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前,都要慎重对待风险评估意见。对不进行风险评估,或在评估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引发信
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改革发展稳定带来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决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回顾近期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如政策、法规和原则性把握不准与维稳、信访及相关单位协调不够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交通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开展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的理论水平,确保安达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安达市交通运输局
2010年4月1日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从源头上规避、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为实现园区科学发展、率先赶超、绿色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先就园区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主动维稳的理念,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 预测、先期评估,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事件的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前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统一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重大事项的承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二)合法合理原则。评估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意愿。
(三)科学民主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
(四)以人为本原则。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职工群众承受能力,统筹考虑职工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以职工群众是否拥护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五)公平与效益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重大事项的范围
园区党委及有关部门提出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二)关系群众利益调整的重要政策;
(三)被省、市、县(区)确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
(四)涉及范围广的重大改革措施;
(五)关系环境污染、土地费用调整、征迁等社会敏感问题。
(六)园区党委及相关部门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目的
(一)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园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
(二)确保所有危害能够被恰当识别、登记、评估及控制。
(三)减少和消除高风险,将风险控制到“尽量的合理的低的”水平,以保护人民生活安全及人民经济财产不受损失。
(四)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五、评估机构
园区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维稳综治办负责,其它部门进行配合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及时分析社会稳定形势,了解掌握社会稳定规律特点,组织开展园区社会稳定形势矛盾纠纷预警工作,研究处置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加强工作指导督查,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及时预警,提出工作要求。园区维稳综治办向园区主要负责领导提供全镇社会稳定方面的全面、准确的资料和数据,并通过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园区社会稳定动态,提出工作建议。
六、评估要求
(一)界定评估范围。
把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密切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县委、县政府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
(二)明确评估内容。
一是合法性,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足;二是合理性,是否符合本地区、本系统近期和长远期的发展规划,是否适应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前提条件,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和周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时机是否成熟;四是环保问题,是否可能产生环境污染,是否具备相关部门的环保鉴定;五是社会治安方面,是否可能引发较大的不稳定事件,是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落实责任主体。
维稳的牵头部门、决策的作出部门、政策的提出部门、项目的申报部门和工作的实施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涉及多部门职能而难以界定直接责任部门的重大事项,由园区党委指定评估责任部门。
(四)严格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了解基本情况,把握评估重点,适时组织评估。
2、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考察、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他涉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评估。
3、形成评估结论。评估责任主体综合各方面掌握的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作出总体评价结论,形成评估报告。
4、决策机关审查。党委和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责任部门,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全程跟踪实施。责任主体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全程跟踪评估,动态监控化解,及时发现新的不稳定隐患,调整完善对策措施。
(五)实行责任追究。
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列入党工委、管委会对各部门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对应该评估的重大事项不进行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决策失误,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园区发展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实施责任追究。
七、评估措施
(一)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责任制。各局、室,各村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健全和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切实形成主要领导带头分析评估、分管领导具体分析排查,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整体分析评估的工作格局。
(二)苗头预警。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预警防范,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预警通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预防措施,认真做好防范工作。
(三)决策预防。对可能涉及和影响到群众利益和群众承受程度的问题进行充分预测,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前期调研,研判分析,向领导提出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部门提前介入,预防重大决策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对于个案要做好重点当事人的预防工作。
(四)实现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各地要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工作台帐、月报告、零报告、情况通报、考核督查等制度,做到每月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和普遍性问题。坚持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结合每年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排查;敏感时期重点排查。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完善工作预案。
(五)实现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加强情报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园区各级信息网络。特别是在易发生纠纷领域如征迁、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等,及时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情报。每一个重大事项都要设立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迅速报送,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
(六)社会治安形势预测。围绕综合治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确立评估指标。
1、刑事案件指标。包括重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的立案数,用于分析刑事犯罪变化的特点和规律
2、社会秩序指标。包括特殊人群、重要部位的发案数,用于分析治安防范管理的薄弱环节。
3、维护稳定指标。包括群体性事件、社会就业、安全生产事故、工程招标、征迁等情况,用于分析影响治安秩序的社会因素。
(七)针对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主要内容: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联络方式;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组织领导。 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把它作为 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 实。 镇维稳办具体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 协调和督导工作。 评估工作责任部门应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大 密切协作配合。 局观念,加强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维稳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坚持齐抓共管,共 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 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努力提高 评估工作的准确性。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不稳定 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果 断处置。 建立完善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在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
集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为预防和减少企业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0]157号)和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集团公司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职工群众利益至上的理念,把职工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重大事项实施与否的基本标准。努力做到既维护职工群众的眼前利益,又兼顾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
2、民主法治原则。企业实施重大事项要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决策程序要合法,决策过程要透明,决策结果要公正;建立职工群众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的制度
体系。
3、源头治本原则。通过科学地预测、分析和评估,把可能造成的不稳定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或调整到可控范围,从源头上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主体
1、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云
副组长:刘启晗、石金莹、姚延明、郐晓龙、张敏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全资及控股企业主要领导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根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主要负责收集、反馈、通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协调督办有关重要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参股企业大都在境外的实际情况,由投资管理部负责境外参股企业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所在国政策信息,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参股企业相关工作情况。
2、责任主体。龙兴集团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是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责任主体。在实施重大决策事项前,集团公司必须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将邀请工会、纪检、信访等部门,有关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决策所涉及职工代表等参加评估。对于社会稳
定风险较大的事项,必须积极化解,待风险可控后方可实施。
3、监督主体。省国资委监事会办事处作为出资人派出机构是监督主体,对企业重大事项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督办。
三、评估范围
凡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易引发矛盾纠纷以致群体上访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实施前,都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涉及到职工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企业改革改制。如企业兼并重组,合并分立和裁员辞退等事项。
2、涉及到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关系到民生重大决策的事项。
3、涉及到产权转让、职工身份买断、用工安臵等重大利益调整的事项。
4、本集团公司认定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事项制定是否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公示和表决的程序。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事项制定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是否得到绝大多数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
广大职工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对职工的异议和诉求是否有畅通的渠道和调解机制。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事项制定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控性。前期工作是否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是否符合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是否引发职工群体上访或诱发关联性的其他不稳定问题。
4、可控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事项制定是否有应急处臵预案,若出现不稳定因素是否有化解对策措施。
五、评估程序【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措施】
评估责任主体在重大事项出台实施之前,必须报请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对该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落实有关维稳措施。评估程序为: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经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必须制订评估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集团公司将广泛听取职工意见,采取专题座谈,公示公告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和意见。然后,对意见、建议进行风险评估分析。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对重大事项判研并作出有
很大风险、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的最终估价,提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建议。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评估主体应在评估结束后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评估监督主体,由监督主体审查后决定重大事项是否实施。
5、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重大事项经风险评估付诸实施后,评估主体和监督主体要不断地听取情况反映,及时发现、预防和化解新问题、新矛盾,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
六、责任追究
集团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主要基础工作来抓。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流于形式,以及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评估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七、附则
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根据本则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2、重大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中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社会保障等;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种大型活动、群众聚会、重要节假日、重大交通事故、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可行性评估:(1)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并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2)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3)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凡应进行评估的事项,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单位,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最大事项,由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事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每年元月,街直部门将本年度需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报街道维稳办。
2、成立评估组织,准确分析评估。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社区相关部门应成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并按评估内容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分为。(1)土地征用评估专业组:由街道规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2)拆迁评估专业组:由拆迁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3)工资调整评估专业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4)重大项目建设评估专业组: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可根据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工作组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成果,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材料、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总体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决策机关作出评估决定。社区对做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完善后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决策机构做出决定后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主体单位,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后,责任单位要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六、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汪广飞
副组长:罗庆忠
成 员:吕海霞、张先贵、刁吉勇、任桂荣、孙其文、
唐正林、裴正直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
2、加强协作配合。社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3、严格追究责任。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第2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按照自治区卫生厅新卫发[20XX]2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保证我院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维吾尔医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决策:
组 长:艾尼瓦.买买提
副组长:高建平、夏同德
成 员:阿米娜.阿不列孜、阿地里.赛买提、买买提.霍吉、李淑芳、阿孜古丽.依米提、李忠林
活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阿米娜.阿不列孜负责。
二、评估工作范围:
1、风险评估范围:
1)事关医院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2)事关医院长远发展工作方针的制定、落实;
3)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的采购、工程选址;
4)关系医院纠纷多发、医疗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科室的整顿与恢复等;
5)关系广大医护人员切实利益的改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职工待遇的调整、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
6)其他设计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
2、评估工作内容
1)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党的政策、文件精神等。
2)合理性。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可续发展观、是否符合医院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与医院的发展速度相适应,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3)可行性。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等。
4)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社会关注性事件。
5)可控性。对评估后认为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措施】
三、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评估结果审核的责任主体
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为原则。
四、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凡是涉及本意见评估范围的内容,均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成立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根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程度及所涉及的内容,重大事项相对应的科室成立相应的评估机构,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要重点分析评估群众、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心态、接受程度以及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事态的防控能力的评估,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评估报告编制与报送。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负责起草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项概况、先期预测、民意调查、分析评估、程序依据、稳定风险、意见结论、目前状况等,同时做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四)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维稳措施。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责任追究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3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为认真贯彻市委市府、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控防社会矛盾,保障各重大事项平稳顺利实施,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观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工作部署,以“会诊工作法”为总抓手,坚持主动维稳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从决策上反映民意,从制度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是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的原则;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三、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以及各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并建立评估人才库(主要包括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的人员)。
2、立项、会诊评估。对涉及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立项及实施,并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层层把关,涉及多个部门的风险评估由主办或主管部门立项和组织评估。评估方法有责任主体单位组织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等各方面入手进行综合评估。
3、撰写评估报告、进行评估决策。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综合分析报告,召开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评估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民主决策,对本项重大事项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不予实施的评估决定。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村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会诊工作法”,把风险评估作为源头防范和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2、搞好责任落实和协作配合及跟踪督导。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要及时将立项项目上报至镇委领导小组,成立以重大事项的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的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对重大事项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专家和业务能手进行评估决策,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对在实施重大事项之前,不及时认真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导致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和村,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第2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1.市政用设施的选址,变电站、无线发射(微波通讯)塔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项目的选址。如周边有住宅建筑,可能影响市民合法权益,引发上访的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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